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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   楚暮这人,从外貌到气质,行为举止无一不在诠释“光风霁月”一词,从初见时起,几乎就没拒绝过安若素,包容她的无理取闹,任由她得寸进尺。

      不知是因为阿月,或是其他什么缘故。

      墨夕月当年抑郁症,正是在这家医院治疗,刚巧楚暮大学实习,接手的第一个病人就是她。

      虽说第一天接手,只看了看病历和人,就再没机会交谈过。

      安若素那时还未成年,对所有来检查墨夕月心理状况,并得出她有病结论的人都极其抗拒,充满敌意和攻击性,根本不让他们再次接近。

      她心里面门清,多少豪门子弟进了这里,不疯也疯,不病也病!谁知道墨夕月的主治医生有没有被人收买过?

      她不会收敛,也不想收敛,赶上墨夕月出事,正是心情极度差劲的时候,杀意明晃晃摆在脸上,看一眼都觉得目光被刀锋刺痛。

      医院里所有人皆对她敬而远之,楚暮却永远那么包容耐心,分明大不了几岁,仍把她当孩子一样照顾。

      小孩子做什么都好像很正常,即使是再恶毒的事情,也可以用“还小”、“不懂事”之类的借口搪塞过去——换了安若素遇上这样的,当场一巴掌就呼过去!她又不是没干过。

      楚暮不会这么觉得。

      他的态度就像是,你无论做多恶毒的事,在他眼里都不是错误,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样轻描淡写。

      安若素甚至想过,自己用手术刀抵住他脖子的时候,楚暮是不是还能这样看她?

      但那个时候的安若素,所有注意力都在墨夕月身上,没心情,也不会对墨夕月的医生的助理实施这样的手段。

      尽管那时她对其他对手的手段已足够让人胆寒,可事涉阿月,便免不了再三思量。

      她不是真的小孩子,有能力做出决定,包括将自己的未婚妻从医院带回来,用行动表达自己的决心,震慑墨家诸人,也让墨老保留了墨夕月继承人的位置。

      光是阿月的病和两人地位不稳就足够让安若素疲于奔命,压根顾不上楚暮。

      至于把人接回来之后怎么办?安若素其实也很麻,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她只知道不能让人待在那里,墨夕月讨厌医院,就算她后来学医,但她还是特别讨厌医院——满眼的白色和父母的灵堂太像,看得人遍体生寒,安若素不能把她一个人丢下。

      还是得求助。

      安墨两家人请的医生都不敢用,生怕有人在里面动手脚,毕竟这些都是被默许的“合理竞争”,安若素想来想去,最终找了楚暮。

      根据调查,楚暮在校成绩一般,安若素只把人当成备用选项,更多时候还是自己找各种资料学习,联系他的机会并不多。

      总之,是有点陌生的熟人,后来阿月的病好了,安若素面容逐渐长开,想找几个颜值高的小伙伴,鉴于楚医生肤白貌美,才联系频繁起来。

      说实话,墨夕月的病情究竟怎么好转的,安若素一点也不明白。

      她只是照本宣科地照顾着对方,甚至在阿月面前真正想表达什么感情,也总是很生疏,意外地显得十分笨拙。

      毕竟她最擅长的从来都不是爱。

      而是恨。

      是忍耐、记仇,最终完成报复。

      周而复始,从未停止。

      就连鼓励阿月振作起来,也总是一遍遍重复,你要坚强啊,背后害死你父母亲的凶手还没找出来,你要替他们报仇,不能让人白死!

      生理性的病情必须依靠药物治疗,那天的场景对阿月的刺激太大,甚至一度封闭自己,随时随地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好像人生完全没有了意义。

      但她最终还是振作起来了,安若素不清楚对方是如何睁着眼睛熬过一个又一个夜晚,用理智和无法控制浮上的死念斗争,一日日咽着各种药物,用刀在手腕和脖子上比划,再挣扎着放下……

      或许让阿月好转的从来不是安若素的陪伴,更不是对父母的爱,而是她对于亲人的执念和对凶手的恨意。

      仇恨的力量,远比爱更长久。

      安若素比谁都能体会。

      而楚暮呢,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就很关心阿月,然而她被安若素接回去,他也没说过一句阻拦的话;薄昱被她忽悠着出院,明晃晃地利用,他仍然袖手旁观;甚至对阿月在临死前杀死宋华这件事也置若罔闻,还悲悯地叹息,说她是个那么好的姑娘……

      关于阿月的事,可以说他是被感情蒙蔽,可关于薄昱……

      这样思索着,当事人的脸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那双漂亮的手轻声叩击半开的车窗,三下即止,男人生的秀眉妙目,低头看她时,含笑宛如观音俯首。

      跟之前送外卖一样,猝不及防神兵天降,他骑着一辆跟自身气质格格不入的电瓶车,笑着问她,“介意乘这个车去餐厅吗?”

