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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证据闭环 ...

  •   江哲的初步供述为案件打开了缺口,但林晚夜深知,在法庭上,唯有坚实、完整、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才能将罪犯真正绳之以法。她要求全队将工作重心迅速转向证据的全面搜集、固定和关联印证,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最严苛的审视。

      技术科的实验室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运转状态。

      从江哲公寓书房查获的化学试剂瓶被逐一编号、检测。光谱分析、质谱分析、色谱分析……精密的仪器昼夜不停,将那些粉末和液体的分子结构拆解还原。最终报告显示,其中三种主要成分——稀土掺杂铝酸盐的特定晶型、温敏水凝胶微胶囊的合成聚合物、以及那种罕见蕈类生物碱衍生物的提纯形态——与两个命案现场镜片背面提取的荧光致幻药剂残留物,在成分比例、杂质特征、甚至生产工艺遗留的微量标记物上都高度吻合,达到了“同一来源”的认定标准。

      “就像指纹一样独特。”小赵指着对比图谱上几乎重叠的波峰,“尤其是这种生物碱的提纯手法,有他自己独特的步骤残留,市场上绝无仅有。可以断定,现场药剂就是他公寓里这些原料配制出来的。”

      电子取证小组对江哲的个人电脑、加密硬盘和云存储账户进行了深度恢复。被删除的数据碎片被一点点拼凑起来。在一个隐藏文件夹里,发现了大量关于窄带滤光片、高亮度LED驱动电路、太阳能供电模块、以及微型无线遥控装置的改装图纸、采购清单和测试视频。这些设备的技术参数,与在王浩家对面水塔上发现的触发装置完全对应。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另一个文件夹。里面按照姓名分门别类,存储着多名男性的视频片段。有些是在诊所走廊的隐蔽角度偷拍,有些是在目标住所外远处用长焦镜头拍摄,有些甚至是潜入后安装在钟表、插排等物品内的微型摄像头所录制。视频内容记录了目标人物的日常起居、行为习惯、情绪状态。李明在浴室前长时间发呆、张磊深夜在卧室镜子前反复查看自己面容的焦虑模样……都被清晰地记录在案。视频文件的创建和修改时间,与两名受害者遇害前的活动时间完全对应。

      物证组对江哲的住所进行了第二轮拉网式勘查。在书房工作台抽屉的夹层里,找到了一双极少使用的薄橡胶手套和一套精致的开锁工具,上面提取到的微量金属屑和聚合物残留,与两名受害者家门锁内部发现的、此前无法解释的极细微划痕残留物成分一致。在卫生间下水道滤网中,提取到几缕特殊的合成纤维,与张磊家卧室地毯上发现的、不属于死者的陌生纤维,在材质、颜色、磨损程度上完全匹配。

      “他每次作案后,会更换衣物,仔细清理,但这些细微的转移纤维,还是留下了痕迹。”物证专家解释道。

      侦查员调取了江哲近一年的网络购物记录和物流信息。记录显示,他通过多个非实名账号,在不同的化工原料平台、电子元器件商城以及境外隐蔽网站,分批购买了案件中涉及的所有关键原料:特定纯度的稀土氧化物、有机发光材料前驱体、温敏高分子材料、定制波长的光学滤光片、微型遥控模块……而每一次批量购买的时间节点,都恰好发生在李明、张磊遇害前的两到三周,为配制新一批药剂和准备触发装置留出了充足时间。

      与此同时,外围调查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心镜心理咨询中心的几名咨询师和前台人员在反复询问和出示部分证据后,终于松口。他们证实,江哲曾以“优化光疗方案需要更全面了解患者背景”为由,多次超越权限,在非工作时间登录系统,调阅并打印了大量患者的详细评估报告和咨询笔记。被问及具体姓名时,李明和张磊的名字被不止一人提及。一位咨询师回忆,江哲曾对李明的案例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甚至问过一些与设备调试无关的细节,比如“他是否提到过童年与镜子有关的恐怖经历”。

