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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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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27年的秋天,我终于来到了德国科隆,就读当地的音乐学院。
我从布达佩斯来。路上费了点周折,不过没有大麻烦,也许麻烦比较怕我这样性格的人,会绕着我走呢。在下火车的时候我这样想。以前我虽然来过德国,但是这座城市却并没接触过。我拿出写着学院地址的纸条仔细看了两遍,踏上了慢慢寻找的过程。
我的行李不多,一箱子的衣物和琐碎物品,再就是一把中提琴——装在长方形的盒子里。一直以来母亲是我的老师,从小,即使是在吃不上早饭的日子里,清晨的练习也是必不可少的。家里已经支付不出另买一把好琴的费用,于是我带走了母亲的琴。这让我感觉手上的分量更沉重了。
我沿着河走了一圈。还没到深秋,树木还是绿的,但是风一吹就有黄色掉落下来。空气中有着成熟植物的味道。等我终于到达学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午饭是在火车上解决的,没能吃饱——混混噩噩地终于办完了入学手续,我的手臂早就酸了。宿舍管理员哈塞小姐(她坚持要我们称她为“小姐”,年过40而未婚)盯着我看了几秒钟,我下意识地抱了抱手臂。我穿着咖啡色的秋冬长裙,稍微比哈塞小姐的死板的黑色连衣裙顺眼那么一点儿。然后她终于开了口。“伊莉莎白海德薇利。”她的声音瓮声瓮气的,“2号宿舍楼。”她说完对我笑了笑,本来的高颧骨和尖鼻子因为这个笑容柔和了不少。我松了一口气,提着箱子往对面的宿舍楼走,她却在后面叨叨,“不许夜不归宿!”看来天底下上了年纪的女人都是一个样子。她的德语里有口音,我装作听不明白。我只能听懂标准德语——好吧,东北口音也可以。
新生一开始的日子总是昏天黑地。我是个爽快的人,最看不惯自己的房间一团糟——我应该有一个室友,可是她现在没有影儿,只有一个大皮箱摆在宿舍中间。我把它拖到了客厅,然后脱下这碍事的长裙开始干活儿。我扫地,擦桌子,整理窗帘和被褥,整整忙了一个下午,然后抹着汗看着亮晶晶的成果,我室友的大皮箱,噢管它呢。我小心翼翼地地把中提琴盒子收藏到了衣柜里,那么就等到晚上没人的时候再练琴吧,现在我要出去逛一逛。
这是我在这个城市生活的第一天。接下来我还要在这里度过三年。想到这里我心情忽然舒畅了,我打算今天的晚餐在外面解决。路过一家不大的饭店的时候,我停下来从窗子向里望了一眼,装潢还挺精致。我刚要进门,就听见里面传出来一个大嗓门,“竟然嘲笑本大爷!本大爷这次明明是进货路过的!”
我听到这个声音非常惊喜,赶紧推门进去,看见一个银发的年轻人正叉着腰对着什么人叫喊着。没错了——“吉尔伯特贝什米特!”我喊了一声。
他回过头来,深红色的眼睛看见了我,明显亮了起来,他咧嘴笑着,口中嘟囔了一句什么,丢下那边几个人向我快步走了过来。我挽了挽头发,微笑着伸出一只手想和他握一握。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想给他再留下个好印象……
“是你,男人婆伊莉莎……!”
他“扑通”一下仰面倒了在地上。我抖着嘴角收回了拳头。然后两只手拍一拍自己发热的脸颊。这是怎么回事!我懊恼极了。这该死的吉尔伯特,为什么一见到我就说那种话!这让我怎么控制得住自己!
他终于哼哼唧唧地爬起来了,下巴上一个红印子。店里的人兴许都看我们呢,但是被他的身子挡住了,我看不见。他哎哟了两声,却不说话,我看着他脸上那一副既不服气又想笑的神气儿,简直想再给他一拳。
他的嘴简直咧到耳根子上去了。然后很快抓住我的手上下晃了晃,“好不久见。伊莉莎白小姐。”我紧紧反握住他的手,他轻轻抽了一口气,我瞪着他,“你来请我吃饭吧。亲爱的先生。”他哼了一声,然后我们把手松开,他夸张地鞠了一躬,让我向里走。店里朝我们看过来的人都被他用凶狠的眼神瞪了回去。
我们在靠窗的位子上坐下来,然后终于忍不出哈哈笑了起来。“你完全没变样,吉尔。”我说,一边习惯性地在菜单上寻找便宜的菜式。“你也一样。本大爷还以为伊莎学了中提琴这么艺术的玩意就变成淑女呢。”
“这可没什么关系。”我皱着眉头,头汤已经上来了,吉尔伯特把一大勺汤送进了嘴里,发出哧溜哧溜的声音。“喝汤不要出声。”我慢慢抿了一口汤,“老爹是怎么教你的?”
“嘁,吃点东西都这么麻烦,你干嘛要说和小少爷一样的话来管着本大爷。”
“我是不想自己丢人现眼。”我耸了耸肩,“小少爷是谁?”
