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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旧巷里的薄荷香 ...

  •   六月的风总裹着梅雨季未散的潮气,黏腻地贴在人皮肤上,像是谁悄悄蒙上了一层薄纱。风漫过青石板路时,卷起的不只是街角积着的细碎落叶,还顺带碰响了巷口“张记杂货店”挂着的塑料风铃——那风铃是老板儿子小时候做的,蓝白相间的塑料片已经褪了色,叮当作响的声音却还带着几分稚气,在安静的巷子里传得很远。

      林知夏蹲在斜对门“老陈修表铺”门口的青灰色台阶上,指尖捏着半块快要融化的绿豆冰。冰砖外层裹着的透明塑料纸已经软塌,冰水顺着指缝往下滴,落在铺着青苔的红砖墙根,晕出一小片深色的印子,像极了她去年不小心打翻的墨水。她盯着那片湿痕看了会儿,又抬头望向巷口——杂货店的木质门板半开着,老板正坐在竹椅上摇着蒲扇,收音机里断断续续飘出戏曲的调子,混着远处隐约的蝉鸣,把这个下午衬得格外慢。

      “知夏,帮我把里头那个铁盒子递出来。”修表铺里忽然传来陈叔带着沙哑的声音,还混着齿轮转动时细微的“咔嗒”声。林知夏应了声“好”,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绿豆冰放在台阶上,起身掀开门帘。门帘是深蓝色的粗布做的,边缘已经磨出了毛边,掀动时会带着一股旧布料特有的味道,和铺子里的气息混在一起。

      铺子里永远飘着一股旧木头与钟表油混合的味道,不刺鼻,反而让人觉得安心。靠墙的木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钟表,有外壳镀银的老式怀表,有带着碎花表盘的女士腕表,还有指针已经停摆的挂钟,玻璃罩上蒙着一层薄灰,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精致。墙上挂着的那只老式挂钟最显眼,深色的木质边框上刻着缠枝花纹,指针刚过下午三点,钟摆左右晃动着,“嘀嗒、嘀嗒”的声音慢悠悠的,晃得人心里发静。

      陈叔正坐在柜台后的藤椅上,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镊子,专注地摆弄着一个拆开的机械表。放大镜架在他的鼻梁上,镜片反射着台灯的暖光。林知夏的目光扫过柜台——柜面上铺着一块深棕色的绒布,上面放着螺丝刀、小扳手、镊子等工具,还有几个装着齿轮的透明小盒子,标签上用铅笔写着“12mm齿轮”“表针配件”之类的字,字迹有些潦草,却很整齐。

      她在柜台最下层的抽屉里找到了那个铁盒子。盒子是深绿色的,表面已经锈迹斑斑,边角处的油漆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的铁皮,摸上去有些粗糙。林知夏刚要把盒子递给陈叔,目光却被盒底压着的一封浅灰色信封勾住了。信封很薄,纸质是那种略带粗糙的再生纸,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收信人地址,只在右下角用钢笔写了个小小的“拾”字。那字迹清隽有力,只是墨迹有些发淡,像是被人反复摩挲过,边缘微微发毛。

      “陈叔,这信是……”林知夏举着信封,指尖轻轻碰了碰那个“拾”字,心里忽然泛起一丝莫名的熟悉感。陈叔从放大镜后抬起头,视线落在信封上,眉头轻轻皱了下,随即又舒展开:“哦,上周收拾后院杂物间找着的。杂物间堆了不少前租客留下的东西,这信许是哪个租客落下的吧。你要是喜欢,拿回去看看也成,放我这儿也是积灰,说不定哪天就给扔了。”

      林知夏捏着信封的指尖微微发热。她不是个爱窥探别人隐私的人,可那枚“拾”字像有魔力,让她瞬间想起三年前那个同样潮湿的夏天——那时她刚跟着父母搬到这条巷,行李还没完全收拾好,某天下午她抱着刚买的作业本往家走,路过巷尾的垃圾桶时,听见了微弱的“喵喵”声。她循声过去,发现一只橘色的小猫缩在垃圾桶旁边的纸箱里,右前爪受了伤,沾着血,正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小猫的脖子上挂着个小小的银色牌子,上面刻着一个“拾”字,字体和信封上的一模一样。林知夏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刚买的火腿肠,撕成小块喂给小猫。就在她想着要不要把小猫抱回家时,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跑了过来。男生个子很高,头发软软的,额前的碎发有些湿,像是刚跑了很久。他看到小猫,眼里瞬间亮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把小猫抱在怀里,动作很轻,生怕弄疼了它。

