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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往事 ...

  •   “抱歉,让你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宁炀将大衣挂在木架上,“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们。”

      危岭轻轻摇头,看着由红木雕成的曲水流觞桌,轻声说道:“不是你的错。”

      宁炀坐在他的对面,笑着说道:“那就忘记他们吧。”

      危岭抬眼,“嗯。”

      茶室里的灯光并不明亮,带着几分昏暗,窗外,飞鸟落在青石造景上,啄食着探出水面的小鱼,一轮明月挂在天幕边,夜晚晴朗,无风无云。

      侍者端来一盘茶点,热水落进杯中,红茶醇香溢散,热气氤氲。

      宁炀性格开朗,他懂得把控说话做事的节奏,始终维持着舒服与得体的水准,与他聊天,心情不自觉地放松,甚至会忘记不愉快的事情,简单来说,如沐春风。

      “初二时的研学活动,我们一起去过半山茶庄,我始终觉得那里的红茶才是最好的,可惜由于后期管理不善,半山茶庄已经关门了。”宁炀将茶杯推到危岭的面前,动作轻缓礼貌,“后来他的女儿重新办了一间茶庄,就是这里,尝尝吧,和以前的味道差别不大。”

      危岭拿起茶杯,看着轻轻摇晃的水面。

      研学活动,他几乎都快忘了。

      初中时,由于班主任喜好传统文化,经常组织课外活动,或是去看京剧,或是去品鉴茶文化,花班费如流水。

      那时爸爸没有暴雷,每个月都会给妈妈打三千块钱,妈妈不理解班主任的行为,从来没有交过班费,好在班主任没有因此落下他,每次活动,全班都会参加。

      后来爸爸以贷养贷的事情败露了,带着二十万的债和一身的病,灰头土脸地回到了家里,妈妈更不可能拿钱给他参加所谓的研学活动了。

      危岭喝着红茶,说:“我已经记不清了。”

      最近几年,他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常常会忘记自己要做什么,甚至会忘记邮箱的密码,有时连手机号都不记得,现在尚且不记得,更别提以前的事了。

      宁炀看着危岭低垂着的双眼,似乎是无意间提起,“在半山茶庄里,我们捡到了一只流浪猫。”

      危岭问:“猫?”

      宁炀轻笑道:“你真的忘了啊?”

      “嗯。”危岭放下茶杯,“太久远了。”

      宁炀替他回忆道:“那是一只瘸了腿的狮子猫,应该是不小心溜进半山茶庄的,我们遇见它时,它才刚分娩完。”

      说到这里,危岭隐隐约约想起来了,“它后来是不是死了?”

      宁炀嗯了一声,轻声说道:“因为失血过多。”

      危岭低头看着茶杯,没说什么。

      那是一个平静的夜晚,他们吃过晚饭,宁炀约他出去走走,茶室里闷热喧闹,危岭便答应了。

      他们走在石板小路上,清泉流响,夏夜暑气蒸腾,同学们的笑声穿过墙壁,清晰地传到庭院里。

      宁炀问他在想什么,危岭说没什么,他只是在想今晚的文言文背诵和数学试卷。

      他们无所事事地闲逛着,然后在木窗与石头的夹缝里,看到了那只奄奄一息的狮子猫,身边躺着几只小小的崽,身上覆着薄膜,命悬一线。

      危岭问宁炀要不要带他们回去,宁炀说他们太小了,养不活的。

      后面的事,危岭就不清楚了。

      他薄弱的记忆力只能帮他回忆到这里。

      他将手覆在杯壁上,说:“好可惜。”

      狮子猫死的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人总会死的吧,无论生前耀眼或是黯淡,总归是要死的吧,既然都得死,那活着的时候是开心是难过又有什么重要的呢,反正都得死。

      危岭走神地看着桌面上的茶点。

      直到如今,他的想法依旧没有变过,人都得死,所谓的人生意义在生死面前,不过是一张薄薄的纸,触而即破。

      宁炀拿出手机,打断他的思绪,笑着问道:“你想看看它吗?”

      危岭一愣,抬起头来,“谁?”