“你干嘛要问那么多?”
“和你相处的人我当然要问问,好赶紧给人家提忠告去。”
“嘁。”他瞪着汤,然后慢慢喝了一口。“你上的是音乐学院吧……本大爷差点忘了,真是的。”他又抓了抓头。“他是我的顾客。”
“‘你的’顾客?”
“啊。本大爷已经继承了家里的店。”他似乎带着点闷闷不乐。“不过伊莎,你还是出来念书了。一个女孩子自己在这里,可真是辛苦啊。”他的表情难得严肃了,我看得笑了起来,开玩笑地在他面前晃了晃手,然后一瞬间捏成了拳头。他嘿嘿笑着把我的手拨开了。
“我的母亲就是这里毕业的。”我望着窗外,“所以我也要来到这里学习。完成母亲没能实现的愿望。”
街上的人来来回回从我的眼前经过,走路的速度比我家乡的人快。耳边是温柔的舒曼钢琴曲。而桌子上已经上来了摆得可爱的猪肉卷。母亲就是在这样的城市里,呼吸着这种比家乡凉,却充满了音乐的空气吗。我开始幻想着以后的日子,我在一个不受束缚的陌生城市里,每天早上,空气冰凉爽口,我系上自己织的小围巾,并在鬓角戴上新鲜的花,我拎着琴盒走在街上,路过古老的小巷和教堂。感觉手上的东西仿佛可以把自己和这座城市的心连接起来一样。
而且我的身边还有这样一个愿意请客的好朋友吉尔伯特。说起来,我小的时候跟随母亲在东普鲁士的小城尼特堡住过一段时间,当时我们邻居就是家里开着小书店的贝什米特家。吉尔伯特只比我大半年,当时就是个顽皮的男孩儿,最喜欢欺负女孩子。小他两岁的弟弟路德维希倒是非常乖巧安静,他总是躲在高高的书架后面看书,而我的乐趣则是忽然出现去吓唬他。这样一来,爱护弟弟的吉尔伯特就和我结了“冤仇”,而我小的时候简直和个男孩儿没什么两样,经常逃避母亲的练琴要求,而跑出去踢球爬树,和小子们混在一起,打起架来可是谁都不怕。我和吉尔伯特当然也打过架,以至于我们后来竟然因为打架成了朋友。只有面对母亲的时候,我才会耷拉下脑袋。吉尔伯特看着我拉琴,眼睛瞪得大大的,说:“原来你也会这个。”他用手指头在琴上敲击,“这玩意到底是因为什么发出声音的?”每到这时候我就给他一拳。
在我10岁的时候,我们终于回到了家乡匈牙利的赛格德。后来就很少得到贝什米特家的消息,只知道他们搬了两次家,后来终于定居在科隆。吉尔伯特倒是给我写过信,那种奇特的字体让我一直不能忘怀——而现在的他也终于在老爹年老之后正式接管了家里的书店。我知道他从小的理想就是当个军人,但是现在这个国家已经不再需要军人了。好在吉尔伯特当家,别人是肯定不敢上门找茬的。
我回过头来,吉尔伯特正把喝光了的啤酒杯子放下,出了不小的声音。“今天的活儿都干完啦。”他痛快地说,“你慢慢吃,吃完了本大爷送你回学院。”
“你觉得我需要你送?哈,你忘了当年你打架是怎么输给我的了?”
“嘿嘿,可是现在你是个‘淑女’,是不能挥拳头的。作为绅士,本大爷当然要保护淑女了。”
我赶紧放下刀叉捂住嘴。要是在以前,我肯定已经打了他不止一拳了。而现在我只觉得好玩极了。我坐直,清了清嗓子,忍住笑意,开始慢条斯理地“优雅地”吃东西。一切按照母亲训练的礼仪,让吉尔伯特不耐烦得直瞪眼睛。
我们走出饭店已经是黄昏。一路上我们快速说着话,很快了解了对方的近况。吉尔伯特告诉了我他家书店的地址。“有事就找本大爷。本大爷也经常去你们学院看看。”
“你去看什么?”我好奇地问。吉尔伯特小时候唱歌跑调,不知道现在怎样,我觉得他可不像个喜欢音乐的人。
他眨了眨眼睛,“这是秘密。”然后拍拍我的肩膀,双手插兜,“学院到了。”我看了看表,哈塞小姐规定的归寝时间也差不多了。我朝吉尔伯特挥挥手,一溜小跑回宿舍。哈塞小姐朝我抱怨了什么,我可没听见。
我推开宿舍门,然后就吓了一跳。被我放在厅里的大皮箱现在就放在我宿舍当中的地板上,敞开着占了一大半地方——它真是超乎寻常得大,而且里面装满了各种让人想到想不到的零碎东西。甚至还有几朵压瘪了的郁金香。
“哎呀,晚上好。”有着半长亚麻色头发的女孩子抬起头来,对我歉意地一笑。我看见那眯着眼睛的笑脸顿时就没辙了,“我叫贝露,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