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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
找挡箭牌的事儿没瞒着自己的亲信,准确来说,正因为这个挡箭牌是名义上的情人,才更要说清楚。
毕竟阿月声望不低,没必要为这点小事,在众人心里埋下隐患。
他们虽然不知道安若素的真实性别,可对这段时间组织上层的变化一清二楚。
组织首领死了一个,怎么可能就这么过去?!
安若素要报仇,他们也要报仇。
因此这件事要达到的目的,安若素愿意跟莲华说两句——所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要是自己做的事情没人知道,安若素非得憋死不可。
她一向是个很有倾诉欲*望的人。
可惜更多事不到尘埃落定,绝不能往外透露一句。
过去她把墨夕月当树洞,后来憋不住还跟楚暮提了两句过往,自己对明砂和墨琉璃的安排,当然也要跟心腹提前打招呼——她要是真把这两位当成未来主母,安若素得气疯!
百里莲华办事还算靠谱,这些条款扯皮的事情,交给她总没错。
百里莲华:……想说脏话。
boss的渣男程度永远出乎意料,真想不通那一位当初是怎么受得了他的?!
还是说男人对一个人深情,对其他人就会自然而然渣破天际吗?
搞一个没什么感情的未婚妻,还要提前物色好情*人,方便婚后夜不归宿,甚至把感情破裂当离婚借口……你品品这男人渣成什么鸟*样了!
算计当然是好算计,人品也是真垃*圾!
她心里骂骂咧咧,随手关了手机——里面的短信24小时后自动销毁,把上回写了大半的条款继续往下编——法律效力是不可能有的,也不需要签什么合同,双方明白该怎么做就行,要是对方敢拿了好处不办事……呵呵。
同时心里还有点同情墨琉璃——这眼光忒差了,喜欢谁不好?偏偏死心塌地喜欢一个绝世渣男?!
显然,安若素的人渣程度永远不会让人失望,总能再创新高。
和墨琉璃一起吃完饭,顺路在学校里秀了一波恩爱,她直接无视墨琉璃期盼的眼神,表示自己还有事,把人往私家车上一送,就溜达达走得头也不回——看在你手机丢了的份上,给你家打电话喊个司机就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换你有手机的时候,鬼才费这个功夫?
恰好,墨琉璃也是这么安慰自己的,并从中感受到了安若素的体贴,自我攻略得那叫一个迅速!
闲得蛋*疼的安若素能跑出门逛水族馆,还能陪人去学校里吃饭,那显然是不可能有什么急事的,随便扯个借口意思一下而已。
好歹顶着个未婚夫妻的名头,虽然她喜欢干这种用完就丢的事,但目前还不到撕破脸的时候。
有心想喝一杯,附近却没有熟悉的会所酒吧——那些小破酒吧里面调的酒,大部分垃圾的狗都不喝,安若素宁愿回去开瓶红酒……不过那是下下策,一个人太冷清,她就爱往繁华热闹的地方凑。
迈着大长腿,漫不经心往前走,左拐右拐随便走走也没看地图,一个不留神就撞进了死胡同。
安若素望着前方,只觉得无语凝噎——A市是全国最繁华的城市,素有“明珠”“不夜”之名,何况是全国闻名的第一学府附近?就算最初建校时选址僻静,多年来衍生商业也是极度繁荣,路修的四通八达,正常情况下方圆十公里都不存在走不通的情况,偏偏自己这么倒霉,随便走走都能遇上。
她叹了口气,最终还是乖乖掏出兜里的手机,记下自己此刻的定位,打算后撤。
难得有这么僻静的地,周围摄像头还少,挺适合做点坏事,记下来总是不亏,保不准什么时候就能用上呢?
显然,不止她一个人这么想的。
正如好人的思维大多一致——遇上病人叫救护车,捡到钱包交警察局,碰到火灾喊消防员……坏人们的思维也多有共通之处。
具体表现为:看见空屋想盗窃,看见银行想抢劫,看见女人想强*奸,看见暗处想着啥时候接个杀人灭口的单子。
之前提到过A市繁华,这么繁华的地儿,监*控也多的能让密集恐惧症犯病,安若素倒是不害怕,毕竟干扰器之类的产品在黑市里不少,虽然不至于人手一个,但架不住她钱多烧手!