      宁炀解锁手机,露出屏保,“它的孩子。”

      危岭愣愣地看着屏幕里的小狮子猫,“你把它带回家了。”

      “嗯,前期救治有些困难,但结果是好的。”宁炀找了几张小狮子猫的近照,“它现在已经九岁了,我原以为它不会再见到你,猫的寿命很短,好在你终于看见了。”

      看着懒懒打着哈欠的小狮子猫,危岭放低声音,然后收起视线,“真好。”

      宁炀笑着向他发起邀请,“如果愿意,你可以陪我回家看看它,它很亲人,性格很好。”

      危岭摇了摇头,“算了吧。”

      他忽而轻笑道:“我不是很招猫狗的喜欢,如果吓到它了,就不好了。”

      “怎么会,它记得你。”宁炀说,“来看看吧,说不定它会喜欢你呢。”

      危岭拒绝道:“算了。”

      他不想来,宁炀只好说道:“好吧。”

      危岭摇晃着杯中的红茶,略微走神。

      可能这就是当初他喜欢宁炀的原因吧。

      温暖,耀眼,永远充满生命力,像是喜阳的植物,他可能有趋光性,所以才会被那样的宁炀吸引,至于后来遇到于以安,都是同样的道理。

      他们都是色彩鲜明的人,仿佛靠近他们,与他们成为朋友,或者过客,都会为自己染上明媚的颜色,凿壁偷光,哪怕那份光亮不是自己的。

      闲谈过后,危岭久违地放松了。

      自从于以安出轨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大抵是彻底心死了吧,所以看淡。

      时过八点,侍者上了几盘甜点,而后离开。

      看着与茶点格格不入的柠檬巴巴露亚,危岭有些看得出神。

      宁炀问:“怎么了?”

      危岭回道:“没什么。”

      前年冬天,他生了一场大病,卧床不起,整整九天高烧不退,一直都是于以安在照顾他,陪他打完点滴,又将他抱到床上。他没睡好过,于以安同样没有睡好过。

      半夜,他烧得迷迷糊糊,拽着于以安的袖子,几乎没有松开过,于以安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想吃柠檬巴巴露亚。

      其实于以安根本不会做饭,或者说,他只会将食材放进锅里,做成什么样儿,全凭天意,要么是水煮菜,要么是油浸米饭。

      但是那天,于以安居然做得格外成功。当他从床上醒来时,小圆桌上放着一份柠檬巴巴露亚,是于以安做的。

      那时他已经退烧了,走出房间,刚好看见于以安在浇阳台上的花,茶几上还放着两颗没有用完的柠檬。

      遇见于以安之后,他逐渐停止有关于爱的所有幻想,并且不再主动回忆过往,或许就是因为觉得于以安确实在爱着他吧,无论现状如何,起码过去,他们是爱过的。

      最近几天,他不止一次地想,如果能回到过去就好了,回到于以安爱他的时光,回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光,哪怕停滞不前,哪怕时间静止,他都甘之若饴。

      然而时间从来不会遂人愿。

      危岭面无表情地吃着柠檬片,重复说道:“没什么。”

      吃着柠檬巴巴露亚,危岭开口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爱吃什么?”

      没有问他,无论点菜还是甜品,都能恰到好处地贴近他的喜好点,是巧合吗?

      “以前见过你在餐厅里的挑剔样子。”宁炀说,“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难怪会低血糖。”

      危岭有些意外,“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宁炀笑笑,“没有,很可爱。”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挑食。”危岭慢吞吞地说,“按理来说,我应该没有可以挑食的成长环境。”

      而且随着年纪增长,他的挑食越来越严重了,即将步入三十,忌口的东西也变多了。某些东西,他不喜欢吃,他不该吃,他没有吃的必要。挑挑拣拣,只剩下了为数不多的几道菜。

      之前于以安还调侃过他的口味,说以后他可算是省事儿了,只需要学几道菜就行。然而事实却是,危岭依旧挑食,但于以安没再给他做过饭,一次都没有。

      危岭放下勺子,不再想他。

      危岭说:“我没想到你会注意到我。”

      宁炀笑着问道:“我们不是一个小组的吗?”

      危岭也笑了,“永远被英语老师提问的小组吗?”

      宁炀提醒道:“应该是只有你会被提问的小组。”

      英语老师是报喜不报忧的人,从来不会提问差生,就喜欢逮着好学生可劲儿薅,危岭英语成绩很好,自然就成了他的提问靶子,每节课都提问,提的问题都不重样。

      吃完甜品,宁炀送危岭回到小区门口。

      危岭朝他挥了挥手,“再见。”

      宁炀说:“应该是明天见。”

      危岭嗯了一声,笑道:“明天见。”

      在宁炀的注视下,危岭转身走进小区。

      走在楼道里,声控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危岭看向家门口的人影,逐渐收敛笑容。

      危岭停在原地,问:“你怎么来了?”

      于以安倚在门上,转身看向危岭,眼神有些一言难尽,静了半天,最终开口说道:“今天的事情,纯属意外。”

      危岭的双手放在大衣口袋里,默然地注视着他,心跳越来越沉,说:“于以安,我不是傻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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