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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ason的演唱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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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墨听的第一首Eason的歌是那首古早味的《你的背包》。
年轻的歌手皱着眉,唱那首歌时候的Eason,国语唱得“绵绵”的,有那么一丁点不熟练。歌手唱着“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大段的叙述性的歌词唯独喜欢这句。
分不清是喜欢歌手的起承转合还是因为写得曼妙的歌词。她确实有只文具店买的背包,也确实背了很多年。
怎么会有人把恋物癖写得如此淋漓尽致?
小墨对新的东西不是很感兴趣,用久了的旧东西,就会变得舍不得。
洗旧了的有点发白的帆布袋子,不太出水的原子笔,掉了漆的记事本,甚至是上高中就开始使用的一把弯了匙柄的银质汤匙。从南到北,小墨把随身的能带的东西都带到了M市。两只大行李箱、一只小的黄色皮卡丘的箱子,一个大的绿色军用帆布包。
她孤身一人从潮湿温润的南方来到四季分明的M市,不被妈妈理解,她只能紧紧握住自己的手,告诫自己既然如此选择,便要努力坚持。
让自己迅速适应新环境的方法是多吃、多睡、多听歌。
终于迎来了Eason要在M市连开六场演唱会的消息。出了实验室,小墨做好了抢票的准备。
她问可儿,要不我们一起去吧?
不去,我要去睡美容觉。
小墨拍了拍可儿的屁股。那好吧。
抢票的过程并不像网络上的一些粉丝讲的,瞬间被秒。
小墨如愿抢到了一张山顶的票,可儿怪里怪气地打趣道:大小姐还差个握手位吗?
你又不去的,要你管!
如果是以前,当然是要买要握手位的。那些潇洒的日子啊!零用钱足够而且能够随意支配。现在这个阶段,别说握手位了,能有钱买张票已经可以了。
是个周六。小墨随意札起一个利落的马尾,牛仔裤是不能少的,为了见偶像,小墨很用心地化了妆。
今时今日,开学没有很多天,居然连化妆品都不太更新了。终于如愿以偿?现在这个状态已经越来越像天天搞试验的枯燥女硕了。
可儿不要脸地冲着她吹了声口哨,随口问了声,喷了什么?
小墨拿香水给她看,大概是一款有点小众的牌子,有种野菊花清新甜味。
我看不像野菊花,倒像是野性的呼唤,嗷呜!
去你的野猫!
23岁的女硕盛装出席,饭都还没来得及吃,直接将手机调成飞行模式。
教授找你怎么办?可儿问她。
还能怎么办?说我姨妈痛!头晕目眩!或者你直接编一个什么理由?
从学校门口搭公交车,坐三站后到了地铁口,再转乘地铁。下了地铁是一条甬道,在这条通往中心体育馆的必经之路上,有卖奶茶的、小甜水的、卖烤肠地、轰炸大鱿鱼以及Eason的各种周边和手办。
穿过熙攘街市,终将与你相逢。
一个应援彩绘20块,绿色的,金色的粉质的材料,涂到胳膊上清清凉凉,像清凉油。小墨让人在左胳膊上画了一个。又买了一只钥匙扣、一件短袖T恤衫。一套行云流水下来有点饿了,看到前面有卖铁板大鱿鱼的,又给自己买了只大鱿鱼。
小墨故乡的食物大多是清淡的、清甜的,偶尔炒青菜的时候也会放糖。自从来到M市后,她才知道有些食物是重油、重盐的。比如这种鱿鱼啊、油炸类的海鲜,浓油赤酱,粗犷的滋味和她的世界里的食物完全不同。
真好吃!现在我和Eason之间的距离只剩下这一个铁板大鱿鱼了......
她把买到的周边都放到随身的背包里,还有三十分钟才开始,小墨坐在圆形体育馆外的台阶上,吃得旁若无人、有滋有味。
快到七点的时候,体育场馆内外灯火通明,皮肤嗅到了丝丝的凉意,不远处,太阳和月亮交了班。
嗯夕阳无限好,好过大鱿鱼,大鱿鱼也好!
