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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之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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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十五
阳光还算是明媚的那种,天气倒是已经冷到了似乎要飘雪的地步。
晴冬未雪,虽然带着冬天特有的清冷气息,但也算是个不错的时节。
病房是处在向阳的一面,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算不上炽热,却也足够暖人。
“啧啧,再看下去你就真的要变成望夫石了诶,我记得我给你唱过耶,‘望透世界最伤心故事,总可以苦等到你在意,遥望你令我若有所思——’”
三馀转头看着正这么唱着《望夫石》的天踦爵,却也只是这么看着他,没有丝毫的怒意和不满。然后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去旁边拧了微热的毛巾递给天踦爵。
天踦爵接过毛巾,看了眼这人浓重的黑眼圈,很显然是一晚没睡,“唉,这不像你啊,不好玩不好玩。”
这么唠叨着,天踦爵用热毛巾擦了把脸,把毛巾还给三馀,然后侧了身躺着,单手撑了脑袋,看着不发一语的三馀又道,“你要不眠不休,一直看到大哥醒过来么。”
要不是因为腿被吊在半空还不能动,天踦爵绝对会下床跑到三馀旁边,给他脑门一个爆栗的。
无视天踦爵的问话,三馀只是把毛巾拿去淘洗干净,然后晾了起来,转身又去拿了体温计甩了,“还难受吗?”
“嗯,我觉得有点发烧,伤口还有点疼,然后腿被这么一直吊着怎么可能不难——”就见三馀的眉越皱越深,脸上那种自责的表情也随之越来越浓,于是天踦爵立刻顿了话头——这样的表情他不想看,“才怪,我逗你的,是说,你还记得怎么笑么。”
“把体温先量了吧。”三馀继续对他的问话视而不见,避开了天踦爵的目光看向别处,把体温计递给天踦爵。
“不要,你先回答问题。”天踦爵调皮地眨着眼睛,就那么单手撑着脑袋瞧他,一副不打算接过体温计的架势。
三馀有些为难。
笑?怎么可能,当下的情况让他如何笑得出来。
其实送到医院的时候,三馀就已经处在了彻底清醒的状态。体检说他不过是被打了麻药,然后其他一切指数都正常,人也没问题。
倒是天踦爵腿上中了一枪,手术把肉里残留的弹片取出来。据说伤到了骨头,怎么养也是要一段时日才会好了。
而鷇音子,本来就是先天性心脏病,因被这次事情刺激,情绪波动太大,导致心律失常,引发心室颤动,如果不是抢救及时,大概早就猝死了。
只是人救是救回来了,却是一直不见醒过来。从昨天抢救起来到现在,一直吸氧输液,人处在3度昏迷的状态,情形并不乐观。
然后两个不能下床的伤患就被放在同一间特殊病房里,说是方便照顾。
反正按照参股比例,这家医院都是姓素的,所以什么都比较好说话就是。
“咳咳,你要是忘了,我就懒得量体温了。”见三馀面露难色,天踦爵补充道,“话说你面部肌肉又没被打麻药啊。”
天踦爵说罢,抬了空闲的左手,伸出食指和中指,然后放到自己的两个嘴角往上一推,做了个奇奇怪怪的笑脸,还一边口齿不清地说,“喏,这样也成,会不。”
见天踦爵一脸的认真,再加上那动作的反差,三馀倒是从昨天彻底醒过来以来,第一次真的笑了出来。
笑容极淡,带着一丝疲惫,但终归是笑了。有如初春始释冰,极缓极微,却终究是好的开始。
“这就对咯,呐,温度计拿来。”天踦爵伸手,接过三馀手中的温度计,兀自夹到了胳膊底下,又道,“话说回来,没看到叶小钗动手,简直是可惜啊。”
听闻这么一句,三馀想到的却是另一回事。
昨天,若不是叶小钗早就意识到了问题关键并不是终点掉进海里,而是路途上早有埋伏,那可能他们现在早就是三具尸体了吧。
晚些时候赶到医院的素还真给天踦爵和三馀讲了大致的事情经过。
其实素还真很早就开始让叶小钗暗中保护他们周全,但是昨天事发的时候,叶小钗被调虎离山了,随后便接到了其他人的通知,赶到了望海路。
就算是涨潮和从广场高台掉下去,也不可能不引起人注意,光天化日之下立刻会有人来施救,这样是绝对死不了人的。所以呢,绑架三馀的这一切行动是个幌子,真正的计谋,应该就在那唯一的隧道口。
要在一辆飞奔的车里把人救出来,通常会想到降低车速。隧道的墙壁就是一个很好的摩擦体,如果阻挡和挤压的车子够结实,说不定能完好无损地救出人来,降低了跳车之类的一系列危险系数。
只是估计,对方谁也没想到鷇音子和天踦爵会采取直接把人在两车之间传递的方法吧。
但是按照他们的想法,车速一慢,或者救出人来的时候,都会是狙击手采取行动的大好时机。
所以埋伏的人,应该就在隧道口,而很巧的是,隧道口,恰巧就有这么一栋当初因为修路而被废弃的住宅。
叶小钗赶到时,悄无声息地摸上去,不声不响地制服了分别在不同楼层的两个人之后,才在更上面的一层又发现了第三人。
当时已经听到对方开了第一枪,那么不难想到,接着被失控的车甩出来的人就会成为下一发子弹的目标。叶小钗当机立断,几乎是在对方枪响的瞬间,叶小钗也是开了一枪的。
只是声音跟歹徒的那一声混在了一起,大约也就那个零点几秒的无差,但却是让歹徒那一发子弹打偏,只击中了天踦爵的小腿。
已经算是命大了。
而若不是天踦爵护着自己,那现在躺在这里的,应该是自己吧。
三馀踌躇了一下,想说的话终究没说出口,人有些傻傻地站在那里。
“怎么?”
