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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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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方兴野。
我有一个青梅竹马,叫沈钰。
她住我家对门,我们同月同日出生,她小我一岁。
从小我妈妈就告诉我,她是我未来的媳妇,让我好好对她,竭尽全力保护她。
那时候,我对媳妇没什么概念,就觉得大概是能陪我玩一辈子泥巴的伙伴吧。
而且我发现,她根本就不需要我保护,她爸妈是钢厂的领导,她自己也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公主,在钢厂这片,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
相反的,需要被保护的那个人,恰恰是我。
说来惭愧,我小时候因为长得太好看,经常被院里的小朋友欺负,而且从来不敢还手,用现在的话说,大概就是个怂炮加弱鸡。
他们都说,我配不上沈钰,以后沈钰跟了我,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当然,我那时是听不懂的,只知道他们骂我是一坨屎。
软柿子也是有脾气的好吧!
于是我怒了,拿出我二两半的胆子跟他们干了一架。
毫无疑问,我败了,我被痛扁了一顿,鼻青脸肿地回家了。
上楼的时候,我遇到了沈钰。
可能公主天生带有一颗怜悯的心,她把兜里仅剩的一颗糖给了我。
告诉我,她的糖有魔法,吃了就不会痛了。
我天真地信了,结果伤口还是痛得要死。
我慢慢发现,那些人欺负我,是因为沈钰跟我定了娃娃亲。
于是我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报复他们。
他们越是嫉妒,我就越要缠着沈钰,让她蒙上红手绢跟我结婚,做我媳妇儿。
我还要当着所有人的面亲她,告诉他们,这个女孩是我方兴野的,跟你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于是,我被揍得更狠了,可我还是觉得痛快。
看着他们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这点痛算什么呢?
然而,这种“好日子”没持续多久,我家里就出事了。
我爸妈因为钢厂的一起事故死掉了,我成了孤儿。
沈钰的爸爸也被厂里免了职,但和我比起来,她是有多幸运啊!
然后,我二叔来接我了。
我走的那天,沈钰公主的怜悯心又泛滥了。
她哭闹着不让我走,还把一个丑得要死的草蜢塞到我手里,让我千万别忘了她,一定要回来找她玩。
我心想,你可拉倒吧!
你个爱哭鬼已经没了利用价值,我脑子抽了才会回来找你。
后来事实证明,我脑子时常间歇性犯抽。
到了二叔家,我二婶似乎并不欢迎我,经常对我冷嘲热讽,他们还有个讨厌鬼儿子,仗着父母宠爱,人前人后地欺负我,我二叔通常选择视而不见。
没了父母做依靠,我开始学着自己保护自己。
别人打我一下,我就还他一脚,别人踹我一脚,我就让他住院。
就这样混到了初中。
我讨厌念书,也不像别人,有父母督促,考不好就得挨揍。
没人管我学不学好,成绩怎样,我就这么一个人,一条命,也许哪天死了,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就这样,我成了网吧的常客,开始没日没夜地打游戏。
杯具的是,我连网吧包夜的钱都没有。
按照当初的协定,钢厂每月会付我生活费,但都打进了我的监护人,也就是我二叔的账户。
他们管我的衣食住行,却从不给我零花钱。
我开始琢磨着挣钱。
我本想去小学校门口劫钱的,想起我那短命母亲曾经的教诲,还是没狠下心彻底堕落。
后来,我在网吧认识了一些人,他们看我游戏打得溜,就跟我商量,凑一个战队。
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为了赚钱,我们这群乌合之众开始到处打比赛赢奖金,各种线上线下的野鸡比赛打了不下千场。
慢慢地,居然成了点气候。
从一两百,到一两千,再到上万。
银行卡里的数字成倍地往上翻。
我也开始体会到了肆意花钱的快感。
他们都说,我长了一张老天爷赏饭吃的脸。
我却觉得,男人被说长得好看,跟被骂阳/痿没什么区别。
更别提,还有一帮女孩成天在我耳边叽叽喳喳,烦得要命。
直到有一天,我在网吧跟人打架,断了两根肋骨,去医院的时候,偶遇了一个丁香般的姑娘。
那姑娘拿着一张报告单,哭得梨花带雨。
我不知道怎么了,心脏像被重重锤了一下,眼睛就这么牢牢钉在她身上,怎么也挪不开。
后来,那女孩察觉到我的目光,往这边看了一眼。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一眼的感觉。
只知道,我完了。
我忍着断骨之痛,悄悄尾随她回家。
发现她走的方向,正是我那个十几年没回去过的家的方向。
我越跟着,心就跳得越快,似乎有什么记忆就要破土而出。
两个小时后,我跟着她进了钢厂家属院。
看着那些熟悉的街巷和房子,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些光着脚到处跑的孩提时光。
路过一条窄巷时,我听到那姑娘跟坐在两旁的街坊打了声招呼。
我听到那些人叫她“小钰”。
小钰,小钰,沈钰?