      “谢谢你喂它。”男生笑着对林知夏说,声音很干净,像夏天里刚冰镇过的汽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薄荷糖,递到她面前,糖纸是浅绿色的,印着小小的薄荷叶子,“这颗糖给你。以后要是再捡到迷路的小家伙,就到巷口的梧桐树下等我,我叫拾光。”

      林知夏接过薄荷糖,指尖碰到了男生的手指,冰凉的,带着点薄荷的气息。她想说些什么,可刚搬来没多久,面对陌生人还有些害羞,只红着脸点了点头。等她反应过来,想问问拾光住在哪里时,男生已经抱着小猫走远了,白衬衫的衣角在风里轻轻飘动,很快就消失在巷口。

      从那以后,林知夏时常会去巷口的梧桐树下看看,有时候会带点猫粮,有时候只是站一会儿,可她再也没见过那个叫拾光的男生。那颗薄荷糖她一直放在书桌的抽屉里,舍不得吃,直到后来糖纸都有些发黄,她才小心翼翼地拆开,薄荷的清香瞬间弥漫开来,甜丝丝的,带着点清凉,像极了那个下午男生的笑容。

      “想什么呢?拿着信不动了。”陈叔的声音把林知夏的思绪拉了回来。她回过神,把铁盒子递给陈叔,又看了看手里的信封,轻声说:“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信有点特别。那我就拿走了,谢谢您,陈叔。”

      “客气啥,拿去呗。”陈叔摆了摆手,又低下头摆弄起手里的机械表,“要是看完了觉得没用,扔了也成,别往心里去。”

      林知夏应了声,把信封小心翼翼地放进帆布包的内袋里,又拿起台阶上剩下的绿豆冰——冰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小截,她咬了一口,冰凉的甜意顺着喉咙滑下去,却没压下心里那股莫名的悸动。她跟陈叔说了声“再见”,便背着包往家走。

      她家住在巷尾的老楼里,那是一栋三层的红砖楼,墙面上爬满了绿色的藤蔓,夏天的时候会开白色的小花,很香。刚走到楼下,天上就开始飘起小雨,细细的,像牛毛一样,落在脸上凉凉的。林知夏加快脚步,掏出钥匙打开单元门,楼道里的声控灯应声亮起,暖黄色的光照亮了斑驳的墙壁。

      回到家,她先把帆布包放在玄关的柜子上,然后走到窗边——窗外的雨已经淅淅沥沥下大了,雨点打在玻璃上,发出“噼啪”的声音,远处的屋顶笼罩在一层薄雾里,朦朦胧胧的。林知夏把窗帘拉到一半,然后从包里拿出那封浅灰色的信封,放在书桌上。

      书桌靠窗,上面摆着一盏白色的台灯,旁边放着几本书和一个相框——相框里是她和父母的合照,背景就是这条巷的巷口,梧桐树的影子清晰可见。林知夏打开台灯,暖光落在信封上,那个“拾”字在光线下显得格外清晰。她看着信封,犹豫了好一会儿——拆开别人的信不好,可那个“拾”字总让她放不下,总觉得这封信和自己有关。

      最终,她还是轻轻拆开了封口。信封很薄,里面只有一张信纸,也是浅米色的,带着淡淡的薄荷香,和她当年那颗薄荷糖的味道一模一样。信纸上面的字迹和信封上的“拾”字一样,清隽有力,墨水的颜色有些淡,却依旧能看清每一个字:

      “展信安。

      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这封信会不会被人看见。我只是想写下这些话,写给那个三年前在巷口喂橘猫的女生——你穿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上别着个草莓发夹,蹲在地上时,裙摆沾了不少草屑,还有一个小小的破洞,在右边的裙摆上,应该是被草丛里的树枝勾到的吧。

