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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仲夏星光》  第16章

网友:懒得想 打分:2 [2017-08-04 02:14:14]

戴飞首先可以排除他不是分裂型人格障碍。
其实一直搞不清楚精神分裂的具体症状,老是人格分裂/多重人格(解离性人格障碍)混淆了。后者名字好多啊,看了半天发现都是指同一种而不是有区别的区分……感觉戴飞更像是精神分裂,首先他身为王胜的时候有戴飞的记忆思想和认知,他们本质上是一个人不是独立的思维模式。王胜是他的认知障碍或者他伪装的。
而多重人格“此类患者行为的差异无法以常人在不同场合,不同角色的不同行为来解释,好像是完全不同的人,每个人格有其个别的姓名,记忆,特质及行为方式。通常原来的人格并不知晓另一个人格的存在,而新出现的人格则对原来的人格有相当的了解。”。戴飞当聋哑学徒的时候伪装的那么好。假设他是因为受不了亲手杀害母亲的刺激分裂了王胜,那么王胜身为富有爱心的孝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和死亡的长辈睡在一起,还能不慌不忙的化妆,感觉很变态……而且没留痕迹,指纹dna什么的,是谁处理的?王胜也许无罪但不无辜。他完全没考虑赵母可能有危险吗,没有意识到自己任何的不对劲?没采取任何措施?他们真的是两个人格吗?而且犯罪是主人格的行为,不应该用次人格开脱吧?
非常冷血的看完了于欢案,同样是舆论,我觉得于欢案在某方面是可取的但不提倡,而王初善案完全是无理取闹。于欢母子是被强行讨债囚禁,报警无效后怒起伤人,亡者是抢救路上失血过多而死。这起悲剧警方的不作为也是诱因之一,然后亡者生前羞辱情节恶劣,也确实存在需要自卫的环境等等的客观条件,所以舆论质疑的是判决的合理性,然后要求减刑,合乎情理。如果亡者没有辱母情节仅仅讨债,舆论也不会支持被控方。
而王初善他是失手伤人致死,首先赵妻子应该不是苛待赵母的责任人,虽然可能也参与了,但是罪不至伤至死。王初善动手是冲动犯罪,没有自卫倾向,而且王初善伤人后有逃逸的行为。如果是他看到赵妻子虐待他妈妈,制止的时候失手伤人没有致死也许可以无罪释放,因为他没有伤人行为,是防卫行为。但他不是,不管怎样王初善导致了一条人命的流逝,要求无罪释放根本无理取闹。而且是在案件侦破中没有判决,没有公布案情的时候……很神经质的舆论。这种舆论从根本上就有失偏颇,站不住脚。不应理会的。很不喜欢那些拎不清就站队的。
有些时候施害者是值得同情,但不应该因为同情就让法律失去约束力,这是在纵容犯罪!
很多qj犯因为狡辩刑罚很轻,受害人女儿却因此逝去,换位思考我也恨不得杀了qj犯,但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也许事出有因,但动了手就总该负责,如果个个事出有因的奋起杀人然后从轻发落,秩序何在?每个人都是裁决者,法理何在?以暴制暴,观其深远的影响,总是不利的。而且有钱有权有势的煽动舆论打压舆论引导舆论更轻易,他们还可以扭曲事实,以假乱真,如果助长这种风气,吃亏的其实还是普通人。可能很多人该死,但个人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
其实还有一种就是有确切指向的嫌疑人,但只有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疑罪从无于是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如果舆论介入,也许能够让一部分归案,但也可能冤枉另一部分人。
还有一种犯人检测出精神方面有问题后无罪释放,这种是不应该一概而论,精神问题应该也分有没有自我控制力,约束力,是失控伤人还是主动伤人,是病发状态还是正常状态。这时候的舆论,很容易出现分歧各执一词吧。
虽然有些人不配为母,不过大体上母爱比父爱伟大多了,毕竟孕育十个月和提供一个精子,前者的先天亲属羁绊更深,后者先天不占优势。没有感情投入,血缘根本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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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12-22 11:49:28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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