      关键的时间证据来自天网系统和小区监控。经过海量视频筛查和轨迹比对,侦查员锁定了数个片段:在李明死亡前一天的傍晚,一个戴着鸭舌帽和口罩、身形与江哲一致的身影,提着一个小型工具包,尾随其他住户进入了滨河小区3栋,四小时后离开。时间线上,那正是李明家人在外聚餐、家中无人的时段。在张磊死亡前两天的深夜,锦绣花园7栋后门的模糊监控里,一个类似身影利用绿化带阴影快速接近楼体,消失在监控死角,一小时后重新出现。而在两个案发现场附近道路的交通摄像头里,也捕捉到了江哲那辆老旧电动车的行驶轨迹,时间点与潜入时间高度吻合。

      每一份证据,都像一块严丝合缝的拼图,逐渐构成了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图景。从犯罪动机(扭曲心理、筛选目标)、犯罪预备(购买原料、配置药剂、制造工具、跟踪窥探)、到犯罪实施(潜入下药、设置触发装置)、再到犯罪后行为(破坏现场、清理痕迹),江哲的整个犯罪过程被清晰还原,各个环节均有客观证据支撑,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闭环。

      案件侦查终结报告厚重而清晰。林晚夜亲自将全套案卷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江哲正式提请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在移交过程中,她特别强调了案件的严重性、手段的特殊性以及社会影响的恶劣性。

      然而,在追求法律严惩的同时,林晚夜心中始终萦绕着那个关于“何以至此”的疑问。她很清楚,法庭审判主要关乎行为与责任,但犯罪心理的根源同样重要,既关乎对罪犯个体的理解,也关乎对未来可能的预防。

      经林晚夜申请并获批准,司法机关委托了权威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对江哲进行了全面的心理和精神状态评估。

      数位资深专家对江哲进行了多次面对面访谈,运用了标准化心理量表、投射测验、脑电监测等多种手段,并仔细查阅了他的成长记录、医疗史、以及案件相关材料。

      最终的评估报告结论明确:

      江哲符合严重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诊断标准,其核心症状(创伤再体验、回避、认知和心境负性改变、警觉性增高)均与童年时期遭受的镜子相关恐吓事件直接相关,并长期持续,深刻影响了他的人格发展和认知模式。

      同时,他表现出显著的偏执型人格障碍特征,包括普遍的多疑、将他人无意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蔑视、持久的心怀怨恨、以及极易感到人格或名誉受到攻击并进行反击。这种人格结构在其PTSD的基础上进一步恶化,导致他将自身难以消化的恐惧和愤怒,扭曲投射到外界特定群体(精神敏感男性)身上,并衍生出一套自洽的、以“净化”为名的迫害逻辑。

      但至关重要的是,评估报告明确指出:在实施系列犯罪行为期间,江哲意识清晰,对自身行为的性质、后果及社会危害性具有充分的辨认能力。其犯罪行为并非在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直接驱使下发生,而是源于其扭曲的人格和价值观,经过长期、精心的预谋和策划。因此,他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依法承担其犯罪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

      报告最后部分写道:“……犯罪嫌疑人江哲的童年创伤是其犯罪心理形成的重要诱因和背景因素,值得在量刑时作为情节予以酌情考虑。然而,这绝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或免除其罪责。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蜕变过程中,其个人的认知选择、价值扭曲和主动的犯罪行为,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和决定性因素。”

      林晚夜合上这份沉甸甸的评估报告,望向窗外。法律的齿轮已经开始转动,它将给予江哲应有的惩罚,也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但报告中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记沉重的警钟,敲响在每一个关心社会心理健康的人心中。

      惩罚罪恶是结束,而理解罪恶的根源,防止下一个“江哲”或下一个受害者的出现,或许是另一场更为漫长而艰巨的开始。她拿起笔,在下一步工作备忘中,写下了“建议与相关部门协作,关注特殊心理创伤人群的早期干预与支持体系建设”的字样。

      夜色渐深,城市依旧灯火阑珊。无数的窗户后,生活仍在继续。而司法与反思的双重进程,也将伴随着这起“镜中魅影”案的审结,步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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