      那天我其实在巷口等了很久。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发现家里的橘猫不见了,它平时很乖,从来不会跑远,我急得不行,沿着巷子里里外外找了好几圈,最后在巷尾的垃圾桶旁边看到了它。可我刚跑过去,就看到你蹲在那里喂它,你手里拿着火腿肠,眼神软软的,我忽然就不想打扰你了,就站在不远处的树后面看着。

      等你喂完猫,转身往巷尾走的时候,我才敢跑过去抱它。我想把猫还给你——我看你那么喜欢它,说不定是你捡到的流浪猫,可等我抱着猫跑到巷口时,你已经不见了。我问了巷口杂货店的张叔,他说你刚搬来,住在巷尾的老楼里,具体是哪一户他也不清楚。

      从那天起,我每天放学都会绕到巷口,想遇见你。有时候会在梧桐树下面等,有时候会去陈叔的修表铺里待一会儿,假装看陈叔修表,其实是在等你路过。陈叔问我怎么总来,我没好意思说,就说喜欢听钟表的声音,陈叔笑着说我是个奇怪的小子,却还是会给我拿瓶汽水。

      后来我要搬家了,爸爸妈妈工作调动,要去很远的城市,坐火车要十几个小时。走之前,我把橘猫托付给了隔壁的李阿姨,李阿姨很喜欢猫,肯定会照顾好它。我还在它的小牌子上刻了‘拾’字,想着如果你再看见它,会知道我找过你,知道我没有忘记那个喂猫的下午。

      现在我在新的城市,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条有梧桐树的街。那些梧桐树没有巷口的那棵粗,却也很高大,风一吹,叶子落在地上的声音,和咱们巷口的一模一样,沙沙的,像有人在轻声说话。我开始写日记,把每天发生的事都记下来,想着如果有一天能遇见你,就把这些日记都给你看,跟你说说我在新城市的生活。

      这是我写的第七封信了。以前的六封,都被我藏在了巷口那棵老梧桐树下的树洞里。树洞在树干靠近根部的地方,被藤蔓半遮着,不仔细找的话很难发现。如果你看到这封信,要是你愿意,能不能去看看那些信?里面写了我找你的日子,写了巷口的夏天,写了我对你的想念。

      或许,我们能在某个有薄荷香的下午,再遇见。就像三年前那样,风里带着潮气,蝉鸣声声,你站在梧桐树下,我抱着橘猫,还有一颗没来得及给你的薄荷糖。”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画了一只小小的橘猫,猫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拾”字,旁边还标注了日期——“2021年6月15日”。

      林知夏捏着信纸的手开始发抖,信纸边缘被她捏得有些发皱。2021年6月15日,正是她捡到橘猫的那天。她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的确实是浅蓝色的连衣裙——那是妈妈在她生日时送的礼物,面料很软,她很喜欢;头发上的草莓发夹也是妈妈给她买的,粉色的草莓造型,上面还镶着小小的水钻,她那天特意别在头发上,想试试新发型;至于裙摆上的破洞,是她蹲在草丛里喂猫时,被一根带刺的树枝勾到的,回家后她还跟妈妈哭了鼻子,妈妈笑着帮她缝好了,只是缝补的痕迹还是能看出来。

      原来那天拾光不是走了,是去抱猫了。原来她以为的“没遇见”,是拾光在巷口等了她很久,是他在树后面看着她喂猫,是他跑遍了巷子找她。林知夏的眼泪不知不觉就掉了下来,落在信纸上,晕开了墨迹,把“薄荷香”那三个字晕成了一片浅灰色的云。

      她忽然想起三年前的那个下午,她喂完猫后,其实没有走远。她走到巷尾的拐角处时,忽然想看看那只小猫怎么样了,就停下了脚步,躲在拐角后面偷偷看。没过多久,她就看到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跑了过来,抱起小猫,然后往巷口走去。她认出那是刚才站在树后面的男生,心里忽然慌了起来,不知道该怎么跟他打招呼,只能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口。

