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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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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脚跨进前厅,那个人就一下子站起身来,一袭天青如洗的衫子,原本素寡清淡的颜色,在他身上却穿出英挺俊朗味道。
很自然地脱口,“十三。”
厄,貌似该是十三爷吉祥来着……抿了抿唇,对上他同样含笑的眉梢,也是亲切自然的一声“侑琳。”这么一来觉得爷来爷去的反倒生疏别扭了。
他笑,眼睛晶亮的。
他这双眼啊是我这么多人见过的……怎么形容好呢,用上海话讲“老灵咯”。被这么一双眼定定地望着,功力差点的小姑娘还不早扑扑跳地慌了一颗心。偏偏这孩子没知没觉的,再配上一个笑脸秒杀,我都听到身后小夏的低呼声,果然是杀手啊杀手。
“我带你去逛街,如何?”闪闪发光的眼。
扑哧一笑,十三十三,你是比卡丘么。“你好直接。”这分明就是约会嘛。
他也乐,“答应了,嗯?”
故意福了福身,软软地拖长声调,“是~~十三爷亲自邀约,承蒙不弃,万分感激~”笑够了,语气一转,“那,咱们怎么去?”
“咱们……”似乎品出点什么,十三脸上笑容更深。“咱们骑马去。”
“好啊。”爽爽答道,又笑,“不过,一般很少会有人约女孩子打马游街的吧。这听上去是潇洒,可真要去了,抛头露面不说还吃一身灰,女孩子家十有九个不愿的。你就不怕我不乐意?”
“你是一般的女孩子么?”
“这算是夸我还是损我?”
眨了眨眼,又是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你听不出?”然后竟装出小孩似的委屈,“我可是真心。”
挑眉看去,表面嬉闹玩笑的十三,眼底却是很认真的神色。我一愣,原想拿他打趣的话咽声,取而代之的是微微上挑的嘴角。
呵,真心呐。
“十三十三……”生平第一次亲眼见识这些街道人流,这种莫名的激动和感慨是旁人无法体会的,也说不出口,只是一迭声的兴奋呼喊。
十三只道是平日里我被拘得紧了,又离京数年,哪里猜得到缘由,被感染了情绪,大笑着下次再带我玩。
慢悠悠地遛马过街,到处熙熙攘攘,跑马是不行的,我们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东看看,西瞧瞧,连马背也坐不牢,索性跳下来牵着马逛。只是委屈了我家那追风驰雷的好马,郁闷地跺着蹄子在人流中一步三挪学那龟速爬。
“诶,看把它们憋屈的。”
“有机会带你去郊外跑马……”
“啊~看那个……”
“哈哈,那是……”
“你又知道……”
“好歹我也是……”
“……”
一路笑谈,发现十三懂得很多,不像个养尊处优的皇子,倒像个混吃混喝的闲人,这街上吃的玩的没他不知道不熟悉的,看他那全京城都摸遍熟透的得色,我差点就问,那八大胡同你熟不熟?就是不敢。想我一个姑娘家家的,问这么敏感的话题,也太那什么了。不过我料想,老康治下官员可是不准进去那地方,何况他们这些皇子……嘻嘻,真要去了,回去铁定被他们老爹剥皮。
“笑什么呢?”十三好奇。
我总不能说是想象你逛花街吃老康一顿竹笋炒肉发笑的吧。眼角飘过一串熟悉的红,为了转移某人注意,特地搬出少女漫画杀必死的无敌星星眼,“啊,那个,冰糖葫芦。”
如此导致的直接结果:姐姐一心理二十的老女人反璞归真咬着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吧砸吧砸跟着风姿秀逸的十三爷走过大半条街,一路招摇荡晃进酒楼。
干吗呀?
吃饭呗。
眼见天色近晚到饭点了,十三大手一挥,走,哥带你吃香喝辣去!
逗得我眼泪都出来了,还哥呢,小鬼,你才多大啊?十八岁放我们那嫩着呢。但顶着一张粉嫩萝莉脸只能撅嘴横眼很不甘地白白被占去便宜。
“别!快别拿那眼看人。”走向二楼雅座的楼梯口,十三忽然凑过来笑,“你没瞧见这楼上楼下都没声了?”
