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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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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鼓?”森野说,“你是余淼找来的鼓手?”
“怎么可能,”贺莲对程鹤斯说,“你要是来玩的,我们没工夫陪你玩,我们还要训练,要不是来听的,就赶紧走。”
程鹤斯抓着书包肩带,“我可以试试吗?”
贺莲刚张口要拒绝,练习室门开了。
“我操,冻死我了,外面突然变冷了。”余淼缩着手,用脚带上门,说,“莲哥,蛋糕买回来咯~尝尝好不好吃。”
他把蛋糕给他莲哥,发现他莲哥脸色不太好。
“咋了,这气氛有点严肃?发生了什么?”
森野把刚刚发生的简单说了一遍。
“哦!”余淼说,“眼镜儿说他会打鼓,所以我就带他来啦。所以,这情况是打完了还是没开打?”
“要不然,就让他试试?”森野倒是无所谓道。
贺莲调了调弦,张口就想拒绝,但看程鹤斯一脸认真,想说的话憋了回去。
“那你试,要是我听不进去,就把鼓棒放下。走人。”贺莲说。
“莲哥你别总针对他呀。大家就玩玩嘛。”余淼小声对贺莲道。
“看他不爽。”贺莲说,“太装。”
“啊?装嘛?”余淼默默头发,“就是有点呆嘛。”
程鹤斯把书包放在脚边,坐到鼓旁边,“我可以打今天你弹的那段么?”
贺莲愣了下才知道程鹤斯在说什么。
他从兜里摸出来个皱巴巴的纸摊开给他,森野凑过来看了眼,“我跟他和试试。”
“别紧张,会看谱吧?照着谱打就可以。”
森野抱着要跟他玩玩的态度,并不觉得程鹤斯真的会打鼓。
但当他一个弦勾出去几个音符,鼓还没有进来,以为他没找到节奏,正要提醒他时,“咚咚咚”、“啪”地几声,立刻就跟他的节拍和上了,甚至转客为主,开始引导起了他的节奏!
森野不禁朝程鹤斯看去。
他打脚鼓的力度非常平稳,每个音都极其均匀干净,根本不像个初学者。
一般鼓手第一次打一个陌生的曲子,尤其是跟一个陌生的吉他手合奏,难免会出现节拍错节。因为临场应变能力或锻炼不足,对曲子不熟,听音不行,再加上硬件上要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练鼓,就又会导致两个鼓槌敲同一个鼓面的时候,发生音色不均匀的情况。
外行当然就听个热闹,但如果下面坐的也是乐手,那么这简直就是现场灾难事故。
但程鹤斯太稳了,完全不悬浮,也不飘在空中,每个音都落在实处,四肢的协调能力极强,好像大脑分了四个部分,左右手一个敲辅音,一个敲主音,右脚换着两种方式踩底鼓配合森野的弦音改变音色,左脚踩叮镲,力道稳到镲的每秒频率都可以清晰数出来。
怎么会有人把鼓打得这么均匀?他妈比节拍器还规律,节拍器在他面前都得退出市场,简直太可怕了——
森野第一次觉得血液都要翻腾出血管,鸡皮疙瘩起了全身。
这样的鼓手太少了,他当过很多乐队的支援乐手,有名的、无名的、业余的、刚组的,但对于他来说,他们都是喽啰,跟他们合奏,一点都不爽快,黏黏糊糊的,又是嫌跟不上他的吉他,又是嫌他弹的吉他太过锐利,压过了所有人,搞得还让他配合他们,真他妈操x蛋。
程鹤斯却让他用起了平起平视的目光看待,另外一个人是贺莲。
他自诩不是音乐天才,只是在吉他方面有点天赋而已,但他听到贺莲弹唱时,看到他玩音乐不像是在玩音乐,好像跟音符融为了一体,成为音乐本身。
松弛有度,游刃有余,毫不费力就把“音乐”这个抽象的词,形象地喂到你嘴边。
森野当时玩摇滚乐这么久,认识贺莲时,才第一次重新认识了音乐,它无形无色无味,却能轻易就能拨动你的心,潜移默化地将音符刻在你的骨髓里,然而你却丝毫未察觉。
而他居然在今天又见到了一个这样的人,这么直率、毫无遮掩地,用强烈的情绪将你包围。
世界上,具有音乐直觉的人多吗,好像并不多吧,为什么这个小小的排练室里就占据了两个?
森野又嫉妒又羡慕,同时又不得不佩服,他忍不住扫弦、勾弦,开始玩起了花样,节拍时急时缓,完全让人意料不到下一秒他到底要怎么弹,但程鹤斯心态稳到爆炸,就如他这个人,好像天打雷劈都能面不改色,即便森野弹地再野蛮,程鹤斯的鼓点都没被压迫分毫,在适当的音区退让,在自己的音区肆意侵略。
“哟呵?眼睛儿,你他妈原来不是青铜,是黄金段位?“余淼兴奋道,“这也太燥了!带我一个!”
