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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到枫叶落下的晚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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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卡米尔的现在 << 为雷狮的现在
^ 为纯对话
[序号]为过去
——在一个秋天,我再次见到你。
>>
卡米尔独自一人漫步在街头。
现在快入冬了,夜里有些冷,恰好他今天穿的单薄。
……来不及穿,当他在来之不易的二十分钟午休时间中接到医院的电话时,哪里来得及想那么多。
尽管他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医院,签下了手术同意书,母亲也没能被救回。
从中午到半夜,迎接他的只是一具冰冷的躯体。
麻木。
他觉得自己是难过的,可平日里情绪藏久了,早就不会哭了。
卡米尔回到了自己租在医院附近的房子。为了省钱,这些都是有些破旧的老楼了。
明天……要准备后事,早点休息。
他推开门。
屋内没有灯光,漆黑的。
他极缓地眨了眨眼。
同样破旧的老楼,唯一不同的是,屋里有暖黄的光,有人坐在沙发上转头看他。
他忽然有些怀念曾经的那间屋子。尽管比现在的更加老旧潮湿,但是……
那里总有人会等他回家。
[1]
卡米尔和雷狮是在两年半前第一次见面的。
那时两人刚从大学毕业,在寻找住处时,意外成了合租室友。他们一同挤在一间破旧的小出租屋里。
卡米尔见到雷狮的第一眼时,就看出这人绝不是什么会沦落到只能住合租房的人。
他身上有一种傲气,那是与生俱来的,挥之不去的。
这使得卡米尔最初对他的印象并不好。他不能理解这种大少爷发什么病跑来体验生活。
“你好,我是雷狮。”对方率先伸出一只手。
“卡米尔。”他礼貌性地回握。
[2]
后来卡米尔知道为什么雷狮会跑到这种小城市来了,在他见到那把电吉他并露出一副疑惑神情的时候。
雷狮在大学时是音乐系的学生。而他原本是某个集团的少爷,毕业后,父亲希望他回家接替他的位置,别整日在外瞎晃。
可雷狮从来是个不受控的人。他自小向往音乐,想带着自己的乐队登上舞台,站在聚光灯下。
他和本来就一直对自己学音乐有意见的父亲一番争吵之后,独自乘车离开了。
然后他找到了这座小城市,遇到了卡米尔。
卡米尔对他的看法有所改观。
原来还是个叛逆少爷。
向往自由和梦想吗……倒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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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听我写的歌吗?”
“如果你愿意,当然。”
[3]
每当有一首新歌时,雷狮总是邀请卡米尔成为他的第一个听众。他相信卡米尔看得出,自己希望他成为第一个听众。
雷狮写的歌并不局限于某个风格,有时激昂,符合他这个人狂放不羁的性格,有时又柔和,像夕阳下波光粼粼的湖面,带来安宁。
卡米尔曾问过他创作曲子时在想什么。
“想写就写了。”他笑着说。
雷狮喜欢音乐,也很有天赋。
在他小时候,父亲以培养气质为由送他去学了钢琴。一开始他还很抗拒,可学了几天后,他就像打开新世界的门一般沉迷其中。
后来他发现自己更喜欢吉他,发现这乐器格外适合自己,从此沉浸在了音乐中。
他考上了本地最好的艺术高中。在他高二时,他以化名“布伦达”发表了自己人生中第一首曲子。
这是一首没有歌词的纯音乐,却意外地播放量很高。甚至那一段时间,“布伦达”成为了全校学生常讨论的话题。
他如愿以偿考上了自己想去的大学后,开学第一天拎着行李远走高飞,只有每年过年才会不情不愿地回家。
大学期间他“改行”弹起了电吉他。
毕业后,他一直在筹备着打算建立一个乐队,却一直招不到人,资金也算不上充裕,一直靠发表一些单曲及个人专辑赚钱。
在他找房子时,找到了这间小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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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尔,你是作家?”
