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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 10 ...

  •   姜暮抱着书包起身跟随靳朝走进不大的维修间,穿过维修间的通道,后面隔了一间十平方米不到的休息室,推开门里面有个铁架子,堆放着很多零件、维修单、一台饮水机,还有两把木椅子。再往里有个布帘子挡着,看不见里面的空间。

      靳朝停下脚步,问她:“作业写完了吗?”

      姜暮摇了下头,靳朝把桌子上的维修单全部挪到了其中一把椅子上,旧办公桌被清空了,他把另一把椅子拎到办公桌前,对姜暮说:“先在这儿写,我洗个澡。”

      姜暮点点头,把书包放了下来。

      她坐下后回头看见靳朝撩开帘子走了进去,从帘子一角她得以窥见里面还有间更小的房间,一眼望到头,仅有一张钢丝床和一个很矮的床头柜,帘子放了下来阻挡了她的视线,不一会儿姜暮便听见了水声。

      她把数学试卷拿了出来平铺在桌子上,打量了一番休息间,抬起头的时候,她瞥见铁架子的最上面放着一个眼熟的盒子。

      盒子外面的黑色迷彩包装撕掉了,里面的东西并没有拆封,盒子上腾飞的骏马还是原封不动的样子,这是派克“以梦为马”礼盒,里面是她精心为靳朝挑选的黑色镀金磨砂钢笔,花了两千多,没有用姜迎寒的钱,用的是她之前参加表演存下来的演出费,知道来铜岗后,她偷偷为靳朝买的。

      姜暮垂下视线将笔盒里有些旧的派克钢笔拿了出来,她一直把这支钢笔当作她的幸运笔,只有竞赛或者考试时才会用,一晃多年,笔头和笔芯早已磨损换过,但她依然保留着笔杆,舍不得丢弃。这支钢笔始终安静地躺在她的笔盒里,见证着她无数次的大考小考,陪着她磕磕绊绊走到今天。

      当初靳朝离开苏州时,将这支钢笔留给了她,多年后重逢,她回赠他一支,她以为他能用得到,她以为这个礼物对他们来说是最有意义的,不承想,现在的靳朝根本不需要一支华而不实的钢笔。

      “以梦为马”,他投身航天事业的梦也许在好几年前就碎了吧。

      姜暮太过出神,以至于身后的水停了她都没听见,直到脚步声逼近,她才匆忙将那支旧钢笔塞进笔盒,迅速合上。

      靳朝边擦着头发边靠近她,姜暮没有回头,心跳愈发紊乱,她不想让靳朝看见那支旧钢笔,那对她来说弥足珍贵的回忆,对靳朝来说也许早就不在乎了,亦如那个被随手丢在铁架子上的礼盒,这一切都让姜暮觉得难堪。

      浴室带出的热气笼罩而来,靳朝停在她身后,瞥了眼卷子:“半天一个大字没写?”

      见姜暮不说话,他把毛巾往肩上一搭,拿起她的卷子瞧了瞧:“在琢磨什么?”

      姜暮总不能说琢磨我们俩谁更自暴自弃吧?她回头试图夺回自己的卷子,却发现靳朝的目光并不在卷子上,而是落在她的脸上。

      他将那身脏衣服换了下来,穿着干净清爽的T恤和宽松的卡其色休闲裤,身上是沐浴过后的薄荷清香,水珠顺着短发落在鬓角处,紧绷的下颌线清晰流畅,姜暮不自觉地将视线落在他的喉结上。

      小时候的靳朝长得好看,她记不得是几年级的时候,他被选去表演节目,学校老师给他画了口红、眼影,脸也涂得白白的,他不乐意,臭着张脸。姜暮还小,以为哥哥生气了,拉他手让他不要生气,靳朝冷着脸说:“我没生气,我只是觉得自己丑死了。”

      她不认同,朝他比划了一个很大的圆圈:“朝朝,你是全宇宙最好看的。”

      儿时的她会在情绪激动时喊哥哥“朝朝”,靳朝每回都会训斥她没大没小,可那一次靳朝没有说她一句。

      她现在依然觉得靳朝长得好看,可是和小时候的好看不一样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长出了清晰的喉结,她以前从来不觉得人的喉结有什么特别的,却在这一刻光影的描绘下,她注意到靳朝的喉结突出而富有张力。

      靳朝将卷子放回桌上,撩起眼帘问她:“看什么?”

