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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回家 ...

  •   阴历三月初六是季芸母亲的生日,今年正好做七十岁的整寿,于是在丽晶酒店摆了酒席,热闹一场。

      一大早,季芸、白景秋两口子就去了酒店布置场地,白老太将孟宁好一通打扮,因为季母点名要她去,想见一见这个外孙女,她把这视为孟宁出头露脸的机会,就像古代的进士,终于有一天得以金銮殿上朝见天子,这是莫大的殊荣。

      孟宁被她灌了一耳朵话,说什么要懂礼貌,去了要喊人,孟宁懒得搭理她,从鼻子里哼一声就完事儿了。

      白老太也不懂穿衣打扮,审美用俗艳两个字就可以概括,自己穿了件暗红绣花的褂子,头发梳地贴着头皮,让孟宁穿的是一套卫衣和牛仔裤,她兴许是觉得红色喜庆,那卫衣也是大红色的,能把人眼睛都亮瞎。

      孟宁早就过了听任别人打扮的年纪,但她懒得开口,白老太让她穿什么,她就穿什么,时至今日,她的心思全然不在穿衣打扮的上头。

      白崇礼倒是穿了身笔挺的中山装,两老一少往丽晶酒店而去,都土的像乡下人进城。

      季芸和丈夫在门口迎宾,负责签到事宜,她母亲人缘好,又是做六十大寿,来的亲戚和客人不少,当她看到白家老两口和孟宁土了吧唧地走进来时,真的有一种想装作不认识他们的冲动。

      她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性格里多少有点爱面子,这三个人的穿着又土又上不了台面,当着这么多亲戚,简直是当众给她没脸。

      白家两老过来时,季芸就表现得很冷漠,心里怪起母亲为什么要请这些乡里人出来丢丑,也没想一下这两个乡里人都是她的公公婆婆。

      白崇礼一看她这副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样子,心里也窝着气,就不阴不阳地说了几句牢骚话。
      季芸最不爱看他这副德行,有什么话明着说,跟她打什么机锋?

      两个人你明我暗地讥嘲起来。

      媳妇跟公婆不对付的场面在白家时有出现,白景秋是个天生的受气包,这时又不免出来斡旋,受他老婆和爹妈的夹板气。

      孟宁百无聊赖地站在一边,忽然眼角一闪,看见了什么东西,她低头一看,就看见签到台上放了一只包,敞口放着,估计是季芸的。

      引起她注意的并不是那个包,而是包里一个闪亮的东西,孟宁看出来了,那是一个金镯子。

      她的心脏加速跳了起来,呼吸都轻了许多,那一刻,她也说不清自己想了什么,但只有一个念头,就是那个金镯子,她一定要拿到。

      偷窃做起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只要探囊取物就行了,真正难的是心理压力,孟宁跟着秦立什么都干过,打零工,躲城管,还有董回归老是惹祸,他们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这样的经历一般女孩儿也难得遇上,但她什么都做过,唯独没偷过东西。

      据说秦立实在缺钱的时候,也和董回归小偷小摸过,但他从不让她偷东西,她哥虽然对她管控很松,但心里有一杆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清清楚楚标在那儿。

      他能带着她扎人车胎,但不准她偷东西,同样是违法犯罪的勾当,一件能做,一件不能做,其中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孟宁也不甚清楚。
      但现在天高皇帝远,他想管也管不到,活该,谁让他抛下她了呢?

      孟宁扼灭心底最后一丝犹豫,先看了周围一眼,见季芸和公公婆婆忙着拌嘴,白景秋在一旁劝架,没人注意她,她快速伸进包里,将那只金镯子攥进手心,然后塞入了卫衣口袋里,整个过程不过两三秒,几乎一瞬间就完成了。

      她的掌心抵着那冰凉的金属,早已潮出了一层湿汗,她心跳如擂鼓。

      开席之前,季母到了,孟宁被领着去见这个名义上的外祖母,当然,因为她爸是上门女婿,她得叫奶奶。
      季母和白老太差不多年纪,但人看上去年轻很多,不仅是保养得宜,还在于她的穿着。

      她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旗袍,头发盘在脑后,手腕上戴着成对的白玉镯,气质温婉,举止优雅,当有人向她说话时,她就微微笑着,看向那人的眼睛,让人感到非常舒心。

      孟宁被推到她跟前,她坐在椅子上,抬起眼帘端详她一眼,然后笑着冲白家两老说:“这就是你们心心念念的孙女儿?长得跟景秋真像啊。”

