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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吻痕 ...

  •   酒吧的空气凝滞沉闷,差劲的音乐塞了人满耳朵,安意不知自己是第几次后悔起来,答应程天盛来这里玩一玩。

      据他说,这家酒吧是县城里的唯一一家,人气火爆、舞池挺大、装饰豪华,就安意看来,他说的这三个形容词里,就“人气火爆”还沾了点边,毕竟是唯一一家不是么?不来这儿也没地去。

      刚一进来,她就差点没被紫红色的灯光闪瞎眼,她以为那种圆球形的旋转灯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了,没想到在这小城里的酒吧考了一回古,DJ是个胳膊有文身的汉子,嗓音也特别粗犷,安意进来时,他正拿着话筒中气十足地吼《对面的妹妹看过来》,吼一句,观众接一句,特配合,跟明星演唱会现场似的。

      令安意感到一阵窒息。

      秉着“来都来了,不如喝几杯了再走”的心理,她和程天盛在吧台坐了下来,安意有不轻的酒瘾,酗酒最严重的一段时间里,还被她爸赶去治疗过。

      一个私人创办的戒酒中心,把所有酒精上瘾的人拉去一个郊外团练,每天吃些清汤寡水没营养的东西,美名其曰是给身体排毒,为了净化心灵、抵制诱惑,手机断网没信号,每天下午围着草坪坐一圈,玩一些小学生都嫌幼稚的游戏,最后手拉着手,在夕阳下大喊出内心的苦闷,安意在经过大半个月的折磨后,忍无可忍的翻墙跑了。

      后来为了防止她爸再抽一次疯,把她绑去那种地方接受摧残,她只能尽力遏制对酒精的渴望,不是不喝,而是有个界限。

      好笑的是,她爸看她真的改邪归正了,以为是那家戒酒中心的功劳,还给人捐了一笔款子。

      来这里多久,她就有多久没喝过酒,安意觉得自己都快像个退休老人了,每天不是睡觉,就是看书,活的无欲无求,所以在程天盛建议,要不要喝杯酒时,她几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可这儿的酒令她大失所望,鸡尾酒好不好喝,很考验调酒师的功力,她点的这一杯就很难喝,安意怀疑自己尝出了牙膏的味道,嫌弃地推去一边后,她要了几罐百威。

      程天盛哈哈大笑:“是不是喝不惯鸡尾酒?”

      是喝不惯这么难喝的鸡尾酒,安意也懒得反驳,拔开易拉罐拉环,喝了一口啤酒。
      程天盛凑近了些:“你是张琼的大学同学,所以你也是学心理学的吗?”
      她点了下头。

      很无聊的话题,她希望下一句不是要来问她能看穿别人想什么吗,或者是问她会不会催眠,能不能套出别人的银行卡密码。
      很多人一听说她是学心理学的,就喜欢问这些奇奇怪怪的问题。

      程天盛没有问这些常规蠢话,而是问:“你也在精神病院待过么?我听张琼说她去那儿实习过。”
      “待过。”
      如果忽略她在诊室里大笑,结果被导师赶出去的事,她确实是待过几天的。

      程天盛滑稽地张大嘴,仿佛在精神病院实习这件事很值得拿出来说一样。

      “厉害,我还没去过精神病院呢,那里的人真的疯疯癫癫吗?比如啃卫生纸、无缘无故地冲你笑、被绑在床上用电击的那种。”

      “我待的是精神科,不是疯人院,现在电击疗法是不被允许的,而且,”安意皱了皱眉,十分不喜欢他大惊小怪的语气,“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正常的人是找不到的,疯子到处都是。”

      程天盛被她的话逗笑:“你是说,这酒吧里塞满了疯子?”
      “对。”
      “你也是?”
      “我也是。”

      她说的实在太认真,连程天盛都愣了一下:“好吧,你让我摸不着头脑了,那你能证明一下吗?就在这酒吧里,找出一个有心理问题的人来,找出来我就信你。”

