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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命悬一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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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启程的二人策马扬鞭的赶路,一路说笑,似乎将昨晚的事抛诸于脑后了,他们来到一个叫做嵩山的地方,一路的颠簸,令二人无暇顾及这嵩山的美景,只顾找到一眼清泉,痛饮一番,好在苦心人天不负,终于在五里开外的地方找到了这么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偶有小鱼嬉戏,真乃人间仙境也,正当二人要痛饮一番时,水色突变,似乎像是血色,空气中夹杂这血腥,二人撞着胆子像上游走去,这时一个身穿兵服的人倒在小溪中,看样子是身受重伤,不过好像还有一丝气息,小姐见状,马上让倩儿拿出药箱,对那个人包扎起来,简单的包扎后,不远处传来马蹄声,声音很大,估计人数众多,不知来意,二人决定带着这个伤患躲在草丛中,直到那群人过去好一阵子,他们才出来。
天色渐暗,二人为了找一个地方安置并救这个人,在山中不停的找寻落脚的地方,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他们在山中找到了一个废弃的木屋,虽说废弃,但里面设施齐全,有两个房间,桌子,椅子这些小物件都很全,但是长久无人居住,落下了灰,二人将伤者扶到房间,小姐让倩儿去烧水,自己则为其清理伤口,倩儿不放心的说“能行吗?看样子他的伤很重。”
“没问题,我是父亲最疼爱的女儿,他的医术我自然学了不少,这点小伤,难不倒我的。”
“我不是担心你的医术,而是,你先看看,他伤在了胸膛,宽衣解带是避免不了的。”
“这,顾不来这么多了,救人要紧,还是救人吧。”
倩儿只好去烧水,等他烧完,小姐已将那个人包扎好,血也止住了,小姐接过倩儿手中的热水,给那个人擦了擦脸,倩儿不解的问,“小姐,你这又给他包扎,又给他擦脸,这是为何?”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遇见了就是缘分,既然上天安排我们遇见,那就应该救他。”
在他们的细心照料下,那个人奇迹般的好了,在他昏迷几天后,居然能张嘴要水,在一旁看护的小姐被惊醒,发现他要水后,立即激动得给他倒水,在喝过水后,那个人,缓缓将眼睛睁开,惊奇的用微弱的声音说道,“你是谁,我怎么在这,这里是哪?”
“这里是嵩山,我们见你受伤了,就带你来到这里。”
“你们是谁。”
为了不暴露身份,小姐只好以过路人的身份搪塞了他,想必他也不信,只是点了点头。那个人对他们很抵触,也很警觉。
“为什么救我。”
“正好遇见,所以救你,”这话说出去谁也不信,可是他们居然默认了,什么也没说。为了打消那个人的警惕心,小姐补充着说道“放心吧,我要杀你,或是对你不利,我早就动手了,哪能容你到现在。”那个人将信将疑,但觉得他说的有点道理,于是开始没那么警觉,在修养一段时间后,那个人好多了,但是他不和小姐二人说任何话,这令他们二人很无奈的把他唤作呆子。不过他还算是有良心,在伤愈后,竟然主动承担了跳水劈柴的重体力活,这使得小姐没有那么反感他,倒是觉得他有呆若木鸡的样子很可爱。过了一些时日,屋外来了一群人,很明显他们与这里极不相衬,呆子见他们前来,似乎没有感到震惊,只是很平淡似得,来者中有一位很和善的老人,恭敬地来到呆子面前,“少爷可好?”
