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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云端梦境 ...


  •   沈自牧!
      他竟然发朋友圈了!

      图片是某个山顶的日出云海,霞光万丈。配文只有一个简单的太阳表情。照片中心是一个穿着蓝色冲锋衣的背影,挺拔,清隽。即便看不到正脸,林余还是不由自主地放大图片,反复摩挲着那个模糊的轮廓。

      沈自牧。她的高中学长。一个存在于校园传说和女生窃窃私语中的名字。成绩优异,长相出众,家境优渥,性格据说也温和有礼。是所有平凡少女青春梦里,最标准、也最遥不可及的男主角。

      林余也曾是那些仰望他的女生之一。不同届,教室不在同一层,她只有偶尔在拥挤的楼道或宽阔的操场,运气极好的情况下,才能远远捕捉到他的身影,心跳漏掉一拍,然后暗自回味一整天。

      要是能和他恋爱就好了……
      这个念头像野草般疯长。
      对啊!和他恋爱!

      只要找到他,和他对视三秒,他就会像那些人一样,将她奉若神明,视她为生命的唯一。
      这个想法让她瞬间亢奋起来。她几乎是跳下床,胡乱套上衣服。看朋友圈定位,那座山离市区不远。她要在沈自牧下山前,赶到出口,完成那决定性的三秒对视,开启她梦寐以求的、甜甜的恋爱。

      冲动之下,她忽略了最关键的问题:钱。
      打车软件显示的车费让她倒吸一口凉气。公交卡里只剩两块钱,根本不够跨区。她翻遍所有口袋和包包夹层,只凑出几枚硬币。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想象中沈自牧可能正在下山,焦急像虫子啃噬着她的心。

      她咬咬牙,决定先坐上通往城郊方向的公交,再想办法。
      车上拥挤闷热,她紧握着手机,不断刷新着沈自牧的朋友圈,生怕错过任何信息。

      她没兴趣让公交司机爱上自己,中途被迫下车。她沿着公路边缘快步往前走,试图拦下一辆顺风车。然而呼啸而过的车辆,没有一辆为她停留。寒风刮在脸上,生疼。脚底也传来阵阵酸痛。

      失落开始蔓延。
      果然不借助神力,她什么都不是,没有人会为她停留。
      她蹲在路边,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觉得自己像个可笑的傻瓜。为了一个虚幻的念头,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
      就在她几乎要放弃时,一辆出租车在她前方不远处停下,一个熟悉的身影付钱下车——正是沈自牧!

      机会来了!

      林余顾不上形象,猛地冲过去,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气喘吁吁。
      沈自牧被这突如其来的拉扯惊到,下意识地甩开她的手,眉头紧蹙,带着明显的戒备和不悦。

      “你是谁?”

      林余微微皱眉。她不是惊讶学长不认识自己,他们本就毫无交集。她惊讶的是,沈自牧的声音……异常沙哑,带着一种粗糙的质感,直接一点说像公鸭嗓。完全不符合她想象中清朗温润的嗓音。

      但那一点点的不适,很快被强大的欲望覆盖。声音而已,不重要。他其他方面是完美的。

      她抬起头,强迫自己忽略他眼中的疑惑与审视,深深望进他的眼底。
      一秒。
      两秒。
      三秒。
      他眼神中的戒备如同冰雪消融,迅速被一种炽热的、毫无保留的痴迷所取代。那目光烫得林余几乎想后退。

      “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她按捺住心跳,直接问道。
      沈自牧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你是人间唯一的天使,你是我的命中注定!”

      玄度在一旁干呕一声,果不其然他立刻嘲讽,“哪来的莎士比亚?这就是你的男神。”
      别人看不见、听不见、感知不到玄度的存在,但林余可以。

      她暗骂了句闭嘴,继续沉溺在沈自牧如水的眸中。

      接下来的日子,像一场奢华的梦境。

      林余坐在沈自牧那辆过于招摇的红色敞篷跑车里,寒风刮过她的脸颊,她却感觉不到冷,只觉得心跳快得有些不真实。跑车一路轰鸣,停在了市中心那栋她只敢远远望一眼的商场门口。灯光将内部照得如同白昼,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安静得能清晰听到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回响。

