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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5月29日—【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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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月29日—【兔子】
第二天一早才六点多,我还不知道在做着什么美梦,陈彤就打电话给我,说他要去上班,拜托我照顾暮凉,过十分钟会去我生活区外面接我。
我挂下电话,一个激灵就从床上翻了起来,刚才好像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下来,现在想反悔也晚了,于是只好在肚子里骂了一声娘,然后认命地偷偷起床洗漱。
在对着镜子刷牙的那刻,我发现自己仿佛变成了南歌:为了男人起早贪黑,瞒着室友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会不会,我们一直都错怪南歌了?这一刻,我心里甚至产生了这样的念头。但是我果断地用冷水泼醒了自己,我和南歌,我们不一样,我们怎么会一样呢?
如果我有男朋友,我绝对会倾尽真心,一意相待。
珍之惜之,爱之信之。
我绝不会因为自己的贪婪而把两人都逼上一条不归路……
所以,我不是她,也不会是她。
*——*——*
“你家小弟就那么精贵啊?”我坐在副驾驶上,幽怨地看着后座上的肯德基早餐粥,“你和他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啊?”
陈彤漫不经心地边转方向盘边道:“哪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我是他哥呗,怎么可能不照看着他?”
“我亲哥都未必会这么对我。”
“那不一样。”他一顿,“你还有亲哥?”
“没有”
“……”
“对了,陈暮凉他从小就这么病殃殃的吗?”我又问了一个重复的问题。
“怎么可能。”陈彤嗤之以鼻,“从小到大,他生病的次数十个手指就数得完。”
“那他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伤心太过……”陈彤慢悠悠地回答,“所以才要特别重视。”
“可是为什么?”我犹豫着问,“他总不会是个同性恋吧?”
“应该……不是吧……”
“你那个停顿很可疑啊!”
“这个,我还真没细想过。不过暮凉好像还真没对女孩子动心过……”陈彤在红灯前猛地一踩刹车,“你说,暮凉要是同性恋我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他要真是,你也不可能把他丢回娘胎里回炉重造啊。”
陈彤想了想,觉得我说的有道理,于是点了点头,在绿灯亮起的那刻又踩下了油门。
*——*——*
“买个早饭这么久……”我拿着陈彤给的钥匙才开了门,就听见一句从卧室里传来的抱怨。我换了鞋走到他面前,“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怎么是你来?”他看到我进去,显得颇为惊讶,语气也变得温和起来。
“你哥的夺命连环电话把我叫来的,让我照顾你。”
“我都好了。”
“恩恩,你好你好。”我无奈地点头,然后把手里的粥放在床头柜上,“你今天有课吗?”
“有,晚上的公选课。你呢?”
“我啊,一下午的实验课,晚上也是公选课。”我说,“所以上午我们都有空,那先吃早饭,一会儿我陪你去医院。”
“不用了。”他笑着摆手,“我的烧都已经退了,我自己可以过去的。”
“别客气了,我都起了这么个大早,你再让我回去,室友问起来难道要我说梦游去了?多古怪啊?”
“也是。”暮凉弯了弯嘴角,妥协了。
解决了这个问题,于是我绕着房间看了一圈,问他:“兔子呢?”
“阳台。”他问,“你喜欢这只兔子?”