“没什么,我去给你拿早饭。”说罢,人走出房间,倒是感觉更像是逃跑的。
这天晚上,当天踦爵被疼醒的时候,他开始有点后悔下午叫护士停了麻药泵了。
腿上的伤口还很疼,那种疼法还说不上来是哪种疼。
他想动,看看是不是能叫护士过来再给加上点麻药,但还没伸手按到呼叫器的时候,就听见旁边有细微的动静。
“不用叫护士过来,我没失语症也没哪里不好,醒了而已。”
是大哥的声音,虽然有点虚弱,但感觉精神似乎不坏。
天踦爵极为不动声色的侧了脑袋,然后就隐约能看到那边三馀仍然坐在鷇音子床边的椅子上。
果然又是一晚上没睡么。
“嗯。”
这一声应答是三馀说的,倒是隐隐有了些哽咽的味道。
哭了?
天踦爵好奇地眨了眨眼睛,但在黑暗中只能看见那俩人的轮廓。就是这样,他也还是能分辨地出躺在床上的鷇音子伸了手抬起来,勉强够得到三馀面庞。
“哈,还哭了?”
“才、没、有。”这几声听起来倒是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你害怕?”鷇音子声音依旧有些虚弱飘渺,但多了几分柔软,绵绵的,倒是很好听。
三馀没有说话,只是吸鼻子的声音有些大,看来是有那么点儿要失控的味道。
“难道怕我醒不——”
“闭嘴!”
啧,霸气的胞弟啊,这霸气的呛声跟上次冲到人家病房去把人家训一顿的威武气势有几分类似,又有几分不同。
不过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对象都是鷇音子。
哎呀呀,那个小时候不声不响,只会往自己背后躲的胞弟,不见了呢。
该欣慰啊,该欣慰的……
这么想着的天踦爵却是觉得视线越来越模糊了,本来就不怎么清晰的视野现在全成了晕染的色块,更是什么也看不清了。
“你不睡?现在很晚了吧。”鷇音子有气无力的声音续道。
但是三馀没有回话。
说起来,别人知道的是小时候的三馀就是个内向的孩子。而其实,双胞胎的个性是差不多的,都不算是开朗的那种。但孤儿院那段称不上阳光普照却也算不上乌云密布的童年生活,不消半年,就让天踦爵懂得了什么叫做“会哭的娃儿有奶吃”。在这种看似纯真却多少带有点小团体明争暗斗的环境,不能两个人都是内向的性格,那是要吃亏的。
既然这样,那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能让弟弟永远躲在自己身后的兄长吧。
没关系,站在我身后就好。
小小的天踦爵这么想着,也真的这么做了。
“过来睡吧。”是鷇音子的声音,随即听到几声布料响动的窸窣。
能看到原本坐在椅子上的三馀身子僵了一下,然后轻轻脱了拖鞋,就势躺到床上去了。
这个被自己时刻保护的胞弟,似乎,如今已经不需要自己的庇护了呢。
天踦爵想着,手上下意识得用劲攥紧了身下的床单,吞回到嘴边的一声叹,该是疼的。
只是不知,那是因为腿上的伤疼,还是心更疼罢了。
也许早上唱给三馀听的歌,更适合的人不是别人,就是自己。
三馀其实是趴了上去,根本算不上躺。
在这种意识极为清醒又不是醉酒的情况下,睡在同样意识清醒的这个人旁边,会睡得着才怪。于是静溢的空间又是只能听到呼吸声和心跳声。三馀觉得,自己也快得心脏病了,要不明天去做个全身检查好了,反正正好在医院,也很方便。
“想什么呢?”鷇音子的声音在耳边传来,低低的,很慢。
“没什么。”
“没什么的话,心脏不要跳那么快,当心跟我一样。”鷇音子打趣地道。
“我才不会。”脸朝下埋在枕头上,三馀说话的声音有些闷闷的。
“哦,承认了。”很淡定的声音。
“承认什么?”
