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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附录之文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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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文献:《个人与集体的道德困境》(未被发现)
作者:001、002、003(欧阳雅清)、011、013(无先后顺序)
大家都知道经典的电车难题,是否应当用一个人的生命,换来五个人的生命。
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当我们改变一些数据,这个问题将变得更加难以厘清。
我们是否应当用一个人的生命,换来一百个人的生命?
我们是否应当用一个人的生命,换来一千个一万个甚至整个国家的生命?
相信很多人会认为,至少当一个人面对整个国家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自己。
很遗憾,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觉悟。
而且,如果一个国家只有六个人时,再回看电车难题的开始,又有多少人的选择发生了改变呢?
如果再改变一些,我们是否应当用一个人的利益,换来五个人或是千百个人又或是集体的利益呢?
法律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生命和五个人的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一个人的利益和五个人的利益也没有。
那十个人,百个人,甚至千个人呢?
亦或是整个集体或国家呢?
那其中的分界线又在哪里呢?
其中,“正义”的标准甚至发生了偏移。
当一个人本身应得的利益,不为五个人所抛弃,我们认为这是维护正当权益。
当一个人本身应得的利益,不为整个集体或国家所抛弃,或许会有人认为这就是自私自利的表现了。
当然,我们强调的是“应得”,卖国或是坑害他人的行为不在其中。
那么集体、国家与多个个人的分界线又在呢?
比如,一个家族世代居住在一处,自远古开始,便不曾迁移,无论朝代更替,政局动荡,一直屹立不倒。
这个家族一直与世无争,从未兼并土地,一直守着自远古时代以来的居住地生活。人们安居乐业,从未有过压迫。
这是,国家要在家族的居住地上修建公路,且不能绕路,这条公路对国家很重要可没有其他代替方案。
家族却不可能搬走,家族的每个成员都坚决拒绝,以命相拼。
此时,谁是“正义”的一方呢?
或者谁应当让步呢?
此时如果我再增加一个条件,如果家族人口占国家的百分之三十呢?
或者再改变,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十,或者更少?
直到微不足道?
或许这个例子并不恰当,但它也足够揭露一些问题。
这些行为,在本质上与恃强凌弱比如说校园霸凌有什么区别呢?(这是一句疑问句,不是反问句。)
这些问题或许像电车难题一样,是人类永恒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