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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小青把沈煜脚上的毛巾拿开,倒上药水后,轻轻揉着。

      “小青父母早亡,自小在二叔家养着,但二叔家里也穷,实属无奈,二叔便想着把小青卖进哪家贵府当个丫头,好歹还有口饭吃。当时小姐您在街上看到了小青,从马车下来,央着夫人买下小青,夫人慷慨,给了二叔挺多钱。”小青又倒了点药水,慢慢帮她揉着脚,继续道,“其实小姐您人挺好的,是夫人去世后,大人平日里很忙,您自己一个人在这屋子里住着,心情才会郁闷。”

      原来是这样,难怪小青对她这么死心塌地。

      她伸出手摸了摸小青的头:“小青,以后在外面,你是小青,我是沈煜,我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但是回了这个屋,在这里,你就把我当姐姐,以后我会护着你,不会让你受欺负。还有一点啊,叫你,不要叫您,记住了吗?”

      小青愣愣的,似乎没听明白,望着沈煜肯定的眼神,她倏然红了眼圈,哇的就要哭出来,要不是沈煜拦得及时,怕下一秒就要跪下了。

      “谢谢小姐,小青,小青定当尽力服侍小姐。”

      “我也会好好保护你的,小青,快,药水,脚疼。”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俗话还真没错。沈煜没有躺够一百天,也躺了快半个月。她让人帮忙在府里后花园摆张躺椅,每天赏花看草晒太阳,日子休闲,无聊,不过也不错也不错。

      偷得浮生半日闲啊半日闲。

      府里的人还有些怕她,不过见她没再发过脾气,也没再施加惩罚,还会问他们好,一时又惊又怕的。在沈煜锲而不舍的努力下,这群人见到自己后,终于不再低头问好后飞速走掉,也不再颤抖着身体,哆哆嗦嗦的怕得要死。

      慢慢来吧,沈煜自知不可能一下子把他们的想法扭转过来。

      躺了那么久,走路倒是没什么问题,就是还会隐隐约约犯疼。

      继续在家里呆着,实在是太无聊,话本小说看了一些,不过沈煜想着,要更加了解这个时代背景,光看书不够,这人文生活的,还是得自己出去观察,如此或许会更加直观。

      想到此,沈煜便让小青带着她出去,之前就想过找个机会在街头巷尾坐上几天,好好了解一下南周民风习俗。

      现在脚伤了,不能逛街,坐着看还是可以的,连位置她都想好了。

      一开始小青并不同意,还在顾虑到身份尊卑那一套,耐不住沈煜撇着嘴在她面前装可怜,她只好答应。

      大树底下已经有几个人坐着,面前还摆着破碗,沈煜身上没钱,不过带了好几个从府里拿出来的馒头。

      “各位兄弟好,我们两个是新来的,人生地不熟,看到你们有些亲切,这是我刚讨来的,若不嫌弃,咱们一起吃吧。”沈煜很是大方地把馒头分享给众人,顺道带上一个讨好的笑。

      乞丐纷纷抬头,看着沈煜脏污的脸,身上破烂衣裳,这打扮还真是他们同类,再往她身后看去,还有个跟她差不多的,就是更加矮小一些,身前还抱着个破碗,众人便点了点头,接过馒头。

      一位看起来有些年纪的大叔瞥了眼她俩,指着身旁的空位:“多谢了,坐吧。”

      沈煜看了下,今日坐着的,似乎不是当日那群。不管了,反正都是乞丐,大差不差,她拉着小青在旁边空余到地坐下,望着街道上人来人往。

      不多时,她发现身旁的伙伴并不像电视剧那般对着路过的人乞讨,简简单单摆着个破碗在面前,不问不说不讨好,有人路过,扔下一个铜钱,就道声谢,不给,就继续闲云野鹤般懒懒散散坐着,眼神放空。

      往后看,大树后边靠着的两个人闭着眼,似乎是睡着了。

      大叔看起来更是悠哉,慢吞吞地把馒头分了,递给沈煜一个,留了一个给身后那两个人。

      小青接过沈煜递过来的半个馒头,直到现在,心里还是想不明白。别说尚书之女,就是一个普通的姑娘和乞丐呆在一块都够引人注目了,可沈煜说什么要观察生活,得从底层开始,底层人民才是能反映出这个国家的真实。

      她听不懂,又拗不过沈煜,也不敢多问,只好一起跟着来了。

      沈煜扒拉下乱糟糟的头发,吃着馒头,望着眼前的商铺,摊贩,行人,疑惑:“你们不准备说点什么吗?”

      大叔看了她一眼:“说什么?”

