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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橡树的绿叶 ...

  •   上午的阳光格外的灿烂,光线透过树梢又透过玻璃窗,照在床上暖洋洋。

      床头上的手机铃“汪汪汪”响个不停,林稚雅毫不客气一巴掌打在睡在她一侧的林喵喵的狗头上:“林喵喵你给我安静点。!”

      林喵喵一下子从床上爬起来,用它的狗脸居高临下地盯着还在呼呼大睡的林稚雅,委屈又愤怒。世界上是有两种人是叫不醒的,一种是装睡的人,一种是如林稚雅这般缺心眼的人。

      林稚雅无视自家狗子的意志攻击,睡得昏昏沉沉,一边旁的手机仍然“汪汪汪”响个不停。自从她灵机一动,将自己的手机铃声换成林喵喵的狗叫以后,常常分不清到底是她的手机在响还是她的狗子在叫。

      而林喵喵也不止一次因着她的手机铃声受委屈了。它叼起她的手机,凑到林稚雅头上,然后狗嘴一张,手机稳稳砸在了林稚雅脸上。

      “死狗!”林稚雅迷糊中痛得咬牙切齿,“正好,你帮我接电话。”

      软乎乎的狗脑袋还没来得及冒出三个问号,手机已然举到了林喵喵的耳边。

      “喂,林稚雅?”

      “呜汪呜汪呜~”

      “啊,是林喵喵啊。”电话那端的贺琪琪上一句笑语盈盈,下一句便爆发出惊涛骇浪般的怒吼:“让林稚雅这死婆娘接电话!丫的一大早给她打七个电话了!”

      “嘿!早上好啊琪琪。哎呀,我刚刚晨跑结束,我家狗可真讨厌,又偷摸拿我手机玩游戏。我什么都不知道呢!”

      林稚雅猛地从床上弹起,从刚被吵醒的不耐烦到虔诚地捧着手机回话时的乖巧老实,变脸的速度堪称一绝。

      “早上好?!晨跑?!你现在怕是眼睛都没睁开呢吧!”

      “嗯···”林稚雅心虚地点点头。

      “你最近找到工作了吗?”

      “没···没有。”林稚雅心虚地摇摇头。“最近有在辛苦地劳动,但是这年头正经工作确实不好找。”

      “是这样,你还记得咱之前的乐乐学姐吗?她不是在某大厂的漫画部工作嘛。我看她的朋友圈,他们最近在举行漫画征稿活动,反正你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要不你试试?”

      “漫画?这年头漫画公司都倒闭好几个了,漫画早就不是流行的体裁了,能行吗?”林稚雅犹犹豫豫,电话另一端却陷入沉默。

      同寝四年,贺琪琪如同炮仗一点就着的脾气林稚雅还是了解的。尤其在怒火爆发前,她总会沉默一阵,犹如正在燃烧的导线。而沉默的时间越久,贺琪琪即将爆发的怒火越大。

      于是林稚雅非常识时务地找补:“你说的对,琪琪,这对现在身无分文的我来说未尝不是机会。我现在就去看看详细信息。谢谢您,让您费心了!”

      看着发过来的征稿要求,林稚雅陷入沉思。画稿只需交前三章,但这三章必须有吸引力,让读者有看下去的欲望。画手和漫画作者看着像,其实区别挺大的。画手只需要根据命题设计场景画面,考验的是设计能力。但是画漫画的本质是用画面讲故事,考验的是创造故事的能力。

      “怎样将一个故事创造的有吸引力,如何把握故事的节奏。”想到这些,林稚雅一个头两个大。

      “创作故事可结合自身经历?”林稚雅看着自己斥九块九巨资买来的创作故事网课,嘴上念念有词。

      回顾她自己人生的前二十多年,如果不算她五岁那年跟邻居家大黄吵架,咬了那死狗一口,从此方圆十里的犬类都躲着她;十岁那年夏季的晚上喜欢扮成女鬼在河里出没专吓钓鱼的老头;十五岁那年溜进男更衣室偷了班上造自己黄谣的男生的裤子;二十岁那年与贺琪琪一起将两个在网上骚扰自己的油腻男骗进同一间酒店房间等一系列荒唐事外,林稚雅的人生算不上有多圆满。

      十三岁那年父母意外事故去世,从此跟奶奶相依为命,一路靠着微薄的助学金完成学业。

      高中毕业那年夏天遭遇一场车祸,昏迷了很久,为此耽误了报考志愿的时间,又苦哈哈复读了一年。为此还欠下了巨额的治疗费。

      如果要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写成一本书,那她的书名大概得叫——《穷鬼的前半生》又或者《倒霉蛋成长记》。

      “现如今爽文才是大势所趋,读者爱看的是主角三岁父母执行任务死亡,四岁复仇,五岁成为全球最强特种兵,六岁为国家培养了三个全球前十特种兵,七岁决心隐居,决定跟心爱的女人,不,主人共度余生。对,林喵喵,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御用狗主角!。”