不过她和同行们也不可能随身携带,毕竟能过地铁的材料特殊,导致个头不小,放包里挺沉,跟二次元里小包包掏出大砍刀是截然不同的画风。
安若素显然不觉得自己所在的现实,道上如此群魔乱舞是否也有点魔幻现实主义——毕竟她舞的超开心的!
就算此时此刻狭路相逢,对面百分百是个同行,也半点不在怕的,反而全身细胞都兴奋起来,眼睛放光!
对方背着光,看似扶着个人正往这边走,然而懂行的人光看姿势,就知道那手上发力不小,是硬生生把人一路拖行过来的。
随着来人走近,彼此的面容在眼底逐渐清晰,对方半张脸上的口罩尤为显眼。
安若素也从之前的不闪不避,跃跃欲试,想着狭路相逢先揍一顿,逐渐变成了一张黑人问号脸表情包——How are you?How old are you?
怎么是你?怎么老是你?
路上偶遇也就算了,毕竟大家目标都是墨氏集团总公司;会所再遇也能理解,毕竟自家底盘就是吸引达官显贵,这种人当然容易被盯上;然而在学府附近怎么还是能遇见??老子是来上学的,你TM难道也来上学?!
要不是场景不对,谁都要怀疑自己遇见了STK,不然哪能这么巧?
安若素本已按住武器,转念一想,这家伙压根不认得自己现在的脸——化妆的效果堪比整容,何况回回都是夜黑风高大浓妆?他要认得出来,安若素能心甘情愿管他叫爹!
当下咳了咳,快步迎上去,热心道:“大兄弟,你旁边哥们是喝醉了吗?哎呀,你俩走错路了,里头死胡同呢!来来来,你去哪我给你指路!”笑容灿烂得简直要把黄昏烧成白昼!
那位偶遇多次的同行掀起眼皮瞥了她一眼,有瞬间的惊讶——当然,隔着人际交往安全距离,依照安若素这个近视程度,这么昏暗的光线下是怎么都不可能看清对方眼神的。
那点惊讶露水般转瞬即逝,他笑了一下,目光仿佛刮骨的钢刀从她身上一扫而过,似乎想要从这堆骨肉血液组成的身体中看出有什么值得特别对待的地方。
然而打眼看过去,安若素没什么特别,唯独脸确实特别好看。
极致的美貌哪怕在昏暗光线下,仍然如同聚光灯一样闪闪发光,吸引着所有人的视线。
可对方显然不是那么容易被美色所惑的人,面对这样的绝色,眼底神情不变,声音倒是有意放得十分的温柔:“那麻烦你,过来帮我扶着。”
安若素顿时打了个寒颤。
那种毒蛇缓慢顺着脚背攀上,无声无息缠绕在你脖颈边吐气,悄然张开獠牙的既视感太强烈,让人不自觉毛骨悚然。
和楚暮的温柔是完完全全的两种极端。
一个是真正的温柔,一个却是披着温柔的皮囊,里面暗藏步步杀机。
他们声线其实也颇为相似,然而眼前人用几乎相同的语气说话,总多了一分阴柔妖异,像是夏夜怪谈里出场的精怪,又诡谲,又惑人。
男人就这么直直盯着安若素,眼都不眨,让人错觉他已化身为一条盘踞的毒蛇,暗蓝色的眼眸附上一层血色翳膜,将猎物的弱点尽收眼底,随时准备张口而下!
安若素心头警铃大作,脸上仍挂着之前的笑容,大大咧咧粗神经,仿佛压根没感觉到对面人的危险,毫不知情一脚踏入对方领地——
银色的丝线在指间一圈圈缠绕。
黑色的枪*支在袖中蓄势待发。
猎人与猎物的角色于黄昏中难以辨明。
她含笑一步步踏入陷阱,他的神色却在黑暗中挣扎扭曲,食指几度扣动扳机,眼底杀意愈演愈烈。
你越不想杀,我越是要杀。
“我是最可恶的妖怪
我将这一切都更改
是我将他召唤出来
却没法将他掩埋……”
男人脸色倏然转白!
