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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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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均的爹沈恕算是这一代异姓王里最老实,也最不成大器的一个,天天只在吃喝玩乐上下功夫,唯一的儿子也往宫里送。但异姓王就是异姓王,手握兵权,听调不听宣,平心而论,谁当皇帝都得忌惮。
父王在信里苦口婆心地劝,君王就是君王,现在不表忠心,日后清算起来可就麻烦大了。沈均也并非完全的傻子,这话听多了,多少能懂父亲的不易。
他停下筷子。
几乎是他的筷子甫一放在碗上,天子的御箸也停了下来。沈均瞥了一眼他碗里几乎没动的米饭,问道:“怎么就不吃了?”
“七哥一直给我夹菜,感觉你都没吃几口。我刚刚才想起在宫门口碰到不少大臣,今日应当开了大朝会,中午估计都没好好吃,吃这么点哪行?”
谢际为轻笑,抬头:“霜霜不吃了,咽不下去。”
沈均被他噎了一下,心道刚刚我吃的时候你也没怎么咽啊。不过天子一直不爱吃东西,今天吃得也不算少。
他放下心,又把话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忽然想起什么,耳尖微红:
“怎么这样叫我,不是说,以后都叫衡之或者姓名相称,七哥怎么又叫起这个?”
霜霜是他的乳名。沈均母亲早逝,他从小身体不太好。剑南有种说法,取个女名能护佑小孩平安长大,是以十五岁前,家人都这样称呼他。
他当太子伴读时十二岁,和谢际为关系熟络后,他也这么叫着。
天子眼角弯了一下:“衡之。”
“阿均。”
“霜霜。”
沈均:……
谢际为越靠越近,吃饭吃得快吃到他身上。好好的名字从头嘴里过一遍,无端增添了几分莫名其妙的诡异感觉。
沈均只觉再呆下去他就要被鸡皮疙瘩烫熟了,把谢际为扶正,起身就要告退。
天子的表情一下淡了,笑容从脸上一点点消失。
“吃了饭就要走吗?这顿饭不合你心意,还是其他地方让你觉得不舒服了?”
沈均这下可是真摸不着头脑。
现在生气怎么还能自产自销,凭空诬陷人不说,他敢说一个不好,得有多少人人头落地?
而且他只是要离开这张桌子,还真没打算离宫。宫门都落钥了,怎么离,飞檐走壁然后被守卫射成刺猬吗?
他有些好笑地开口:“宫中高床软枕,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有瑞龙脑闻,要不是于理不合,我恨不得日日都住在宫里。你还没赶我,我为什么要走。不过是吃了饭,一身油烟味,怕你闻着难受,去冲个水。”
谢际为“唔”了一声。
“你今晚要留下的是吧。”
这话说的奇怪,本不该出现在君臣相处中,谢际为这么一问,颇有自比妾妃的身份错位之感。不过沈均没品出来,一边往外迈,一边笑道:“是啊,留下。”
“劳烦大伴差人帮我收拾一下东暖阁,今天跑马一天,我累的不行,估计洗完就得回来躺着了。”
魏大伴忽然被点名,连声应是,沈均潇洒地点点头,消失在回廊尽头,朝温泉宫走去。
身后天子种种神色,自然无缘得见。
月光熹微,夜色如水。宫里的夜晚很漂亮,宫里的温泉也很好泡。沈均前二十三年,几乎大半的时光都在宫里度过。隔了半年故地重游,他泡在温泉里,模模糊糊回想着当年的情景。
他是镇南王世子,一生下来就是。
母亲当年因难产而去世,他人生的前十四年,都是小姑姑充当母亲的角色。她是个很活泼明艳的女子,她在的时候,整个镇南王府都是亮的。那时候老爹还不像现在这样,只想混吃混喝保住脑袋。他那时候一副“一身报国有万死”的派头,谁不说他是忠臣就是谁眼瞎。
到了第十二年,先皇,也就是谢际为的父皇召异姓王的世子进京。说的好听点呢,叫请大家在太学进读;说的不好听,就是朕瞧你们不顺眼,但没把柄拿捏,请你们进京安安分分当质子。
他们镇南王府与其他三家还不同。第一代镇南王是开国皇帝的义子,一代代传下来的都是效忠皇室的热血。要他进京,全家上下虽然不舍,但也没什么担心。
可其他人却不同——
定北王就在此时反了。
很显然,现在还能是谢际为当皇帝,说明他的造反失败了。这位冤大头王爷被自家小弟出卖,连京城的边都没碰到就被镇压。先皇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也对在其中出力的镇南王府很满意。
于是他大笔一挥,把沈均拨给了太子做伴读。
谢际为是太子,一生下来就是。
他母亲是皇后,传闻先皇与先皇后极其恩爱,不仅后宫只有皇后一人,而且,先皇劳皇后生育苦楚,有了谢际为以后,就不再要孩子。
沈均当进宫前也是这样以为的。
可世人都大错特错了。不过十数年,仿佛便没人记得,这位皇后其实是两朝皇后。
她是谢际为祖父的继后。
人人都说先皇是圣贤明君,和他儿子,动不动就杀人的谢际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在沈均带着偏颇的视角看来,谢际为那顶多就是有点偏执,为皇者正常的毛病,按照他的想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忠言多半还能听进去。
而先皇,才是彻彻底底的疯子。
他用铁血手段夺位,几乎杀光了老臣;又强行把原本应是太后的先皇后禁锢在宫中,以家人的性命胁迫,让她做了这个皇后。
也是,只要没人敢说,事实便会湮没在尘埃之中。
先皇确实很爱先皇后,先皇后确实很恨先皇。但他们夫妻俩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看起来都挺不喜欢自己唯一的这个孩子。
沈均和谢际为初见之时,他还不是伴读。小姑姑与皇后是闺阁里的手帕交,先皇为了让皇后高兴,常常召他们俩入宫觐见。他那天在宫里乱跑,正好撞见太子在烈日下罚跪。
先皇的张大伴冷着一张脸说:“陛下问,太子可知错?”
