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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陈阳:高三到大学被喂狗粮都撑死我了 ...

  •   我第一次觉得周焰和林砚之不对劲,是高三某次体育课。
      那天自由活动,我抱着篮球喊周焰组队,他却摆摆手说“不去”,眼睛直勾勾盯着操场另一边——林砚之正被几个女生围着问数学题,阳光落在他发梢,侧脸白得像纸。周焰的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手里的矿泉水瓶被捏得咯吱响。
      “看啥呢?魂都飞了。”我用胳膊肘撞他一下。
      他猛地回神,耳尖红了红:“没、没看啥。”
      我顺着他的目光瞅过去,林砚之正好抬头,视线越过人群跟周焰对上,俩人跟触电似的赶紧撇开,耳根子都红透了。
      我摸了摸后脑勺,突然反应过来——这俩货,不对劲。
      更早之前其实有迹可循。高一那次物理竞赛,周焰拿了二等奖,林砚之是一等奖,颁奖台上俩人站得笔直,眼神却老往对方那儿瞟。下台时周焰故意踩了林砚之的鞋跟,林砚之回头瞪他,嘴角却偷偷翘着。
      那时候我还骂周焰“输不起”,现在想想,那哪儿是输不起,分明是小学生似的示好。
      高三晚自习,我总瞅见他俩凑在一块儿。周焰的草稿纸乱得像鸡窝,林砚之就把自己的推过去,红笔标得整整齐齐;林砚之解不出力学题时,周焰会用笔敲他的脑袋,说“笨死了”,手却诚实地帮他画受力图。
      有次我起夜,看见教室灯还亮着,从后门缝瞅进去——周焰趴在桌上睡,林砚之正给他盖外套,动作轻得跟怕惊动蝴蝶似的。月光落在俩人交叠的影子上,我突然觉得,手里的手电筒太亮了,赶紧溜了。
      高考完聚餐,周焰喝了点啤酒,话变多了,拉着林砚之的手不放,说“以后要一起去上海”。林砚之没说话,耳朵却红到脖子根,偷偷往周焰碗里夹了块他爱吃的排骨。
      我端着酒杯假装喝大了,心里却跟明镜似的——这俩货,成了。
      后来我去上海出差,周焰和林砚之请我吃外滩的冰淇淋。江风吹得人发抖,周焰把自己的围巾摘下来,绕在林砚之脖子上,嘴里嘟囔“手这么凉不知道多穿点”,眼里的温柔能溢出来。
      林砚之笑着拍他一下,手却紧紧攥着围巾的一角,上面沾着周焰的味道。
      我啃着冰淇淋,突然想起高三那年的操场——阳光、白衬衫、偷偷对视的眼神,原来有些故事,从一开始就写好了结局。
      再后来,他们的量子芯片上了新闻,我特意买了最贵的啤酒去庆祝。实验室里摆满了仪器,周焰正在调试设备,林砚之站在旁边看,眼里的光比仪器指示灯还亮。
      “厉害啊,俩大科学家。”我举着酒瓶笑。
      周焰过来勾我的肩膀,林砚之已经倒好了酒,递过来时,手指不小心碰到周焰的,俩人都顿了顿,偷偷笑了。
      那天我们喝到很晚,周焰说当年物理竞赛的题有多难,林砚之说周焰的草稿纸至今还在他的文件夹里。我听着听着,突然觉得,能看着他们从校服走到白大褂,从青涩少年走到并肩的伙伴,是件特幸运的事。
      就像那年盛夏的蝉鸣,吵吵闹闹的,却藏着最动人的秘密。而我,有幸做了那个听故事的人,看着他们把“我”变成“我们”,把少年心事,走成了一生的风景。
      下次见面,得再多带几瓶啤酒——为他们的过去,也为他们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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