      “可不是,跟她爸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白老太陪笑几声,又推了推孟宁的肩膀。

      “宁宁,快叫奶奶。”

      孟宁突然就起了逆反心理,绷着脸说:“她不是我奶奶。”

      在场的大人脸色一变,连季母的笑都有些挂不住了。

      认真说起来,季母才是这个家庭里的掌舵人,季芸是女皇,那她就是太上皇,当初季芸死活不同意把孟宁接回来,是季母一句话,才劝动她改主意的。
      家庭就是一个微缩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某种程度上,一个人赚多少决定了他说话的分量,而季母无疑是最有分量的那个人。

      孟宁安分了十几天,突然乖张起来,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而且在场的不是只有他们一家人,还有季家的一些亲戚,季母生意往来上的伙伴。
      气氛变得尴尬又诡异。

      白老太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摆了,笑的比哭还难看,拉着孟宁说:“这是你妈妈的娘,他们北京人兴叫姥姥,你叫姥姥也行。”

      意思是孟宁不叫奶奶,是因为北方的称呼习惯不同,而不是对季母有什么意见,客观来说,这个理由找的还算可以,足以把场面圆过去。

      但孟宁偏偏不顺着竿子往下爬,她冷冷地说:“她才不是我妈妈,我妈早就死了——”

      “啪!”
      一记耳光清晰地打在了她的脸上,把她抽的几乎原地转了一圈。

      孟宁捂着脸,难以置信地抬起头,白崇礼面色铁青,指着她骂:“你会不会说话!”

      周围人都吓呆了,白老太急忙把孟宁塞回自己背后,季母也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拉白崇礼:“亲家公,你动什么手啊?别那么大火气,坐下来喝几杯酒,景秋,扶你爸坐下。”

      白景秋早就吓得像呆头鹅一样了,岳母娘叫他,他就机械地去扶父亲。

      周围的人窃窃私语,有指责白崇礼不该当众打孩子的,也有劝季芸去看看自己继女的,更多的人是在笑,不仅是因为场面尴尬引起的讪笑,还有无意识地笑,当身处一个戏剧性场面,又与自身无关,好像除了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熙熙攘攘的大厅里,孟宁耳朵“嗡”地一声响,脸颊也火辣辣的疼,一股羞耻感后知后觉地涌向她的心头,接着就是滔天的愤怒。

      “他居然敢打我?”

      她的脑中升起这样一个念头,而且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秦立,看看他把她交给了什么样的人,这短短一个月,她挨了两次打,他满意了吗?还觉得应该送她走,让她跟这些所谓的亲人在一起吗?

      孟宁的愤怒转为欣喜,她甚至想感谢白崇礼,谢他赏了她这一巴掌,谢他给了她死都要回去的理由。
      那一瞬间,孟宁的眼睛熠熠发光,她挣脱白老太抓着她的手,转身就跑。

      过了好几秒,白老太才意识到她溜了,大惊失色地来追她,可已经晚了,还没开席,宴厅里人来人往,孟宁灵活地像一尾鱼,在人群中钻来窜去,大人们根本追不上她,不是撞到客人,就是差点与服务员撞到,反倒制造了一场混乱。

      北京的四月已经回暖,天空是美丽的钴蓝色,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质,街上车辆川流不息,紫禁城就矗立在不远处,金顶琉璃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孟宁一头扎进这温暖的春色里,连空气里都是自由的气息,她不敢多逗留,随便挑了个方向,顺着马路走了快一公里,直到感觉他们追不上来了,才认真打量起现在的位置。

      五分钟后,她成功找到一处公交站牌,坐上了去长途汽车站的公交车,她身上并没有零钱,上车完全是在赌博,好在一个好心的大妈借了她两个钢镚儿,使她不至于被赶下车。

      其实她去汽车站并没有什么用,没有身份证,没有现金,也没有手机,她回不了南市,孟宁只是打着走一步看一步的打算,以为汽车站的售票员会网开一面,让她先上车后补票,但她太天真了,人家根本没这个规定。

      被拒绝后,她失魂落魄地从售票大厅走出来,进出站口的广场上,停了不少拉黑车的,其中一个司机叫住她:“姑娘去哪儿?搭你一程?”

      孟宁心动了,走过去问他:“南市去不去?”