      “可以。”

      安意拿着啤酒,环视一圈,最后定位在不远处一个卡座里的年轻女孩儿身上,她伸手指了指,示意程天盛往那儿看。

      “看见那个穿白色长裙的姑娘没有?”
      “看到了。”

      “她现在很紧张,周围的人都在喝酒、玩游戏,有说有笑的聊天,她却一直低头玩手机,这有可能是她跟这些人不熟,但不太像,因为她精心打扮过了,说明她希望得到同伴的认可,所以这可能是她第一次来酒吧,她害羞、腼腆,不敢放开胆量,跟人说话,卡座上空位很多,可她却挑了最靠里的那一块,一是因为墙壁能给她安全感,二是在有人要去洗手间或跳舞时,她不用动不动起身给人让座,省去了和人交流的工夫。现在是夏天,她却穿了件长袖连衣裙,遮得很严实,说明她不想把皮肤暴露在空气里,所以,这个女孩儿可能患有一定程度的社交恐惧症。”

      程天盛瞪大了眼,安意却又指了吧台的方向。

      “看见那个中年男人没有?他抹了发胶,着装整齐,和酒吧的气氛格格不入,眼睛却不断地瞟着舞池,但不是在打量女人的胸和屁股,而是在寻找,他也许是个从没结过婚的单身汉,想来酒吧猎一次艳,可他还没有行动,说明他是个注重计划的人,在短短几分钟之内,他已经调整了几次衣领,尽管他的衣领并没有问题,他总是将酒杯放在右手边,吧台正中间的位置,如果不对的话,他还会神经质地上手调整,所以我的结论是,他是个偏执狂和强迫症。”

      程天盛傻了眼,过了半晌,才想起来问:“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

      安意喝了一大口啤酒,长篇大论使她口干舌燥,微微发苦的酒液拯救了她的喉咙,她擦去唇边的酒渍,容色淡淡地说:“你可以去问他们。”
      “……”

      程天盛揉了揉头发,一脸纠结:“安意,你实话跟我说,刚刚是不是忽悠我来着?”

      安意托着下颌,微卷的长发披在肩上,发尾调皮地勾出了一个弧度完美的半圆,就搔在她的下巴处,她不耐烦地用手指拨开,在深蓝色的灯光下,笑的像只迷惑人心的海妖。

      “你觉得是就是。”

      程天盛感觉心脏被人不轻不重地挠了一下,几乎下意识地说:“安意,我挺喜欢你的。”

      他被自己吓了一跳,害怕第一次约会就说这种话,显得太轻佻放浪,然而安意脸上却没有要怪罪的意思,她甚至都没有惊讶的表情,仿佛听惯了这种话。

      “那你喜欢我什么呢?”
      “你……你挺高的,你有多高?”
      “一米七五。”
      “哇,”程天盛咋舌,“你是北方人吗?”
      “南方人。”
      “那你爸妈一定很高,南方人里很少有你这么高的骨架。”

      安意不置可否,静静地望着他:“所以,你是喜欢我的个子?”
      “不,当然不是。”

      程天盛慌张起来,感觉自己在安意的盘问下,丢盔弃甲,节节败退,说什么都是错。

      “我是说,你很特别,安意,你跟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就是这种特别吸引了我。”
      安意笑了笑,没说话。

      比起说她特别,她更喜欢程天盛之前的说法,喜欢她是因为她的身高,至少听上去很坦诚,而“特别”的定义太宽泛,今天说你特别的人,明天就有可能说你泯然于众,周浪就说过她特别,可结局是什么呢?所以还不如说喜欢她的外表,抑或是身高,至少这两样东西是她所具备的。

      说句好理解的话就是,她既不知道程天盛喜欢她什么,又不知他的喜欢来源于什么,那么又如何能知道,他这种喜欢又能维持多久呢?