吃得正好呢,一不留神,滴了几滴油腻腻的大鱿鱼的汤汁,小墨拿出湿纸巾擦拭,黄色的印,擦不掉。
白衬衫再次染上了油渍。
恍惚中,白亮的灯光下,弥散着的沉醉着的食物香气,小墨突然想起许多天前的那个傍晚,白色的衬衫,袖口上的油渍。
灯光刺目如白昼,一路上帅哥美女,青春的荷尔蒙的味道,三三两两走进场馆的人。如小墨这般孤身一人走进场馆的并不多。
场馆内,从山顶位望下去,舞台显得有些小,大屏幕上赫然写着“fear and dreams”,小墨的左右两边各坐着一对情侣,小墨就这样被夹在中间。
七点了,歌手还没有来,小墨感受到了”fear”。
现场有人大喊Eason,七点了,看来大家都感受到了“fear”。
歌手出现了,小墨从背包里拿出那只同样是歌迷的大哥卖给她的扇子,绿色的手绘“你的背包”,很便宜,只要十块。
音乐、舞台、小墨最爱的歌手,座位几乎坐满了。山顶上的视野还算通透,更加山顶位的男生总能在安静的时候破着音高喊着“Eason”,每次都能把大家逗得哄堂大笑。
Eason听不见,他只听见前排的男生叫他老公。
于是又是一轮哄堂大笑。
现场热烈的气氛,小墨终于等到了最爱的安可。
左手边的情侣喊《沙龙》,右手边希望是《岁月如歌》,小墨挥舞着手里的“你的背包”高喊着《大开眼戒》。
深蓝色的荧光海将所有喊声淹没,熟悉的钢琴声中,歌手皱着眉,认真地唱着“原谅我不再送花,胸口早已结疤”。
小墨也异常兴奋起来,喊着唱着,“谁能凭爱意将富士山私有”。
演唱会结束了,小墨没谈过恋爱,却好似失恋。
是的。好似失恋。从明天开始要疯狂写代码了,从明天开始要忘掉失恋。
我们爱一个人,是爱上了他原本的样子,还是爱上了那个恋爱中的自己?
我们不爱一个人,是不爱他原本的样子,还是厌恶了那个恋爱中的自己?
从什么时候开始听Eason的歌呢?蓝初自己都不记得了。
是来到SL大吗?还是在高中的时候?
或者,是在高中时候的天台上?女生们都在追张信哲。“好久没有你的信,好久没有人陪我谈心...一颗爱的你心,时时刻刻为你转不停。”
有时候想想,女生成绩不稳定也是有原因的,追星转不停,哪还有时间背公式?不早恋已经是谢天谢地!
又或者是在SL大的时候,有一次她骑着自行车到医学楼上解剖课,是广播里放的一首歌。歌手唱着并不是很熟练的国语,蓝初喜欢他的咬字,像是做过一些练习功课,有从粤语切换到国语的青涩的痕迹。
蓝初从未喜欢过什么歌手,但是这首歌让她注意到了Eason。
解剖课上,教授详细地介绍着大体老师的肌肉、骨骼、血管走向。在全班的注视下,蓝初又一次清晰地解剖出大体老师的腿骨和踝关节。
蓝初,你有一双优秀的做外科手术的手。
教授说罢,同学们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不断有女生觉得恶心,捂着眼睛,受不了血腥的气味,捂住口鼻。无法直视大体老师,接受不了腐败的血肉之躯被当成学生教材用来解剖。
蓝初再一次向大体老师鞠躬感谢。只有她自己知道,直到最后一刀,她依旧咬紧了牙关,最后故作镇定地缝合结束。
解剖课以后,紧张的情绪依旧伴随着蓝初。蓝初来到食堂,食堂窗口熟制的猪肉和猪血,这次轮到她捂住口鼻,到底还是吐了。
天赋在血腥味面前也不值一提!
“若你喜欢怪物,其实我很美”。
注定是一个无法很快入睡的夜晚,蓝初循环着病态三部曲,若你喜欢怪物,其实我很美。
我是个怪物吗?大家会认为我是个怪物吗?黑暗中,她看了看第一次拿着解剖刀的手,手指修长,但有些颤抖。心理上还是在对抗和犹豫。
若你喜欢怪物,其实我很美。
谁会喜欢上怪物呢?