这手机铃声仿佛具有什么奇异的魔力,让他神情大变,不复方才从容。
他望着自己手里的人,眼底目光不断变幻,悲悯与杀意有一刹那甚至同时存在!他的手掌挪到了对方的脖子上,在稍稍放松之后,又努力收紧,反复几次,仍然不能下手。
像是遇上什么不可抗力,让他无法一口气折断对方的脖子,为这场谁也不知道的斗争画上句号。
“……我是最无能的主宰
我创造了那些色彩
可我也把世界破坏……”(节选自《四重罪孽》歌词,部分修改)
安若素敏锐察觉到对方气场的变化,却不敢肯定是不是对方故意卖出的破绽,只为让她放松警惕,自投罗网。
男人掐住手里人脖子时,她心里没有半点波动,身体却借由这个机会扑过去,大喝一声:“你在做什么?!”
手里银丝紧得几欲崩断,安若素眼睛一瞬不瞬盯紧对方,不肯错过他的任何动静。
直到距离拉近,他眼神忽然变得极其熟悉,甚至显出一种错觉般的慌乱,在她靠近的前一秒钟,猛然将手里的人抛出去,拔腿就跑!
安若素下意识要追。
没跑两步,巷子口的灯光在脸上一照,刚刚还发热的脑子瞬间清醒过来。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嘛?为啥追他?
顶一脑门子的问号在原地愣了好半晌,直到被外头冷风兜头一吹,不自觉打了个寒颤,才终于清醒过来。
不是,兄弟,你跑个啥啊?
安若素左思右想,还是搞不明白这位见过几次的同行突然间犯了什么病?手机铃声一响,人忙不迭撒丫子就跑,跟脚底抹了油一样。
难不成是有什么紧急的事?
做梦她也想不到这件事和手机铃声有关系——毕竟这歌耳熟啊,早些年那也是大街小巷都在放,KTV里十个人有九个都会唱。
远的不说,光是她认识的人,楚暮的铃声就是这首歌,这两人认识,喜欢同一首歌,用同一个铃声半点不稀奇。
只是……在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手机静音不该是常识吗?
安若素自己的手机就有好几部,公事、私人还有其他用途,出门的时候往往要仔细检查,绝不会带错,电话短信大多当场销毁,属于职业操守。
这点疑惑在脑海中转了一圈,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姑且先放下,只是这人的身份实在不得不查。
之前一直没抽出空来,把明砂和墨琉璃的事情解决,又正好遇上了人,本以为已经两不相欠,没想到还能遇上……真的只是巧合吗?
她手里没多少有用信息,每次遇见他都是戴着口罩,根本看不清相貌,她能一眼认出来,全凭直觉,若要描述,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何况外貌会变化,现在染发、接发、美瞳、垫肩、抽脂、化妆、整容……分分钟换个造型,保管亲妈都认不出来。
安若素头疼地揉了揉眉心,回头看了倒在地上的人一眼,确定这是个自己不认得的倒霉蛋,既然没在对方身上留下指纹毛发,也懒得管他是死是活,兀自离开。
“男性杀手,黑发蓝眸,面容不详,有戴口罩习惯,身高约一米八五,年纪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身手顶尖,手段老辣,疑似……有精*神疾病?”
百里莲华刚整理完文件,和那位明砂小姐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点的外卖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狗上司就又发消息让她找人。
这消息看的她怀疑人生。
就这么点东西找个鬼的人啊?!
一肚子脏话憋在嘴里,百里莲华磨了磨牙,最终只吐出一句:“艹!”也不知道是谁比较有病?
给的都是些疑似信息,准不准确另说,关键是连脸都不知道!光是杀手榜上已知的黑发蓝眸男性就有三个!还不算没上榜和各家私养的。
这尼玛要查到何年何月去?!
