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标上‘The end’的完结字样的时候心里顿时舒畅许多,淤积在心底的这个故事总算是还完整地将它全部呈现在了大家眼前,我想,这个结局对文中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完美的。
实在是很累了,因为前阵子开了新坑,导致对新坑的热爱远远超过了《寂寂与身违》,其实后面的剧情早就在脑中构思好了却就是懒得下笔去写。我想我这个人果然是催不得的(笑),从吃晚饭前一直写到现在,电脑显示时间23:42分,统计一天写的字数竟然超过了一万。这个数量已经达到自身的顶峰了,我想我果然是被完结逼疯了吧。
这本书其实刚开始预计是十五万完结,不想最终完结字数竟然达到了二十万四千多(加番外)。还有几个番外没写,我看下自己哪天RP爆发一下会写的,但是如若真的不写也没什么,毕竟自己感觉已经将故事的内容交代得比较清楚了。
故事的男主我从未真正去下什么‘男一’‘男二’的定义,开始塑造苏瑾皓这个人物是因为那阵子特别喜欢不羁狂妄的男人,行如流水仿佛什么都无法将他束缚,后来便有了那样的苏瑾皓。
高煜阳一开始的走向的确是比较悲情男二,好多筒子都指出了他在苏瑾皓面前太没有光彩,不容易使人注意到他。其实不然,我倒觉得高煜阳这个人好比一本醇香的苦咖啡或者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品位之后便会感觉他的耐看耐读,光彩自然也会越来越耀眼,写这个男人的过程我一直是很快乐的,也不会遇到什么瓶颈卡壳,现在算算自己的瓶颈似乎都停留在苏瑾皓的戏份上。
安寄遥的设定则是一个有着纹身,高中时代曾经加入过暴走族的女人。一开始写起来强势而有力,之后却因为爱上苏瑾皓而变得甚至有些软弱。其实这事情倒是真有的,我曾经亲眼见过一个性格很强硬的朋友因为爱上一个烂男人之后,变得一点都不像自己。几乎在那人眼前没有了自己原本的性格和习性,这样巨大的变化,都是源于爱情。
比起主角,我倒是更喜欢那些生动的配角。主角就仿佛是我文章最后所写的一出戏,我作为导演和编剧自如地看着他们的进退。那些配角却是真正我喜爱的人物,偏向于生活化好似真实存在的一些可爱的人们。舒嘉,小鬼,阿彪,馨馨,范立臣,谈静辰,君怀忧甚至是季向清,我都很喜欢他们每一个人身上某种特别的性格。于我,他们并不等同于一些无意义的代号,而仿佛在我眼中中有了生命般鲜活起来。
不知道这个结局对于大家来说是否完美,但我思量了很久真的是尽力了。设想安寄遥已经二十五岁,等待苏瑾皓的七年牢狱,那苍白的七年到底该如何度过?不知道读者们认真考量过没有。她为苏瑾皓堕了胎付出太多,当时她已经步入三十二岁,两人再重新开始白手起家未免太不现实,考虑到这种种一切不合适宜的因素,我还是将两人生生拆开来,给予安寄遥同高煜阳最完美的生活。毕竟人的一生不会太过完美,至少他们两个曾经拥有过那么一份爱情,已是足够。
至于苏瑾皓,我想说他所作的一切总要由自己承担,我想他从未后悔为季向清做过的事,就算能有机会再让他重来他都会做出一样的选择。这就是这个男人,义无反顾,近乎偏执的执着。只是他很有幸地遇见安寄遥,也可以说那才是另一种不幸的开端。
因此你硬是要给我这篇文下一个结论不是HE,那我也只有无奈的摊手。自己可能也有受虐倾向,总感觉一篇文如果太过美好反而会在记忆中模糊了印象,反倒那些带着些许遗憾的结尾可以烙刻在心底。
真的是困到眼睛都睁不开了,直接噼里啪啦地打完这番废话时间已经过去零点了。
最后依然感谢每一个看过本文,给过我建议,喜欢以及支持秋澄到现在的宝贝们,还是希望这部小说可以让你们喜欢。
终于完结了,总之追文的大家真的辛苦了。
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