“喜欢是喜欢……不过这不重要……”我斟酌了一下,还是开口,“本来昨天就想告诉你的,不过你病得太厉害,没机会说出口。”
“什么?”大概是看我表情严肃,所以他也微微敛起了神色。
“你昨天带回来的那只兔子,原本是我们寝室的。”
我说着,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钥匙,上面挂着一条和兔子脖子上类似的用五色丝线编成的链子。
“这链子……”暮凉从被子里探出身,我把手里的钥匙递给了他,让他可以看得仔细。
“我们寝室每个人都有一条。兔子脖子上的那根,是由南歌和尚小晴的那两条拼起来的。”
暮凉研究了好一会儿,才把钥匙递还给我:“你确定?”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微微垂眸:“……是我亲手编的,我们五个人的手链,都有细微的区别,我认得出来。”
“……”暮凉眨了几下眼睛,却没有再说话,我知道他在等我解释下去。
“整个故事是这样的。”我在床沿上坐下来,“孙筱筱是本地人,她和南歌一样都不怎么在寝室。今年,从五一前的一段日子开始,她就住在家里了。她不喜欢小动物,但是尚小晴喜欢。所以趁着孙筱筱不在,孙筱筱大脑一热,就弄了一只兔子回来。对这只兔子,我和吴双都没有太大兴趣,反而是南歌看上去很喜欢。她这样一个极少顾室友死活的人,很多次都亲自照顾兔子。后来假期结束了,眼看着孙筱筱要回来,尚小晴到处找人说要送掉这只兔子,可一般寝室也不愿意收。结果还是南歌出面,说找到了可以收留兔子的寝室,最后就由南歌处理掉了。只是没想到是送给了张一鸣。”
“确实……是想不到。”
“所以,我大胆地假设一下这件事情吧?”
暮凉点头,让我说下去。
“首先,南歌把兔子托付给了张一鸣照顾,后来她和张一鸣见面,其中一项活动内容大概就是来情人园放兔子。至于尚小晴,她也许是碰巧在情人园遇到了南歌,又也许是放心不下兔子,所以要求来看看,然后在这个过程里,尚小晴就和张一鸣接触上了,她知道了他的存在……另外,在看兔子时候,南歌和尚小晴又把我编的手链系到了兔子的脖子上。”
“所以……出事那天,南歌在毛概老师点完名之后就逃课了,我想她应该是在情人园见张一鸣,然后和他一起养兔子。”
“这堂毛概课,我,南歌和吴双是一起上的,尚小晴和孙筱筱选了别的老师,这个时间点都是没课的,所以尚小晴完全可能跟着南歌去放兔子了,即使她没去,她也很可能知情。而以尚小晴和孙筱筱的八卦程度来讲,她们很可能会去情人园看热闹。所以,如果她们真的跟去了,那她们几乎可以完全掌握南歌的行踪。”
“要是在这过程中谁想到要恶作剧,也是可能的……”
暮凉听完之后,盘着腿坐在床上考虑我刚才的推论,良久,他才开口:“我以为你们和南歌的关系都很差……”
“我们之间的新仇旧恨我也都跟你说过了……不过女生最擅长的,不就是这种面和心不合的伎俩么?”我接着说,“我猜我们这个年纪的女生,已经很少会轻易地在人前表现出明显的喜恶了,很多时候即使再不喜欢一个人,当面也会装作和和气气的。”
“你呢?”
我抬起眼,静静地看着他,一字一顿地:“当然,不能免俗。”
“恩。”暮凉听了,没有任何的表态,只是从床上下来,开始洗漱。
我觉得像陈暮凉这样看上去就是一身凛然正气的男生,大概不能理解我这种小女生的想法,所以也许他会在心里厌弃我。可是对他来说,我不过就是生命里的一个过客,走完这一段短暂的交叉的时光,我和他就必定在人生的轨迹上越走越远,所以他喜欢我,或者不,对我来说,都不是什么值得计较的事情。
于是我很是无所谓地坐在陈彤家里,等着暮凉洗漱、吃早餐、换衣服、出门。
*——*——*
虽然已经快到六月了,可是外面的温度倒不算很高。
我穿着长袖的牛仔外套,和同样穿着暗色长袖衬衫的陈暮凉一起沿着情人园的外侧往医院走去。情人园的南面种的是夹竹桃。墙一样高大的绿色植物上,开满了或红、或白的五瓣小花。放眼望去,这花就像开得没有尽头似的。
看着这花海,我想起一句泰戈尔的诗来:
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and death like autumn leaves.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于是我就把这句话轻声念了出来。
当然,我说的是中文,郑振铎的翻译版。
没想到暮凉听了之后,很轻微地愣了一下,然后把原句给背了出来。
他的声音本来就很好听,加上发音标准,口音纯正,这短短一个句子,就扎进了我心里最柔软的角落里。
“你……也读《飞鸟集》?”
“只知道几句有名的。”他逆着光,转头看我,“我是工科生。”
我笑开了:“我也是工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