还好有个年龄当指标,“二十五到三十岁的倒是不多,还得有病……多有病算有病?没病的谁跑来干这行?”
百里莲华一边打电话让人按条件先粗筛一遍,自己再仔细核查精简,一边风卷残云迅速解决外卖,偶尔想起自己当年入行的原因——
说到底,还是遇上了安若素。
如果当年遇上的是墨夕月,那她说不定也能像温芒一样,自己认真努力,老大温和宽容,相处和睦不说,连名字也比“百里莲华”、“百里云华”正常得多!当年走出去,莲华都不敢跟人报全名,毕竟谁听到了,都免不了看她像看中二病晚期!
这些年的血泪史,写出来简直可以出版成一本书,书名就叫《那些年我遇到的狗上司》!
全年无休,随叫随到不过是最基础的,大半夜把人叫起来给他送餐也只是寻常,情人节要帮他给人放烟花,人情往来各种礼物都要负责,大过年的另一位首领回家,她还得陪这位在外头兜风,有些人过于死缠烂打,也要她去解决……大事不多,小事一堆。
这也喊她那也喊她,不会就学,从法律到金融,从高中一路读博,导致她在大多数高中以下文盲以上的同行中,学历一骑绝尘!这货居然还美名其曰:充实自我!
说什么“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会发现多得很”、“人年纪大了回首往事时,不要后悔自己年轻没有好好学习”、“早晚要吃苦,不如早点苦”、“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这饼画的,那真是狗都不吃!
她恨不得先送这个狗东西去长眠!
身体上的折磨就算了!他还经常吐槽她干活不利索!一边用着一边说凑合!
要不是看在这家伙当年救了她和弟弟的份上,早八百年前她就叛逃不干了!
真是上辈子掘*墓挖*坟,这辈子当他手下的人。
安若素当然知道手下对她怨言颇深,嘻嘻,就是喜欢莲华这样明明看不惯,偏偏干不掉自己,只好忍气吞声的样子!
她有手有脚,厨艺绝佳,也不是不会做饭整理文件放烟花,甚至人情往来,只要她愿意,保管没人挑的出错来。
问题在于,那群人配吗?
钥匙三块钱一把,十块钱三把——您配吗?您配个几把?
下属就是用来使唤的,不然给那么多工资干什么?没用的东西还不如喂狗。
当然,这里不是说喂她自己。
安大爷心安理得回了小家,泡在浴缸里等着手下人把资料发过来,限期明天,再晚就说明情报不到位,全都该回炉重造!
安墨两家也有类似的暗线,说是洗白了,实则过去的人脉还在,反正有钱什么都好说。
自家这种私人小组织,硬实力肯定碰不过对方,不然早赶在墨夕月葬礼之前就把几个老东西的脑袋当成礼物烧过去了,还用得着这么费心思?
她舍了一身剐,拼一拼也不是不行,只是太便宜他们了,本来也没几年好活,动手送他们归西还算做了件好事。
总该让他们饱尝痛苦滋味才好。
好在当初阿月本来就是奔着搜集情报的目的,才想要建立组织招揽人才,因此虽然人手不多,情报在道上也称得上一流。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下可便宜了安若素这个甩手掌柜。
百里莲华对这位难伺候的上司相当了解,赶在死线之前把整理好的情报奉上,为此熬了多长时间,掉了几把头发都不必细说,只能背地里哀叹自己日渐后移的发际线。
还差几分钟截止时间发过来的东西当然不会让安若素高兴,好在手下并不是一无是处,在此之外,又奉上另一则消息,来讨她欢心。
安若素看完消息,一时也顾不上那位同行老兄,眼底冷意不减,脸上却倏然绽出一个极其艳丽的笑容。
“可算到时候了。”
正好送他们归西。
按国家法律规定,五代以内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都是不能结婚的,但文是现代架空的,里面就改了一下,设定为可以。
墨夕月因为母亲出身安家,所以跟安若素有血缘关系,而且是三代旁系。
墨琉璃跟安若素无任何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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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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