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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小灵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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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走回超市门口,哥的雷诺停在那儿,已经被开了一张白森森的罚单。
上车前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时候跟他说刚才的事才好。就这样神情飘忽地坐上车,系好安全带,哥忽然扔了一块东西过来,我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一个简陋到不行的小灵通。
我拿着这个90年代造型的电话,双目无神地问:“这不会是你给我买的新手机吧?”
哥发动引擎,在隆隆声中回答了“嗯”。
我深吸了一口车外的新鲜空气,看着这部一根拇指按下去全键齐亮的电话,打了马赛克一样的屏幕上只有一条储存号码,我问:“这不会是你的电话吧?”
话刚一说完,我看见车上放了一部一模一样的小灵通,简直就是买一送一的货。我捏着电话,语气尽量平缓:“哥,要知道这个东西现在已经不流行了,没多少人用。我打别人的电话要扣话费,别人打我的电话也要扣话费,这样联系起来会很不方便。”
听见我劈里啪啦一摊废话,哥还是面无表情地开着车,但是相当打击人地说了一句:“你只用接我的电话就行了。”
“凭什么?”我忍无可忍大嚎起来,“你这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哥充耳不闻,我真想跳起来去掐他的脖子,心中憋屈的话一时喷发而出:“哥,你太过分了,对女人就香奈儿阿玛尼,对我就洗衣粉小灵通,噢,我就这么草根了?就不值得你花钱了?我不讲究这些,但是你、你对我也太抠了吧!还说什么只接你的电话,那你怎么不干脆买两部对讲机啊!?”
我劈里啪啦又是一通,只见他摸了摸尖尖的下巴,居然还一副“我怎么就没想到”的样子,气得我当场抓狂。
但抓了半天,最终引来俩字:“啰嗦。”
一句定江山。
呈现抓狂状态的我被瞬间冷却下来,我靠在座椅上双手交叉,头扭向窗外,典型的放弃抗战但准备赌气到底。
本来我被他那句“算了,回家吧”深深打动了一把,但结果却是一路无话的回了家。
走到家门口时,只见一个人正蹲在楼梯上数星星,我和哥一出现,他就霍然起立:“儿啊,你们总算回来了!”
我怪道:“老爸,你今天怎么这么有情调?”
他一脸紧张:“我这不是没有钥匙吗?”
我“切”了一声,手习惯性地摸进口袋,却发现钥匙早弄丢了。
哥忽然走上前来,掏出一串银色的钥匙,叮叮作响,咔嗒一声开了门,老爸冲进家门直奔厕所。
想来不由惭愧,一个人住的确很不方便,开锁王经常来我家喝茶;老爸也是个没收拾的,只有哥守护神似的握着家里的钥匙,好像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回不了家。
也就是说……我看了看哥手上的钥匙,边缘已经泛黑。这把钥匙,哥保留了整整六年?
哥将钥匙放在鞋柜上,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好习惯,不至于出门时会忘记。
恐怕六年里,他一直握着这把钥匙,等待有回家的一天吧?这么一想来我的心顿时就软了,但哥一掏出那部难看的电话,我立马翻了一个白眼。
“哎,你们又吵架了?”老爸轻松地走出来,在我耳边小声问道。
我捧着小灵通哭诉:“爸爸,哥欺负我,你给我买部手机吧。”
他瞄了我哥一眼,笑嘻嘻地说:“爸爸给你买对讲机好不好?”
我脸皮一绷:“老头子你还是早日殉职吧。”
到头来,我只能在电脑上对飞鱼喊冤。
“不是吧?!”飞鱼的声音在耳麦里炸开,“你哥怎么不干脆修个小黑屋把你关进去啊?”
这是个什么鬼的比喻?我不悦地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明天晚上我们接着喝!”
飞鱼立刻放软声音:“饶了我吧殊少,我可不想被你哥关进小黑屋。”
我想了想,说:“干脆我叫他一起去?”
只听飞鱼夸张地大笑了几声:“行啊,要是他肯去,我就在酒吧里跳脱衣舞!”
脑袋里灵光一闪,我笑而不语:小子,我就等着看你的脱衣舞了。
飞快下了线,我把门打开一条缝,悄悄地向外偷看,只见哥站在电视机前面,一只手拿着遥控板调试。
观察了一阵,我便哼着小曲儿步幅轻快地走了过去,围着哥绕了一圈,他没反应;我又绕了一圈,还拿着小灵通一脸美滋滋的笑。
最后,哥终于肯向我投来怪异的一眼,我心说这家伙的好奇心也忒难勾引了,遂笑道:“那个留电话给我酒吧驻唱,叫我明天去听他唱歌,嘿嘿。”
哥冰冷的眼神直视着我,看得我心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当然啦,你颁布了门禁令嘛,我是不会去的。”我摆摆手说,“但是我拜托他教我弹吉他,人家又那么热情,我就不好意思拒绝了不是?”