      沈自牧径直将她带进迪奥专卖店。他略过门口的包袋区域,直接走向悬挂着成衣的深处,对这里的熟悉程度显而易见。
      他手指快速点过几件设计繁复的连衣裙,对身旁穿着制服、妆容一丝不苟的店员简洁地吩咐:“这几个款式,找她的尺码。”
      林余站在原地,手脚不知该如何摆放。她看着店员恭敬地将价格比她一个年收入还高的衣服取下,放在移动衣架上,动作轻缓轻柔。

      “宝贝,去试试这几件。”沈自牧转过身,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指尖在她手背上细细摩挲,“你身材好,穿上肯定很漂亮。”

      林余敏锐地捕捉到旁边店员投来的目光,那里面混杂着探究、嫉妒,懊恼。
      她透过沈自牧的肩膀,望向镜子里那个平平无奇、唇色暗淡、连大衣领口都有些泛白的自己,再对比身边挺拔贵气的男人,她笑了。
      柜姐一定想不通,这个男人怎么会爱上她。

      她依次试穿了那几条裙子,面料接触皮肤时带着陌生的凉滑触感。
      每换一件出来,沈自牧都微笑着上下打量,然后说:“好看。”没有具体评价,只是结论性的肯定。

      玄度刺耳的声音响起,“这些款式太繁琐,不适合你。”
      林余熟练忽视。

      出了迪奥,他又带她走进香奈儿。他看着陈列柜里的包,语气笃定:“香奈儿最适合你,优雅,又不会显得老气。等过几年,你更沉稳些,我们再换爱马仕。”

      林余心里清楚,她等不到那个爱马仕了,愿望只有一个月的时效。但听到他将自己纳入他长久的未来规划里,她还是喜不自胜,用力点了点头。
      最后,她被带到一个以奢华护肤闻名的品牌做全身护理。在独立护理房门口,沈自牧停下脚步,温柔地在她手背上落下一个吻。

      “宝贝,做完护理,店长会亲自帮你化妆。过程可能有点长,你忍耐一下。”他的眼神充满体贴,“我去定晚餐的位置。你一个人在这里,可以吗?”
      林余整个人都被这种被珍视的感觉包裹着,声音带着甜腻:“我没问题的,我就在这里乖乖等你。”

      沈自牧离开后,负责护理的女士一边为她服务,一边忍不住感叹:“林小姐,您命真好。沈先生真是太爱您了,特意嘱咐要用最顶级的套餐。真是羡慕不来啊。”
      林余闭上眼,学着记忆中某些影视剧里绿茶的腔调,用得意又刻意掩饰的语气回应:“是吗?缘分到了,你自然也会遇到的。”

      几个小时后,林余再次站定在镜前。镜子里的人妆容精致无瑕,头发丝丝柔顺,身上穿着刚刚买下的昂贵连衣裙,手里提着经典款手袋。
      几个小时前那个怯生生、带着穷酸气的她已经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珠光宝气、熠熠生辉的女人,与这个奢华的环境彻底融为一体。

      一位穿着西装的男士走到她面前,微微躬身:“林小姐,沈先生在顶楼餐厅等候,请随我来。”
      林余下脑子里还有些懵,甚至没想起来问一句,为什么沈自牧不亲自下来接她。
      电梯直达顶楼,门一开,她就明白了原因。

      整个餐厅的光线都调暗了,唯有靠近巨大露台的那片区域被无数鲜花簇拥着,烛台的火苗轻轻摇曳。一位乐手正拉奏着悠扬的小提琴。西装男引领她在那片花海中的座位落座。

      就在这时,窗外漆黑的夜空中,猛地炸开一簇巨大的、粉色的烟花。紧接着,更多的烟花接连绽放,绚烂的光芒将整个餐厅都映照得忽明忽灭。
      餐厅里其他客人都放下了餐具,发出低低的惊叹,纷纷拿起手机拍摄。最终,所有烟花在夜空中拼凑出一个巨大的、闪烁的爱心,心的中央,是清晰无比的五个大字——林余我爱你。
      林余用手捂住了嘴,眼泪湿润。这就是她无数个深夜,独自一人时偷偷幻想过的场景。被奢侈品包围,被高调地、毫无保留地告白,接受所有人羡慕目光的洗礼。

      小提琴声不知何时停了,轻柔的钢琴声流淌。
      沈自牧换了一身更为正式的深色西装,推着一个装饰着鲜花的三层蛋糕,缓缓向她走来。
      他没有坐下,而是在她面前单膝跪了下来,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深蓝色的丝绒盒子。
      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枚完美的、射出璀璨火彩的粉钻戒指。
      他的目光紧紧锁住她,“宝贝,虽然是你先开口问的,但正式的告白,必须由我来。”
      他深吸一口气,“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彻底失去了理智。从来没有人,能让我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什么是爱情。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公主,我恳求你,收下这枚钻石,赐予我守护你一生的资格。”

      他顿了顿,无比清晰而郑重地问:“林余,你愿意正式做我的女朋友吗?”