      “出北京了啊?那得贵点儿,这个数。”
      他比出一个“五”。

      孟宁从口袋里掏出那个金镯子。
      “我只有这个。”

      从来没有人用金子来抵路费的,司机被唬了一跳,第一反应是这是个骗子,但那个金镯子看上去成色极好,又不像是假的,他接过来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

      “这是真的不?”
      “是的。”
      “你哪里弄来的?”司机狐疑地瞅她一眼,“别是偷的赃物吧?”
      “……”

      孟宁的脸红了一红,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说:“不……不是,家里人的。”

      家里人怎么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一个小女孩儿?
      司机更疑心了,不信任地问:“你是不是离家出走的?”

      孟宁拉下脸,要拿走那只镯子。
      “你不走就算了。”
      “哎——别别别!”

      司机宝贝地护住镯子,状若严肃地说:“小姑娘,我看你年纪也不大,又一个人,去南市这么远的地方,不是见网友,就是跟家里人吵了架,气不过要离家出走,不是不能去,而是你要跟我说实话,因为我送你走,这责任是要我背的,不然到时,你家人带着警察同志找上门来,我要怎么说?冤都冤死了。”

      “你放心,不会让你负责。”

      “不是你说不负责就不负责的,”司机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声,“算了,我就当做好事,送你一程,不然你一个姑娘大老远地去南市,也不安全,但我跟你说,我是担了风险在身上的,这镯子就当路费,没钱找你了。”

      孟宁干脆利落地点头。

      “好,你只要把我送到了就行。”

      她坐进了一辆灰扑扑的黑色桑塔纳里,后来的孟宁一直想不清楚,当时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量,坐上一个陌生男人的车。

      她并不知道这个司机是不是好人,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把她送到家,如果这是一个坏人,把她拉去一个偏僻的野道上杀了,那么没人会知道她死了,或者死在哪儿,这会成为一桩无头冤案,她将躺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与野狗和蚊蝇作伴,成为一只孤魂野鬼,在人间飘荡,估计秦立那时还以为她活的好好的吧?

      孟宁抛去了所有的恐惧和顾忌,她成熟地不像个才十五岁的女孩儿,也不像是头一次单独出远门。

      司机虽不是坏人,却也没那么好心肠,下了高速没多久,他就把她放在城区,自己开车回北京了。

      孟宁是靠自己的双腿走回聚鑫巷的,她走了快二十公里,从白天走到晚上,一天水米未进,又是这么大的运动量,相当于半程马拉松,她走得几乎人都要虚脱,最后全凭着一口气在走。

      她当然可以去某个小卖铺里,或者找别人接支手机,打电话给她哥求助,可她不愿意,她有意识地折磨着自己,对所有的不幸和灾难都表示欢迎,这些都将成为她在秦立面前谈判的筹码。

      只有吃尽了苦头,她才能有理有据地责怪秦立:“看,都是你将我送走,才让我变成这样。”

      她的这些小心机,说高明也高明,说幼稚也幼稚,不外乎是用苦肉计来换的秦立留住她,能不能打动她哥不知道,但自损一千至少是做到了,可见她这人也是做得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某种程度上,跟她爷爷白崇礼还有点像。

      也许是老天都要来帮她一把,快到聚鑫巷的时候,孟宁的腿已经快要废掉了,偏偏这时天边滚过几道闷雷,瓢泼大雨兜头浇了下来,把她淋得落汤鸡一般。

      这时已经接近零点,街道上没什么人,因为下暴雨,夜市摊子都打烊收摊了,只有车辆驶来去,猩红的尾灯在茫茫雨雾中,像怪兽的眼睛。
      南市的地下水道不行,没一会儿,雨水排不下去,就积水成河,水面暴涨几厘米。

      孟宁的鞋被水泡胀了,像两只小船,盛了半鞋的雨水,一走就吱吱呀呀地响,还打滑,中途她摔了一跤,正好磕在地下水井盖上,疼得她龇牙咧嘴。

      她干脆把鞋子脱了,提在手上,后面转念一想,这鞋子是白家人给她买的,不要也罢,就随手丢弃在了路边,赤脚行走。

      这也是个鲁莽的举动,因为积水下指不定有玻璃片、碎石渣子之类的东西,随时有可能割破她的脚,但她走的不管不顾,走的胆气横生。
      那一刻,她只有一个想法。

      她要回南市,要趁着脸上的指痕还没消失,走到秦立面前,指着自己的脸问他:“哥,还送我走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0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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