一口气说完后,我先佩服了一下自己扯淡的本领,然后继续道:“所以明天我要去他家,这样就可以听歌学吉他两不误了。”
遥控器捏在哥手里,按钮深深陷了下去,哥的眼神简直变成了冰箭,语气格外阴冷地说:“你要去一个陌生人家里?”
“有什么关系?”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两个大男人怕什么?虽然我们是在GAY吧认识的……”
“不行,”哥的双眼隐没在黑暗之中,“不准去。”
他居然重复了两遍!我心底一阵窃喜,表面上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可是我已经和他约好了,况且还是我主动约他的,他的电话我还记在了电话簿上。”
当然电话簿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我听见哥把手里的遥控器捏得咯咯作响,一张脸阴得好比一块积雨云,好久才憋出了一句:“吉他,我可以教你。”
我故意摆出一副嫌恶的嘴脸:“我才不要听你唱歌,你个音痴。”
仿佛戳中红心一般,只见哥脖子上的青筋猛地凸出,他一步跨到我跟前,吓得我不由自主往后退,但还是抱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心理,说:“要么我白天去那个驻唱家里,要么晚上去酒吧,你自己选。”
“都不准。”哥干脆利落斩断。
我双手交叉作无赖状:“那我干脆把他叫到家里来吧,你说可好,哥哥?”
哥本来就面瘫的脸此刻已完全僵硬。
“去酒吧,”他把脸扭向电视机,补充了一句:“我陪你。”
听到这个答案我还愣了一下,不是吧,这么好骗?准备大战五百回合的台词一瞬间蒸发。我撅着嘴一副不乐意的样子,其实心底已是狂笑不止。
这家伙,难道真的是个闷醋坛?
不管是六年前还是现在,他总是一副万年不变的嘴脸,头脑时时刻刻保持清晰,教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会做什么。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喜欢吃醋,真是不可思议。
哥把电视机关掉,拉过我的手往房里走,我以为他被我激怒了,忙道:“你要干嘛?”
他头也不回地说:“教你吉他。”
这本来是我随口乱诌的一个理由,可如果我说是骗他的,下场估计会很惨。
踏进他的房间,一股熟悉而久违了的味道迎面扑来。都说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味道,而哥身上的味道很特别,凉丝丝的,在我闻来还有点甜味;但飞鱼明确地告诉我,我哥一出现他浑身就会一哆嗦,就像是闻到了寒冰上飘浮的白雾。
我嘲笑他说我哥又不是空调,不过只要哥站在身边,确实能让我浮躁的心瞬间平静下来。
哥拿出他很多年前的吉他,已经被他擦拭过了,吉他保养得不错,纯木制的琴箱依旧光可鉴人。但一些手指经常按动的地方已变得斑驳,黑漆掉落,显出了白色的拇指印。
他翘起双腿,将吉他垫在腿上,手指如流水般拨动了一下琴弦,声音由沉到脆,却没有曲子紧随其后。我以为哥还在犹豫要弹哪首,他忽然道:“你的手不适合弹吉他。”
闻言我便下意识举起手看了看,老爸说我比哥好看的地方就只有手——其实老爸是在讥讽我懒,虽然没有哥的手指修长,但胜就胜在指甲盖。
别人看到我的手,通常会问:哟,你会弹钢琴吧?
我说:不会。
别人又问:会拉小提琴?
我说:不会。
萨克斯?
不会。
……
一直问到最后才知道我一样乐器都不会,然后他们就会露出一种“什么都不会还要这种手指来做什么”的表情,好像我暴殄天物了一样。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与他面对着面坐在床边,举起自己的手说:“不是说我这双手不学点乐器就白长了么?”
哥接过我的手,握在手里仔细端详:“你的指头上没有生茧,按和弦会很痛。”
“老茧又不是天生的,你不让我学,它又怎么会长得出来?”哥的手上就有很多茧,不管是拿笔还是弹吉他的都有。不是说看一个人有多本事,就要先看他的手么?那哥的手绝对称得上是金领,我顶多算个蓝领。
哥教我第一个和弦,让我的手保持这个和弦的姿势半个小时,我便抱着吉他跟木乃伊一样坐在电视机前,看了半个小时的电视。
等我松开手时,指尖上全是一道道鲜红的印迹,用力过大的地方还出现了血丝,像被车轮碾过似的惨不忍睹。我活动了一下关节,只听一串啪啪啪的声音响起,两只手都不自然地弯曲着,传来抽筋般的疼痛。
哥伸出手帮我按摩,那感觉真是痛并快乐着,他一边捏着我的掌心,一边说:“茧得经过长期磨练才能长出来。”
我无所谓地甩甩手:“是啊,长出来以后按和弦就不会痛了。”
“但你现在会很痛,”哥正视着我,眼睛里有一点责备,“你的手会起水泡,必须挑破它继续这样学。”
我说:“我宁可痛死,也不想什么都不会。”
在我说出这句话后,我们两之间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直到哥放开我的手,说:“小殊,你不能插手我的事。”
我心说这家伙反应也太快了,都不给我点含蓄的机会就把话挑明。我说:“好,我不插手。但我也不想变成你的绊脚石。”
接着我便把今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哥的表情依旧没有任何变化,就连刚才那一丝责备都不剩,只是在我说完了之后才开口道:“没事。”
我受不了他这种波澜不惊的模样,这件事可大可小,如果他真的因此而再次离开,这对他来说难道也是没事的吗?
