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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间望眼何由骋 ...

  •   唐琰是说到做到的,于是每个看了社刊的人都知道了他和那个笔名为“弥烟”的人的论战。
      其实自千寻社创立以来,在社刊上论战的不在少数,打笔仗的大家都见过不少。然而这一次却格外引人注目,打笔仗不少见,但这样两个才学文笔都相当的人打笔仗却是少见。两个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都是学识广博文笔了得,打起笔仗来简直就像侠义小说里高手过招一般,尤其是千寻社的社员们看着更是赏心悦目,毕竟内行看门道,都是做文章的人,个中趣味当然是明白的。
      更别说他们俩的文章都是一样流畅犀利,从文笔到论据都几乎无可挑剔。唐琰写起文章来沉稳持重,而那个人的文风则潇洒灵动,隐隐还有种刀锋般的锐利,如同华丽的锦缎底下包裹着的利剑一般。每篇他们论战的文章当然也都是好文章,有这么多好文章可看,看下去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一个月过去了,四月开始论战的他们到五月依然没分出胜负。

      “这人也太有恒心了吧,居然和你打笔仗打了一个月。”
      某天下午楚玄霜从图书馆回到住处,刚走进房间放下了书包和手里的书,就听见戚笙这样说了一句。那时戚笙坐在床边,手里还拿着她们千寻社最新一期的社刊,那上面正好有楚玄霜和那个笔名为“孤云”的人论战的文章。
      “我也不知道这人什么来头,连我都佩服他了——别说你了,这么有恒心的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楚玄霜说,“他好像是我们社里的人,但我也不确定……社里的人虽然我基本都认得,但是这个人我确实不怎么熟,也许是其他经常看我们社刊的人吧。”
      “这个人看起来挺厉害的,你可算是遇到对手了。”戚笙对楚玄霜说,“看‘孤云’这名字取的,大概也是个挺狂傲的人,用你的话来说,大概叫做……恃才傲物?”
      “多半也是,否则也不会想到要跟我打笔仗。”楚玄霜点头,“是啊……这个‘孤云’到底是谁呢?我也很想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她走到书桌边坐下,铺开了稿纸翻开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便开始继续整理她的资料。她抄写书上的句子时笔尖勾着纸发出沙沙的声音,然而抄了两行字之后她却又觉得心烦意乱了,便又放下了笔,转头对戚笙说:“戚笙,我觉得我写不下去了,趁着现在天还亮着,我们去湖边走走吧。”
      “好,那就走吧。”戚笙说罢从床边站起来,“去走走也好,就当是透透气。”