      他这个模样问出这句话,百分之九十九的小姑娘在豪车和电瓶车之间都会选择后者。

      只要司机是他,那必然是天涯海角皆可为家!

      而她却忽然想起曾经墨夕月笑着对她伸手,问:“要一起去吃午餐吗?”

      那时自己回答说好。

      于是从年幼到如今,就携手走了这么久。

      回忆与现实在眼前交错,说不清是为什么,忽然不敢再深想,安若素手控制不住轻轻一抖,半截烟就这么落在车外地面上。

      楚暮。

      这样一个人啊……

      安若素收回思绪,忽然嘴唇半张着靠近他,将方才吸入的烟气徐徐吐出,看那一层层白雾在他鼻尖缭绕,热度很快将眼镜裹上雾气,遮住那双清冽的眸子。

      离得近了,总觉得那双眼睛轮廓愈发熟悉,只是被镜片遮挡,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她倚在窗前,眼眸微眯,红唇半张的样子近乎媚艳,楚暮一时看得发怔,等回过神已经来不及躲开。

      这人生就一副不染红尘的模样,实际上也确实不会抽烟,甚至闻到烟气的下一刻就忍不住将脸别开,捂着唇低声咳起来。

      他蹙起双眉,咳得面颊染红,连眼角都是泪渍,在镜片上晕开水痕,分明如此难受,落在旁人眼里却平添几分色*气。

      这么容易流泪,不知床上会是什么样……

      安若素倒没想那么多,她只是乐于打破平静表面,看旁人狼狈不堪的样子,尤其这个人是他。

      他伸手笑着的模样太碍眼,要哭起来才好看。

      楚暮用手帕拭去镜片上的水痕,再回头时眼底仍含着零星泪色,神情带几分嗔意,安若素这才笑起来。

      “我要是说,我很介意,这车子配不上我的格调,你打算怎么办?”

      他叹了口气,不管被怎么捉弄,都没有真的恼怒——安若素并没有轻视人的意思,楚暮有钱没钱对她来说无所谓,反正很少有人能比她有钱。这混账只是单纯嘴太坏,连开个玩笑也让人笑不出来。

      当然,也是她故意的,这人就喜欢别人笑不出来的模样,最好见着她就只敢哭,别人不开心她就开心。

      楚暮的态度一如既往,话语和笑容都一样动人,玩笑道:“我这样的司机,想必也能让格调提升几分?配得上您吗?”

      安若素听了这话,打量他几眼,最终缩回车里。

      楚暮也不着急,看她将嘴里最后一口烟气吐出,旋即拨了个电话,给那头的人下最后通牒:“定位发你,十分钟之内到这儿,不然滚蛋。”

      也没管对方后面想说什么,安若素只做自己想做的,毕竟打工人没有任性的资本,而老板有。

      碰上安若素这样的上司,大概是上辈子造孽太多,这辈子来还债了。

      她挂了电话,转头楚暮就在一旁安静等待,像一株向阳生长的植物,看着温暖漂亮,还不用人浇水施肥,省心的很。

      墨夕月当初不该养夜来香的,那玩意有多麻烦,真是谁养谁知道。

      她将车子熄火,省得撞到别人之后还要修自个儿的车,开门下车时顺便将脚下的烟头狠狠踩灭,仿佛要踩扁某个人,或者将心里那些不安分的想法狠狠踩熄。

      她走过来抓住小车后栏,忽然垂下眼帘,语气恶劣,“下来,你给我坐后头去!”

      楚暮诧异,“你会开?”怕是这辈子没摸过这车吧?

      安若素当然……还真不会!

      “不会咋滴?不能学啊?”人家理直气壮的很,“我就要开,送你上西天不行吗?”

      行,那咋不行呢?您说啥就是啥呗,就算当场指鹿为马,那我还能反驳不成?

