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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这样的我们 ...

  •   (1)
      大哥又把脑袋弄丢了。
      大哥不是我亲大哥,他生前是帮派小头头,手下小弟都管他叫大哥,于是要求我们也叫他大哥。
      大哥的头是被刀砍断的。帮派火并,用大哥的话说那头不上道,动了刀子,己方只有棍子,而且对方找了外省的流寇,人数比他们翻了起码两倍。大哥是个讲义气的人,护着自己的大哥且打且退,最后被十几个人围着砍,尽往要害上招呼,刀刀见血,把头砍得几乎掉下来。
      死了以后,大哥嫌脑袋要掉不掉的不好看,自己拿手一揪,干脆做了个断头鬼。
      按理说鬼都应该去冥府报到投胎转世或者成佛升天,可大哥心虚。别看他活着时候耀武扬威大言不惭,死了以后也笃信混帮派不是正经营生肯定有罪孽,担心阎王先判他到地狱受刑还了债再投胎,所以死活不走黄泉路。就在阴阳界徘徊来徘徊去,最后徘徊成了无主孤魂,只好成天跟我们厮混在一起。
      但其实,大哥也不太愿意总跟我们待在一块儿。毕竟他曾经是人,他很喜欢自己做人时候的感觉,也很喜欢混迹在人堆里,哪怕一般人都看不见他。而我们生来是怕人的,不到万一坚决不跟人扯上任何关系。
      自从大哥加入进来后,我们却没少往人堆跑,因为他总是像今天这样把头弄丢。
      鬼的头跟鬼本身一样,普通人是看不见的。而且对我们来说,一个鬼有头没头也不影响我们相处交往。可大哥不愿意,他认为完整的躯体是大哥的骄傲,没有头的领袖缺乏巨大的威仪和说服力。
      我们不止一次向他明确表示:“你有脑袋也不威仪!在非人的世界里,幽灵的体型和他的能力没有任何关系。况且,你的体型只有一米六五!”
      大哥怒拍案:“那我也要把头找回来。我不能连一米六五的高度都失去!”
      说完大家愣了愣,大哥也愣了,旋即嚎啕大哭。
      从那以后,大家只要有空闲,都尽量出去帮着找大哥的头。
      从那以后,大哥头丢得越来越频繁了。
      从那以后,大哥只要一丢头就准上我这儿来。
      “唉,”发现今天除了我大家都不在,大哥不无遗憾地叹了声,在我边上坐下点了根烟,塞肚脐上抽着,“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包括友情。”
      我白了他一眼:“你继续做幽灵的话,就会看到永恒!”
      “所以说年轻啊,你不懂,肉肉,你不懂!”
      我再次纠正他:“我是太岁!”

      (2)
      太岁俗称肉灵芝。可食用,亦可入药,无毒益气,可延年得长生。
      所以我一直很困惑,大哥为什么不叫我“灵灵”、“芝芝”甚至“岁岁”,非管我叫“肉肉”。
      而且我还有很洋气的英文名字呢!
      Jupiter!
      木星的意思。太岁星就是木星!
      “啥?猪比特?”大哥笑得脑袋都掉下来了,“猪耶!不还都是肉?!”
      后来整整一个月,我都没有理过他。
      “那我问你,你有骨头吗?”
      一个月后大哥忍受不了了,故意问我。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的确我没有骨头,浑身上下撕块下来就可以吃。
      即便我是仙丹妙药,所有的人都想得到我,包括古代的帝王,但不可否认,我没有骨头,没有脊梁,我生来就是个寄生体,没有依附就无法生存。
      这样一想就很让我难过了。
      我在这颗千年的巨石上抱了几百年,成了精,可以自由剥离,却依然无法生骨有肢,无法独立行走。我依旧坐着,原来攀着石头,现在伴着它。所谓独立,对我而言只是用几百年挪动了十公分的距离。
      遇见大哥以前我以为自己很伟大。现在我觉得自己废弃不如一块劈柴。
      劈柴可以燃烧自己,而我水分太足,连自我牺牲都不能做到。
      真是废物点心!
      “你比废物点心好吃多了!”
      这话是温凉说的。她总是安慰我。
      温凉是块玉。
      当然这只是她自己坚信的。我们都知道她其实是寿山石,极好的荔枝洞石,温润如玉,玲珑剔透,清明凉澈。
      “如玉啊!像玉一样,不是玉。”
      可温凉严正抗议。
      “我的心是冷的,和玉一样,又冷又硬!”
      因为几易其主,温凉对人失望透了。
      “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发起战争。他们抢夺财富,争相把我们拍卖,真正爱我的人却得不到我。我等待了几个世纪,最后只能被放进博物馆,被远远看着,没有抚摸,再不能温润柔和凝脂成霜。”
      温凉哭了,大颗大颗的凝露似泪珠滚落,掉在桌子上滚成一盘水晶珠,凉得跟她的心一样。
      所以她才叫温凉。不再有热情的温凉。

