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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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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书鹤强忍着酸痛直起弯着的腰,他努力整理好自己,让自己显得没有那么难看和狼狈,转过身,他看见万重峰小小一个,被黄昏的夕阳笼罩。
逆着光,方书鹤看不太清他的表情,但是他能想象的到,那小兔崽子哭唧唧瘪嘴的委屈样。
方书鹤轻笑,他想,不就是一天没去接送他而已,这还至于委屈?唉,这孩子啥时候能长大,他猜,以他对小峰的了解,下一刻小峰便要冲到他怀里抹眼泪了。
没有。万重峰就站在田埂上哭,越哭声音越大,大到田垄那边的张贵叔都喊了一声,“谁家孩子啊嘿!别哭了!快哄哄啊!”
方书鹤想,他要是再不主动过去哄,万姜女可能要把这块田给哭塌陷了……
方书鹤哭笑不得向万重峰招手,“先别哭了,过来,来,小峰,到哥哥这来。”
万重峰吸溜了一下快要淌过嘴巴的大鼻涕,渐渐收了哭声,却还是站在那,不肯到方书鹤身边来。
方书鹤有些拿不准,明明从前他招招手,万重峰便像小狗一样一边甩着尾巴一边跑向他的啊,怎么今天如此反常。
方书鹤也是,突然停下机械地劳作,他的两条腿像亢奋过度突然休息后累死的驴,一时间反应不过来,竟然动弹不得,迈不开步子,也无法走向小狗。
他很累,累到话都不想说,哪怕他平时多么纵容宠爱万重峰,这会儿他也不想和他继续僵持,只想万重峰能乖乖听话,自己不哭了,然后回家去不来烦他。
“小峰,别哭了,过了这阵农忙,我还和从前一样送你,一点破事至于吗你,多大的男孩,还哭哭唧唧。”万重峰稍有怒意。
任谁也想不到,万重峰却说,“书鹤哥,你怎么能做这些呢……多脏啊……多累啊……”
方书鹤眼眉微挑,漂亮的桃花眼不自觉睁大,他怀疑,他真的了解万重峰吗。他以为小孩子站在田埂没完没了地哭,是怨他,而真相竟是他心疼他……
小兔崽子……
疲倦烦躁的心似被山泉淌过,被安抚,眉眼也随之柔了下来。
方书鹤嘴角噙着一抹笑意走向万重峰,逗狗似的呼撸了一把万重峰的头,把人按在怀里,“傻孩子,真是被惯坏了,什么是能做什么是不能做,难道万爷爷没有到田里耕作吗?”
“那不一样……爷爷一直都种地的,我记得他一直都在种地,他很喜欢,他就应该做这些……书鹤哥应该干干净净地坐在教室里读书……然后当官,然后挣大钱……”
方书鹤被他的话逗得不轻,“傻小子,万爷爷要是听了你的话,估计会觉得白养你了。”他伸出手,为万重峰抹去脸上豆大的眼泪。
“哪里有什么应该,我们出生在这片土地上,依靠它生活,总要付出劳动。从前我们都还小,我有母亲,你有爷爷奶奶,他们替我们在这片土地上耕耘,才有了我们的温饱。现在哥哥长大了,是个男子汉了,自然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能一直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懦夫,再过两年,你也长大了,也要到这片土地上耕耘。”
万重峰的声音里还夹杂着哽咽地抽泣,“那你喜欢吗?书鹤哥?”
方书鹤被问住了,愣了好一阵,他回过神来,先拍了一下万重峰的后脑勺,“喜不喜欢管个屁用,我们都要吃饭啊!”
