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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一口咬定 ...

  •   “大亮,你那边怎么样?”向敏中又问另一个属下。

      那位把头发扎起来的主儿长着张黑面孔,立即抱拳施礼道:“老爷,我按照您的吩咐四下打听,找遍了大王家庄周边的柜坊,终于被小人找到了。”他颇为骄傲地说,“据设赌的囊头讲,施家大娘子被杀的那晚,施辉玩博戏输个精光,是半夜离开的。走时天空晴朗没有下雨,他还说出门时乌云密布,怕挨浇带了蓑衣、斗笠,真是晦气,白带啦。昨天下午他又去了,一边喝酒,一边大骂党项人是混蛋,手气不佳,又输光了身上的铜钱。赢家跟他开了句玩笑,说他是穷光蛋,没想到惹恼了他,骂人家狗眼看人低,势利小人,两个人因此还撕吧起来了。是荷官将他们拉开,施辉吃了亏,被打得鼻孔窜血。他扬言自己有的是钱,将来整个施家都是他的,等他得到家产,对方得喊自己为祖宗,之后醉醺醺地走了。”

      “这就对啦。”向知府听罢微微颔首,“林子里的雨具应该是施辉的。是他把斗笠和蓑衣给了伯母,只有那样大娘子才能接受,这么说,施辉是在女人被害前到了林子,他或许是看到了人影,或是进去撒尿偶然发现的。刘老哥,你说,做为一个输红眼的赌徒,半夜里发现自己家的主妇要与人私奔,身边还拎着个大包袱,他会做什么?”他边说边挥手示意两个差役下去。

      刘庆东听他在问,于是按着自己的想法,一步步地分析着,“赌徒最无底线,他能敲诈董欢与面食铺的儿媳妇,也极有可能讹诈董欢与施家娘子。他见伯母要出走私奔,便威胁要去告诉伯父,女人必然服软。施辉便夺了包袱做为封口费,临走时见天阴得厉害,难得发了善心把雨具留给她。他走后,天下起了雨,施家娘子自然要穿戴上。”

      “我倒是认为他不应该,施辉恨不得伯母赶快离开施家,那家产都成他的啦。若是因为一个包袱,惹得大娘子走不成了,不是得不偿失吗?可那簪子又在他的怀里,应该像你说的,他把包袱讹去啦。”向敏中按照刘庆东的思路往下捋,“包袱是施辉讹走的,深夜里不会随意放在外面,只有施府里最安全。他进府是得敲门吧?守门人不会看不到他拿着东西,案发后却未声张,看来他们的关系不一般呦。”

      “他们的关系一定是不一般,按理说,主人不让仆人说出去,仆人是不会说的。”刘庆东认为这个很正常,“可我在想,是谁告诉施辉,他伯父要娶小红为妻的呢?施辉昨天可是一整天未着家呀,他有顺风耳吗?”

      向敏中哪里相信什么顺风耳呦,“一定是府里人告诉他的,他回府便直奔正堂理论,告诉他的极有可能就是守门人。这么看,守门人一定是他的死党。”

      刘庆东也认同他的观点,“可惜施辉死了,否则抓来一问便知。那林子里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大娘子是被何人杀害的呢?既然施辉遇见她是在被杀之前,凶手还没出现呀,那匕首怎么跑到施辉手里的呢?这不成立嘛。”

      “一种可能是有两把相似的匕首,我们人为的把凶器认定成一件了;还有一种可能,人就是施辉杀的,他输光了,见财起意,正好有把匕首,他假意献殷勤,把雨具送给大娘子穿,而后趁其不备将伯母刺死。唉,又回来啦,忘了施辉没那个力气。”知府感到自己的思路划了个圈,进入了死循环。索性一摆手,说明日再说,不去想案情啦。

      “嘶”,刘庆东突然灵光一现,倒吸了一口凉气,“还有一种可能!”他伸长脖子与老朋友小声嘀咕着。

      他的想法立刻得到向敏中的重视,“大成、大亮!”

