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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挖抓猫 打分:2 [2007-01-12 11:34:14]
五. 如若乙方因为生活优越而变胖,甲方不得嫌弃,乙方可以“职业病”为由索取赔偿。太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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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挖抓猫 打分:2 [2007-01-12 11:34:14]
五. 如若乙方因为生活优越而变胖,甲方不得嫌弃,乙方可以“职业病”为由索取赔偿。
太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