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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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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自己从开始评文开始,就各种苦手了(笑)。 现耽又算是本人接触最少的一种类型了,所以也只好在这里胡言乱语,贻笑大方了,如果有所偏颇,还望海涵。
《殊途》从文案就点出,这是一篇以温馨为卖点的温情文。从私心而言,我是相当欣赏这种文案的——抓住了喜欢这种文风的读者的心,也避免了无爱这种风格的读者不小心踩雷。
点开首章,文章走向也没有超出我的预料,清新浅淡的青梅竹马的故事娓娓道来,淡而质浅,如同暮春的风,悠长而娴静。我一边阅读,一边在脑中呼啸而过的却是各种纯爱电影,男女主人公永远相遇在阳光把绿叶勾勒成破碎的翡翠的时候,那些画面干净而美好。
也正因为如此,我觉得作者写的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种情怀,在悠悠时光中被磨砺的如琥珀一样益发剔透而动人的情怀。
这种情怀,大概也是这篇文最动人的地方了。
只是不好意思的是,本虫的习惯是无砖不成评。感觉上,作者行文有点过于追求文章的质感有些咬文嚼字,看起来略微有些别扭。哎哎,最大的问题当然不是这个,如果真的要说硬伤的话,那么就是——人物浮于表面,难以引起共鸣。
在这一点上,本人腼着老脸各赏两位男主五十大板。虽然成因不同,但是结局却是一样的,以下我将分条“打屁屁”:
首先是铭徽,他的失当是jj比较常见的一种——就是人物性格走形,甚至游移不定。他的设定其实相当简单,严肃的家庭培养出来的标准好学生,因为父母的缺于管教,所以有些早熟。问题也就出在“早熟”上。平心而论,铭徽再怎么早熟,他所处的环境还是非常单纯的,他的生活两点一线,再如何早熟,铭徽骨子里还是单纯的——文章很多地方这一点都描写的比较到位。但有些地方却有些太早熟了,比如说“如果要说这样枯寂的生活唯一能带给他的快乐,恐怕就是在学习上的成就感了吧。”,老实说,这样略带自嘲的自我剖析,即使成年人也很少见,更何况,我真的很怀疑他真的明白“成就感”是什么意思吗?
人物性格要统一,虽然含有变化,但是主调是一致的(除非是以成长为主题的文章)。
然后就是阿耀,也许你在别的评者那里得到夸奖,可在我这里——绝对是逼我弃文的理由!!
首先,看见阿耀趴在葡萄架上,我就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再看见他把葡萄塞进自己和铭徽的嘴里,本人寒毛倒立;最后看到他挖蚯蚓还有成为孩子王的那里……我笑了,我觉得右上角的叉烧包在强烈召唤我。
为什么呢?
①葡萄藩篱不能爬。②GN你肯定没有尝过花廊上的葡萄。③蚯蚓好抓,但你是挖不到的。
先别急着辩解,请听我一一道来:
①:葡萄藩篱看起来很好爬,但实际上,它一般都是用竹条做的,那种又软又轻,承重力超级差,爬了你会后悔的——因为我四岁的时候爬过,爬到一半竹藩倒了,本人从上面摔下来了。当时只爬了不到半米,让我在床上躺了好几天。——至于八岁的小男孩趴在上面——那绝对会断的,摔得粉碎性骨折都算轻的。
②:那种葡萄是观赏性的,看起来非常漂亮,但是,味道真的是让人不敢恭维。当年我推到竹藩,最后还是尝到了那种葡萄——当时我就哭出来了。
如果姑娘你真的希望阿耀用食物收买铭徽,我首推菱角——这种东西很好挖,我两岁就会挖了,不过挖出来之后要煮了才能吃,味道不错,只是比较麻烦。如果想要两人合作的话,可以敲梨子。一个人用长长的竹竿去敲,另一个人用衣兜去接着,不过接的那个人要小心一点,很容易被梨子砸到头的。如果姑娘你一定要爬的,那么我推荐石榴树,这种树是最好爬的了——不过石榴受气候影响蛮大的,几乎是一年一个味道,什么神奇的味道都有,好吃的要碰运气(只要囊是红的,基本都好吃)。
③:姑娘你承认吧,你小时候就是一个超级乖宝宝——不然你不会不知道怎么抓蚯蚓——挖,那简直就是扯淡啊!蚯蚓在土里就是王者,很难挖的到,就算运气好,挖到了,只要你抖一抖铲子上的土,蚯蚓就会逃到地上。只要蚯蚓落到地上,它的脑袋就会钉死在土上,就算拔也没有。因为它的身子滑腻腻的根本不着力,你会看着它从你的手指逢里飞快的消失在土壤里,只留一个小洞给你。
但是如果你真的想抓,蚯蚓那也是很好抓的。你要选春雨过后,雨过初晴的那会儿,地上还是湿漉漉的——那时候你只要掀开草丛,就能看见蚯蚓笨拙地在地面上爬。那时候的蚯蚓很呆,躲都不会躲,随便你捡。不过那时候很少有孩子去捡这个——因为那时候要抓的是蜗牛!
也确实有孩子会拿着铲子在草丛里翻来翻去,如果姑娘你问他是不是在挖蚯蚓,绝对会收到鄙视的眼神的!如果他不是单纯在玩,那么目标一般都是鼠妇——没错,就是初中生物书上用来作什么向光实验的黑色甲壳虫。但是那种呆板的教科书怎么会告诉你这种东西的好玩之处?那是只要你戳它一下,它就会蜷起身子变成一个黑色的标准圆的神奇生物!!拥有一个鼠妇可是绝对可以耀武扬威的事情!!挖它在小鬼们中其实挺流行的,(说实在话,这种生物没有灭绝真是太神奇了),运气不好的时候,半个月都挖不到一只都是挺寻常的事情。以我个人的经历而已,其实挖到蜈蚣的几率比较大。(各种大小版本的蜈蚣我都遇到过,不过放心,那时候蜈蚣先生跑的比我快。捂脸,如果我会百毒神功的话,现在已经是一代宗师了~)
如果想要成为孩子王,我印象里最方便的办法就是炸水蜘蛛——就是那种四只脚,像蜘蛛一样,可以在水面上跑的飞快的东西。想捉它只能用鞭炮去炸。把鞭炮扔水里,就会炸出很高的水柱(其实这个超级难,时机把握要很准,这方面我现在依然是个白),然后水蜘蛛就会跑。多炸几个,炸的它慌不择路跑上岸,—上了岸就很容易抓到了。不过这种虫子超级狡猾,就算是精通此技的孩子王也要折腾两三个小时才能把它炸上岸。——抓到的孩子会受到所有小鬼的崇拜,一呼百应也不为过。
——所以,姑娘你知道你问题在那里了吗?再想一想,如果姑娘你把上面内容补充到文章里,会不会使阿耀这个角色“活”过来?
再小小的ps一下:阿耀的性格也有点问题,作为一个无法无天肚子里一肚子坏水的小混蛋变成的老混蛋,我表示——姑娘,你把我们想象的太美好太纯良了,导致我看阿耀各种别扭不解释!
……(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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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赞的说~
……(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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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收了,会慢慢看的,先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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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地找来的~~
……(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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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第二章评论总说我超过章节总数,不能评论。我默。
以下三行为复制= =
hiahiahiahia 表示抓耳朵扯来扯去摸来摸去的阿耀很可爱。
冷漠温吞闷骚攻 阳光健气潇洒受 !这个太有爱了~~~好贴切。
我先下啦,晚安~早些睡
OK,晚一个安。
……(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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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样的开始。^_______^
……(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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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12-15 13: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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