“你没事,但我有。”我的语气变得有些沉闷,像是在埋怨,“哥,你知不知道你很自私?你总是来去自如,而我却连挽留你的能力都没有。要是你哪天又走了,我难道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再等你六年,甚至更久吗?”
“等我做什么?你有你自己的生活。”哥说这话,好像根本不稀罕我似的。
我动怒了:“你还跟我谈生活?从小你就只会疼我,让我什么都不会;现在你又只会保护我,让我什么都不懂。你明明知道你是我最重要的人,却叫我去过我自己的生活,你是想我死,还是想我变成行尸走肉?”
声音越说越大,我有些无法自控,这些话说得咄咄逼人,但我不后悔,我知道他不会借此逃避。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手慢慢抚上我的脸,这样的动作不由让我紧张起来。他冰凉的手掌在我脸上摩挲,好像在擦拭一件易碎品那样轻柔,“我只是不想你痛苦。”
“可是不痛苦……”
“我的确是个很自私的人,”哥打断我的话,“因为看到你痛苦,我会比你痛苦更多倍。”
这话就如同他身上散发出的味道,有着让我安心的冰凉。“我知道了,”我又抱起吉他,随意拨弄了两下,“虽然我不懂和弦,不懂音律,但全身心地去学一首歌,还是可以学会的。”
哥收回手,两手指尖交叉,似乎在等待我接下来的动作,我挠了挠头笑着说:“没有你弹得好,但声音绝对比你好听。”
指尖按住或粗或细的琴弦,有些硌手和刺痛。而一旦旋律从琴弦间流出,美妙又有着言不尽的忧伤,就觉得这些痛苦都是值得的。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
想起以前学这首歌,那时还没学英文,只会跟着音调走。可现在唱出来反而没有以前那种纯正的英式感觉。或许有时候知道得太多,反而会混淆了自己。
“……
Don't carry the world upon your shoulders.
For well you know that it's a fool who plays it cool.”
一直以为这首歌就像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其实每个人都是Jude,都会悲伤,软弱,但又因某个人而变得坚强,就连我哥,他也不会例外。
我说过他就像一只巨鹰,认为自己的翅膀可以支撑起一切,可就算他再强大,也不可能为我撑起一片天空。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他的庇护,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只想像现在这样,两个人坐在一起,嗅着熟悉的味道,感受着彼此的存在。
“Hey Jude, don't let me down.
You have found her, now go and get her.”
唱到这儿,我忽然想起要是他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我恐怕只会更加伤心。那哥在对我唱这首歌时,和我现在的心情是不是一样的?
声音渐渐降低,拨弄琴弦的手指也随之停止。我扭过头去,却正好撞上哥的视线,他的眼睛里反射着晶莹的光芒,又带着一丝冰凉。他似乎走了神,连我停下来了也不知道。
他对着人发愣的样子很少见,我干脆也发呆地看他发呆,才发了一秒,他就归位了:“怎么?”
我笑着说:“没什么,只是刚才突然想到如果——我只是说如果,你结了婚,我会去喝你的喜酒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别指望我会对着棵树大喊‘哥,你一定要幸福哦’。”
我学着电视上扭扭捏捏的台湾腔,哥看着我的样子愣了一下,两只眼睛倏地弯了起来,细微的弧度如同荡漾涟漪。这样的笑容比嘴角轻笑更加难以察觉,但却比任何笑容都更加温柔,我一下子失了控,甩掉吉他抱了上去,“哥,我真搞不懂你在笑些什么。”
他每次笑都只因我一句简单而平淡的话,可我对他说一些连自己都被感动的话时,他却是面无表情,几乎是铁石心肠。
我刚说完这句话,他的眼角立刻就垂了下去,整一副死鱼眼。见他又开始闹别扭,我佯装不悦道:“瞧你这样儿,你信不信我比你先结婚,让你尝尝失恋的滋味?”
其实我还真想看看如果我和别人谈恋爱,他这个闷醋坛会有什么反应,是冲过来杀了我还是杀了我的女人?
但我没想到他双手回抱住我,竟然回答:“我信。”
我愣了一下,随口开玩笑道:“那你会来喝我的喜酒吧?”
他说:“不会。”
对于这个答案我真是又惊又喜,他不管何时何地都如此理智从容,刚才那话我并不是随口乱说,连我都能面对的事他怎会不敢面对?
“那你会祝福我么?”这话我问得比较认真。
但这一次我等了很久,都没有等来“会”或是“不会”这样简单的答案。他只是轻轻地抱着我,似乎又走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