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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港湾定重逢 ...

  •   纽约的秋夜总带着点清冽的风,卷起第五大道上的落叶,打着旋儿掠过林璟谢定制西装的裤脚。发布会结束后的喧嚣还未完全散去,他指尖夹着的钢笔帽上还沾着未干的墨水——那是给最后一位读者签名时不小心蹭到的。

      “走吧,乔木炖了汤,再晚就凉了。”

      林璟然走过来,手臂自然地搭在他肩上。这位比他早出生十分钟的双胞胎哥哥,眉宇间早已褪去少年时的锋芒,添了几分沉稳的书卷气,金丝边眼镜后的目光扫过他微蹙的眉峰,“还在想刚才的提问?”

      林璟谢摇摇头,将钢笔插回内袋:“没什么。”他的视线越过人群,落在街对面流光溢彩的广告牌上,那里正循环播放着他新书的宣传片——《蒲公英纪年》,这本以他和李忧的年少时光为蓝本的小说,刚上架三个月就登顶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发布会现场更是座无虚席。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被读者追捧的细腻情愫,那些被评论家称赞的“遗憾美学”,全都是他用十年光阴熬煮的思念。

      “然然!”

      温乔木从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里探出头,米色风衣被晚风掀起一角,笑容温婉,“上车啦,妈刚才打电话来问我们到了没。”

      林璟谢应声走过去,弯腰坐进后座。林璟然已经坐在副驾驶,正转头和温乔木低声说着什么,两人相视一笑的默契里,藏着他从未参与过的安稳。十年前他跟着来美国后,林璟然在常青藤读完博士,娶了青梅竹马的同校加同班同学又同桌的才女温乔木,定居在纽约郊外的水景别墅,而他则带着那本写满李忧名字的笔记本,在曼哈顿的出租屋里熬了整整八年。

      车窗外的霓虹像流动的星河,林璟谢靠着车窗,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西装内侧的口袋——那里放着一张泛黄的平安符,边角被磨得发亮。十年前在机场最后看她时,她掌心攥着的就是这个,后来李暮年辗转寄给他,只说“小忧醒后总念叨这个,说该还给你”。

      他从未打开过那个装着平安符的信封。有些念想一旦触碰,就会像决堤的洪水,冲垮他用十年时间筑起的堤坝。

      “对了。”

      温乔木忽然回头,发梢扫过林璟然的手背,“下周爸妈要过来,说想看看你新换的公寓。”

      “还是住别墅吧,”林璟然接过话,“水景那边房间够,璟谢的公寓离市区太近,吵。”

      林璟谢“嗯”了一声,目光依旧落在窗外。他的公寓在曼哈顿中城,落地窗外就是中央公园,可他总觉得不如水景别墅那边安静——那里有片人工湖,风掠过水面时的声音,很像当年江州灵山下的湖。

      车拐进一条僻静的林荫道,离水景别墅还有两个街区时,林璟然让司机停了车:“前面不好掉头,我们步行回去吧。”

      温乔木自然地挽住他的胳膊,林璟谢跟在身后,踩着满地的梧桐叶,听着前面两人偶尔传来的低语。十年时光好像在他们身上凝固了,林璟然还是会在温乔木说话时微微侧头,温乔木笑起来时,眼角的弧度和当年在毕业典礼上初见时一模一样。

      而他呢?读者说他的文字里藏着长情,媒体称他是“用遗憾打动世界的作家”,可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只是被困在了20岁那年的纽约医院——那天护士告诉他“李忧小姐醒了”,他疯了似的冲过去,病房里却只剩整理好的床铺,李暮年在电话里说“她想重新开始,让我别告诉你地址”。

      “先生!请等一下!”

      清脆的女声从身后传来,带着点少年人特有的雀跃。林璟谢停下脚步,回头看见个穿着纽约大学附属中学校服的女孩,怀里抱着他的《蒲公英纪年》,红棕色的卷发被风吹得有些乱。

      “见约先生!我是你的书迷!”

      女孩仰起脸,眼睛亮得像落了星子,“刚才发布会人太多,没抢到签名……”

      林璟然和温乔木识趣地往前走了几步,留给他们空间。林璟谢从内袋掏出钢笔,接过女孩递来的书:“名字?”