      林稚雅一边念叨着,一边转头去瞧她的狗。

      竟然到处都找不到她的狗。

      林喵喵此刻正窝在衣柜的角落里疯狂扒拉。它实在受不了林稚雅从起来后嘴里一直念念叨叨,像是巫婆叫魂,又似唐僧念经。

      生而为狗,听力超常,它很抱歉。

      本想找个地方安安稳稳补一觉,它却在衣柜里闻到一个熟悉的气味。这气味像是唤起它内心久远的回忆,林喵喵说不清为什么,但它很想很想找到这气味的源头。

      衣柜里板板正正叠放的衣服全被林喵喵搅乱了。不是这件衣服,也不是那件衣服。林喵喵在衣柜里砰砰作响,他翻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一件放在最里面的衣服,发散着一种像是橡树的清香。

      林喵喵刚叼起那件衣裳,陈旧的衣柜门恰逢其时被打开。

      “你!这!死!狗!”林稚雅一字一句咬牙切齿。

      大半天没找到它果然没有在干什么好事。林稚雅微眯着眼睛,打量着柜子里的乱七八糟的景象,同时竭力控制着嘴角的肌肉不要再抽动。

      这死狗把她辛苦叠放整齐的衣服全搞乱就算了,更过分的是,它那可恶的狗脑袋上还顶着她粉色的内衣。

      它还是条公狗!

      林喵喵心虚地后退,直到它的屁股撞上柜板,退无可退。悄悄地打量了林稚雅一眼,它暗自蓄力,然后趁即将暴怒的女人没反应之际,一个猛冲——再向前一步就能逃脱!再向前一步就能少挨一顿打!

      向前、向前不了了,林稚雅胳膊一伸就揽住了向外冲刺的林喵喵的脖子。然后一巴掌结结实实地落在狗嘴筒子上。“你这死狗,还敢逃?”

      林稚雅正欲再骂两句,目光却转移到狗嘴叼的衣服里。

      她撬开狗嘴,拿出那件衣服,目光里带着些茫然与不可置信。“这件衣服,竟然还在呢?”

      沾了些林喵喵口水的布料在林稚雅手里展开,是一件鲜红色的裙子,布料轻盈,风一吹就像轻纱似的轻柔地摇曳,鲜妍而生动。

      回忆就像潮水般袭来,席卷林稚雅脑海。

      红裙子是她高考结束那天,花了辛苦攒下的三百块买下来的。是她当时最贵的衣服了。

      后来这件裙子被林稚雅带进了大学,混着一些穿着率不高的衣服藏在衣柜最深处,最后又被带到这里。只是年复一年,林稚雅都快忘记它了。

      红色的裙摆,曾经贯穿了她十八岁那年一整个六月。她记得当时为了能看自己的暗恋一眼,每天都会起很早从郊区搭近两个小时的公交来到他家附近的公园。

      她佯装写生,为的只是希望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能看到他一眼。

      她运气很好,那个人还真被她遇见了,甚至她每天早上都会看见他。

      这个家伙,看起来高冷,实则不正经。总在公园里逗逗狗,惹惹猫,给湖里的鱼喂跳跳糖。

      像只猴一样东南西北地乱窜,蛮招笑的。

      她运气也不好,六月月末的某一天,回家的路上,一场车祸让她陷入长久的昏迷,家里也因为救命欠下不少钱。

      人在年少时总会干一些惊天动地的蠢事。

      林稚雅无奈地在心底嘲笑了自己一番,正准备收拾完衣裳在收拾狗子,却不经意间摸到了领口处有个硬邦邦的小物件。

      “奇怪,这裙子上,什么时候缝了个铃铛?”林稚雅恍若隔世,认真打量起那个铃铛。“沈汪汪?”

      刻在铃铛上飘逸的三个字有些模糊了,但还勉强能辨认出。

      林喵喵凑了过来,看了看林稚雅又看了看她手中的铃铛,又看了看林稚雅。

      为什么这个铃铛会出现在这里?心中一怔,林稚雅脑子闪过千般回忆,万般设想。

      她的心中埋藏过一个秘密。

      那个朦胧的夏天,她曾经做过一个漫长的梦。梦里她变成了一只猫,竟被她暗恋的少年捡回了家。

      ······

      手中的裙子不觉滑落,下一秒被林喵喵接住。

      嫌弃地看了一眼自家疯疯癫癫的狗子,它屁股上的大尾巴摇啊摇啊,林稚雅释怀般笑了笑。

      一场梦而已。

      真的亦或者假的,那又怎样呢?

      那个惊艳过自己青春的人,心中有了别人。

      而后陷入人海,消失不见。

      不过,她知道她的漫画要画什么了。

      林稚雅拿起久未开启的数位板,此时微风拂过,一片树叶吹进屋子里。

      她的窗外是一棵九米高的橡树,时常会飘来淡淡的清香。跟多年前他家里的橡树一般模样。

      回忆翻涌,曾有人站在树荫下,高声道:“《致橡树》:如果我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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