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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说,要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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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人。
但我所在的这个世界并不普通。
首先是四大领主,通常被称为生化环材,这是基于祂们各自所掌握的概念而有的称呼,生是生命,化是变化,环是循环,而材主最为神秘,听说还是个五字神人。哦也不对,这四个家伙压根梅姨阁诗人。
领主之下各自有七大贤者,各自遵循不同的命名规则,各自有自己的小心思,有的想篡领主的位,有的想爬领主的床,有的干脆就是前任领主,爱恨情仇这一块,恨海情天这一块。我们普通人就算啥也不干,吃这些人的瓜都能吃一辈子,能不能活满一辈子你先别管。
至于贤者各自又有怎样的势力,我倒是有一个绝妙的讲述方法,但是显然这里写不下。总之也是突出一个盘根错节,乱七八糟的职位一大堆,又串联又并联,就像一坨跑了不知道几万年的屎山代码,还能跑就行。
然后才总算脱离了怪力乱神来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人类领域,是无数地上的君王,很反直觉的阶级顺序是吧,我也觉得,明明领主这个称呼听起来就像小地主,居然压在国王上边,真是高高在上。最初的四天圣典里说对祂们来说这片大地本来也就是那么两块小蛋糕而已,所以本来也不打算用多大的称呼。那圣典说的能信吗?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些代称都是我们这些地上的家伙强加给祂们的?这些家伙压根就不在乎,那环主单独的圣典里说生主是秃头说祂自己不洗头,你看我信吗?
咳,而跳过那些替君王宣读法条的蠢货和自以为血脉高贵的傻蛋,再往下,才是八方,万民,物质世界之上蟠结的众生。
这就是,我能够存在的唯一一个世界。
“我在别处没有看见你,我的孩子,你的宿命只在这里。”生主这样对我说。
别误会,我这辈子就掉河里差点溺死的那一回见过祂,而且我也不是祂生的,只是祂实在爱占便宜,对谁都这么喊而已。虽然祂并不是最初的生之主,不过到了祂这个年纪大概也已经不需要考虑后代的问题了,而且根据历史教训来说的话神血是会稀释的,还说不定谁先嘎巴一下似了到时候谁给谁送终。
更何况,祂是生主,唯一可以永生的领主。
所以说我也没有那么普通。
我来自西边的山地,那是人面兽的聚落,生活着那些和我一样有着人类模样的野兽。更严格一点说的话,是在信仰生主座下贤者「熔炉之异」的某一个小王国的土地上,地图上一个狭小又狭小的角落。
当然这一大串其实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当然只有两个字,生主并不是那种日常生活中存在感很强的神明,祂像个极端的图鉴党,认为图鉴在精不在多,只收集稀有族群当眷属,也更愿意庇护少数派,所以愿意效忠祂的除了珍稀生物名录上的那些,还有会死的不死鸟和不会死的死灵这种一看就是环主灵机一动迭代失败了的东西,蟑螂与人不得入内。
而我,是一个人类。
数量大得可怕,平平无奇而且很容易死掉的生物。
我不明白,祂为什么默许了祂的领地里我的存在。
是啊,我只是个人类,即使自有记忆以来就和人面兽们生活在一起,我也很快就发现了我的不同。
我没有那么怕水甚至非常需要喝水,我的外壳非常容易受伤,我好像只用后两条腿就能移动我自己,而且草对我来说也没有那么难吃,懒得去狩猎的时候靠吃草也能填饱肚子。
并且,我的喉咙能发出声音。
但我们也有很多相同。我们都把白天用来捕猎而把夜晚用来睡觉,我们都一样需要用叶片遮住身体,我们都有容易受伤折断的骨头。
也都一样会流出红色的血和透明的眼泪。
这些不同和相同实在是让我疑惑不已,于是在某一天我偷偷地离开我们的山,向北方走了很久很久,太阳升起五次又落下五次,我总算看见了不一样的东西。看见许多高高垒起的石头,也看见了许多在石头的缺口里动来动去的和我一样能用两条腿走路的东西。
许多。
相似的相貌,相近的结构,同样的两条前腿两条后腿,却穿着那些更加花枝招展的东西在身上。这下至少能确认他们并不是神了,毕竟,在兽群的传说里我们的神是不披东西的,而我见过的生主也只是一道声音而已。
