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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前程似锦 ...

  •   孟斯拿着玉佩去见冯小厮,他知道作为县太爷身边的红人,冯小厮对于这些高位粉的想法一定比自己要来的熟悉。不耻下问,巧在一个问字,做学问如此,做官也当如此。匆匆忙忙把仓库的事情交代给来替班的老头,孟斯绕过几条大街向一座落山边的小院走去。

      冯小厮是个很奇怪的仆人,年龄小而精悍,为人处事有着一般奴仆的趾高气昂还带着那么点儿圆滑。本来仗着县太爷的疼爱他可以在县内最好的地段安置自己的小住所,偏偏他强行要了这样安静偏僻的角落,离得远了自然有些事情照顾不上,他自己不在意,连着县太爷也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了。有时候孟斯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这冯小厮是什么达官贵人的心腹,来富江郡当小厮掩人耳目。

      院门总是虚掩的,扑面而来的是淡淡清香,院内挺拔着一株老而有劲的百年桂树,一盖浓郁茂盛的绿冠中隐隐约约闪现着细碎团簇的桂花。老人常言桂树招鬼,栽不得家中门内,自己也曾经多次说与他听。

      而冯小厮总是一脸的嘲讽:“鬼最怕的是恶人,有我高坐堂上,就是厉鬼怨魂也得抖上一抖!哼!”眼里绿光荧荧,真是气势逼人,叫鬼也会心慌。

      “你来了。”孟斯应声转头,就看到黄衣小厮正坐在木椅上全神贯注的泡茶。只见他眯眼端坐,静气凝神,右手大腿上放包壶用巾,左手大腿上放擦杯白巾,桌面上两面方巾中间放着深的茶匙。随后将滚沸的热水倒入壶内,再倒入茶盅。持壶在包壶用巾布上拍打,水滴尽后轻轻甩壶,向摇扇一样,手腕极柔,直至壶中水分完全甩干才停止。他以手抓茶,细视其干燥润湿来定烘茶长短,置茶入壶,以水温烘烤,如此能使粗制的陈茶,霉味消失,有新鲜感,香味上扬,滋味迅速溢出,同时,将茶盅内的水倒入杯中。其后,他把壶从池中提起,用壶布包住,摇动,使壶内外温度配合均匀,然后将壶放入茶池中,在将适温的水倒入壶中。

      冲水满后,年俗提起,置于桌面巾上,按住气孔,快速左右摇晃四下,其用意在使茶叶浸出物浸出量均匀。他按住壶孔摇晃后,随即倒入茶海。第一泡茶汤倒完后,就用布包裹,用力抖动,使壶内湿度均匀。抖壶的次数与摇壶次数相反。第一泡摇多抖少,往后则摇少抖多。

      三泡后,冯小厮立即停止,才可如释重负与孟斯分杯品茗。

      先提壶沿茶船沿逆行转圈,用意在于刮去壶底的水滴,俗称‘关公巡城’(是因为一般壶都是红色,刚从茶池中提出时热气腾腾,有如关公威风凛凛,带兵巡城),磨壶时的方向,右手执壶逆时针方向磨,表示欢迎自己这位不速之客。冯小厮用茶壶轮流给几杯同时倒茶,把剩下的茶汤分别点入杯中,俗称‘韩信点兵’。细观每杯茶,都是恰好七分满。

      手艺好,茶更好!饮之果有一种“茶叶兮轻醒醐,茶香兮薄兰芷”的韵味,闻之让人心性平稳。

      孟斯点点头拣了个空位坐在一旁,静静的喝着这杯香茗。心思百绕,他沉寂着清理自己纷杂的思绪,太过于投入而忽略了冯小厮不同寻常的淡定之色。也许因为茶香袅袅,桂芳隐隐,鸟鸣山幽,孟斯有一种心身洗涤的感慨,只觉得身上浮躁的东西开始慢慢沉淀下来,慢慢变的纯粹而隐忍。

      冯小厮轻声问道:“你今日来寻我是为了高太守的事情?”

      孟斯没有奇怪他的未卜先知,在这样的氛围下,他觉得一切都是自然的。细细将当时发生的事情描述一遍,甚至包括了高太守每一个动作神态和当时自己不停转变的心思。

      孟斯一边说一边细看对方的脸色,那沉稳不变的表情意外的使他心安。

      “也罢,看来你是真的要出头了。”冯小厮低敛双眸,再睁开实质性的眼神雪亮如剑,直刺人心,“我知道你终究不是凡物,遇风云就会扶摇直上云霄。现在的夏龙正给了你一个机会,至于能不能把握住就看你自己的手段了。”他顿了顿,起身走到桂树下面,矮小的身影仿佛要嵌进高大的树干,远远看去真的如同树精。他抚摩着树干,若有所思:“我的身份现在不便与你说明。只是那高冰作为玉家的家族重臣,看中了你,倒是让我比较意外。所以,将来你的路不会好走。记住一点,夏龙四大家族中最仁慈的是玉家,最狠辣的也是玉家。你,好自为之!”