      她之前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些心理问题,并不是在夸大,像迟渊有亲密恐惧症,她则患有“稳定关系恐惧症”。

      人人都向往一段稳定、安全、彼此忠诚的恋爱关系,偏偏这是安意最恐惧的,因为“稳定”的基础是爱,而爱这种东西,太虚无缥缈了,这就像是一幢房子,有些人的房子是钢筋水泥铸的,有些人是砖石堆砌而成,而还有一小部分人,只是简单地用木头茅草盖成,风一吹就跑,人一推就倒,房屋坍塌时,最先受难的是被留在房子里的那个人,而你在开始一段感情之前,永远也不能事先知道,自己到底会住水泥房还是木头房子。

      唯一避免受伤害的方法,就是做先跑出房子的那个人。

      一阵欢呼声过后,文身的DJ再度闪亮登场,歌曲前奏从刺耳的音响设备里流淌出来,这一次是中年人热爱单曲《一无所有》,安意受不了自己的耳朵再受一次荼毒,只能从高脚椅里站起身。

      “走吧。”
      程天盛跟着站起。
      “要不要去我家坐坐?就在这附近不远。”
      “去。”

      安意心照不宣地点头。

      两人进了程天盛的家,是那种老旧的公寓楼,没有电梯,他住在三楼。

      防盗门打开后,先见到的是玄关,鞋子乱七八糟地摆放着,程天盛赶紧弯腰清理了一下,对安意说:“不用换鞋,直接进去就行。”

      安意从鞋子之间的空隙走过去,进入到一个客厅,看到一张折叠木桌,上面放着没吃完的外卖盒,几只苍蝇在上面盘旋,脏衣服丢的满沙发都是。

      程天盛走过去,将外卖盒收起来,扔进垃圾桶里,又将衣服推到一边,勉强收拾出一个能落座的地方,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呃,我爸妈都不在了,平时我一个人住,不过我姑姑——就是贝塔的妈妈,她常常叫我去吃饭,他们就住在楼上,还有电线,你知道吧?就是那个瘦子,贝塔的男朋友,他就住贝塔家对门……”

      “你是要继续介绍你的邻居,还是停下来做你想做的事?”
      安意直接打断他的废话。

      程天盛哑了几秒,然后上前吻住了她,安意自动配合上去,程天盛的个头和她相差无几,她不用踮脚,就能毫不费力地与他唇舌纠缠,不过片刻后,她就后悔起了这个决定,因为他的口气并不好闻,充斥着一股大蒜味,这可能与他晚上带她吃的麻辣烫有关。

      安意有点恶心,分开了和他亲在一起的唇,程天盛毫无察觉,开始吻她的脸颊和脖颈。

      两个人倒在沙发上,安意抱着他的头,感受着湿热的舌头在自己脖子、锁骨上留连,她向后仰着,脑子里却鬼使神差地想起了迟渊。

      那个燥热的午后,男孩因为缺氧而苍白的脸色,嘴唇却殷红如血,小鹿似的眼眸里还残留着水汽,气愤地朝她控诉。
      你不能这样!
      哪样?
      在我没有准备的时候,就亲……亲我!
      看看这个小朋友,他结结巴巴,手足无措,接吻前还要做好心理建设。

      安意在心底快要笑疯了,一声“乖乖”脱口而出,可这个上一秒她还在嘲笑的乖乖,下一秒就把她推到了墙上,他的吻横冲直撞,毫无章法,甚至有好几次磕到她的牙齿,他还不会换气,铁了心要把自己憋死。

      在安意吻过的人里,他毫无疑问是技术最差的那一个,可奇怪的是,也是最让她热血沸腾的那一个。

      她教他呼吸,用唇舌引导他如何与自己亲近,迟渊是个好学生,他很快就掌握了窍门,他会在她舔他的唇缝时,乖顺地张开嘴,他的口腔没有异味,很干净,如果一定说有,那就是一种清新的柑橘香,当然,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嘴里的味道。