我偷偷地、远远地看着他们,直到太阳又一次落下,夜晚到来,可是他们的那个地方依旧是有光的,影子的颜色很深,可是他们拥有那样明亮的、稳固的光。
我就这样如痴如醉地看了许多天。
兽群的那个年纪很大的族长是在草与灰中捡到我,她认为我是一个奇迹,相应地又十分固执地觉得我会先天不足(虽然后来确实应验了),于是把我捡回去之后就开始收拾东西亲自为我赐福,使我拥有了一双狩猎者的眼睛,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也可以长时间盯着猎物而不轻易感到疲惫。
我就用这双眼睛,远远地盯着那些我所不能理解的东西看。他们对食物进行一些复杂处理之后才进食,他们不用嘶鸣的语言交流,他们甚至也有市集,摆着我所不能想象的各种东西,和我们一样又不一样,我们在市集只交易多余的猎物,用猎物交换猎物,又或者用一些更珍贵的仪式用具,比如说蝎子尾和蛇眼,虽然我是没资格传承他们那种古老仪式,不过多多少少还是了解一些基础知识。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在又一个夜晚,我终于下定决心要闯入那片光明,花了两天鼓起勇气,总算是走上前去,亲自走在了那些石头堆之间,就好像吃太饱以后要绕着圣石慢慢走上几圈再祈祷那样,慢慢地,仔细地走。
但我也并不是多光明正大,这显然也不可能,就像兽群一样,总会有些家伙没在睡,也许是在守夜,也许只是单纯睡不着。我虽然体能方面不如他们,不过跟着他们已经有了很多也很成熟的狩猎经验,只要我乐意,即使是最胆小的卜落鼠也不会被我惊动,所以,没关系。
只是这样小心地走一走,走过那些两条腿走路的家伙也走过的路,没关系的。
我记得这里,他们会根据影子变化的方向去做不同的事情;当然还有这里,白天的时候这里总是会喷出巨大的水花;这里是他们的集市,是交换东西的地方,用金色银色和彩色的石头;还有那里……
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从我脚下流走。
在太阳又一次升起以前,我去到一个被称为学院的地方偷走了一个名为书的、有很多彩色方块的东西,然后一刻不停地赶路,回到那个唯一愿意接纳我的族群里。而之后的五年里,这样的来回发生了不知道多少次,我磕磕绊绊地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因此也清晰地明白了自己的来处,总算是能真正地与我的“同类”们区别开。
我也知道了,那个教会我一切的地方叫做北风镇,但那却已经脱离了生主的「领地」(因为我发现我已经偷到了好几本环主的圣典,还不是连号的),本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不过我也并没有被驱赶,没有看见过什么象征警告的神谕,所以大概也没关系,主可能忙着治理秃头,主不在乎。
你看,这都没有天谴到我身上。
于是在我们的西荒山上,我学着人类同类的样子,也给自己造了一个那样的大方块,就当做是纪念。但是我没有那么多方形的石头,人面兽也从来不使用土石相关的魔法,所以我用的是草。我本来也不像人面兽们一样飘着睡觉,我本来就结结实实睡在草里。
好吧,不管有没有看过鲁滨逊漂流记,显然我就是个自由自在的星期五,还没有遇见要把我当奴隶使唤的鲁滨逊,但是已经自行开化,所以大概也不会去给别人做奴隶。
就这样老死在山上吧,和一头真正的野兽一样,我死后他们会吃掉我的血肉,然后把我的骨头扔到森白的圣石里,和祖祖辈辈亲亲热热抱在一起世世代代互相肘击。
回归人类社会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选项,我何必呢,没这个自找麻烦的需求,我的一切本都来自兽群,族长把她的眼睛给了我,大家也都在努力帮助我存活,即使我已经十几岁了,在这些能活两百岁的家伙眼里也当然还是小孩子,甚至还偶尔会被抱怨说不如那些后出生的小东西能吃。啊,我的话大概活不到两百岁吧,真到了那时候果然也只能被认为是早夭了,不,也许是早衰更为形象。当然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已经下定了这样的决心,所以就可以安心地闭上眼睛。
——然后我就又一次见到了生主。
“我会在你的山岗放一把火。”祂这样宣布。
第二次,在梦中。
“逃吧,我的孩子。”
……拜托,我可不是谁的挚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