      “索菲亚。”

      女孩兴奋地报上名字,指尖在封面上划过,“我特别喜欢《蒲公英纪年》里的男主角,他等女主角的样子,女主角像极了我认识的一个姐姐。”

      林璟谢签字的手顿了顿,墨色的笔尖在纸页上晕开一个小小的点。

      “不过她们又不太一样。”

      索菲亚自顾自地说,“我认识的姐姐总写些很温暖的故事,不像您的书,总让人想掉眼泪。”

      他扯了扯嘴角,算是回应。这些年听了太多类似的评价,有人说他的文字带着“潮湿的痛感”,有人说他笔下的遗憾“真实得像亲身经历”,只有他知道,那不是虚构,是他没能说出口的十年。

      “签好了。”他把书递回去,钢笔帽“咔嗒”一声扣好。

      “谢谢!”

      索菲亚抱着书,忽然像是想起什么,眼睛更亮了,“对了先生,我邻居姐姐也喜欢写小说,她还说……说不定你们有机会认识呢!不过你们风格真的差太远了,她写的全是阳光和花,您写的……”

      “小孩子别乱说话。”

      林璟谢打断她,语气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疏离。这些年总有人借着各种由头想靠近他,他早已习惯用冷漠筑起防线。

      索菲亚吐了吐舌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身要跑时又想起什么,对着不远处的街角喊了一声。

      “李忧姐姐!你刚才去哪儿了?我见到见约本人啦!”

      “李忧”两个字像淬了冰的针,猛地扎进林璟谢的耳膜。

      他浑身的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了,握着钢笔的手指骤然收紧,指节泛白。这个名字他在小说里写过三千七百二十一次,在午夜梦回时念过无数次,可当它从一个陌生女孩口中,带着纽约秋日的风撞过来时,他还是控制不住地浑身发颤。

      不可能。

      他几乎是立刻否定这个念头。李暮年说过她醒后改了名字,跟着父母定居在西海岸,这些年他托了无数人打听,得到的消息永远是“查无此人”。

      可脚步像是被钉在了原地,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撞击着肋骨,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他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变得粗重,十年来自以为固若金汤的堤坝,在这一刻轰然崩塌。

      他缓缓地,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迟疑,转过身。

      街角的路灯恰好亮了,暖黄色的光晕漫过湿漉漉的地面,将一个穿着米色风衣的身影笼罩其中。女人站在离他大约二十步远的地方,手里提着一个画夹,被风吹起的发丝贴在她脸颊上,露出的眉眼轮廓,像被时光温柔打磨过的玉,褪去了少女时的青涩,却依旧带着他刻在骨血里的熟悉。

      是她。

      真的是她。

      林璟谢感觉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一点声音。他看着她手里的画夹——那是她那时候最喜欢的牌子,粉色的外壳边角总是被她啃得发毛;看着她风衣口袋里露出的半截钢笔——和当年他送给她的那支一模一样,银质的笔帽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看着她微微睁大的眼睛,里面映着他的影子,像十年前在江州公园的凉亭里,她抬头看他时那样,清澈得能照见人心。

      人群在他们之间流动,有晚归的行人,有嬉笑的学生,有牵着狗的老人,可这些鲜活的画面都变成了模糊的背景。林璟谢的眼里只剩下她,那个他用了十年光阴去等待、去寻找、去书写的人。

      李忧似乎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手里的画夹差点掉在地上。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风衣的下摆扫过脚踝,露出的纤细脚踝上,戴着一条细细的银链——那是当年他在她昏迷时,偷偷戴在她脚上的,后来李暮年说她醒后一直戴着,从未摘下。

      “林璟谢……”

      她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像羽毛轻轻划过心尖。

      这三个字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林璟谢记忆的闸门。他想起十七岁那年,她在凉亭里红着脸说“蒲公英不散,你我不散”;想起她滚下山坡时,他撕心裂肺的呼喊;想起在纽约医院的走廊里,李暮年在电话那头说“她需要时间。”

      ……那些被刻意尘封的画面,此刻汹涌而来,带着滚烫的温度,烫得他眼眶发酸。

      他往前走了一步,又一步,穿过流动的人群,脚步有些踉跄。十年的光阴在他脚下缩短,那些隔着山海的思念,那些写在书页里的遗憾,那些午夜梦回的辗转,都在这一刻有了归宿。

      “你……”

      他开口,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什么时候回来的?”

