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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指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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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男人从堂外鱼贯而入,高高矮矮、胖胖瘦瘦,唯唯诺诺地跪成一排。
知府让他们报上名来,于是几个人战战兢兢逐一说出姓名与家庭住址、从事的行当,皆是大王家庄附近私开赌场的地痞无赖。
知府大声问道:“您们知罪吗?我朝《刑统》法典中明令,凡在京城赌博者一律处斩,京城以外者发配充军,隐匿赌徒不报者与之同罪。你们胆大包天,目无法度,竟敢私开柜坊,聚众赌博,罪当不赦。”
五个人本来就心知肚明,被官府抓到了,绝没有好下场。
顿时精神崩溃了,哭天抹泪,抢地求饶。无外乎申述着上有高堂,下有妻小,生活所迫,昧了良心等等的说词,乞求知府大发慈悲,放他们一马。
向敏中命令他们不得喧哗,表示自己会酌情处置的,然后吩咐跪在前面的王立柱转过身去,让囊头们辨认,四天前的晚上是否见过此人。
“见过,他来打听施辉的。”
“是他,这个独臂人来我家找施辉,可那晚施辉没来柜坊啊。”
“我记得他,没有右臂,气冲冲地进来,要找施辉兄弟。”
“对,我也见过他,他不是来赌的,是来找人的,说是找施辉。”
其中的四个人立刻认出来了,都说王立柱是来柜坊找施辉的,可施辉那晚并未来过。
剩下一个慢吞吞地说:“他那天晚上来过我们庄上,第二天便听说施员外的娘子被和尚杀了。他来时都后半夜了,阴沉着脸来找施辉,我告诉他施辉刚刚走,输光回家啦。我还笑话说,施辉是来求雨的,穿着蓑衣,戴着斗笠,我应该提醒他雨具也能压几个钱,万一运气好回本呢。这个人二话没说转身就走了,看来是带气来的。”
“你再好好看看,那晚见到的确定是他吗?”知府让他们再仔细看看。
“不会错的,他少了一条胳膊,我记得很清楚。”最后确认的人一口咬定。
向敏中提高嗓门大声说,“王立柱,这回你还有什么话说?还说一整夜在家吗?你找施辉要做什么?”
承信郎一时语塞,被问得涨红了脸,“我,我,我是要教训他,平日里对他伯母、我外甥女可颐没大没小的,太没有长幼规矩啦。”
甄通判冷笑一声,“不是吧,说的比唱的好听,你不是为了你外甥女,而是为了你的女儿,怕她与董欢的丑事被施辉宣扬出去,便动了杀心,四处找他要灭口。”
“哪有的事儿?我家赛凤知书达礼,温婉贤淑,岂能做出败德辱行的事?通判,你血口喷人!”听到对方的讥讽,王立柱立马跳将起来,怒不可遏要冲上去。
早有衙役提防着呢,上去两个大汉麻肩头,拢二背,不由分说将其按倒在地,用绳子捆个结实。
“你还矢口抵赖,知府向公说的极是,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瘦通判得意地笑着,随即召唤缩在后面的董欢上前,将自己与武家儿媳妇的私通之事供述一遍,听得他眉开眼笑,洋洋自得。
“畜牲,畜牲,全是畜牲。”承信郎一个劲地大骂,“董欢,你不要脸!沾花惹草勾引良家妇女,破坏别人家庭,无耻之徒。还有施辉,卑鄙下流,用此等龌龊的手段敲诈勒索,死有余辜。”王立柱怒火中烧,咬牙切齿,目眦欲裂,“我恨不得食其肉,饮儿等的血。向知府,那天赛凤回家来跟我哭述此事,说是没脸活在这世间了。听罢我义愤填膺,一来是恨我闺女干出伤风败德的事来,对不起我那战死的义兄;二来痛恨施辉不是东西,欺人太甚,还有这厮不知廉耻,丧尽天良,我要找他们算账。”他用愤怒的眼睛紧盯着董欢,吓得花花公子向后直躲。
“王立柱,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竟敢咆哮公堂!”向敏中喝令他闭嘴,“王立柱,本府不看你在陈家谷口抗敌有功,必掌你的嘴。”
“快闭嘴吧,成何体统?真给杨老令公丢脸啊。”胖通判不齿地呵斥他。