被时光封存了太久的名字,就这样一下子蹦了出来。
那一刻,我恍惚了。
记忆的闸门缓缓开启,我仿佛看到那个穿着公主裙,梳着细细辫子的小女孩在对我笑。
她说,兴野哥,你终于回来找我玩了,我等了你好久,你是不是把我忘了呀?
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有一句话在反复回响。
她是沈钰,是我定了娃娃亲的媳妇儿。
自父母去世后,我几乎很少想起他们。
此刻,我真想跪地给他们磕个响头,感谢他们十四年前,做出了那么英明而伟大的决定。
之后的一个星期,我每天下午逃课,坐两个小时公交车,到她家楼下等她。
却又不敢和她相认,只好假装不经意路过,心里又暗暗期待,她能先认出我。
然而,并没有。
她从来没注意过我的存在,这让我倍感沮丧,头一次希望自己能变得更帅一点。
最好帅到她无法忽视,一眼看到就忘不掉的那种。
就像......我对她那样。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
一天傍晚,她走进了小区门口一家名叫“E时空”的网吧。
这些天,我找她学校的人旁敲侧击,知道她成绩排年级第一,是个品学兼优的乖乖女,
这样一个乖乖女,居然会去网吧?
我赶紧跟进去,看到她正和老板商量着什么,五分钟后,走到了最里面的机位。
一连好几天都是这样,我发现,每晚八点,她会准时去“E时空”网吧,周末也不间断。
好奇心促使我干出了偷窥别人电脑这样的猥琐事。
原来她在写网络小说。
这一发现,让我兴奋得一宿没睡,连夜注册了个网站账号,用她送我的那只草蜢做昵称,准备以读者的身份接近她。
然后我就成了她最忠实的读者。
同时,从没及过格的语文成绩,也开始突飞猛进。
渐渐地,她的文字,她的内心世界,她的一切,都让我痴迷。
我发现,我彻底爱上了这个姑娘。
我开始不满足于做她众多读者中的一个,开始尝试着给她发私信,要来了她的□□号码,加了好友。
我上网查网恋指南、撩妹攻略,做足了功课,第一句话写了删,删了写,磨蹭了十来分钟,也没能发出去。
最后,还是她主动发起会话,我看着那一行字,暗骂自己没用。
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或许叫“知己”更合适。
她告诉我,她喜欢T市,如果可以的话,以后想考那里的大学,去那里定居。
因为这句话,我开始关注T市,一有空就买张车票跑过去,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幻想牵着她的手,在夕阳下散步的浪漫场景。
甚至还用多年积蓄买了套高档公寓,只为有一天,能和她靠在落地窗前,看枫河静静流淌。
我慢慢发现,她的生活好像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顺遂。
她似乎总是心事重重的,眉宇间总有一抹忧郁轻愁。
直到初三的某一天,她告诉我,她母亲得了很严重的病,半身瘫痪无法自理,她不得不放弃重点高中,选择离家近的普通中学。
就这样,语数外三科加起来都不到六十分的我,开始埋头苦读,没日没夜地拼了半个学期,终于和她考进了同一所高中,成了同学。
然而却没能分在一个班。
不过,这足以让我兴奋。
三年间,她出落得更漂亮了,以致于我每次看到她,心里都痒痒的,也有了男生羞于启齿的冲动。
这样优秀的她当然不乏追求者。
开学不到一个月,我就看见她被一个男生堵在教室门口表白。
虽然她没答应,可我还是气得想揍人。
原来不知不觉,我对她的占有欲已经这么强了。
当天放学,我就把那个男生拎到僻静的角落狠揍了一顿,警告他,沈钰是我从小定了亲的老婆,谁要是惦记她,我就弄死他!
