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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魂穿穷书生 ...

  •   入秋的雨丝带着沁骨的凉,斜斜打在糊着旧麻纸的窗棂上,洇出一片深褐的水痕,连带着炕角那床打了三层补丁的旧棉被都泛着潮意。沈砚之缩在冰凉的土炕上,听着外间母亲王氏压抑的咳嗽声,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身下糙硬的草席——这是他穿越到这个架空的大靖朝的第三十日,也是他作为“沈二郎”活在这个农家的第三十日。
      原主是沈家二房的独子,今年刚满十七,性子怯懦得像株被霜打蔫的麦苗。三日前被村东头的泼皮沈阿狗堵在晒谷场要钱,推搡间后脑勺撞在了石磨的棱角上,一闭眼就换了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历史系研究生沈砚之。接手的不仅是这具瘦得能数出肋巴骨的身子,还有一间四壁漏风的土坯房、卧病在床的母亲、外出在镇上酒楼做杂役三个月杳无音讯的父亲沈老实,以及灶台上那半袋掺着沙子的糙米——那还是上回父亲托人捎回来的,省着吃也撑不过五日。
      沈家在青梧村算不得大族,却也分了三房。大房伯娘李氏是个出了名的势利眼,见二房沈老实老实巴交,王氏又常年病着不能下地,逢年过节分粮时总把瘪的、碎的挑给他们,嘴里还念叨着“占着沈家的地却不出力”。前几日雨刚下时,王氏咳嗽得厉害,沈砚之去大房借半瓢红糖,李氏堵在门口嗑着瓜子,眼皮都没抬:“二郎啊,不是伯娘不帮你,你看我家大虎二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红糖金贵着呢。再说你娘那病,拖了这些年,怕是……”话没说完,却故意瞥向沈砚之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夹袄,那眼神像针似的扎人。
      “二郎,醒了就来喝口热粥吧。”王氏的声音带着病气,却透着惯有的温和。沈砚之撑着胳膊坐起身,身上的旧夹袄领口磨出了毛边,袖口更是裂了道口子,粗粝的布料蹭得腕间皮肤发疼。他拢了拢衣襟走到外间,见王氏正坐在矮凳上,后背垫着个塞满干草的旧布包,用豁了口的陶罐熬着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灶膛里的火苗微弱,映得她颧骨上的潮红格外明显,原本还算周正的脸上因为久病显得蜡黄,唯有一双眼睛,依稀能看出年轻时的清亮——王氏原是镇上教书先生的女儿,当年不顾家人反对嫁给穷小子沈老实,没享过一天福,反倒把身子熬垮了。
      “娘,您回屋躺着,我来。”沈砚之快步上前接过火钳,添了几根从后山捡来的干松针。火苗“噼啪”一声窜起来,舔着陶罐底,暖意驱散了些许寒意,也照亮了他眼底的坚定。原主是沈家三房里唯一识几个字的,还是王氏省吃俭用送他去镇上私塾旁听了两年,曾有过考童生的念头,这倒是与沈砚之的想法不谋而合——在这个“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的时代,科举是农家子唯一能翻盘的出路,不仅能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更能在这宗族混杂的村里挺直腰杆,不再受大房的气。
      可筹备科举谈何容易。笔墨纸砚样样要钱,镇上私塾的束脩一年就要五两银子,相当于沈老实做半年杂役的工钱。他如今连买一本完整的《论语》都要攒上许久——原主留下的那本,前后都缺了页,“学而第一”只剩下半篇,还是当年私塾先生看王氏可怜,半卖半送的。这些日子,他除了照顾母亲,天不亮就背着柴刀去后山砍柴,中午挑着两捆柴去镇上卖,能换三十个铜板。傍晚回来,就着灶膛的余火,用原主留下的秃笔在糙纸上默写典籍,纸是他捡来的废纸,用清水洗去字迹再晒干,背面还能勉强用。
      夜里油灯更是耗不起,那点灯油是王氏用自己陪嫁的银簪子换的,省着点能用半个月。沈砚之舍不得多用,往往等母亲睡熟了,就搬着小凳坐在门槛上,借着天边的月光默背。秋夜的露水重,常常坐半个时辰就冻得手指僵硬,握不住笔,字迹都歪歪扭扭。有一回他实在困得厉害,趴在桌上睡着了,梦见自己在现代的图书馆里翻着精装的古籍,一睁眼却看见母亲站在身边,手里拿着件厚些的旧褂子,轻轻盖在他身上,眼眶通红:“二郎,要是实在难,咱不考了,娘再去镇上帮人缝补衣裳,总能养活你。”
      沈砚之当时就红了眼,握住母亲冰凉的手:“娘,我能行。等我考中了童生,就能去私塾当伴读,挣月钱,到时候就请大夫给您好好看病。”这话不仅是说给母亲听,也是说给自己听。他前世就是靠着一股韧劲考上研究生,这一世,他也绝不会输给命运。
      粥熬好了,王氏盛了小半碗稠的递给沈砚之,自己则端着那碗清得能看见碗底的米汤。沈砚之不肯接,把碗推回去:“娘,您病着,得吃点稠的,我年轻,扛得住。”母子俩推让了半天,最后还是分成了两半,就着咸菜疙瘩,慢慢喝着。窗外的雨还在下,打在院角那棵老槐树上,沙沙作响,可沈砚之心里却暖烘烘的——不管这日子多苦,只要娘还在,他就有往前走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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