      “比如,行行好,各位大爷夫人赏点钱什么的。”沈煜回想着电视剧拍的那些。

      “姑娘,咱们乞讨,也是有尊严的。”大叔嗤笑一声,“我们这群人,奉行的是一个得之乐之失之坦然的理念。”

      这话听着怎么还有点哲学味道在里面,沈煜顿时来了兴趣。

      “大叔,您这话说得可真好,再多说点。”

      “他们给,是自愿,不给,你就是喊破喉咙,人家也不会掏那个子。况且,我们也不需要那么多钱。”大叔嚼着馒头,“钱财乃身外之物,物质的东西多了反而是累赘,你别看我们穷,当乞丐可不是生活所迫,而是我们自己愿意。”

      “反正人嘛,不就是一生一死,中间这几十年你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你要顺着自己的心,放弃很多东西,那你就活得自在一些。你要是自己放不下,或是注重别人的看法,你就得多多努力。所谓活着,也不过是一种选择。”

      “我们乞讨,只是其中一种生活方式。并不是我们就比别人低一等,他们给,我们就道谢,于他们来说,自己帮助了别人行了善事,因此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而我们获得了钱能够填饱肚子,互帮互助嘛。他们不给,我们也不强求,说白了,互取所需。”

      能把乞讨说得这般清新脱俗又看似很有道理的人,沈煜是第一次见到。确实,这些人脸上并无多少无望,眼神空洞麻木,反而是淡然,不在意。

      能在这个时代就意识到人人平等的,不是一般人,她给大叔竖起了个大拇指,顺道悄悄挪到他身旁,把自己没吃过的馒头递给他,低声道:“大叔对个暗号,莫非您也是来自二十一世纪?”

      大叔只是看了她一眼,笑了声:“不管哪个世纪,都是生活。”

      这话说的,到底是不是啊,沈煜很想知道。大叔又扯到其他方面去了,怎么暗示他都不接茬,沈煜有些挫败,不过想想,大叔说得也没错。

      不管哪个世纪,都是生活。如果大叔真的和她一样都是穿越而来,大叔选择了乞讨,最保险的生活方式,虽是不稳定,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靠别人的善意活着,但是自在。

      可她不能,生在尚书家,自己不愁吃穿,但是不自由。

      不过,看向周围的这些人,她想自己或许可以在这放松。

      每日沈煜带着小青过来,给众人分馒头,大叔也不拆穿,拿过馒头就吃,不过确实告诉了她很多关于南周的情况。

      为了感谢大叔,沈煜把自己一根簪子给典当了,买了两只烧鸡过来。大叔不客气,分了后,还特意把鸡腿留给了沈煜,自己拿着另一个鸡腿啃得欢乐,不忘指着前面一群骑马快速冲过的官差跟她说。

      “这个易公子,可不是个简单人物。”

      沈煜嚼着鸡腿,含糊道:“叔您说的可是易府家的公子?”

      “对啊,过来,我给你讲讲。”大叔把鸡骨头往后一扔,抹了下嘴,打了个饱嗝,道,“他可不一般。”

      沈煜靠近了点,竖起耳朵听着。

      “咳咳,”大叔轻咳两声,“大理寺知道吧?刑部知道吧?”

      “知道知道。”沈煜赶紧点头,“这两个地方怎么啦?”

      “他在这两个地方都有官职。”大叔淡淡开口。

      两份官职?沈煜心想,那也没什么问题啊,她继续等着大叔开口,然而后者却开始啃起了馒头,她问:“叔,还有呢?”

      “没了。”

      没,没了?沈煜一口肉差点喷出来。她还以为有什么劲爆不为人知的消息,结果就这么一句话,没了。

      自己期待值拉满,就等来了这个?大叔说完后直接绕到树后面睡觉去了,一点不给沈煜追问的时间。

      不是吧这都行,沈煜握紧手中的鸡腿,郁闷之际,旁边的其他人凑了过来。

      其中一个道:“诶,妹子,我给你讲。我听说他啊,可凶狠了,据说他用刑,就是石头,都能问出两句话来,还得给他磕头认错。”

      “对对对,我听别人说,亲眼见过他抓犯人,手跟铁掌似的,捏脖子跟捏鸡一样,哎哟想想就可怕。”

      “他还很无情,听闻刑部尚书的女儿喜欢了他七年,这人无动无衷,你说这是个人吗?就是太监,都得动了真心,他一个汉子,不正常,绝对不正常。”

      说到这个,他们起了劲。

      沈煜一下来了兴趣,一边啃着鸡腿,一边让他们多说点。

      突然,有眼尖的人及时咳嗽两声,提醒,正唾沫横飞的众人立马闭上了嘴,眼观鼻鼻观心啃起了烧鸡。

      小青偷偷拉了拉还处于听八卦状态,没反应过来的沈煜的袖子:“小姐,易公子朝这边来了。”