      社刊上的论战还在持续着。双方依然是用文章在社刊上交锋,署名也都用的是笔名,可以说是素未谋面却又针锋相对了。然而这时唐琰却也对“弥烟”这个名字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虽然别人说这就是楚玄霜的笔名,但他却还是半信半疑,本来他看了楚玄霜的诗歌和散文之后就不敢相信那些锐利的文字是出自她之手,她写的诗歌和散文是那样细腻婉约而又韵味悠长,就像江南的桃花流水一般,这样的人如何写出那些与自己针锋相对的犀利文章呢?
      他忽然有了个十分冒险的念头,那就是见一见这位“弥烟”的本尊。他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男是女,多大年纪,是学生还是教师,以及,到底是不是那个他在沉璧湖边上见过的念《踏莎行》的,十七岁的女孩子。
      于是在写下一篇文章的时候,他在文章末尾用小字写了这样一句话:“发刊之日下午五点,西校门外相见,各自手持一本专业书为记。”他在社刊的编辑部是有朋友的,在交稿的时候就顺便嘱托了那位编辑部的朋友把这句话以附言的形式登在文章后面。
      楚玄霜拿到社刊的时候是上午,上完选修的西方文化史之后就有社里的朋友到教室来把社刊给了她。她拿回住处之后按照惯例是先看那个名为“孤云”的人驳斥自己的文章,也找找这人论点的破绽所在以便自己还击。就在她坐在书桌边仔细地看着那篇文章时,从后面走过来的戚笙扫了一眼她正在看的文章,然后指着文章末尾说:“玄霜你看,末尾这儿是怎么回事?”
      “什么?”楚玄霜顺着戚笙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到了文章后面那句附言——“发刊之日下午五点,西校门外相见,各自手持一本专业书为记。”
      “不会吧,这人居然要见我?”她蹙眉道,“虽然我也挺想看看这人庐山真面目怎样,但是这也太快了点吧?”
      “这人是男是女我们都不知道,去见这人合适么?”戚笙也有些犯难了,“玄霜,你打算去么?”
      楚玄霜思索了一阵,说:“去,怎么不去?反正也是本校的人,见一面又能怎样?如果这人是个骗子,他根本没有必要为了骗我这么大费周章——你见过有骗子骗人还会跟被骗的看一样的书,从上古谈到现在,还跟被骗的写文章打笔仗打了一个月的么?那这骗子也实在太敬业了。”
      “那……要么我陪你一块去吧。”戚笙说,“反正我也对这人蛮感兴趣的,我也想看看这个‘孤云’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能和你打一个多月笔仗还没认输。”
      “好啊,那下午下课之后我们就一块去西校门吧。”楚玄霜笑了笑,“我下午正好也是上专业课,那人不是让我拿一本专业课本去么?下午我上西方史学史,连书都不用回来拿。”
      帝京大学西校门是师生们出入学校的必经之路,也是学校最早的校门,帝京大学堂时代全校师生出入校园只能走西校门,因为学校的门也就这么一道。这座西校门的样子还是帝京大学堂时候那样,深色的挑檐底下是画着繁复花纹的藻井,底下是朱红色的厚重大门,屋檐下还挂着红色的灯笼,一块牌匾高悬门楣,上面的字刚劲有力,写的是“帝京大学”四个字。据说这四个字,就是那位十分开明,主张学术自由发展的校长题写的。
      已经是下午四点半了,唐琰站在西校门外朱红色的柱子边,手里拿了一本《西洋文学史》。他出来之前明显梳洗了一番,头发梳得比平时整齐得多,黑色的学生装也事先熨过了,连一点最细小的皱褶也找不到。他等在那里,不时望向可能有人走过来的方向,心却跳得像怀里揣了只兔子般。就连研究院入学考试的时候他都没这么紧张过。
      对于自己要见到的人,他是完全一无所知的。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多大年纪,也不知道对方是教师还是学生,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这完全是一场未知的会面。然而他却有种隐隐的预感,他要见到的这个人,对自己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大约又过了二十分钟,他看到有两个人正向着自己的方向走过来,那两个人还在远处,但他能看到其中一个是穿着素白衣裙的女子,另一个则是穿着衬衫夹克戴着帽子的少年。
      这两个人是来赴约的么?如果是的话,哪一个才是那个名为“弥烟”的人?
      其实在对方是否真的会如约前来这个问题上,唐琰自己也是不太确定的。也许对方根本没把他的邀约当一回事,甚至不打算赴约呢?
      那两个人渐渐走得近了,他忽然觉得那个白衣女子的身影有些熟悉,像是……像是他在沉璧湖边遇到的那个十七岁的女孩子。
      ——难道“弥烟”真的就是楚玄霜?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她身边那个少年又是谁?
      唐琰突然感到了一丝莫名的失落,究其原因,也许是因为……看到了那个白衣女子身边的少年。

      楚玄霜那天也打扮了一番,漆黑长发编了一条麻花辫搭在肩上,把身上的学生制服换做了一条白色的长袖连衣裙,裙摆长过了小腿几乎盖到了脚踝,还别了一枚银色的蝴蝶胸针,那是她为重大活动专门准备的。而戚笙还是像平时那样,白色的衬衫外面罩着褐色的马甲,底下是深褐色的长裤,头上戴了顶白色的帽子,仍是一身男装打扮。出门之前她还调侃楚玄霜的打扮说:“看你这身打扮,像是要去见心上人似的。”
      走到西校门附近时,楚玄霜眼尖,已经发现了那个站在校门边穿着黑色学生装的男生,那人站在校门边像是在等什么人,手里还拿着一本书,蓝色的封面,只是隔得太远,封面上的字看不清楚。
      “戚笙,你看校门那边,”她说,“会是站在校门边上那个人么?”
      “也许是吧,”戚笙远远地打量了一下那个校门边的男生,“看他手里还拿着本书呢,你们不是说好都拿一本各自的专业课本么?”
      楚玄霜看了看自己手上拿的那本《西方史学史》,若有所思地说:“应该是不会有错了……可是我怎么觉得这人看起来有点眼熟呢?好像在哪里见到过他似的。”
      “眼熟?”戚笙有些诧异,“你不是没见过这人么,怎么会觉得眼熟?”
      “我好像在哪里见到过他……对,我想起来了,我的确见过这个人,”楚玄霜又看了看那个校门边的男生,突然间便明白了什么,“他、他是我去湖边看书的时候遇到的那个念诗的人!”

