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出自《蜀道难》。
最近读了太多十八到十九世纪的英国随笔,感觉有些被那种絮絮叨叨的文风腌入味了,写文时常有直觉,此处该插句评论,彼处该引用诗句了,然后醒过神来,努力纠正自己,这不是小说应有的节奏。
哈哈。
说到近期读书,我实在是太喜欢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文风了,很想要学习但又不敢学习她那样丰富优美的隐喻和意识流,因为在如今这个年代,这样写作很容易会被当成AI。这真让人痛苦。事实上,在微信阅读时,已经在书友评论里看到有人说伍尔夫那长段的语句像AI了,哪怕她是十九世纪的作家。连她都无法逃脱这种评议,我们这些有幸又不幸和AI生活在同一时代的可悲的人,又该如何避免呢。
说点闲话,我很能理解读者对AI的避忌。的确,有些优美的长句背后,隐藏着作者对意象的精心编织和铺排,如果读者愿意花费时间去深入体味和觉察,可能渐入佳境。但要识别这些长句究竟是作者的故意错乱还是AI的胡乱罗列,是需要成本的,当读者终于品味出自己读的究竟是巧克力味屎还是屎味巧克力时,读者已经读完了……为时已晚。谁也不想自己爱完了才发现所爱的对象是个渣男。与其冒后者的风险,不如去读AI诞生以前的作家,或是找点别的更安全的消遣。现在的读者已经唯恐文字背后隐藏的是冰冷的机器,辜负了自己的共情,包括我自己都是。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很喜爱用AI,它比过去的任何搜索引擎都好用。但只有在写文时,我很怕它。我写文不用AI,可AI会从另一个角度影响我,因为我不可避免会想要让自己的文与AI作出区别,让读者不要产生误解。这种时刻存在的担忧,从另一个相反的方向左右我的笔锋。当我想要挥洒比喻,或稍稍夸张形象,或罗列意象,或故意错乱语言组织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想,这会不会有点像AI了,要不要避开?这种刻意回避反而……很刻意。唉,我真讨厌自己过分的自我关注、悲观主义和懦弱。
哪怕我对自己的文字还算有点自信,我现在也没有办法像过去那样,像在AI诞生之前那样自如地写作了,就算我不用它,它也依旧在我的思想中存在,就像有人在我的工作台上架了一把讨厌的尺子,时刻用它的刻度对我品头论足。
当初那些画油画的人,在照相机发明出来后,是否也有同样的烦恼呢?人们依旧会称赞他们的技术,因为他们能用肉体凡胎的手描绘出纤毫毕现的真实,但那种精益求精、不断接近“现实逼真”的艺术追求,作为一种艺术追求本身,已经完全消失了。而沦为一种表演般的技艺。就像是抛接球的杂耍家,技艺纯属精湛,令人惊叹,可他的表演没有目的,只是为了证明人的肢体能够靠机械训练接近上天设计的极限。那不再是创作了。
可是,以我对绘画的浅见,绘画要自成风格,要从观察中提炼出写意和印象,也需要大量的事先练习,要拥有做到繁琐的逼真的那种能力,再进行加工和简化,否则,在骨架上可能就失真走形了。同理,要写到超越AI,是否也要先在写作训练中肆无忌惮、酣畅淋漓地表达自我(不去顾虑那是否一种所谓AI化的风格),然后才能提炼出一种让读者也觉得简易可口又意蕴深长的文体呢?好在我从不把写文当做一种正经工作,所以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作家或者贩字者来烦恼吧。
一直以来,和读者的游戏都只是我闲时的消遣,是我心中想象力和情感水满则溢的产物。乐趣就在于敲击键盘本身,如果将这种乐趣都交给AI来把握,就太没意思了。
不管怎样,写就是了。愿意写点东西,随便什么东西,都只是出于热爱,对出于自身趣味的一种自恋,又来源于一种相信,就像伍尔夫在评议多萝西?华兹华斯时引用的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那激昂的呼声(她实在太爱那些女性的诗人和作家了):“在这颗心里一定存在着某种永生不灭的东西——人生决不是幻梦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