      他也不会乱扔衣服,他是个很整洁的男孩子,衣服收了,工整地折起来,放进柜子里,鞋子整齐地放在鞋架上,床铺不用时一定会叠好,家务就更不用说了,哪一天轮到谁刷碗时没有及时去,他一定会自己跑去刷了,他无法忍受锅碗瓢盆就那么放在水槽里,没人清理,安意就借着他这个毛病,成功地躲过了好几次洗碗的义务。

      她有时会想,也许是从小跟一个古怪老头儿生活,造就了迟渊独立生活的能力,听张琼说,他祖父是得胃癌去世的,那时他还在读初中。

      安意知道胃癌是非常难捱的,尤其是晚期患者,几乎就是在等死,她有个远房舅公,就是得了这个病。

      爸爸曾带她去探望过,她那时还很小,想象丰富,以为那个躺在床上的舅公是中了剧毒,他有着巨大的眼袋,身体浮肿,皮肤暗沉,指甲盖是紫黑色的,疼痛发作时,他在床上痛苦地打滚,哀声大叫,咒骂着每一个在房里的人。
      安意害怕地牵住父亲的衣角,躲在他的背后,看着他儿子麻木地上前,将吗啡注射进他的身体里。

      脾气再温和的人,在病痛面前,也成了魔鬼。
      她不能想象,当年才只有十四五岁的迟渊,是怎么待在一个癌症病人身边,并一直照顾他直至去世的。

      灵魂与身体好像成了两个独立的部分,身体接受着亲吻,灵魂却耽于纷乱的思绪里,难以自持,在这种可怕的割裂感中,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挽救了安意。

      程天盛从她胸口抬起头来,脸上掠过一阵惊慌,然后他给了她一个抱歉的眼神,起身去开门。
      安意从沙发里坐起来,整理好头发和衣服,听见程天盛在门口问:“这么晚了,你来干嘛?”

      敲门的是个女生,她不耐烦地拨开程天盛,一边往里走,一边说:“我和我妈吵架了,在你这里借宿一晚,我妈她有病,我跟她住不下去了,她非要念叨我熬夜玩手机,熬就熬了,反正都毕业了,有什么关系?烦都烦死……”

      剩余的话淹没在了大张的嘴里,女孩儿呆若木鸡地看着客厅里的人。

      “安……安姐姐?”

      安意记得她叫贝塔,是那个瘦子的女朋友,也是程天盛的表妹,她冲她微笑了一下,往门口走。
      “我先回去了。”

      程天盛一愣:“啊?你要回去?这么晚了,张琼家门都关了吧?”
      安意耸了下肩:“那我只好把她吵醒了。”

      “没这个必要吧?”程天盛抓住她的手腕,“你……你可以睡我爸妈的房间,跟贝塔睡,如果你不想跟她睡,让她睡沙发。”

      贝塔这才反应过来,虽然不知道这俩人具体是怎么好上的,但她很有可能打搅了她表哥的好事,她在心底骂了自己好几声,赶紧补救:“我我我……我回去好了!真的,我刚刚发现,我妈也没那么烦人!”

      她磕磕巴巴地解释,红着脸往门口跑,想赶紧逃离这个地方,却在靠近大门时,被安意捏住了肩膀。

      “不用,你留在这吧。”
      安意淡淡地道,又挣开程天盛的手,径自打开大门。
      “你可以不送我。”

      程天盛还是跟了上来,骑摩托回去的路上,安意一言不发,这让他有些慌张,口不择言地问:“我做错什么了吗?”
      “没有。”

      她只是突然没兴致了,安意心里也有些烦躁,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程天盛松了口气:“那就好,我以为你生气了,明天晚上你有空吗?我带你去吃烧烤,一中附近的一家,特别有名,迟渊就在那里读书,他应该知道。”

      “再说吧。”
      安意随口回了一句,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提起迟渊。

      接下来两人暂时无话,乡间的小道并没有路灯,全靠摩托车头的灯光照亮道路,将近凌晨一点了,万籁俱寂,黑夜水溶似的铺设开来,深沉的天幕上只挂着寥寥几颗星子,也许明天是下雨天。

      因为太黑,所以当摩托车停在张琼家门口,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门槛上站起来,才吓了她一大跳。

      “迟渊?”