谢际为那时候也只有十二岁,小小的少年一个,身量尚未长成,跪在地上,脊背却一点不肯弯。他穿着太子便服,膝盖处白金的袍子上,隐隐有血迹溢出。
年幼的谢际为答:“儿臣不知。”
他抬起头问张大伴:“父皇母后责罚,孤不敢违抗。只是孤为太子,为何要为伤了一只本要撕咬孤的狗认错。”
谢际为的表情并无多余的愤恨,语气虽是质问,说出口却像讥笑。也不知是在嘲讽自己,还是在嘲讽哪条狂吠的狗。
张大伴被他这话一刺。
这老奴一直不把小太子当正经主子看,一门心思为那对天下最尊贵的父母做伥鬼。他从头到尾都没有避让谢际为的下跪,狗仗人势地叫道:
“哎呦,太子殿下。陛下说了,娘娘喜欢的,就是金贵的。烦请殿下知晓。”
“既然殿下不愿认错,那老奴就得罪了。”
“陛下口谕,要殿下在日头下跪满七个时辰再回去。”
七个时辰。偷听的沈均心里一惊。当年他打碎了镇南王府的传家宝——据说是太祖爷御赐圣物,他太爷爷的东西,也不过跪了七个时辰——还是在祠堂有软垫那种。
小姑姑心疼他,还特意给他送了酥酪来。就这样,他第二天都感觉腿要断了,还没有挨他老爹一顿打舒服。
可如今听着这话,太子不过是因为狗要咬他伤了狗,就要被罚在石头路上,烈日之下跪七个时辰,这也未必太惨了点。
沈均心下不忍。
他偷偷跑回去找小姑姑,想让她向皇后求求情。可小姑姑听了他的话,只是叹了口气。
“霜霜,我们帮不了殿下。”
怎么会帮不了呢?
沈均当时天不怕地不怕,自信只要想,没有办不到的事,自然不会因为这一点拒绝而泄气。他趁午膳时分偷偷溜到了谢际为身边。
“殿下。”
沈均从怀里掏出一大堆东西来:“臣是镇南王世子沈均,那个,臣现在还没办法救你起来,不过你看,这个是软垫,你把它绑在膝下会好受些;这个水囊里臣装了解暑的汤,你趁人不注意就喝两口;你也没吃午膳,臣带了牡丹酥出来……”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臣喜欢吃这个,不知道殿下喜欢什么,就带了这个。”
“左右殿下你先拿这些撑一撑,你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伤恶犬,不该受这样重的罚的。臣一会儿去找娘娘还有陛下求求情,肯定能让你早点从这里起来的。”
谢际为没有致谢,也没接东西,只是淡淡地看着他:
“孤奉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也亏得沈均天生神经大条,他丝毫没有感到什么冒犯,只当小太子口不对心:“不是多管闲事啊,臣一看到殿下就觉得喜欢,帮自己喜欢的人,怎么叫多管闲事。”
他作势就要直接上手把软垫绑在谢际为腿上。对方没有推拒,只是在静默了良久之后说:“东西孤收下了,求情的话你不必说。”
他顿了顿,说道:“你快走吧。”
即使现在回想起来,沈均还是觉得,当年的先皇夫妇都不是什么正常人。他还记得谢际为那张漂亮到极点的脸上惨白到极致的颜色,一双杏眼里满是沉沉死气,时过境迁这么久,心中还是隐隐痛惜。
他到底也没能帮谢际为说话,因为就在他要开口的时候,小姑姑一把捂住了他的嘴。他后来也问过谢际为之后的事情,可对方老是糊弄他,也就不了了之。
还好如今那两位都仙逝已久,日子也总算熬出头。当皇帝就是好,什么狗叫都能一把砍了……嘶,怎么又被谢际为拐到他那种杀人不眨眼的想法里去。
沈均失笑。
这王霸之气,果然会传染。不成不成,他可得谨言慎行,要不老爹真得气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