“一点小爱好……和生活的方式。”
[4]
卡米尔平日里总是忙于工作。一开始,他暂时在奶茶店打工,直到某一天在一家公司投递的简历被录用,参加面试通过,才有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
他初来乍到,总有一些自以为是的“前辈”给他增加工作。加班对他来讲是常事,有时回来实在晚了,雷狮已经先睡下了,给他留下了客厅的灯。
在晚上的空闲时间以及周末的时候,他会写一些文章拿去投稿。他的母亲重病入院,需要大额的医疗费,而父亲在他小学时就离开了,医疗费的重担就压在了他身上。
而实习生那点可怜的工资完全不足以承担,只好通过写文章碰碰运气。
比较缺钱的时候,他连房租都快付不上了,只能在吃喝上省一些,少一顿午餐或晚餐。每到这种时候,雷狮会在半夜点一些夜宵,嘴上一边说着一个人吃不完一边推过去给他。
长期省吃俭用的卡米尔不但体重没减,反而有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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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尔抬手打开了灯。
他在电冰箱里翻出了一罐临期的啤酒。
拉开铁环,仰头闷了一口,有些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流下。
他不喜欢喝酒,这罐还是上次朋友来做客时带的。
秋风从没关上的落地窗外闯入,激得卡米尔指尖一颤。
……太冷了。
这个秋天真是太冷了。
[5]
雷狮发现自己喜欢看米尔,在他们相处一年后。
其实这份情感早就有萌发的趋势,就在每一次不经意触碰的指尖,对方听着音乐时舒展的笑容,深夜睡前的交心,投过来的每一道目光……眼神交错时,他仿佛溺进那片湛蓝的海,于是放任沉沦。
不可宣之于口的情愫暗生,然后枝桠疯长,缠满心脏。
他开始认真地观察卡米尔,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细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
总之长得很好看。
卡米尔正坐在桌前对着电脑屏幕,修改准备投稿的文章。像是感受到了雷狮的目光,他转过头来,神情有些疑惑。
雷狮鬼使神差地举起手,摆出一个照相机的手势:“卡米尔,笑一个。”
他看见卡米尔真的听进去了他随口的玩笑话,微微提起嘴角。
咔嚓。
这张照片被印在了记忆最深处。
他感觉内心似乎有根弦被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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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尔意识有些模糊了。一时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间出租屋。
一本书从书架上摔下来,书页间滑出了一张纸。
卡米尔茫然地低头看去——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着《双恒星》,这是他半年前出版的书。
……一本以某个人为原型的短篇小说。
他捡起飘落在一旁的纸,那是不久前刚解散的一支乐队的演出门票。
[6]
一个普通的晚上,卡米尔加班结束后回到家。
现在是十一点多,家里的灯却还亮着。
卡米尔看见雷狮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当他走过去时,扑面而来一股浓烈的酒味。
他皱了皱眉,想起雷狮今晚好像确实给他发过信息,说要参加同学聚会,可能会喝一点酒。
……这是喝了多少?
卡米尔刚张口:“你……”
雷狮眼睛睁开一条缝:“……卡米尔?你回来了?”
要说的话又被他原封不动地咽了回去,无奈道:“算了,你先坐着,我去给你泡杯蜂蜜水。”
卡米尔刚从厨房倒了一杯温水,一转身差点迎面撞上了人……雷狮不知什么时候跟到了门口。
“回去坐着。”卡米尔推了推这只醉猫。
对方没走,只是稍侧过身子,让出一条能过人的路。
卡米尔走到哪里,雷狮就跟到哪里。当他正要将一杯蜂蜜水放在桌上时,有两条手臂环到身前,虚虚地抱住了他,下巴抵在了他的肩上。
卡米尔呼吸一顿,僵在了原地。
“雷狮……”他艰难地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又在那带着些甜腻酒味的鼻息打在脸侧时,将声音咽了回去。
“我喜欢你。”
卡米尔手一抖,杯中的蜂蜜水撒了一些,流入他的指缝,有些粘稠的触感。
“……你醉了。”
“我没醉。”雷狮松开手,拿过杯子放到桌上,略带强硬地将人转了过来,注视着他的眼睛。“我是认真的。”
雷狮的神情看上去和方才不一样,确实是清醒的。他目光炽热,炽热到……卡米尔不能与它直视。
于是他像被那把火烫到一般,别开了视线。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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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唐突,该道歉的是我。”
“我希望我们还能做朋友,好吗?”