向敏中直接揭露他的罪行,“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四天前,你听女儿跟你哭诉后,便下定决心,要杀施辉灭口啦。那晚后半夜从柜坊出来,直接去追施辉,追到村口的树林处,发现林子里有人影晃动,走近了看清是个身穿蓑衣、头戴斗笠的人,你认定是在解手的施辉。真可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你杀性顿起,摸到那人身边便痛下毒手,用这把匕首刺入对方的腹部。”
他拾起桌子上的凶器,举起来给疑犯看,“可你没料到,施辉先你一步进入树林,他发现了与人私奔的伯母,王可颐,并用威胁的手段抢走了装着金银细软的包袱,算他还有一丝愧疚之心,见乌云渐起便留下了雨具。也许是风大,见天要下雨,施家娘子将蓑笠、斗笠穿戴上,这正是她被害的祸根。你错把她当成了施辉,刺入身体的瞬间你听到了呻吟声,这才发现是个女人。摘掉斗笠一看,被杀死的竟然是自己的外甥女,大错已铸,悔之晚矣。于是,为逃脱罪责,你要毁尸灭迹,哪怕被人发现晚些也好,便想起不远处废弃的枯井。一只胳膊倒是没有两只方便,你脱去了她身子的蓑衣,连抱带拖将其抛入井中。”
王立柱冷笑两声,却无半点儿愧疚之色,“哼哼,向知府不愧是拜过相的人啊,就连编故事都好有本事呦。”
知府没有停止陈述,“杀错了人,并没有让你收手。前天夜里你寻到了机会,与外甥女婿守灵吃酒之时,施辉醉酒回来,与他伯父大吵,闹着要分家产,后来又持匕首威逼丫鬟小红。在他们追逐的当口,你去茅厕出恭,正好赶上,便杀心又起,佯装从中拦挡劝阻,抢下凶器,却趁其不备,用匕首将其刺死,并做出跌倒误杀的假象。”
王立柱不再冷笑了,对着高高在上的知府怒吼道:“可笑!明明是跌倒了误伤的自己,怎么赖在我的头上?向知府,你可真能瞎编啊。”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向敏中自认为抓住了案件的命脉,“承信郎,你是行伍出身,自然晓得,虎口顺着兵器朝前叫做正握,反着拿兵器叫做反握。但哪种握法跌倒误伤时,单刃兵器都是刀刃向上,刀背冲下,除非是双刃匕首不分上下。而刺入施辉右肋的却是相反,只有正面刺入才会如此。当时案发现场只有你一个人,你说是谁杀的施辉呢?”
“是嘛!施辉的伤口是刀背向上吗?我当时喝得有些糊涂了,没有注意到啊。我赶到他身边时,施辉已经躺在地上,哪里知道是谁杀的他?”
甄通判一声断喝,“大胆狂徒!还敢抵赖,证据确凿,王可颐与施辉都是你害死的。”
贾通判却在一旁皱起眉头,向站在堂下的郑县令问道:“老郑啊,你不是说仵作发现,误伤施辉的匕首与刺死施家大娘子的凶器很相似嘛。这不对呀,施辉的匕首是何处来的呢?不会是承信郎提前给他的吧?是王立柱预谋好的,表面上装人,背地里扮鬼,故意纵容施辉去找小红的麻烦,伺机杀了他,又伪造出假象。”
没料到老县令还是个记仇的人,他阴阳怪气地回复他,“通判,仵作是发现误伤施辉的匕首与刺死施家大娘子的凶器相似。看来你也有这人云亦云的毛病啊。你以为天下就一把匕首,其他的都拿去铸铜人啦?如今是大宋,不是大秦,相似的兵器多着呢。”
这不痛不痒的话噎得胖通判呵喽呵喽的,是自己说过的话,又不好回击人家。
“你们这些狗官!没有本事找出真凶,却在这里冤枉好人。我没有匕首,家里也没有兵器,那晚我没有见过可颐,村口的树林我根本没有进去过,什么蓑衣、斗笠?案发第二天我才知道的。我紧赶慢赶追到村里,那时天还晴着,大月亮照得通亮,用得着穿雨具吗?追到施家大门口才望见那坏蛋,他正用双手去推门,大门并未上栓,一下子便推开了。实在离得太远,施辉闪身便进院了,我看到失去了机会,便转身回家啦。前天晚上,是外甥女婿留我喝酒,谁能预见到施辉能回来大闹呢?是我出于义愤打了他,却不是我杀的他。怨我自己,就不该去毛子,更不该好心过去查看。”
“你是说,四天前的那晚,你追到施家大门口时,施辉用两只手推门,他没有拎着包袱吗?”一直在聆听的刘庆东突然开口问,语气中充满了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