      那个白色的身影走得近了,唐琰这才看清楚了对方的容貌。然而他看清楚之后,他就哑口无言了。
      是的,那的确是楚玄霜,虽然只在沉璧湖畔见过一面,但他还是知道眼前的人就是楚玄霜。只是她换下了初见那天的学生装,穿了一条素白的长袖连衣裙,披散着的漆黑长发也编了一条麻花辫搭在胸前,胸口还有一枚银色的蝴蝶胸针,整个人仿佛一朵纯白色的百合花一般。她手上还拿着一本蓝色封面的书,上面赫然是五个龙飞凤舞的毛笔字:西方史学史。那是历史系的专业课本。
      而她身边那个被唐琰以为是少年的人,其实是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只是这女孩子和她完全不同,竟是穿了一身男装,还剪了短发,远远望去倒还真以为是个少年。不知为何,看到和楚玄霜一块来的人也是个女生,他竟然松了口气。
      “你、你是……”
      “我就是你要见的‘弥烟’啊,”看到唐琰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楚玄霜反倒笑了起来,“怎么,不是你说让我在发刊那天到这西校门来见面,还拿上一本专业书么?现在我就是来见你的呀。”
      “我……”唐琰愣了很久,这才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来那个‘弥烟’就是你?你不就是那天在湖边念古词的那个姑娘么?我还记得你念的词……什么‘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的……你是叫做……叫做楚玄霜,历史系三年级的,是吧?”
      “对啊,就是我——我刚才还纳闷呢,怎么这人看起来这么眼熟,原来我也见过你啊。”楚玄霜说,“你就是那个在湖边念《荒原》的人嘛,当时你还告诉我,你叫唐琰,是文学研究院的。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有闲心,跟我打了一个月的笔仗,我还挺佩服你的呢。”
      然后她又接着说:“对了,这是我的朋友戚笙,工程系的,我们住在一块儿。”
      “原来那个文章写得如此犀利的‘弥烟’居然是玄霜小姐你,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唐琰也笑起来,“玄霜小姐不仅学识渊博,写起文章来也是一把好手,我也实在佩服。其实我也听说了‘弥烟’是你的笔名,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才约你出来见一面的——我就是那个‘孤云’,进研究院之前我就加入了千寻社。”
      “叫我玄霜吧,那些繁文缛节不要也罢。”楚玄霜抬起手拨了拨鬓边的碎发,“你这么大费周章约我出来,是为了认输的吧?”
      “这么说可就不对了,”唐琰摇头,“在见到你之前,我还没这个打算,可现在见到了你,我就打算认输了,只不过……”
      “不过什么?”戚笙十分好奇地问,“你不是都打算向她认输了么?”
      “只不过我和社里几个朋友打赌,这次我要是输给了她,就要请他们吃一顿。”唐琰说,“现在看来,这顿饭我非请不可了。”
      “那又怎么样?愿赌服输,何况输给玄霜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嘛。”戚笙说,“还是说……你还有什么不服的地方?”
      “没有没有,输给玄霜我也心服口服了。”唐琰连忙摆手道,“对了,我们站在这儿说话也不太好,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说吧——就前边那家饭馆好了,你们看怎样?”

      这场持续了一个多月的论战最后以唐琰的认输而告终。那天晚上唐琰请戚笙和楚玄霜吃了一顿晚饭之后,第二天又请了之前和自己打赌的那几位千寻社的同好一顿晚餐。后来唐琰在社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表明了向楚玄霜认输的意思。所以这一次,就算是楚玄霜赢了。
      不过唐琰和楚玄霜也算是成了朋友。虽然唐琰比楚玄霜大了五岁,但两人到底还是趣味相投,很容易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见了面就有说不完的话。有时候唐琰还会跑到楚玄霜上课的教室去找她,或者干脆混进去蹭课听,还美其名曰“文史不分家”。他尤其喜欢蹭西洋历史的课,后来楚玄霜也就习以为常了,去上课的时候甚至还会专门在旁边给他占一个位子,好让他来蹭课的时候不用把时间浪费在找座位上,虽然历史系的人数其实并不多,也就三四十来人,一间教室也坐不满。
      再到后来,楚玄霜和戚笙隔三岔五地就会在住处的信箱里发现一些平常没有的东西,有时候是发卡、丝带之类女孩儿用的东西,更多的时候则是一封信,拆开来时无一例外都是简洁素雅的白色信纸,上面写的要么是一首小诗,要么就是一段从书上抄下来的话,有时是从散文里抄的,有时又是从小说里抄的,而且,没有一天信上的内容是重复的,最后总会跟着一句话:“这是今天在书里看到的,特地抄下来和你分享,不知是否喜欢?”
      而楚玄霜的回复,则完全都是些诗词歌赋,甚至还专门抄那些艰深晦涩的,仿佛故意欺负唐琰一般。但无论如何,他们之间这样的往来,竟然是从没间断过。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戚笙也忍不住问楚玄霜:“这人是读书读傻了么,每天都写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不重样,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我也纳闷着呢,反正也是写信,这人有话就不能好好说么?”那时在书桌前看着唐琰写来的信的楚玄霜也是一头雾水,“别问我,我也闹不明白。”
      “难不成……这人看上你了?”戚笙有些神秘地说,“你看这人抄的东西,要么是情诗,要么就是些特浪漫的风景段子,我倒觉得这人可能是对你有意思。”
      “这我就不知道了,”楚玄霜摇头道,“我看不出来,他又没当面和我说,我怎么知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人间望眼何由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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