余淼也被燃起来了,背上贝斯,头点了几下,数着拍子然后进到程鹤斯最低音区的鼓点里,贴合着森野狂躁的中高音频,给段落增加了厚度。
贺莲从程鹤斯刚敲两个音,视线就立刻放了过去,再也没有离开过。
他天生具有绝对音准和乐感,能从万千声音里听出最突兀、最不同的那一个,但凡听到他觉得刺耳的,就是难受,他会忍不住戴上耳机或者耳塞,因为他的耳朵太敏感了,但程鹤斯立刻就抓住了他的耳朵。
程鹤斯打鼓的姿势很专业,鼓棒敲在鼓上丝毫不费力,但鼓声却如雷贯耳,一定是用了巧劲儿。
他的头发似乎刚洗过,很蓬松,长到颈间的头发因为打鼓时头晃动的程度,有几缕贴在了脸颊上,他长得原来挺好看的,侧脸线条这么立体,嘴唇又抿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紧张?还是他打鼓太过于专注?
好像又跟平常见到的不太一样,他像哑火的烟花骤然爆裂,燃烧了引线,直冲天际,炸裂、落下,情绪满到贺莲有种写歌词的欲望,想把程鹤斯显露出来的所有感情写进去。
他打鼓时在想什么?为什么情绪这么强烈,要烧灼人的整颗心脏。
“莲哥,一起燥啊!”余淼见贺莲有点愣神,忍不住道,“莲哥你都不想跟我们一起弹吗?好久没他妈这么爽过了!”
所以他妈的最讨厌装b的人了,他早就想一起合奏了,根本就不用余淼提醒。
贺莲背上了琴,一扫弦音,因为练过钢琴的缘故,他的手指非常灵活,仅两根手指就能快速交替拨弦,弦像两条弹簧,在这极速下只能看到一个影子,充满厚度的演奏中,极强的音波扫荡过来,强弱、弱强分别交替,立刻就占据了主场,整段乐曲加上贺莲弹的节奏,突然就变得多层次起来。
贺莲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弹,他就是想这样弹,他甚至忍不住想要哼唱出来,但他一时表达不出歌词,于是用“啦啦啦”代替了旋律。
曲子早已不是他在天台上写的了,现在弹出来、哼出来的完全是另外一种音乐类型。
但很奇怪,他只能听到鼓声,所以他听着鼓声哼出来这段,也许这一声声鼓音实在是太干净了吧,干净到他像是沐浴在寺庙下听和尚敲木鱼,但他更奇怪的是,为什么程鹤斯能够这么快就反应过来他的弹奏。
程鹤斯好像知道他要怎么弹,毕竟没有人能够第一次跟上他的即兴,程鹤斯是他肚里的蛔虫么?这根本不需要磨合,就浑然天成。他有点惊喜,居然有人能够摸懂他的琴音,像找到了知音。
但他又有点别扭,因为这个人是程鹤斯,他们班的好学生,不纹身,不抽烟,不喝酒,不打耳洞,不骂脏话,情绪稳定,打骂也不还手,说不定以后东校区第一名就是他的,他将来会去个排名高的大学,选一个他最擅长的专业,然后走上充满光明的前途与未来,或成为学术上的名人,或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在适当的年纪,会娶一位门当户对贤惠的妻子,生一个像他一样优雅斯文的儿子或者美丽的女儿……
贺莲他要玩音乐,音乐是他的全部和唯一,但程鹤斯的唯一和全部却不是音乐。
他们要完全走上不同的路,一想到这里,他居然会有点失落,因为知音只能存在于当下,明天程鹤斯又是那个乖乖上学的好宝宝了。
贺莲在他换气的间隙不自觉看向程鹤斯,意外地,一直低头专注打鼓的人却也看他,隔着斜对角相望。
空气里有一根尖锐的弦在绷紧,撕扯。
耳边所有声音都听不见了,连自己在唱什么也不知道,也不知道自己跑调了没,他可不会跑调,但现在什么都听不见了,就看到程鹤斯唇际浮现出微笑,浅色瞳孔里有显而易见的情绪——
那是绝对忠诚和永不背叛。
他只在余淼眼睛里看到过这两种情绪。
因为太显眼了,傻子都能读懂。
?
他怀疑自己中二病犯了,为什么对着程鹤斯,会想到这两个词。
程鹤斯朝他张口,是无声的口型——“不、唱、了、吗?”
他歪头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