如果不是Eason的陪伴,她大概不会度过那个异常难熬的夜晚。也就是从那天以后,她对血腥味免疫了。
蓝初和项北换了班,哪怕是周末,医院的大夜也不会停。蓝初看懂了师兄的犹豫。师兄不然就有空我们一块研究一篇,你来做一作?
项北讽刺地看了她一眼,笑话谁呢,如果王心凌开演唱会,你替我值班。
蓝初来不及回答,抓紧换了套衣服,转了地铁,卡着点坐在座位上。
音响发出恼人的噪音,两块巨大的LED屏。
从山顶的位置俯瞰下方,人群叽叽喳喳、熙熙攘攘。
为什么会买山顶位?因为博士生也穷。医学院的博士生更穷。
他们要给自己买各种练习器械、书籍、在线课程,蓝初也有医院补贴,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
蓝初安慰着自己,前排也看不到,噪音大,听不清。
有想要跳舞的粉丝就让他们跳吧,我又不想跳。她就这么酸着,开始观察前后左右的粉丝队伍。
坐在她左边的是一对女生闺蜜的模样,也是二十多岁的学生模样,其中一个和另外一个抱怨为什么不买内场。她的右手边是一对中年夫妻,听他们聊天的内容大概可以判断姐姐是Eason的粉丝,哥哥陪着女生来看。蓝初夹在这两对中间,形单影只。
走的太匆忙,蓝初的袜子都还没有穿好。白色的球鞋,山顶的座位间距并不大,蓝初伸出右腿,不小心碰到了前面的座位。
前面的女生转过身,体育馆的灯熄灭了,蓝初说着抱歉,她闻到了女生洗发水的香味。
蓝初对味道极其敏感。小的时候在村里,蓝初闻得到每个人身上的气味。家里是卖鱼的,身上总有一股海盐味。身上总有血腥味,父亲或者母亲可能是屠夫。蓝初的身上,因为总和奶奶到地里种庄稼、上山打柴。她自己感觉是泥土味,石子味,野草味或者无意中踩到的小型甲壳虫味释放出来的气味。
Eason完美地制造了“fear”的气氛。现场都在高喊着快点开场。
前排女生捆扎着马尾,蓝初顺带观察了她的左右两边,她也是一个人。
终于开场了,《任我行》的那两只红色和蓝色的气球让蓝初莫名其妙地伤感起来。我们有什么办法能够靠两只气球对抗世俗,对抗之后,会有容身之所吗?
前排的女生时不时地拿出扇子晃来晃去,身体也跟着晃来晃去,每首歌都在跟唱,小声地唱,像是害怕打扰到谁,但蓝初听得到。
听着听着就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像是在哪里听过。
蓝初经常会有这种错觉,陌生的人好像在哪里见过,陌生的事件仿佛以前发生过,陌生的声音好像也很熟悉?
她轻轻地摇摇头笑着自己的神经质。
若不是Eason的真粉丝,整场演唱会有两个多小时,Eason基本没有说话,唯一说的几句话是祝愿世界和平。
不要说话。
艺术家要有自己的坚持,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也没关系。如若不能抱着这样的信念唱下去,Eason这些年怕也是早已过了气!
终于到了安可环节,前排的女生突然喊出《大开眼戒》。
我们以为的爱到底是什么?是精心挑选的一束手捧花,是落日余晖下我看向你的眼睛,抑或是......
我们共同喜欢的一首歌?
世俗闹闹哄哄,世人花天酒地,她却是唯一愿意为你捧场的那个人。
喜欢的香味、喜欢的歌,修长的头发,还未来得及看得很清晰的女生的脸。
快到十点的时候,演唱会散场了。
即便散场了,粉丝的“气”还未来得及消散。前面的女生从体育场一直唱到地铁站,蓝初戴着黑色的鸭舌帽,从背后丈量女生的身高和骨骼。
这副骨骼我肯定是在哪里见过的。
深夜的地铁站是深渊的黑色。疾驰的列车到达目的地。刚看完演唱会,人群仍旧携带着精力,低着头玩手机。
蓝初看到女生戴着耳机,盯着手机屏原地摇晃着,翩翩起舞。
她和她一前一后回到了学校,又先后走进研究生公寓。
一路上,女生十分沉浸地盯着手机,直到消失在研究生公寓的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