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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久不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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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好久没有读书了!
重新手持经典厚重的书籍,竟手儿颤颤,掂拿不住,无用虚弱得可笑,难不成连如何握书的习惯,我也已忘却?想到这一层,不免为我前段时间执迷于庸俗虚华而顿生厌恶,忧心忡忡,竟至惊骇了。
我本不愿这样的!
读书是不能停止的,因为它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你断了心念,隔了时间,切了习惯,惹了尘埃后,读书也是会遗忘的。
可是遗忘了什么都可以,世间有三样是绝对绝对不能遗忘的:亲人,爱人,书籍。遗忘了,也就不成为人了。
我怕是已经掉了庸庸俗常的行列了吧。因为,我的书架上开始积灰,不厚,薄薄的一层,淡得让你都不会注意到它们,尘埃就是这么坏,它们是一点一滴落在你的心灵上的,久久的像任何一种缠绵又残忍的东西盘踞在了你的心头,渗透进你的灵魂与血液里——就像纠缠绞死不慎落入中间的昆虫的那张蛛网一样,很温柔也很残忍。尘埃很安静,所以常常被我们忽视掉,当身体疲乏,心志愚钝,灵魂困惑时,低头一看,那么沉重又黑压压的一团灰呀。我的书架上掉落的正是这样的一层灰,它们温柔浅淡安静,还有那么一点点美丽,可如果哪一天你用你的手指不经意地划过我的书架玻璃,便现着一道明明的细线,那是擦掉了灰尘后的细线,只有这么宽,因为你的手指只有那么宽,仿佛挤了重压,喘不过气来,撕裂了胸膛般,欲喊而喊不出的一条细线,这么一仔细辨别,这细线周围确实蒙了一层白,现在看来这白不温柔也不美丽,苍苍凉凉,肤浅庸俗,实在好没意思,这样一种情景,实在令我很悚心了。
掐指一算,我多久未开书柜,吓,久得就算掐了指,又岂能算得清?
我是个混账,人说三日不读书,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不是混账是什么?
我的脑袋空空,近日越来越写不出好文章,浮躁得很,一昧拿笔,缭绕指间,转来转去,就是写不出一个“好”字,现在琢磨——原来是这个道理呀!
读书要有习惯——持之以恒。
读书要有系统——思维练达。
读书要有个性——智慧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