      (3)
      大哥抽完一支烟的功夫,阿布来了。甩着他那一贯藏不好的大尾巴。
      作为一只狐狸,阿布的抱负很奇特:“我一定要变成人,真正的人!”
      “人那么蠢,什么都不会,寿命短烦恼多,你是狐仙好不好?干嘛要自贱?”
      “你不懂!”
      又是我不懂。谁都说我不懂。我生气了!
      阿布不敢得罪我。除了我没人受得了他的聒噪。
      其实我也受不了,可我动不了啊,一天到晚只能坐着,花几百年挪动几公分,微小地谁都察觉不到。
      每个过路的人都爱跟我说话,他们知道我动不了不会不耐烦地起身走开。我每天都会听到好多故事,过去的,正在发生的,开心的难过的,人生百态,妖生千种。
      遇到我以前,阿布几乎没有朋友。人类讨厌他,骂他是狐狸精;狐狸们更讨厌他,也骂他是狐狸精。
      “我只是想变成人的样子跟人做朋友,哪里错了?为什么我喜欢的姑娘都嫌弃我呢?不知道我是狐狸的时候她明明说过爱我一辈子哒!可她居然帮着道士揪我的尾巴!”这只是阿布众多短命的爱情故事之一,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姑娘长什么样子姓甚名谁,反正就是个姑娘,他喜欢的姑娘。
      “那你为什么不找个狐狸相爱呢?”
      “她们有狐臭!”
      我很想踢阿布的屁股,如果我有脚的话,一定!
      每次失恋后阿布都会跑来抱着我哭一场,口齿不清地诉说他无果的爱情。然后擦干泪回去拼命修炼,把人形修得越来越美,把尾巴修得越来越多。
      我说:“干脆把尾巴切了吧!”
      阿布一脸可怖:“开玩笑!尾巴是狐狸妖力的聚集地,没有尾巴我所有的道行就都没啦!”
      “唉,弱点总是致命的!生存还是毁灭,对你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问答题。”
      阿布若有所思,觉得我扯了一个了不起的哲理。
      然后他问:“啥意思?”
      “意思就是,你去割了鼻子吧!然后找只狐狸相爱!”
      阿布感谢地咬了我一口!
      他大爷的,又叫他白长了十年道行!

      (4)
      几天后,大哥的头回来了。
      大家心照不宣,大哥的脑袋根本没有丢过。每次都是他自己把头搁下,等着我们去给他找回来。或者,压根不想去找回来。
      “他走了,全家都搬走了。”
      大哥有些落寞。
      大哥说的“他”是个六岁大的男孩子,就住在三条街外的小区里。
      那是个别墅小区,里头的房子都起码有两层楼,还都有花园和透明的玻璃屋顶。
      作为幽灵,大哥不再能晒太阳了,于是他就晒月光。
      倾斜的玻璃屋顶是人类观星的天窗,也是大哥闲卧的床。
      “他不怕我!”
      一个人类看见幽灵不害怕,还跟他聊天做游戏,确实算得天赋异禀骨格清奇。
      初初,大哥每天早晨回来后就给我们讲和那孩子在一起的点滴,我们还劝他,不要同人走得太近,谁影响了谁都不是好事嘛!
      渐渐地,我们便习惯了,甚至有点儿期待大哥来同我们谈天说地。
      没有人不知道大哥的过去。他活着的时候有个儿子,两岁左右,会叫爸爸。他死了,没有见证骨肉的成长,没有陪伴他剩余人生里的喜怒哀乐。
      大哥再没有见过自己的儿子。
      有些事上,鬼也会丧失勇气!
      于是他爱每一个遇见的孩子。每一个看得见他的孩子也都爱他。
      于是他总把头留在寂寞的孩子身边,直到我们去找他回来。
      他会高兴地指着温凉、阿布或者随便哪个出现在面前的非人,说:“那是我的朋友,我们像一家人一样!我要跟他们回去了,因为我要跟家人在一起,他们需要我。”
      我们才不需要这个鬼呢!
      但我们确实是他的朋友!
      家人一样的朋友!
      可这次,大哥的头没能等到我们找他回来。因为那个孩子先离开了。
      走的时候挥挥手快乐地说:“我和妈妈要去外国找爸爸了。爸爸说,这一次我们可以每天生活在一起,再也不用分开了。谢谢你大脑袋!我很想把你一起带走,但妈妈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和爱自己的人,我不能把你和家人分开,那样不公平。我会想你的大脑袋,我最喜欢你了!”
      我也最喜欢你!
      大哥跟阿布一样,难过的时候就抱着我哭。眼泪扑啦啦落在我身上,凉凉的,亮亮的,像天上的小星星。
      那孩子不会明白,此一别,便是永诀。
      成年人的眼睛看不见非人的我们。
      只有孩子的心灵最干净,才会看见我们这些脏东西。
      人类叫我们脏东西,但我们,不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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