“承认你心脏跳太快啊,你在想什么。”
“……”这人绝对是老狐狸,只要他想,三下两下总能把自己绕进来,“那个,对不起。”
“嗯?”
“害你们拼命救我,对不起。”这么说着,三馀把脸又往枕头里埋了一寸,像是想把自己的脑袋就这么种进枕头里似的。
他早上也想对天踦爵这么说,但是,应该是因为白天视野太清晰的关系,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吧。现在晚上了,看不到对方表情,自己又能把脸埋到枕头里,反而比较轻松地说了出来。
倒是鷇音子没说话。
随即三馀感到旁边的被子动了动,然后,自己后脑勺一声闷响,眼前是瞬间星星点点的亮光。
“呜,很疼啊,你干嘛!”三馀抬手抱着脑袋,眼角滑过几滴泪,似是疼的也似是笑的,也可能是刚才残留没擦掉的。
“嗯,疼就好,这样就算是不欠我的了,还清了。不过其实你该谢的是天踦爵。”
“我知道……”三馀揉了揉后脑勺,声音有些莫名低落,又重复了一遍道,“我都知道。”
“你都知道?”这回倒是鷇音子惊讶了。
“那种麻药,起效快,退效也快。你们救我的过程,我是醒着的,只是动不了而已。”
所以,你能懂那种感受吗?能感知到自己两个兄弟玩命地在救自己,而自己却使不上半分力气,只能听天由命的无力感。
半晌没了动静,久到三馀以为鷇音子睡着了,抬头想看看他是否真睡了,却是刚挨了个爆栗的后脑勺碰上了一个温暖的触感。
鷇音子摸了摸他的脑袋,但是始终没有开口说话。
“天踦爵一直保护我,我知道,从小时候就是了。”被这么摸着脑袋,居然会有一种安心的感觉,三馀愣了一会儿,就从趴着的姿势转过身来躺着,把鷇音子的手抱过来握好,“你知道为什么后来我不让他来我房间睡吗?因为我觉得,一直这样下去,我会变成他的负担,而我也会永远想依赖他身后的那个位置。”
三馀会讲自己的童年,这倒是从来没见过的事情。鷇音子任由三馀把他的手握着,不发一语,静静地听。
“也就是那个时候,意识到了跟你比赛的乐趣所在吧,哈。”
“哦,我以为你是天生好胜心强呢。”鷇音子笑了笑,虽然三馀并看不见,“然后呢。”
然后啊……
最早的时候,之于自己,鷇音子是一个目标,一个似乎永远赶不上的目标,虽然看起来触手可及,却又总是够不到的目标。
因为三馀知道,就算自己偶尔侥幸在某个比试中赢了鷇音子,那也是鷇音子在故意放水。
而人偏偏是会更加注意自己缺少,但别人拥有的东西。
那可以是才华,可以是天赋,也可以是实实在在物质存在。但无疑有一点,一旦你开始带着这样欣赏的眼光关注一个人,时间久了,就会自然而然地模仿起他来。从行为举止,甚至是心态都开始向这个人靠拢。
人会讨厌自己吗?
很显然大部分的人不会。
有句话说,“我喜欢你,于是我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而对三馀而言,大概就是把这种因果关系彻底调了个个儿。
当然,这是他想了快两天才顿悟出来的,因为最初的三馀并不认为自己喜欢鷇音子,他只觉得鷇音子是个单纯的目标。虽然这目标让真正的目的变得有些模糊,最后,比试反倒是成了他们相处的一种普遍模式。
其实换句话说,因为比试,所以可以一直光明正大地在你身边。观察你的一举一动,然后想出自己下一步的棋,该在哪里落位。
但纵使这样,你也不过只是一个棋逢敌手的弈棋者罢了。如若只是个这样可以对弈的棋者,那天下之大,再找一个类似的谁来做目标,似乎也不是太难的事情。
但显然,如果换了个人,自己大概早就没了比试的兴趣。所以,这个“谁”,似乎很早就被注定了,而并非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替代的代词。
这就是从昨天下午就愣愣看着鷇音子的三馀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然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你的戒指,放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