      两个随从闻声跑进屋来,知府让他俩靠近些,同样是低声耳语派遣任务。两个官差不敢耽搁,领令速速去办。

      翌日,登封县衙将施辉误伤案的相关人证、物证送抵西京,河南府将其收录羁押,等待升堂问案。

      升堂前,向敏中由刘庆东陪着,带着仵作及隶臣查验尸体。当隶臣揭开施辉脸上的遮尸布时,刘庆东惊愕了,并不是他想象的穷凶极恶的嘴脸,而且瞪着惊悚的双眼,满是错愕的表情,而且额头上有一大块淤青,不知是不是摔倒时磕的。

      “是施辉吗?”知府问他。

      刘庆东是见过这个赌棍的,“是他,施大钱的侄子。”

      然后,开始由仵作发出指令,吩咐隶臣翻动尸体。检验的结果是由利器刺入右肋,创口上宽下窄,肠断脾裂致命而死,这利器就是一柄锋利的匕首。

      向敏中用布垫着接过凶器,“很普通的一柄匕首嘛。”他指着匕首与伤口给朋友看。

      刘庆东认真端详着,的确是极其普通的,它是一柄单刃匕首,整体偏向于一把缩小的短刀。见它背厚刃短,没有花纹,没有装饰。只见木头手柄泛着红亮的色泽,想必是使用经年致使包浆厚实。

      “交由州院录事参军审理吗?”他在宋朝呆过,粗略知道那时案件的诉讼程序。

      “就让我们来找出它的主人吧。”知府把匕首交与仵作,看得出向敏中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

      随即他传下命令,传讯董欢,并请两位通判到场,打开府门,擂鼓升堂。

      府治的正堂位于府衙的中轴线上,对着单檐歇山顶的仪门,是一座五开间、九脊顶的雄伟建筑。正堂西边,有一座规格略小些的厅堂,是知府与副职、幕僚联合办公的地方,称做佥厅。施家的案子就在这里审理。

      在一阵威武的吆喝声中,向敏中步入大堂,吩咐衙役为刘庆东摆了把椅子,坐在已到场的胖通判、瘦通判的下手位。只见大堂之上跪了二十几个百姓,有穿丝绸锦缎的,有穿粗布麻线的,应该是命案的相关人等。

      向敏中首先询问当天在场的三个人,施大钱、王立柱和丫鬟小红,他们的证词如出一辙,与登封县衙的记录并无出入,陈述的每个字都是那么精准。

      尤其是那个清瘦的丫鬟,哪里见过这般阵势?眼神游移,高度紧张,极像书堂里背死书的孩子,忐忑不安地等着被先生提问。

      “施大钱,这把匕首是你家的吗?”知府直击主题,拿起桌子上的凶器,向施员外问询道。

      老员外抬头看那凶器,一个劲地摇头否认,“回知府的话,不是,我在银州戍边时有过一把党项人铸的匕首,后来解甲归田回到中原,官家不让百姓私藏武器,便将其上交了。家里除了棍子,就没有带刃的武器啦。”

      正襟危坐的瘦通判微微点头,“我朝立国伊始,先帝于开宝二年颁布法令,曰京都士人及百姓均不得私蓄兵器,其后推广至全国,施行管制,谅你也不敢越大法一步。”

      “可惜喽,契丹的鞍子、党项的剑、高丽的秘色青瓷都是好东西。”胖通判不无遗憾地说了一句。

      可能他起来晚了,没有用过早点,右手掐着半块芝麻饼子,左手特意地在下面接着,接着掉落的芝麻粒粒和面饼渣渣。

      向知府又问跪在员外右边的王立柱,“这匕首你认得吗?”

      “禀告知府,小人从未见过这把匕首。”承信郎底气十足,没有半点儿的惊慌,“我在代州杨业将军麾下时,倒是有一对匕首,不是单刃的,是双刃的。可陈家谷口一战,我失去了一条胳膊,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两把匕首就丢在那里了。从此,赋闲在家,再没使过兵器。”

      从他那悲凉的眼神里,恍惚感受到当时那战势的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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