      李忧的眼眶红了,她低下头,看着自己握着画夹的手指——那上面还留着常年握笔的薄茧,像他小说里写的那样,“她的指尖总带着墨水的清香”。

      “三个月前,”她抬起头,目光里带着点怯怯的试探,像当年那个躲在李暮年身后的小姑娘,“在这边的画廊办展,就……住下来了。”

      林璟然和温乔木站在不远处,没有上前打扰。温乔木靠在丈夫肩上,轻声说:“我就说苏菲亚提到的邻居姐姐眼熟,原来是她。”林璟然没说话,只是看着不远处的两人,眼底掠过复杂的情绪——他比谁都清楚,这十年,他弟弟书里的每一个字,都是写给眼前这个女人的。

      “那本……阳光和花的小说,”林璟谢的目光落在她的画夹上,声音放得很轻,“是你写的?”

      李忧点点头,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随便写写的,没想到……”

      “很喜欢。”他打断她,语气无比认真,“你的书,我都看过。”

      其实他早就该知道的。三年前那本突然在亚马逊爆火的治愈系小说,作者名是“忧忧”,书里提到的江州小巷、灵山的蒲公英、甚至公交车上的白玫瑰,都和他记忆里的细节一模一样。只是那时他不敢相信,不敢奢望,只能一遍遍地把那本书翻到卷边,告诉自己只是巧合。

      “索菲亚说……我们的风格不一样。”李忧的声音很轻,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

      林璟谢笑了,这是他今晚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眼角的细纹里都带着暖意:“是不一样。你写的是希望,我写的是……等你的日子。”

      风又起了,卷起地上的落叶,打着旋儿穿过他们之间的空隙。李忧的发丝被吹到脸上,她抬手去捋,指尖却在触到脸颊时顿住了——那动作和当年在公园凉亭里,她紧张时的模样一模一样。

      “你的小说结局……”

      她咬了咬下唇,像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男主角最后等到了女主角吗?”

      林璟谢看着她的眼睛,那双他在无数个深夜描摹过的眼睛,此刻亮得像盛满了星光。他往前走了最后一步,站在她面前,距离近得能闻到她发间淡淡的栀子花香——那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

      “还没。”

      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带着十年光阴沉淀下来的笃定,“但他相信,很快就等到了。”

      李忧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像断了线的珍珠,砸在她的画夹上,晕开一小片水渍。她想起三年前在西海岸的图书馆,第一次看到那本《蒲公英纪年》时的震撼;想起书里那个叫“谢”的男主角,总在口袋里放着一张平安符;想起扉页上那句“献给永远的蒲公英”,瞬间泪流满面。

      原来他从未忘记。

      原来那些她以为错过的时光,他都替她一笔一划地记着。

      “林璟谢。”

      她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嘴角却扬起一个极浅的笑,像雨后初晴的天空,“我也……等了你很久。”

      远处的水景别墅亮着暖黄的灯,林璟然和温乔木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门口。秋夜的风带着凉意,却吹不散两人之间陡然升温的空气。林璟谢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拂去她脸颊上的泪珠,指尖的温度烫得她微微一颤。

      这一次,他没有再放手。

      他牵着她的手,沿着铺满落叶的小路往别墅走。她的手很暖,握起来和他想象中一样,带着点微微的汗湿,像当年在灵山脚下,他第一次牵起她时那样。

      “汤该凉了。”

      李忧轻声说,脚步却跟着他的节奏,没有丝毫犹豫。

      “没关系。”

      林璟谢侧过头看她,路灯的光落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眼底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我会再热的。”

      画夹被她夹在胳膊底下,腾出的手紧紧回握住他。十年光阴,山海相隔,那些写在书页里的思念,那些藏在心底的牵挂,终于在这个纽约的秋夜,找到了最圆满的归宿。

      别墅的灯光越来越近,林璟谢忽然想起自己小说的最后一章还没写完。他原本打算让男主角永远等下去,让遗憾成为永恒的主题。

      可现在,他想改结局了。

      就写:多年以后,在一个落叶纷飞的秋夜,男主角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他的蒲公英。这一次,风没再吹散他们,蒲公英的种子落在了他们走过的路上,长出了漫山遍野的春天。

      他低头看了看牵着的手,李忧也恰好抬起头,两人相视一笑,眼里都映着对方的影子,像被时光温柔接住的,两个孤独了太久的灵魂。

      有些等待,注定是值得的。就像他等了她十年,就像她找了他十年,最终在命运的路口,隔着汹涌的人潮,一眼就认出了彼此。

      这大概就是最好的结局。

      蒲公英还在,你我还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港湾定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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