      他的声音很近,在逼仄的空间里像低音炮般带着回响,姜暮仓皇地藏起了脑海中的胡思乱想,说道:“我写作业前习惯冥想。”

      靳朝昂起脑袋:“你怎么不用意念写题的?出来吃饭。”

      说完他便走了出去,姜暮跟上他,问道:“我在这里会打扰你工作吗?”

      “不会,店是我的。”

      姜暮松了口气,靳朝的境遇还不算太糟糕,起码不是替别人打工,还有家店。

      紧接着,又听见他说:“跟人合开的。”

      姜暮瞬间感觉又不好了,店不大,还要跟人合开,能挣到钱吗?当然她也只能把这些疑问压在心底。

      店门口支起了一张桌子,三赖和铁公鸡拖了几个板凳过来,桌上放了才送来的菜和饭,还有好几瓶啤酒,小阳已经洗了手,将打包盒打开了,章帆不知道是不是去网吧了,人已经走了。

      三赖没有一点蹭吃蹭喝的觉悟,反而像主人一样招呼姜暮:“姜小暮,来,不客气随便坐。”

      姜暮见他这架势,便问:“你也在这里工作吗?”

      铁公鸡用嘴将啤酒瓶盖咬开,晦气地吐掉:“你看他那双手能干什么活?他是隔壁宠物店老板。”

      姜暮偏头看向旁边亮着门头的“金三角宠物店”,又看了看满脸胡茬、扎着个小辫跷着二郎腿的三赖,怎么看都不像是关爱小动物的宠物店老板。

      三赖见她打量自己,招呼道:“待会儿吃完饭,到我店里看看,喜欢什么随便拿,让你……”

      他似笑非笑地看向正在发筷子的靳朝:“让你爱慕的大哥哥替你买单。”

      靳朝把筷子砸他面前:“滚。”

      三赖默契地接住筷子,顺手给了姜暮,姜暮提醒他:“不是爱慕的,你得把‘大’字去掉。”

      三赖自己动手拿了一双筷子过来:“‘大’字去掉是什么?不是大哥哥,难不成是哥哥?”

      姜暮没有接话,低头吃着白米饭,三赖诧异地看向靳朝:“真是你妹啊,就那个……”

      靳朝凉飕飕地扫了他一眼,三赖把后半段话硬生生吞了下去,颇有深意地瞅了眼姜暮。

      桌上就姜暮一个人吃饭,其他人都在喝酒。三赖挑起了话题,不知道怎么就说到给母狗接生这件事上,说他店里那只大金毛前天晚上生小狗,他一夜没睡,守着那条大母狗。那狗也不知道被谁搞大的肚子,小狗它爸狗性全无,从来没有来看过。三赖叹道自己连老婆都没有,第一次接生居然献给了狗,真是哔了狗了。

      铁公鸡喝了口酒,说他:“也正常,就你家西施,一放出来尿尿就到处跑,自己肚子被人搞大了怪谁,要怪就怪这聊骚的性格随主人。”

      几杯黄汤下肚,几人说话愈发不着调。

      靳朝把啤酒瓶往桌上一搁:“差不多得了,还有小孩在场。”

      姜暮压根没好意思插入关于大金毛私生活混乱的讨论,好在靳朝及时制止了这迷之尴尬的话题。

      这时,有辆车开了过来停在路边,一个中年男人落下车窗喊了声:“有酒。”

      靳朝放下筷子走了过去,跟那个男人在路边聊了几句。

      姜暮望了眼,问身旁的三赖:“你们为什么都叫他有酒?”

      三赖一瓶啤酒下了肚,转着面前的空酒瓶:“今朝有酒靳朝醉啊,你这个哥最一无所有的时候只有一瓶酒陪他熬了过去,别人有家他有酒。”

      不知道是不是姜暮的错觉,三赖在对她说这话的语气里带了些许讽刺的味道。

      她再次开了口:“那为什么又叫头七?”

      三赖的脸色变了下,往靳朝的方向瞥了眼,声音低了几分:“我劝你这种问题以后最好少问,特别是在有酒面前。”

      他伸了个懒腰,眼神中透着丝复杂之色:“毕竟这个称号终结了他热血的少年时代,没几个人喜欢把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拿出来给自己找晦气。”

      既然是少年时代,姜暮觉得这件事有可能和靳朝辍学有关,如果她没猜错,靳朝高中时期应该发生过什么大事,就连他身边的兄弟都三缄其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Chapte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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