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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番外3(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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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差原因,他们几乎被偷走了整天,出门的时候是清晨,到斯德洛格的时候依旧是清晨。
这方小镇的样子与数年前没有任何区别,二人先是路过收留孤儿的圣瓦拉教堂,又路过那家味道很香的咖啡馆。
文森特照旧拿两个纸杯买咖啡回来,加奶不加糖,明昕用双手捧着,深吸气。
与人生展馆里的味道完全相同,在这个初冬的清晨将心脏熨烫妥帖。
“都快四年了,斯德洛格的变化好小。”明昕感慨。
“毕竟是发达国家,当然和发展中国家不一样,”文森特看了眼后视镜,打方向盘,“发展中国家意味着变化日新月异,充满无限种可能,但发达国家就只能这样了,一百年前是这个样子,一百年后还是这样。”
阿斯顿马丁最终在她曾住过几晚的别墅前停靠,有头发花白的管家上前迎接,容貌似曾相识。
“啊,原来是他是这里的管家。”明昕想起来了。
文森特对过来提行李的老管家摇摇头,自己拎着行李箱下车,问她:“怎么?”
明昕说:“你准备向我求婚的那天,下午不在斯德洛格,你去哪里了?”
文森特想了想,道:“求婚要有婚戒,我应该是去梅耶根市买戒指。”又伸手扶她。
“但那个时候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就在镇上找了你好久,”明昕抓着文森特的手下车,示意他看落地窗,“我找到这里,看到你的管家正坐在里面看书,我没弄清你们之间的关系,就没擅自进去打扰。”
管家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彬彬有礼地招呼明昕,自我介绍乔治,欢迎女主人的造访。
“他的聘用合同应该在蓝色的文件夹里,位置在中间偏后,”文森特示意自己手里的行李箱,“至于这间别墅的房产登记证明,应该在牛皮纸袋里,第几份我忘了,不过就那一份是意语,很好找的。”
明昕正坐着换拖鞋,闻言不可置信地抬起头:“说好的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以为你箱子里装的是换洗的衣服。”
文森特理所当然道:“换洗的衣服任何地方都能买,哪有这些文件重要。主要是某人不肯自己看,那就只能由我来亲自介绍了。”
明昕微笑。
描金壁炉熊熊燃烧,明昕跪坐在印花波斯毯上,腿上堆着数个A4文件夹,身边铺满证书。
“……啊,这个是我在加拿大的资产证明,”文森特把第一万份纸质证明递给明昕,“如你所见,我是Pview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最大的股东。”
明昕像听到天方夜谭:“你?信息科技?你不是学音乐的么?”她敲敲半个小时前给她看过的毕业证。
这次的文森特没有任何隐瞒,而是原原本本,将自己的过去交代给明昕。
“虽说我是最大的股东,但我不是创始人。创始人是我一个做投行的朋友。当时他和家里闹翻,亟需证明自我,而我手里恰好有点积蓄,就都借给他了,但我忘了留房租钱,之后的半个月被迫天天上街卖艺,差点被房东赶走露宿街头。”
这的确是很文森特的作风,明昕不由得想到赤城那天,算命老头随口几句好话,就能骗文森特转出去八千八。
不过她还是问:“朋友?男的女的?”
文森特无奈地叹了口气,隔着诸多文件凑过来吻她,一种很缱绻的柔软。
哔哔啵啵的燃烧声响盖过了接吻的啧啧水声,后脑被扣住,舌尖入侵齿列。又是那股极其诱人的香味,呼吸之间,从男人每个细胞中散溢开来,几次三番撩拨心尖,像某种致命的心瘾,从相贴的唇舌,麻痹到指尖。
纵使屏息,这股香味也依旧无孔不入,细细密密,侵蚀灵魂。
下意识抵住文森特胸口,指节在领口蜷缩,说不好是在推拒,还是在拉近。
文森特却在这细微的触碰中倏然惊醒。
他马上侧过头,好半天,擂鼓心跳方才平息一半。
“我讲到哪儿了?”文森特试图找回理智,声音喑哑。
“还重要么?”明昕笑着反问。
“重——不,不重要了,”文森特头摇得像拨浪鼓,抓着抱枕挡着,狼狈起身,“我去给你弄点喝的。”
数分钟后,明昕坐在岛台的酒吧椅上,看文森特戴着圣诞帽,在菜板上认真切梨子。
旁边的红酒瓶空了,锅里冒着热气,咕嘟咕嘟,散发出桂皮混合果木的醇厚味道。
