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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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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的夏日,太阳斜斜地挂在西边的天空上,地面上还残留着白天日头毒辣的余热,而靠近河流的小树林里,茂盛的树木似乎将那毒热的空气隔绝在了树冠之外,一片翠绿的树林成了最佳的避暑胜地。
知了在树上欢快而不知疲倦的叫着,小溪流里有几只大野鸭带着两三只小鸭子自由自在的游着,时不时还发出几声高亢的叫声,溪边长着一些浅浅地芦苇,随着阵阵暖风摇曳款摆,空气中还飘散着一些不知名野花的香味,身处在这样惬意而舒适的环境下,让人几乎慵懒地不想离开。
这片树林正是平阳县城外的那片见证了霍去病与刘雪梅青梅竹马感情,承载着他们无限欢乐的小树林。此刻,霍去病双手抱在脑后,斜倚在树林边的一株老枯树下,一条腿微屈着靠在树根之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根,眉眼间尽是无尽的轻松与少年得志的欢快之意。
他的视线一直跟随着刘雪梅,随着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而流转。身穿着浅绿色纱衣的她手里握着一大把鲜艳的野花,头上戴着她自己编织的用藤草与野花做成的花冠,正在离他不远处的树丛里漫步着。
她的脸上带着淡雅的笑容,偶尔在抬头看见霍去病正在前边含笑注视着自己的时候,她也会略带羞涩的朝他露齿一笑,然后抱着刚采摘下的鲜花对他挥挥手,随即便又继续徜徉在那片满是花草的土地上。
看到她那副娇羞柔媚的模样,霍去病只觉得自己胸腔里的那颗心又不由自主的剧烈跳动起来,满足与得意的心情充斥着他的心头。这几日,初涉云雨的他似乎尝到了这种用身体来表达内心爱意方式的甜头,一直沉湎于她的温柔乡里,与她两情缱绻,寸步不离。他忘记了有朝廷,忘记了有战场,更忘记了一切世俗杂事。
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这种以前一直被他认为,纯粹用来生儿育女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那么大的乐趣。年少气盛的他,几乎爱上了这种灵与肉的完美结合,每每当他抱着她柔软的身体时,他总是觉得沉醉其间,无法自拔。她是自己的女人,自己的,永远都是,永远。只要一想到这个,他便感到无比的幸福,让他怎么也不想离开的她的怀抱,她的身体。
或许是得到了爱情雨露的滋润,现在的霍去病每天都是精神气爽,心情极佳,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他的眼里也只有她,仿佛天地在他面前变色,只要有她在自己身旁,他也不会感到丝毫的害怕。几个月前,他在大漠里经历的那一场场生死鏖战,烽火狼烟,凶残的匈奴人,奋勇杀敌的大汉将士,血流成河,哀号遍地……似乎这些也已是久远之前的往事,已经离他很远,离这个平和的天地很远。
“去病,你看,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刘雪梅欢快的叫声由远而近的传来,打断了他的冥思。他定睛望去,就见她兴奋地抱着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白兔喜笑颜开的朝他奔来,跑到他的面前,将那只小兔子捧到他的面前,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道:
“去病,瞧,一只好可爱的小白兔!多好玩啊,我看它一个人孤零零地趴在草堆里,我走过去,它都不知道跑,我想,说不定是不是哪里受伤了,走不了了,所以我想把它抱回家,让大夫给看看。你说好不好?”
她边说话,边抚着小白兔的身子,语气中充满着怜惜,霍去病看着她头戴花冠,楚楚动人模样,心中一热,伸手抓过那只兔子的后颈,提起来看了看,又摸了摸它的四肢骨头,然后塞回了她的手里,低声道:
“你啊,从小就是这个毛病,总是喜欢捡些没人要的小狗小猫的带回家。要是它们活了也罢了,倘若死了,必是要哭得死去活来的,害得人心里怪难受的。怎么大了,还是这个样子呢?我看过了,不用带它回家,这兔子没受伤,不碍事的。”
“那它怎么见了人也不逃走呢?是饿得走不动了?”
“兔子是喜热畏寒的动物,只要天气好,就喜欢伏在草垛上晒太阳,这小东西怕是在那里舒舒服服的晒太阳,偏生被你给搅了,说不定现在它心里还在埋怨你呢!我看你还是把它放回去吧!”
霍去病语中带笑的调侃着,伸手抚过刘雪梅的鬓边,轻轻地替她摘下了花冠,拭去了额头上的汗水,将几许汗湿的头发拨到了耳后,动作轻柔,眼中尽是无限的柔情。
“咦?你怎么知道?你养过兔子么?”