[7]
他们最终连朋友也没做成。
那晚之后,因为不知道怎么面对对方,两人之间的交流和接触不可避免的减少了。
不久后,雷狮被一家公司看上,签约进入了一支新人乐队。而卡米尔之前签约出版的书发售一个月后,意外地火了。
因为各种工作上的问题,两个人都要搬走了。
分别后,雷狮去往了另一座城市,卡米尔则是搬到了一个母亲所在的医院附近的一个小区。
手机聊天软件上对方的聊天框渐渐从顶端沉到了最底部。
分离前的关系太僵太尴尬,分离后更是联系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曾经的回忆,温情,被尽数埋在了那间小出租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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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狮独自一人漫步在街头。
两年多前从那间房子里搬走后,他去了另一个大城市。
他很快和乐队成员互相磨合,先是出版了专辑,然后试着开办了几场演出。
效果很好,他们这支乐队一路向上爬,也是小有名气。
有一次的演出,选择的举办场地他再熟悉不过——那个承载了他的回忆的城市。
登台时,他曾抱过一丝期望,在人海中寻找那个身影,可惜没找到。
又过了一年,乐队解散了。
队里的一个成员个人出版的专辑被挖出有抄袭成分,粉丝一直讨要说法,而这时候队里起了纠纷,慢慢地分崩离析了。
本来就一直受公司束缚,不能随心所欲地创作音乐,现在倒是直接自由了。
那天晚上,思考未来去处的雷狮最终做了一个决定,迅速地收拾好了行李,并把书架上几本卡米尔写的书细心包好装进箱子里。
他要回到那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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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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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葬礼只有卡米尔一个人参加。
冷冷清清,像她这一生,没有朋友,也没有其他亲人。
一切忙完后,又回到了晚上,卡米尔忽然想出去走走。
他披上一件风衣出了门。
现在是十一点,街上行人渐少。
这条街上开了几家酒吧,一到晚上就流光溢彩,只有角落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门前挂着一块小木牌,里面不会透出晃眼的灯光。
路过这家酒馆时,卡米尔听见里面传出的一阵吉他声。
他脚步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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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尔。”
“嗯?”
“如果我以后实在没名气,你说我去找个酒馆弹弹吉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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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一次随意的闲聊。却使他推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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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休息时间,雷狮坐在一张高脚凳上,随意地调试着吉他。
他换回了一开始学的那种普通吉他,抱着吉他拨出几个音节。
酒馆来了新的客人,他下意识抬头一看。
看见了他日思夜想的那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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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卡米尔反应过来时,已经坐在了吧台前。
他低头看着被推到自己面前的杯子,里面盛着乳白色的液体。
雷狮放下吉他,和酒馆老板打了声招呼后,亲自调了两杯酒。
“这是什么?”
“午后之死,你那杯我多放了些糖浆。”
卡米尔没有端起那杯酒。他不喜欢酒,也容易醉。
两人都默契的没有提起当年的事,只是先寒暄几句,问了对方这几年过得如何。
卡米尔没有告诉他母亲的事。没有必要。
最后一个话音落下后,他们双双陷入沉默。
雷狮苦笑一声,举起酒杯,悬在空中。
卡米尔看了一眼,平静道:“抱歉,我不喝酒。”
“当作是敬我们的过去吧,卡米尔。”
这是重逢后雷狮第一次叫了他的名字。眼前人和记忆中的人重叠,明明只是三个普通的字音,隔了几年再次听见,却显得无比动听。
他迟顿了一下,同样举起酒杯。清脆的玻璃杯碰撞声后,他闷入一口酒。
苦艾酒的味道在口中蔓延,气泡像针一样刺激着舌尖,浓郁的八角甘草味冲击着感官……好在加入了糖浆,只是微苦。
酒精浓度太高,只是一口,卡米尔就觉得自己有些发昏。他缓了一会儿,抬头看向雷狮,发现对方的酒杯已经空了一半,正将目光投过来。
“卡米尔。”
“嗯?”
“我喝醉了。”
酒精冲击着大脑,卡米尔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
“现在我可以吻你了吗?”
卡米尔瞳孔一缩,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他。
——“你喝醉了。”“我没醉。”
——“我喝醉了,现在我可以吻你了吗?”
恍然间回到那个晚上。
当时为什么会拒绝呢?他不知道。
大概只是下意识的反应,下意识地逃避,却让两人错过。
他们像两条相交的线,匆匆从对方人生路过,又各自离开。
又像走在一条莫比乌斯环上,从不同的方向走远,绕了一圈又回到原地。
上一次还能平静地回应,而此刻,或许是酒精作祟,他只感觉到心跳声快要将他摧毁。
眼眶似乎有些湿润,他眨了下眼,发出了一道微不可闻的声音:“……可以。”
窗外有枫叶落下,在这个有些凉意的秋天,两个迷途的旅人在此刻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如果我们还记得,那么即使跨越万千星辰,我们终将再次相会。到枫叶落下的晚秋,在属于我们的星球上,种下一朵玫瑰。”——《双恒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