谁知那个男生那么没用,没过两天就屁滚尿流地转学了。
临走前倒是做了件好事,把“娃娃亲”的事大肆宣传了一番,这下所有人都知道,沈钰是我方兴野的人,自然没人再敢打她的主意了。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和我二叔一家终于因为一件小事,彻底翻了脸。
我搬回了钢厂家属区的老房子,和沈钰只有一步之遥。
也许冥冥中自有天定,高二我和她分到了一个班。
然而,情敌走了一个又来一个。
这回是个正经高富帅,还是我俩的班主任,可我总觉得他看沈钰的眼神不怀好意。
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问就是男人的直觉。
我开始有了危机意识,觉得不能再这样低调下去了。
我拼命在她面前表现,想博得她的好感,然后找个机会跟她表白。
然而,还没等时机成熟,我就发现了她的秘密。
原来,她母亲得了艾滋病,这些年都是靠她写作来维持生计。
她趴在母亲病床前,伤心地哭着,我能感受到她的恐惧,因为失去亲人的痛苦,我比谁都了解,所以,我绝不会再让她一个人面对这一切。
所有的悲伤和苦难,我都会替她扛下来。
从那一刻起,我发誓,我要保护这女孩一辈子,给她这世上所有的幸福。
沈钰是我方兴野的女人,更是我的命。
谁知,上天对她的捉弄远没有结束。
她那个抛弃妻女的父亲回来了,带着一身赌债,利用她的善良骗她的钱,甚至拿她来抵债。
听到她被绑架的消息,我恨不得插翅飞到她身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哪怕拼上这条命,我也要把她毫发无伤地救出来。
然而,我却忽略了,或者说一直刻意回避着一个问题。
沈钰心里喜欢的,或许是那个成熟稳重的班主任,而不是我这个一无是处的地痞混子。
因为她说,那个人比我好一万倍,我无法形容听到这句话时的心情。
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挣钱,挣钱,拼命挣钱,别人给她的,我方兴野一样能给她。
于是我去G市,加入了ARE战队,利用俱乐部给我的一切资源赚钱。
可我没想到,沈钰来找我了,她说,她知道了我是草蜢,也知道了我为她做的一切,她说,她想跟我复合。
我激动的发颤,却不敢答应。
因为我自卑。
可以说,草蜢是我刻意营造出的一个完美人设,他什么都好,却不是真正的方兴野。
我不愿沈钰把我当成有“草蜢”光环加持的完美情人,至少现在不愿意。
我不希望等她梦碎的那天,再来后悔当初没有仔细想清楚。
现在,我只能拼命赚钱,用最短的时间,让自己变成她心目中的“草蜢”。
然而,上天却不愿给我这个时间。
它用一场地震,把我从赚钱的魔怔里拉了回来。
让我明白,我心里最重要的,永远是那个丁香般的姑娘。
如果失去了她,我所做的一切,甚至我的生命,都将没有任何意义。
当我不远万里回到家,将她抱在怀里时,那种失而复得的踏实感,让我无暇他顾,只想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让我知道,我的余生,不过是想与她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