      等她鼓起勇气走出拐角,往巷口走的时候,却再也没看到那个男生的身影。她在梧桐树下站了很久,手里还攥着那颗没来得及吃的薄荷糖,直到天色渐渐暗下来,妈妈打电话催她回家,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从那以后,她也常常会去巷口。有时候是放学回家绕路走巷口,有时候是周末特意去杂货店买绿豆冰,然后坐在梧桐树下吃。她喜欢看梧桐树的叶子在风里摇晃,喜欢听杂货店的风铃响,喜欢闻修表铺里的钟表油味道,可她不知道,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有个男生也在做着同样的事,也在等着遇见她。

      她想起有一次,大概是那年的七月初,她去杂货店买东西,路过修表铺时,看到陈叔的柜台前站着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男生背对着她,正拿着一个旧闹钟,似乎在跟陈叔说着什么,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林知夏的心跳忽然加快了,她觉得那个男生很像拾光,想走过去打个招呼,可走到门口又犹豫了——万一不是他呢?万一他不记得自己了呢?最后,她还是转身回了家,连杂货店的东西都忘了买。

      现在想想,那个男生肯定就是拾光。信里写了他帮陈叔修闹钟的事,时间正好是七月初,和她记忆里的那天一模一样。原来他们曾离得那么近,却因为她的害羞,又一次错过了。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月亮从云里钻了出来,银白色的光透过窗户洒在书桌上,把信纸照得格外清晰。林知夏擦了擦眼泪,把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信封里,然后起身抓了件浅灰色的外套,抓起门口的雨伞就往巷口跑。

      楼道里的声控灯已经灭了,她摸着黑往下走,脚步有些急,差点在最后一级台阶上绊倒。出了单元门,晚风迎面吹来,带着雨后的清凉,还有淡淡的青草香。巷子里很安静,只有她的脚步声在青石板路上回响,“嗒嗒、嗒嗒”的,像是在追赶着什么。

      老梧桐树就在杂货店旁边,树干很粗,两个人合抱都抱不过来,枝桠伸得很远,遮住了大半个巷口。树叶上的雨珠还没干,风一吹,就落在她的伞面上,发出“嗒嗒”的声响,像是在跟她打招呼。林知夏蹲在树下,借着月光仔细找着树洞——树洞比她想象的要小,在树干靠近根部的地方,被绿色的藤蔓半遮着,藤蔓上还开着几朵白色的小花,很香。

      她轻轻拨开藤蔓,果然看到里面塞着几封和手里一样的浅灰色信封,信封的边缘被藤蔓蹭得有些发绿,却依旧完好。林知夏小心翼翼地把信封都拿出来,一共六封,每一封的右下角都写着“拾”字,信封上还用铅笔标着数字“1”到“6”,字迹很轻,像是怕被别人发现。

      她抱着信封,走到树下的长椅上坐下。长椅是木质的,表面已经有些磨损,却很干净,应该是张叔经常擦拭。林知夏打开雨伞,把伞撑在头顶,借着远处路灯的光,一封一封地读起来。

      第一封信写于2021年6月16日,也就是她捡到橘猫的第二天。信里说,拾光早上特意早起了半小时,绕到巷口的梧桐树下面等她。他带了两颗薄荷糖,一颗想给她,一颗想自己吃,可等了快一个小时,也没看到她路过。后来他看到一只蝴蝶停在她昨天喂猫的地方,翅膀是浅蓝色的,像极了她的连衣裙,他就盯着蝴蝶看了很久,直到蝴蝶飞走,才背着书包去学校。信的末尾画了一只小小的蝴蝶,翅膀上写着“浅蓝色”三个字。

      第二封信写于7月1日,是放暑假的第一天。拾光说,他早上七点就到了巷口,在杂货店买了一瓶橘子汽水,然后坐在梧桐树下等她。张叔问他怎么这么早,他说想看看早上的巷子,张叔笑着给了他一根冰棍。后来陈叔拿着一个旧闹钟来杂货店买东西,说闹钟坏了,没法修了。拾光以前跟着爸爸学过一点修钟表的技巧,就跟陈叔说想试试,没想到真的把闹钟修好了。陈叔夸他手巧,还说要是她在,肯定也会喜欢这个。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旧巷里的薄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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