      孟斯心中大震,虽早有所疑,却也万万想不到眼前之人对于夏龙的官场之事如此娴熟,想来他必然有个极其显赫的身份。这样的人对自己多次照顾,是给自己的官途多了一个保驾护航的护身牌。夏龙给我机会?那不是说……他几乎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可是当今圣上要对四大家族动手?”话一出口,他就知道不妥,尤其是面对冯小厮蒙上杀意的双眸,他更觉得双腿不停打颤,下身几乎失禁。

      “你走吧,以后也不要再来了。将来我们彼此的身份是不适合见面的。”冯小厮最终还是放过了他,轻叹一声,转身进屋,留给孟斯的是一个瘦削的背影。

      孟斯眼里热泪盈眶,跌跌撞撞的冲向门外,到了门口,腿却如灌铅般沉重得难以抬起。他知道一旦出了这个门,他们今后就真的是相见不相识的陌生人了。那样照顾他的朋友,将要消失在自己的官道上,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福如心至,孟斯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屈身拜别礼,但觉世事沧桑,终不变此种情怀。

      “记住,不可遏止的野心,只会杀了你!”闻言,身躯一震,他感到背上一片冷汗,心上确是春风润泽。

      作为太守,高冰是个很会享受的人,住豪宅,饮美酒,偶尔亲近亲近几个貌美如花的歌女舞伶,似乎除了他本身的文雅多金外,他只是个无所事事的糊涂老爷。但恰恰是这个糊涂老爷,在炎龙历三十五年天下大旱时,长袖善舞,硬是凭着他圆滑高超的政治手腕,从当地的豪门大族中挖出了受灾百姓三天的口粮,甚至是以利驱鬼,使得那些剥皮吸血的豪门大族主动出钱出力,修堤筑坝,植树护林,给恶劣的富江十五年的大治。

      高冰自己嗜酒好喝,纵容下人投产置业为他酿造佳酿。后来遭人告密,他干脆将那个下人高薪逐出门外让他自立门户,也因此种机缘创造了天下美酒排行榜第三的“五粮醇”。其后,他统包夏龙四郡的造酒业,令粮食涨价,农民丰收。高冰还爱钱如命,号召家家出钱打官司,依其不同身份不同收价。理亏者更需交钱衙门,以示诚心。富江多商贾,家产不菲。纵是他贪婪入虎,但一贯明码标价收取有度,加上他性情如商,常言道在其位收起钱谋其职,凡有案件无不殚精竭虑尽悉破之。到最后,反而得了个公假青天,政绩斐然。

      民间时有童谣笑称他:“高太守破案,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他听了也不恼。

      孟斯今天要见的就是这位奇异太守,他整理衣衫平稳心绪,才抠门拜访。太守府的仆人没有因为他的寒衣麻布而轻视慢待,收了孟斯交上的几个铜板,仆人照样乐呵呵的跑去通报。不愧是‘商官’高冰的手下,行为处事尽显主人风范。据说高太守自己回家也得乖乖交钱开门,这才精简了各个登门拜访的豪门大客。胡思乱想中,孟斯被人左带右领,穿厅绕堂,终于来到清郁流芳的后花园见到了品酒赏曲的高太守。

      “太守大人,下官几日前在仓库拾到一块雕花玉佩,想来如此贵重的物品应是太守当日不慎掉落的,故而特来归还。”孟斯双手捧玉上前,站于一步之遥的地方,躬身下腰。高太守没有接过玉佩,他只是示意让歌女舞伶退下侍卫靠后,饶有兴趣的正对孟斯。

      “那日之言,你可想通了?”

      孟斯放下麻木的双臂,抬起头与他对视,面目间全是感悟之色:“蒙太守教导,下官才知,大志非错,错在眼高手低。”

      高冰满意的笑笑,呷了一口酒,继续说:“你的感激是不是真的暂且不论,我赠你一句肺腑之言。你是人才,可千里马没了伯乐终究不过是块马骨。”他用手叩着石桌,微眯的眼睛让人捉摸不透其中意味。

      孟斯垂首于一旁,心里满是忐忑不安,面上还得拼命保持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高太守在他的周围构建了一个强大的气场,让他气息不稳,直欲拔腿就跑。但是他更加明白,这是高太守的一种测验,看的就是自己的胆气和耐力,熬过去了,那么就真的农奴翻身了。咬咬牙,他藏在袖间的两只手几乎绞成一团,死命的克制着自己疯狂乱跳的心脏。

      “去盘龙玩几天吧,那里的景致比燕城要好得多。”柳暗花明天空放晴,孟斯在心里大大吐了一口气,举手投足间更见风采。高冰笑着起身拍拍他的肩膀:“拿我的玉佩去见琼瑶酒家的李掌柜。阔亮啊,多听听,多学学,前程似锦呐!”

      “谢大人提点。”孟斯行礼退下,眼中的世界瞬息大变。前程似锦!他摊开刺痛的双手,指甲抠出的点点血痕,犹如娇艳动人的红梅绽放在他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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