心知两人摆一块确实挺招眼的,北京城里公子哥小姐多去了,可像这样从头到脚品质优良气质压众的,不是我吹,除去爱新觉罗家的还真没见过有几只。倒不是光论长相,关键是气度呐。
心底得意,嘴上抗议,“我哪有~”我就拿娇扮嗲了怎么着。
十三连笑都收住了,一把拖过我,嘴里念着“坏了坏了,早知道不带你来……”
低了头看,笑,下意识的牵手呵。
比起刚到这的半个月,这二十来天的时间过得飞快。
十三隔三差五地来,除却初回是骑马,以后出去便有车子在门外候着。有时回来的时候连坐车都嫌累赘,打发了车夫,两个人沿着华灯渐起的街道漫漫地走。那种缓慢拖沓,倒似故意的,怎样都好,再等等,等夜再深点,等月亮再高点,让时间再走得慢一点。
不是没有觉察的,自己越来越雀跃的心情,还有十三日渐坦白的热情。
却也跟酿酒似的,都不说,都闷着憋着,只由得那柔情蜜意沉沉地缠啊绕的,越是暂隐不发越是期待那打开坛口时醉人倾倒的香。
和他在一起,永远有那么多赏心悦事。
天晴的时候,去逛书局,访字画铺子,有一回还上会馆,看一群举子文人作诗斗文。得空的午后去郊外垂钓跑马,闹得一身水一身汗回来。至于茶楼酒肆,更是沿着街一家一家的吃喝下来。
这个人就那么上了心,也不是多重多沉的,不见得是时时刻刻地念想。
新酿了点桃花酒,喝了两杯,想到他了就让人送一壶过去。等再见提及时他欲言又止,才想起那酒是女孩子家喝来美容养颜的。
府上厨子做了点心,酸里带着甜,想到合他的口味,嘱咐记得留心。
也常有宫里打发来人,同样是一盒子点心一两件玩意儿的细琐小物。有次甚至夜深临睡,还巴巴差人送来一枝海棠。
一来二去,阖府上下只要是没瞎的都看出点意思来了,小春小夏从最初唧唧喳喳的兴奋到如今一会摇头一会点头,就差没直接喊出口“格格啊您和十三爷好歹收敛着点吧”。
这日雨歇,阴雨天湿漉漉地透着股潮郁。人懒没胃口,晌午小睡一觉,醒来无事,搬过绣凳坐在廊窗下掰着云片糕喂鹦鹉。
小夏急得跺脚,“格格,这点心不是拿来喂鸟的啊。”
“人吃鸟吃有什么区别。”
“这区别大了!您除了早上喝过半碗粥,什么都没吃啊。那点心原是备着让您午睡起后用的啊!”小夏抱怨,觑着我的颜色不敢大声放肆。可偏又拿我这不肯吃饭的主子没辙。阿玛这两日又恰好不在家,我若不依,阖府上下没人说个不字。
小春则采取怀柔政策,正好言相劝着,下人通报:十三爷来了。两丫头顿时露出“终于有人可以治住你”神情,大松一口气。
看看,我这个正经主子都比不上十三在她们有分量。
就因这个,直到出门见到十三我仍是闷闷的一张脸,把他吓了一跳。
“怎么了啊,这脸比天色还阴,谁招惹你了?”那笑就跟刷了胶似地粘上来。
一把推开他,闷气道:“你!就你!”越想越憋气,不就靠一张脸长得好骗骗人小姑娘么,哄得那两丫头全倒戈相向到他那边去,至于么。
待我一通发泄,无辜的十三眨巴眨巴眼,“就为这个?”
呼吸一窒。
要怎么说。莫名的烦躁不是因为这个。
借此无理取闹小题大作,并不是在意丫鬟偏颇的态度,而是这态度的背后的蕴意:是什么时候开始,在旁人眼里,十三俨然已经被视为在我的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的存在?这意味什么?
这样的亲近,这样的理所当然当真是好事么?
收回心思,露出一个安心的笑,不是强颜假装的。面对他,心里的欢喜从来都是真切。
“咱们去哪?”
“先去念慈斋,上次你不是说喜欢那的枇杷糖,完了,咱就去听风楼……”
无忧无虑的日子,吃喝玩乐,走马观花少年游。
如同偷来的欢娱,因为心知它不属于长久,更加肆意纵情。
或许,我们都是抱着同样的心思。想紧紧拥抱住一些本来不该期许的东西。
“恩,今天就把酒言欢不醉不散?”
“哈哈,这可是你说的……”你那放肆的笑容,温软的眼神,是不是也存同样的心思?
也是,何必想那许多。今朝有酒今朝醉。
醉笑陪君三千场。已是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