“无大碍”呆子居然与他攀谈起来,为了避嫌,小姐二人躲在屋里,可是好奇心不由得令他们伸长了耳朵,一番交谈后,那人披上他们带来的长袍欲走,但是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折了回来,走进屋子,将一块玉佩交给了小姐,什么话也没说的走了。当他们反应过来那已经是他们走的连影都不剩的时候了。
“我们出来也有些时日了吧、”小姐满心忧虑的说。
“一月有余。”
“我近日满心忧虑,感觉甚为不妥,恐父亲,有所难啊。”
“逃婚一事,非同小可,就算老爷有天大的本事,恐怕也是无力回天。”
“我思来想去,还是不放心,要不你回去打探一下,然后我再做打算。”
就这样,倩儿带着任务出发了,小姐一人呆在木屋等待倩儿的归来,为了安全起见,他都不怎么外出,只在吃饭时,才会到院子里搬柴做饭,日子一天天过去,可倩儿并未归来,小姐有些许的不安,一日黄昏,小姐正在桌前坐着,外面传来呼呼地风声,小姐下意识的站起来,想去关窗子,正当她走到窗前,一个手执佩剑,身穿黑衣的男子一下窜了进来,吓了小姐一大跳,那个人一下子冲到小姐面前,捂住他的嘴,并告诉他不要出声,然后推着小姐躲进墙角的衣柜中,由于衣柜太过于狭小,只能勉强放下二人,为了不让衣柜撑开,那个人一下子抱住小姐,可他的脸色大变,但为了不让人发现,他一直用手半撑着衣柜半贴着小姐,而小姐感觉受到轻薄似得,顺手将衣袖中的无影针,扎在了那个人的腿上,而那个人却忍住了疼痛没有叫出声,就这样两个人在衣柜中等待那群追杀的人过去,不一会,一群包着面纱的人冲了进来,在屋里四处找寻,并且用刀子乱扎,当他们来到衣柜时,领头的用刀一下扎进衣柜,好险没扎上,又到别处去找寻,他们走了许久后,两个人才出来。
那个人冷冰冰的看着小姐,似乎没有要道歉的意思,那副高冷的面孔,似乎能将世界冰冻。而小姐似乎想起了什么,“哦,你就是上次客栈的那个人。”
“还以为那日是一个公子,原来是女人。”
“女人怎么了,瞧不起女人吗?别忘了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我刚刚救了你。”
“按理说是的,可是你刚刚用针扎我,咱来算是扯平了。”
“从未见过你这样的人,要不是你轻浮在先,我又如何那样做。”
那个人担心,小姐的声音会引来刚才那群人,所以走进小姐,用寒冷的目光盯着他说,“那我就告诉你我是什么样的男人,让你看看我欺负人是什么样子。”边说边走进,吓得小姐用手护住身子说,“你别乱来,如果我被你吓坏,我会大叫的,那群人指不定会折回来。”
“那就一起死喽,你和我在一起,想不出事,都难。”小姐只好老老实实的呆在屋子里,两个人躲在屋子一整夜,第二天天一亮,那个人准备走,小姐从睡梦中惊醒,“你要去哪?”
“这不该你问,”那个人用锐利的眼神看着她。
“你就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那好吧,我不问便是。”小姐故作潇洒的说,那人犹豫了一下,突然说“你若不想被他们抓住,就和我一起走吧。”
“我才不要呢。”小姐想到倩儿还没回来,她是不会走的。
“随你,不过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每年的今日,我会给你烧些纸钱的。”被那个人一说,小姐有些动摇了,别等不到人,自己却先去了,最后她还是妥协了,但是为了面子,她故作镇定的说,“既然有些人愿意指路,那我也不好推辞。”
“害怕还找理由”那个人毫不留情的说,听到这里小姐生气极了,想用拳头教训他一下,但是他早已走出门外,小姐只好赶紧追着他,那个人走到院子里,用嘴吹了几声口哨,不一会一匹健壮的马跑了过来,那人一跃上了马,准备往外走,这时小姐拦住了他,生气的说,“我骑什么?”
“你可以考虑追着我的马走。”那个人眼睛转动了一下,之后补充说,“我还可以勉为其难的让你和我同乘一匹马。”
“休想,”这时小姐气的快要跳起来了,可那个人不理会,牵动缰绳向另一个方向走,小姐眼见他要走,只好妥协,“好吧好吧,算我输了,我就勉为其难的和你同骑一匹马吧。”说着说着将手递给他,但他毫不理会的说,“要上自己上,我没必要帮你。”小姐的忍耐到了极限,瞬间爆发,一下子用手像那人狠狠地打了一拳,可那个人迅速的躲避了,小姐的拳头打到了马背上,马一下子惊了,发了疯似得,往前跑,就在这时,那个人一下抓住了小姐,将他拉上马背,小姐一下栽在了他的怀里,马飞速向前跑去,两人二目相视,但很快小姐收了收目光,想用手打那个人,“别胡闹”显然他有些不耐烦似得。小姐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肢体上摆出了不情愿的样子。
“老实点,否则我就把你扔下去,”小姐见马跑的飞快,也就不敢与其争论,那个人策着马,而小姐的手不知所措的找不到合适的位置,只能握成拳头状,但是由于没有着力点,他的身子左摇右晃的,这时那个人一把护住了他的腰,另一只手从他的臂下穿过,用手抓住缰绳,二人虽然稳定多了,可是小姐的脸却红了,时不时有灼烧的感觉,过了好半天,小姐的心才平静下来。
“我们要去哪?”
“到了你就知道了。”
“去哪里都不说,让我怎能相信你。”
“我要杀了你,你懂的生命早在客栈就结束了,还用留到现在。”
小姐听了似乎很有道理,回想一下,确实是事实,若是要杀她早在客栈就可以了,也不用等到现在。
“那你叫什么?我总不能唉唉的叫你吧。”
“白沫。”
“白白沉默。”小姐笑着说。
那人看了小姐一眼,不屑的说“是相濡以沫的沫”。
我想向你这样的野蛮的姑娘一定不会有什么好听的名字,谁说的,小姐打断他的话,本姑娘叫做许言,许下诺言的意思。那个人不屑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往前走。
“不走了,我饿了。”言儿耍起了性子,这也难怪,从昨晚到现在,他们谁也没吃过东西,那个人只好在一条小河边停下,然后将马放到一边,自己挽起衣服,下河捉起了鱼,有功夫就是了不得,三下五除二就捉了还几条大鱼,用清水洗干净后,那个人决定用火烤着吃,可是言儿夺过来,然后从草里翻腾了半天,找出几片大叶子来,那个人警觉的说,这是什么?