      沈煜还纳闷呢怎么突然就停了呢,听到这话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不是吧,易少寒还真骑着马朝这边来了。

      想起那一天晚上他说的,这人眼神肯定很好。

      沈煜立马低下了头,很快就听到有人下马的声音。

      应该不会被认出来吧,自己可是抹了好几层灰,亲爹都不一定能发现是她。淡定点,别怂,更不能慌,这人还不一定会认出来,不能现在就得自己增加心理负担,沈煜悄然深呼吸,却发现自己嘴里还吃着一块肉,刚一紧张忘了咽下去。正要悄悄把肉吞下,下一瞬,沈煜注意到易少寒不仅走了上来,还在她面前蹲下,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在她破碗里扔下一两银子。

      这人到底想干嘛!不对,根据这些天她乞讨的经历,就是有钱人也不是这么施舍钱财的,顶多几个铜钱,一个月下来也不一定有一两银子。

      所以说,这家伙是认出自己了?

      “怎么,嫌少?”易少寒曲起手指敲了敲碗,“不道谢?”

      沈煜还在挣扎着这人到底有没有认出自己,听到这话后,赶紧咽下嘴里肉,只是咽得急,卡在喉咙了,一时憋得慌,眼睛都飚出了泪。不行,认不认出先不管了,再不喝点水她都怕噎死在这里,她赶紧拿起一边的水囊,喝了几口水后,才缓了过来,长吁一口气。

      嗓子不堵了,但是,沈煜心想自己不能用原声,易少寒肯定能听得出来,于是,她夹着嗓音,娇滴滴一句:“够的,小女,多谢大人。”

      小青在一边,瞬时瞪大眼睛,一脸不敢相信。

      寻思,这还是她家那个大大咧咧的大小姐吗?

      靠在树后面的大叔丝毫不给沈煜留面子,直接笑出声来。

      沈煜听着这群人压抑的笑声,握紧拳头,有,有这么好笑吗!她也是为了不被认出来,才被迫这么说话的好伐!

      易少寒什么表情她不知道,也不敢抬头看,不过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还真给沈煜猜对了,易少寒眉头微皱,目光向下,这人手里还拿着一块烧鸡,就是吧,这手微颤,似乎在克制着怒火。有趣,他伸出手捏住沈煜的下巴,而后,将她的脸抬起来,对着自己。

      沈煜想起这人捏脖子跟捏鸡一样,生怕他手一错,自己这娇嫩脖子就给离了家。不是,大哥,她不就是声音,略微,那啥,恶心了一点,不至于把她杀了吧。易少寒手劲不大,自己却动不了,不行,等下他要是真动手,得赶紧自报家门,她还不想死啊。

      易少寒眼神很是意味深长,她都能从他眼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没想到你还有这种爱好。”

      沈煜暗自咬牙,本来还不十分确定,现在她很是肯定,易少寒认出她了。

      易少寒笑了声,松开了手,转身上了马,带着人飞快离开。

      旁边的人被易少寒的举动吓了一跳,瞧见沈煜下巴上那两个手指印,惊道:“传闻是真的啊,这印子,稍一用力脖子可就咔嚓,断了。”

      沈煜揉了揉下巴,心想,可不是嘛,这人什么毛病。

      “妹子,你和这个易公子认识?”另外一个人问她。

      沈煜立马摇头:“不认识不认识,他应该是认错人了。”

      下巴隐隐作痛,这人下手还真重,真是混蛋啊,沈煜再一次握拳,又狠狠咬了口烧鸡,不得不说,这烧鸡味道是真不错,这种情况下她都没舍得丢掉,即使气恼非常。

      见众人脸上恍然大悟的表情,沈煜嚼着肌肉,心想,好悬,还好混过了。

      吃完后,她随手捡起片落叶,擦了擦手,又把碗里的银子拿出来,给大家看:“今天大收获,大家想吃什么?我去买。”

      难得的,众人一致开口:“烧鸡!”

      行,那就烧鸡,沈煜拉着小青起身:“好咧,等着!”

      第二天沈煜再去的时候,那群人已不在,换成了另外一拨人。这些坐着的,她有一点点印象,其中一个便是她摆摊那时候跟她说话的。

      那人把一封信交给她:“他们走了,去别的地方了,张老让我把这个给你。”

      “谢谢。”沈煜接过一看,里面只有一句话。

      ‘丫头,好好活着。’

      她把信收起来,把带来的馒头给了众人。

      “小姐,我们还去吗?”回去的时候小青问她。

      沈煜停住了脚,街道上人来人往,想起信里那句话。

      “去易府,找易少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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