      林余泪流满面,沉浸在巨大的新鲜感和虚荣心中。她第一次拥有象征“爱情”的完美仪式。她那颗长期被忽视的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她穿着昂贵的裙子,享受着沈自牧无微不至的呵护,仿佛真的成了被人捧在手心的公主。

      “答应他!答应他!”餐厅里,不知是谁先起了头,附和声越来越大,形成一片善意的声浪。
      在这片欢呼声中,林余伸出微微颤抖的手,看着那枚完美的粉钻戒指,缓缓套上了自己的无名指。

      林余第一次坐飞机,更是第一次享受头等舱。头等舱的座椅宽敞得能让林余完全伸开腿。她望着舷窗外棉花般铺展的云海,感觉这几天的生活也如同这云层一般,绵软、炫目,却踩不到实处。
      她跟着沈自牧来到三亚。一切都很美好,沈自牧白天帮她提包、拍照,和她在沙滩上尽情嬉戏,晚上带她去免税店扫货。

      度假的时光像蜜,可是购物的新鲜感褪去,林余看着酒店衣柜里那些标签都还没拆的昂贵衣物,一种不真实感浮上心头。

      她犹豫再三,还是对沈自牧开了口:“自牧,那些东西……太贵重了。以后,真的不要再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了。”
      沈自牧闻言立刻抓住她的双手。他的眼神灼热,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傻瓜,男人赚钱的唯一作用,就是给自己心爱的女人花。”

      “你不花我的钱,我要怎么让你知道,我到底有多爱你?”

      一直如同背景般静默存在的玄度,此刻抱着手臂倚在墙边,冷冷地吐出两个字:“荒谬。”

      林余下意识瞪了玄度一眼,注意力迅速转回到沈自牧身上。

      她试图从他眼中找到一丝表演的痕迹,却只看到一片近乎狂热的真诚。
      她想起看过的无数言情故事,里面的男主角不都是这样吗?通过挥金如土来证明自己的感情。那些奢侈品,仿佛就是爱的实体化计量单位。
      “爱在哪里,钱在哪里。”她听见自己心里有个声音在说,“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见她沉默,沈自牧放低声音,提出了一个新的建议:“如果你真的觉得有负担,不愿意我总为你花钱,那……你搬来和我一起住吧。”
      林余猛地抬起头。沈自牧的眼神充满了期待。

      “让我来照顾你的生活。你负责貌美如花,什么都不用操心,一切交给我。我想给你一个真正的家。”

      一个家。有人爱她,不再孤单,不必为生计发愁。这不正是她渴望的吗?被“完美恋爱”冲昏的头脑让她几乎无法思考任何潜在的风险,巨大的幸福感如同海浪般将她淹没。她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要点头。

      “你确定要住进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玄度的声音猝不及防地刺入她的耳膜。

      林余心头无名火起,她在脑内驳斥:“什么陌生男人?那是我男朋友!”

      “在你和他对视三秒之前,”玄度的声音带着穿透一切伪装的力量,“你甚至没听过他的声音。这不就是陌生人吗?”

      这话准确敲打在她试图忽略的不安上。但她立刻甩开了这念头,不想听任何可能打破这美好幻境的话,她放空大脑,隔绝玄度的声音。

      她看向沈自牧,脸上绽放出一个无比明亮的笑容,迫不及待道:
      “好!我搬!”

      下了飞机,林余站在了沈自牧那间位于高档公寓顶层的家门口。他提着她的行李箱,输入密码,大门应声而开。

      眼前是宽敞得可以让她原地转圈的客厅,整面的落地窗外是城市璀璨的夜景,光洁的地板倒映着天花板上柔和的光线。空气里有好闻的香氛味道。这里的一切,都与她那个简陋的家有着天壤之别。

      沈自牧将她的行李放进早已准备好的客房,然后走过来,从背后轻轻拥住她,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声音带着满足的叹息: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
      林余靠在他怀里,看着窗外那些明明灭灭的灯火,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定感和满足感包裹了她。她在心里默默地、坚定地告诉自己:

      “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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