“我想起来刚才说到哪儿了,”文森特打了个响指,“Pview的创始人,是男的,我的初中同桌。”
“……你不会连初中的毕业证也带来了吧。”明昕汗颜。
“那倒没有,这些都还留在你的Loft里,等回国再拿给你看。”
说着话,文森特将切好的梨子和橙子一起丢进锅里,又盖上锅盖,转小火收汁。
“Pview选址在温哥华,你想去看看吗?”文森特问她。
“不了吧,”明昕连忙摇头,忍住一个哈欠,“就四天时间,我不想连续倒三次时差。”
文森特就笑,没拿勺子的那只手按在她的手背上,指侧刮了刮她的订婚戒指。
明昕以眼神询问‘怎么了’,文森特却只是摇摇头,仿佛这个动作只是在确认她的存在。
仅此而已,没有更多。
热红酒煮好了,倒在高脚杯里,呈现出一种漂亮的红宝石色。
明昕在对方期待的目光中尝了口。
“如何?”文森特问。
还不错,艺术家的奇思妙想,总会为饮品增添别样的风味。
就像文森特这个人本身,一言一行,总蕴着盲盒般的惊喜,永远无法提前揣度。
明昕咂咂嘴,把高脚杯推向对面。
“你可以自己尝。”
于是文森特便俯身过来,隔着岛台,尝了尝她唇缝间的水光。
方才燎起的火苗便在这个刹那死灰复燃。
三十二英寸的岛台太宽,不是个适合接吻的距离。
三十二英寸的岛台太窄,不是个适合容放身体的座椅。
小提琴手常年练习的手臂坚实有力,轻而易举地捞起她的纤腰,连腿一起,笼到岛台上坐着。她还记得别碰倒了装满热红酒的杯子,但也只记了不到二十秒,久住古堡的吸血鬼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吃她的舌头,吃她的下唇,吃掉了脑髓,也吃光了理智。
高脚杯里的红酒被文森特喝了口,又强行反哺给她。
他喂得太快太急,她只咽下小半。
但剩下的也不过是换了更吸水的毛衣作容器,一寸一寸,被文森特重新喝下去。
明昕的呼吸骤然变了个频率。
毛衣不适合盛水,那就不要了,统统换掉,换成不吸水的那种,比如某种特制的瓷。
平时是细腻的雪白,一旦遇热,就会变成淡淡的粉色。
还有的地方是瑰丽的深红,适合蘸着红酒一同探索。
全然陌生的感觉,她在一片头晕目眩中紧紧盯着巴洛克风格的天花板,清晰地听到海潮泛滥的余音。
和文森特的一句‘也帮帮我’。
在这场兵荒马乱里,只剩下半杯的热红酒随着岛台的摇晃泛起层层涟漪,许久许久,方才平息。
*
明昕攥着拳头,被文森特从岛台上扶下来洗手。
洗手泡盖住了同色的痕迹,文森特从后面搂着她,四只手一同浸泡在温水下。
背脊紧贴着胸口,两颗同样躁动的心脏共振出相同的频率,砰咚砰咚,又缓缓向正常恢复。
文森特拽毛巾替她擦干手指,又在她耳尖上亲了亲。
“去洗个澡?”文森特问。耳根通红一片,甚至不敢多看明昕一眼,和刚才探究的模样判若两人。
明昕看得好笑,嗯了声,大大方方地捡起被红酒浸透七成的高领毛衣,丢进洗衣篮。
时差紊乱又这么胡闹了一番,明昕困得不行,洗过澡后直接倒在床上大睡特睡,连睡衣也忘了穿。
再醒过来的时候是第二天下午四点,窗外的斯德洛格是冬季难得的晴日,天穹被夕阳镀了层明亮的金,而东方依旧残留着水染的湛蓝。
文森特醒得比她要早一点,此时正靠在床头看书,见她醒来,示意她看床尾的柜子,上面挂着全套女性的冬装。
换好衣服,明昕诧异地在落地镜前转了一圈。
酒红色的长款毛衣,配黑色裤子,再搭上她穿过来的那件呢子大衣,非常合身。
“你有任意门么?什么时候去买的?”
“很早。”文森特答,在镜子里对她微笑,一种很柔软的眼神。
“我们刚重逢的时候?”明昕说完又把自己否了,“不对,那时候你一直在国内,没机会填充这边的衣柜。那就是你上次回这边拿材料的时候。”
文森特还是笑:“你说是就是吧。”
“不是,季节不对,”明昕缓缓摇头,“这是冬装,那时候还算秋天。”
见文森特还是笑笑不说话,明昕沉吟片刻,突然抢过他手里的开关,一键打开衣帽间的所有衣柜。
夏装冬装,长袖短袖,外套小衫。
整整一面墙,所有的服装鞋子,都是女装,与她的尺码分毫不差。
而在所有的正中央,是方肉眼可见的、名贵的水晶盒子。
然而里面装的却不是什么奢侈品,而是一小截保存完好的蕾丝衣袖,和一双被水泡过的、已经开裂的平底鞋。
那是当年文森特替她挨了一刀,她为他包扎伤口而撕下的衣袖;还有文森特自行车被偷那天,她就是穿着这双被泡得开裂的鞋,走过长长长长的水洼。
是唯二的、她曾经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的证明。
就算明知重逢的概率无限接近于零。
却还是忍不住,想她穿这件衣服好看,和那条腰带很搭。
然后一千二百八十天过去,买着买着,衣帽间和思念,就都被填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