      这熊孩子更糟心的事儿也不是没干过,楚暮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不至于为这点小事计较,当下果断后撤,让出位置,客客气气地表示您请。

      安若素一屁股就坐了。

      为啥非得坐前面呢?废话,坐后面时候,下面没啥东西,上面有点东西,楚暮一个刹车那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十几年都瞒过去了,要是以这种方式露馅,墨夕月在地下都得笑活了!

      从让座到上车,全程没花三分钟,安若素用手机搜了开车教程,虽然车型不一致吧,但这玩意简单,按钮就那几个,也差不了多少,把喇叭、灯光抛开,只管启动和熄火,三分钟就看完了。

      她自顾自点了点头,信心满满,“简单,我学会了。”

      真怕她学废了。

      背后人叹了口气,安若素还没嘚瑟多久,一个软和沉重的东西就被扣在了脑袋上——大庭广众之下,也不怕别人谋杀,但凡不是会飞檐走壁,这地方都能把人给堵死。

      她难得放下戒心,晃了晃脑袋上的头盔,感觉很新奇,压根没想过这时候楚暮给自己一毒针该咋整?

      主要也是没理由啊,该扎早扎了,机会从来不少,哪能忍到今天?她疑心病没重到这个地步,不然一天天的肯定睡不好。

      然而当对方落下的手不经意掠过脖子,她还是瞬间炸毛!

      真正意义上炸毛——脖子肌肉僵硬,细细的汗毛一根根竖起来,再过一会儿说不定还要起鸡皮疙瘩!

      楚暮忍不住弯了弯唇,故意又往她肩颈按了两下,嘴上只道:“你肩颈有点僵硬,改天找个骨科医生给按按。”

      大可不必!

      莫挨老子!

      安若素憋住满嘴脏话,像一只被拎住命运后颈皮的猫咪。

      猫咪这个时候不会挠人,但是安若素会——

      她反手一巴掌拍过去,反应过来之后超凶地冲他哈气,“干啥呢干啥呢?!别动手动脚占我便宜!信不信老子一巴掌把你脑袋瓜子扇出八里地!”

      楚暮捂着微红的手点头,心里叹气,是,这话我信,要不是收手快,保不齐得肿一天。

      养猫有风险,逗猫需谨慎。

      何况眼前这人不是家猫,而是野生豹子混进家猫群,牙口太好,惹不起!

      两人搁这闹腾,后头冷不丁冒出一个人来,小心翼翼试探着开口:“安总?”我是不是不该出现在这里?或者待在车底比较好?

      她真不想在这时候打扰,可不说话不行啊,再不吭声眼看就要超时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问候,安若素毫不惊讶,第一反应果然是低头看表——

      “9分58秒?”

      居然真的及时赶到了!

      这狗东西面上只沉稳点头,将手里的车钥匙扔给对方,“不错,小……”稍一卡壳,很快就面不改色给圆过去:“……助理,这个月薪水给你翻倍,给我把车开到公司,我明天去上班。”

      小什么?小助理?

      您好歹记一下我姓王啊!手机备注难不成就是新助理吗?

      小王心里吐槽,表面上恭恭敬敬接过钥匙,压根不敢得罪这位太子爷,哪怕刚刚把自行车轮胎踩到快冒烟,此时也不敢多提一个字。

      ——她有预感,这或许只是一个开始。

      小王预感没错,安若素压根不觉得有人真能十分钟从公司赶过来,她就是变着法折腾人,抓小辫子呢!

      也就是人家正好在外头办事,不然指不定后续这位少爷怎么找茬?

      当然啦,做得好不好都不妨碍安若素压榨人,这一点百里莲华最有发言权。

      小王拿着车钥匙上了车,安若素也兴致勃勃按下了开关,楚暮赶紧端正做好,手犹豫了一下,还是撑在后面横栏上,没敢往前伸。

      省的前面这位小祖宗践行刚才的话——一巴掌扇飞他脑袋瓜!

      已经做好了这一路风驰电掣、鸡飞狗跳的心里准备,然而车子发动后,以龟速前行,人瞬间傻眼了!

      早该想到,安若素一向惜命,又是刚上手,开的慢是正常,但是这人一脸“咱们一起上西天”的欢快……真是浪费感情!

      楚暮又一声叹息,唇角却在自己也不知道的时候悄悄扬起。

      ——直到手机铃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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