“以前在平阳公主府的时候,我和舅舅不但要替公主养马,还要替府里的伙房打下手,干些粗活。那时我记得公主的驸马曹寿最喜欢吃兔子肉,府里的后院总是养着不少的兔子,以供随时取食,所以这些兔子的习性么,我自然是知道的。不然,要是把兔子给养死了,公主和驸马可是要责罚的。”
霍去病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平淡而自然,丝毫不见些许不平与愤懑,以往言语中总带着的那股愤世嫉俗的口气,此刻也没有了,这让雪梅颇为意外,因为这与她了解的那个霍去病似乎有些不一样。她听他说完那些话,仰头望着他,脸上尽是无言的心疼:
“去病,你好象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你从不和我提起你在公主府里的事情,今天怎么……”
“以前不提是因为我心里有怨,我心有不甘,我心里自卑,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是个公主府里身份低下的尽干些脏活累活的奴隶,我也不愿意让你知道这些……我怕你看不起我,会离开我……不过,现在,我不怕了,也不怨了,过去的一切苦难,在我现在看起来也是自然而平常的。”
“是因为当今卫氏一族权倾天下,人人皆对你们另眼看待了么?”
“不是。正象你当初骂我的那样,卫氏一族的权势并不是靠我赢来的,那不是属于我的东西,我没有理由为此而沾沾自喜。我之所以能那样轻松的谈起过往的旧事,是因为我从其他地方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感,找到了能让我抬头挺胸做人的功业!”
“我知道,那片天地就是战场,对不对?你在战场上找回了做人的尊严,用自己的实力赢得了别人的尊敬与景仰,那才是真正让你能笑谈往事的原因。”
“是的,舅舅曾经告诉过我,想要别人真正从内心里看得起你,尊敬你,你就必须用真本事,用实力表现给他们看。现在,我在沙场上与舅舅一起征讨匈奴,为大汉建功立业,我就是要通过我自己的实力告诉天下人,我霍去病就算是出身奴隶,身份卑贱又如何,我依然能做出一番事业来扬名立万!
我也想明白,想通了,身份卑微又如何?想我朝高祖不也是出身寒微么,照样励精图治的创建了大汉朝,所以,我不怕别人讥笑我的私生子身份,更不怕有人揭我的老底,自古英雄出草莽,我不怕他们的笑话和讥讽!一切质疑皆可留待沙场上见分晓!”
霍去病神色飞扬的说着,那几句话掷地有声,胆气十足,句句皆是雄心壮志,自信而豁达,刘雪梅望着他,知道他的这些变化完全来自于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可怕而凶险的战场。
在那里,他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重拾做人的尊严,在那里,他如同一只自由翱翔的雄鹰,驰骋在蓝天白云之下,享受着无拘无束的空气。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你!”
霍去病的眼神从远方渐飞渐远的飞鸟身上收回,重新注视着身前秀美而清丽的女子,原本高亢而清俊的声音明显的柔和起来,他执起她的柔荑,轻道。
“我?我也有份?呵呵,该不是因为上次我那样骂你,把你给骂清醒了?”
刘雪梅调皮地歪着头看他,笑意盈盈。
“小梅,你我相识于微时,那时我为人奴婢,受人唾骂,尊严全无,心中何其自卑,但你却从未嫌弃过我,还是一心一意的待我。待我族人飞黄腾达之后,别人又尽对我阿谀奉承,千般讨好,前踞而后恭,人情冷暖,可见一斑。而你却能清明事理,宁愿与我反目,也不让我行差踏错。孰好孰坏,我不是混帐,心里是清清楚楚。
而今,你还将自己全部的交与我,心甘情愿的跟着我,如此深情,我又岂能辜负与忘记?倘若我还不知道振作,发奋,还如以前一般怨天恨地,你让我如何对得起你对我的这份真情厚意呢?”
说罢,他长叹了一声,伸臂将她揽进了自己的怀中,紧紧拥住,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细细地摩挲着,将自己从心间流溢出的幸福感默默地传达给她。
“我从来都不要你对我承诺什么,我只要你好好地活着!只要人活着,就有希望,有将来,不是么?”
“对!要活着!我们要一起活着,要活着看到我们大汉朝再无匈奴之患,要看到我们子孙满堂!”
天边的云朵在斜阳下变幻着五彩的颜色,时而红似烈焰,时而淡如朝云,那橙红的夕阳,向大地洒下万千金光四射的光芒,将树林边这对相拥在一起的人儿拉出一道长而斜的影子,那影子里有他也有她,纠缠在一起,不分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