“毒不死你的,这样只会让味道更鲜美。”虽然很不放心,但是那个人也不好说什么,任由言儿去了。
不一会味道从火堆里传了出来,言儿美滋滋的将刚才包鱼的大叶子取了出来,那香味更加诱人,言儿拿出一块鱼递给了他,自信的问,“是不是味道美极了。”
“一般般.”
这话使得言儿很失望,本以为会赢得几分赞美,可是这个冰块很不近人情。
“一般般的鱼,那你就别吃了,我自己吃。”言儿生气的说。
这似乎戳中了他的笑点,那个人一下子笑了一下,虽然只是一下,可是言儿看在眼里,“还以为,你得了表情困难症,只会冰冷着脸呢。”言儿取笑的说,这句话倒是提醒了那个人似得,他居然笑了,十几年来,他这还是第一次笑。
稍作休息后,二人继续赶路,言儿尝试问过他很多遍,但是他始终没有回答要去哪里,干什么。
行了有半日有余,他们来到一个叫做“烨隐城”的地方,城外有人把守,非本地人不得入内,看来是有什么事情发生,看守的人很是认真呢。言儿看了看那个人,笑着说,“我不是本地人,进不去的。”那个人毫不理会,径直走了进去,但是没一个人拦住他,反而很恭敬,言儿更加迷惑,心里也开始打起了鼓,事情变得莫名其妙似得,莫名其妙的遇见他,莫名其妙的被追杀,莫名其妙的和那个人来到这莫名其妙的地方,然后莫名其妙的进了这个把手森严的城,一进城,一帮人就迎面走来,小姐下意识的躲到那个人后面,但是迎面而来的那个人似乎没有敌意,反而面带微笑,当他们走进,言儿一眼就认出了在前面的那个人,他是客栈里和他一伙的那个人,那个人迎了上去,和他们说了什么,为了安全起见,言儿在他们交谈之际,混入人群,消失在了他们面前,当他们交谈结束,言儿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了。而那个人摸了摸自己的腰间,发现自己的钱袋不见了,他没有感到惊奇反而笑了。
“这倒是有趣了,是什么,让你这一块冰如此感兴趣。”
“一个小老鼠,带着我的钱混迹江湖了,”
“哈哈,这老鼠看来是吃的豹子胆,有趣有趣啊。”
“这倒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见一下这个小老鼠了。”
脱离那群人后,言儿像是被放逐的野马,自由的在这陌生的地方赏玩,路边的小吃,摊前的水果,都是他的最爱,不一会他的眼睛像是被什么吸引似得,原来是布娃娃,什么老虎,小猪什么,样式齐全,“公子,买一个吧。”一位大娘客气的问道。
言儿有些迟疑,后来翻了神思,自己男扮女装这件事差点给忘了,言儿虽然喜欢这布偶,可是没有落脚的地方,又怎么买呢,她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时,一双眼睛早就盯着他了,并且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出其不意的将言儿打晕过去了。等他醒来时,隐约听见有人对话的声音。
“这可是一个好货色,于妈妈就只出这么点吗?”
“这已经够多了,我可从来没有买过五百两的姑娘呢,你这是狮子大开口。”
“他的价值远不及这些,将来一定给妈妈挣大钱的。”
“嗯,于妈妈故作思考的说”成交。
不一会于妈妈就带着人出现在言儿面前,与言儿关在一起的还有几个姑娘,可是于妈妈偏偏就来到他跟前,这个于妈妈是一个身形微受,中等个头,脸上涂有粉饰之人,他一进来看见言儿,满意的说,”看来我真没有白花大价钱将你买来,你已经是我们风月楼的人了,这是卖身契,你签了吧。”
小姐上下打量了于妈妈一番,看见眼前这个人,他总感觉,她并非像什么坏人,再想想自己艰难的处境,倒不如随他去了,也好有一个落脚的地方,于是她淡定的说“我初来乍到,对这里一无所知,既然已经卖给了你,我反驳也是无效,索性依了你。”听到这里于妈妈高兴坏了,她干这一行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特别的姑娘,还没等她说什么,言儿补充道,“签卖身契可以,不过我只负责给你打杂,做苦力,不卖身。”看来这于妈妈真的是爽快人,她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和言儿关在一起的姑娘,各个都是哭求放了自己可是,被卖了进来就没有回旋的余地,只有听从安排,言儿和其他的姑娘们被带到风月楼里,于妈妈说话很算数,言儿每天就是干一些杂活,生活的还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