万重峰被打了一下后,眼睛都跟着清澈了不少,“哦,那书鹤哥也别累着,我来帮你好了。”
万重峰没有食言,每天放学后他都会到田上帮方书鹤一块耕地,他人小胳膊小腿也该做不成什么有用的事,与他一起,方书鹤也就图有个人气,不至于自己太过无聊。
最初起水泡出血的手掌逐渐生出了茧子,无力举起锄头的手臂也生出了肌肉,方书鹤也逐渐习惯,逐渐长成了一个庄稼人应该有的样子。
他开始对面前的土地生出一种异样的情感,厌恶中夹杂着敬佩,绝望中生长着希望。
后来万家爷爷确实知道了自己家的孙子,吃里扒外,胳膊肘往外拐的举动,只是阴沉着脸,骂了一句,我老胳膊老腿地往地里跑一辈子了没见人心疼过,呸,将来也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东西,白疼。然后又背着种子走了,留下万家奶奶坐在床上哈哈大笑。
看到方书鹤能替自己挑起家里的一半重担,李冬梅首先感到的不只欣慰,同样心疼,也许这就是一个母亲吧,孩子在成长,不只看到孩子的成绩,更惦记他一路上跌倒时受过的伤。
李冬梅也并没有一直待在家中,身体恢复了一些后,她到离家不远的食品厂找了一份打包产品的工作,活不算累人,挣得钱不算多,但能让他们的小家过得不算拮据。
春去秋来,田里的玉米长了一季又一季。方书鹤顺利参加了中考,以全区第一,全市第九的成绩考入了市一中。
接到录取通知的那一天,李冬梅破例提前给方振明寄了一封,在家中做了一大桌子菜,喊上邻里邻居给方书鹤庆祝。
那天许胜君和成全也来了,在坐的人也例行公事般问了在坐的几位孩子的成绩,不管孩子是怎么回答的,大人们都举起酒杯碰上一碰,说:“错不了,都是好孩子,都有出息。”
成全没脸没皮,就算成绩拿不出手,还是嬉皮笑脸地举着气泡水与桌上的大人往来碰杯,骄傲的夸赞自己前途四海。
反而坐在成全身边的许胜君,面色微苦地笑了又笑,像是有什么心事。
素来不喜热闹人多的方书鹤,在所有人举杯的那一刻竟然忽的心动,笑意不自觉的爬上嘴角。
闻鸡起舞十余载,他为了什么?他好像说不出什么,若是非要一个理由,他想要成为旁人口中他的那个混蛋父亲。可是随着那个男人在他心里慢慢腐烂,他日复一日的坚持成了他的习惯,没有目标,只是一味沿着那条路途向前。
然而就在今天,就在众人举杯的此时此刻,他好像又找到了继续努力的意义,他想要在座的所有人乃至与他们有着相同身份的普通人,都能像今天这样,因欢聚而举杯,因幸福而开怀畅饮。
万家爷爷说:“我们一起喝一个吧,来举杯,敬我们状元书鹤一个。”
大家笑哄哄共同举杯,方书鹤忽然打断。
“不,是我敬各位爷爷奶奶、叔叔嫂嫂,敬农民,敬土地。”
方书鹤举杯饮尽,在场的各位皆是一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是满堂哄笑。
想必所有人都希望那时的笑容能够延续到每一个春暖花开的春天……
万重峰可以算得上人们口中真正聪明的孩子,他没有像方书鹤一样,聪慧之余亦有勤勉加持,因而成绩突出。他只是聪明,哪怕玩着就能把知识学了,甚至不需要对知识的重复学习便能够做到手到擒来。所以方书鹤初中跳级的时候,他也没闲着,连跳了三级。
奈何他与方书鹤年龄差有五岁,他连跳三级也没追上方书鹤上高中的脚步,只能眼睁睁接受书鹤哥再也不能接送他上下学的事实。他的等待被成倍拉长,从最初只需要等待几个小时的分离,变成需要等待五天的分离。
万重峰上初一那一年,他父母在南方挣了不少钱,算得上衣锦还乡,他们终于有能力把孩子带在身边。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南方的教育资源要比家里好上太多,万重峰成绩突出,不能因为外部条件埋没了天赋,个家里老人商量着将万重峰接到他们身边生活。
方书鹤知道这件事,是万家爷爷找到他,希望他能劝劝万重峰,劝他愿意到他父母身边去。
方书鹤从来不拒绝老人的请求,嘴上说着,这是个好事儿啊,他一定尽力劝说。可心头莫名的抽动让他在万家爷爷离开后审视自己,他真的希望万重峰和他的父母一起离开吗?作为哥哥,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能有更好的前途,他难道不应该高兴吗?
怎么心头一阵不安的跳动,喉咙里泛起一阵又一阵的酸楚。
方书鹤约着万重峰一起走走,万重峰二话没说便答应了,那可是他的书鹤哥,别说约他走走,就算是约他跳楼,他也愿意跟着。
两人走在路上,方书鹤酝酿了许久才斟酌着开口:“小峰,听说你爸妈想把你接到他们身边去。”
万重峰漫不经心地应道:“嗯,有这么回事儿,我不乐意去,我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不在,现在又想对我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凭什么。”
“别骗自己了,小峰,你放不下他们,所以才会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堵着一口气,其实你是想到他们身边去的,那你就去吧,到了那里眼界就宽了,不再拘泥于眼前的小山村,你会有更广阔的发展。”
“不,我没骗自己,书鹤哥。我早就不再介怀那年的事,我知道他们留我在家中是无奈之举,我不恨。”
“那你为什么不肯去,舍不得万爷爷和万奶奶吗?”
“是,我舍不得他们,我更……”万重峰欲言又止。
方书鹤玩笑似的问:“更什么?你小子说话怎么还学会说一半留一半了呢?总不能是舍不得我吧。”
万重峰忽然停下脚步,方书鹤也站定,低头望向他。
这时候方书鹤拔起了个,身高大概有一米八,而万重峰虽已经跳级上了初一,身体还没发育,也就是个小学生个头。
万重峰仰望着方书鹤,目光灼灼而虔诚,像是信徒在凝望着他最崇拜的神,认真地道:“是,我就是舍不得你,我离不开你,我不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