      男孩沉默地盯着她,脸埋没在黑暗里,喜怒难辨。

      “没事儿吧?”
      程天盛在摩托车上问。
      “没事,”安意向后摆手,“你回去吧,路上小心。”

      “你怎么在这儿坐着?”
      程天盛走后,安意问他。

      “等你,”迟渊看了她一会儿,又低声说,“你脖子上被蚊子咬了。”
      安意抬手捂住脖子,奇怪地瞟了他一眼,不知道这么黑,他是怎么注意到的。
      “进去吧。”

      迟渊没动,突然拉住她的小臂。
      “你还没有跟我解释,我等你一天了。”

      “解释什么?”
      “原因,”他补充道,“治疗结束的原因。”

      安意笑了:“这就是你这么晚不睡,在这儿等着我的原因?”
      “你说。”迟渊的语气更严厉了。
      “我以为这种事不用解释。”
      “要解释,”迟渊冷冷地说,“我没有你那么聪明。”

      “这跟聪明有什么关系?”
      安意笑了几声,察觉到男孩儿周身的气压变得更低,她只好收敛起自己的笑。

      “好吧,我解释一下,治疗结束还能有什么原因?要么是治好了,要么是没得治。弟弟,你已经能接受触碰,能牵手,能拥抱,能接吻,甚至能和女人同床共枕,也就是说,你是个优秀的学生,已经从我这里毕业了,我不认为还有什么要教你的。”

      迟渊一怔,张了张口想说话。

      可就在此时,走廊上的灯突然亮了,张琼穿着睡衣,拿着支手电筒,从打开的门里走了出来,安意反应奇快,几乎立刻甩开了迟渊的手,而张琼的手电这时也照了过来。

      “安意……还有迟渊?怎么是你们两个啊?我见门打开着,还以为进贼了。”
      她边说边穿过庭院,朝他们走来。

      安意面不改色地撒谎:“我回来晚了,本来想敲门把你吵醒,结果下来开门的是你弟。”
      张琼笑着说:“你敲门了吗?我是一点也没听见。”
      她把手电筒移到迟渊脸上。

      “你耳朵怎么这么灵?我睡在一楼,都没听见,你在二楼都听见了?”
      迟渊皱眉,抬手挡住灯光,没说话。

      安意心里一惊,连忙岔开话题:“程天盛说要请吃烧烤。”
      “真的?”张琼不再逼问弟弟,转而看向她,“是只请你吃,还是我们都请?”
      “都请。”
      她在瞎扯些什么?

      “你们相处地不错嘛,哈哈,”张琼冲她暧昧地挤眼,“不过还是别出去吃了,迟渊肠胃不好,外面的烧烤又不干净,吃了拉肚子,还不如我们自己买好食材来烤,好吃又好玩。”

      无论她这时候说什么,安意都双手赞同,于是她说:“我都行。”

      张琼哈哈一笑,又兴奋地问她弟弟:“可以吗?阿渊,你可是大厨,要你说好才行。”
      安意紧张地看着他。

      迟渊点了点头。

      “那就这么定了,”张琼愉快地作了决定,又问安意,“他有说什么时候吗?”
      “我回头问问。”
      “行,”张琼点头,扯了个哈欠,“都回去睡吧,好晚了。”

      她挽上安意的胳膊。

      “我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了,你以后要留门,就跟我说一声。对了,友情提醒你一下,”她捂嘴一笑,“你脖子上有块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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