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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 51 章 ...

  •   陈御白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重阳,热情洋溢,好像两人分开的七年里,其实并未曾改变什么。
      很快,鸡公煲上桌,满满一盆,里面加了许多土豆金针菇之类,香气扑鼻,看起来十分诱人。
      重阳拿起筷子,往陈御白的碗里夹了几块,重阳记得陈御白的喜好,喜欢吃有骨头的,鸡腿鸡翅鸡脖子之类。
      陈御白不做声,安静吃了起来,她吃饭的时候斯文至极,从不狼吞虎咽,而是像对待一件艺术品一般,拆骨分肉,很有章法。
      很久以前,重阳就觉得,看陈御白吃饭是一种享受。那么好看的一个人,哪怕是吃街边的臭豆腐,也能吃出豆腐西施的美感。
      重阳嗤笑一声,说道:“你知道吗?我以前那个如你一般的朋友,吃起东西来总是文文静静的,我们刚开始认识的时候,好多次,买了吃的一起吃,她没吃多少就被我吃完了,每次,见我吃完了,她又还想吃的时候,就会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陈御白想起从前,似乎真的有些印象,便笑了,随口说道:“哦,那是有点可笑。”
      重阳一僵,忙反驳道:“不是的,不是可笑,是很可爱。我吃东西比较快,刚认识的时候没注意这些。不过后来,我就会刻意吃的慢些,如果某个菜她比较爱吃,我就多留些给她。”
      陈御白嘴角带笑:“那你们关系真的挺好的,你挺照顾她的。”
      重阳看着陈御白,眼神中有些期盼:“你能想象一下那个画面吗?她那时候身体不好,我就忙前忙后照顾她,她很乖巧的,我说什么她都听的。”
      重阳指着陈御白来的时候带的粉色头盔,说道:“你看这个头盔,好看吗?本来我那个朋友想要黑色的,我觉得她那么好看的女孩子就该用粉嫩的颜色,她本来不愿意的,她说她不喜欢粉色,但是我夸她戴粉色可爱,她就撅着嘴接过去了。”
      陈御白看着那个粉色的头盔,实在不敢相信这是七年前的那一个。
      她是真的从小就不喜欢粉丝,总觉得这个颜色最是矫情,看起来就是一副羸弱之姿,她一直讨厌的紧。
      那天重阳带她去买头盔,她就随意拿了一个,早忘了是什么颜色,但是重阳坚持,一直说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就该用最可爱的颜色装扮,她心里虽然不喜欢,但那一刻也不知道怎么了,看着重阳亮晶晶的眼神,她竟没有反驳,乖乖从重阳手里接了过来。
      甚至之后去采购家居用品,像是中了什么魔法一般,还特意买了几件粉色物件。
      陈御白一笑,在心里感叹自己当初的傻气。
      重阳见陈御白笑了,便继续说:“后来我发现她真的很听话,我说的什么她都听,像乖巧的猫一样,我遇见她之后,才知道原来女孩子真的可以香香软软的。”
      这次换成陈御白全身一僵,她真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在重阳心里还有这种印象。她从小就薄凉,不爱说话不爱笑,不喜欢洋娃娃也不喜欢游乐园,不爱打扮也不喜欢珠宝。
      六七岁的时候,妈妈曾把她的房间布置成了粉色城堡,她不喜欢,然后告诉妈妈不许在她的地盘用这种恶心的颜色。
      别的小朋友在弹钢琴学古筝,她闹着要去攀岩去玩弓箭。别的女孩子穿着裙子假装自己是公主,她在一群男孩子中间打架摔跤,称王称霸。
      爸爸妈妈曾说她跟可爱乖巧丝毫不沾边,一点不像个女生。
      跳舞和穿裙子,都是妈妈后来强硬坚持下的产物,索性还算得上是拿得出手。
      陈御白看着一旁的粉色头盔,蓦地想起那年带重阳回家,在家门口时,自己曾一遍一遍地喊重阳的名字,重阳就一遍一遍地应,丝毫不见烦,她就问重阳:“每一次,都会应我吗?如果我做了过分的事……”
      那时,重阳笑语晏晏,对她说:“没事,过分我也应!”
      陈御白偷偷看重阳,重阳吃的欢快,看着让人心情大好,她自顾言语,说道:“她实在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她的十六岁过得很不好,出了车祸,失去亲人,才遇见了我。其实,很多时候我都会偷偷感谢那场相遇,你说,像你这样出身好,与我云泥之别的人,其实我们成为朋友的可能几乎就是零。”
      重阳大概是吃的急了,大口大口喝着水,继续说:“因为那场车祸,我遇见过最好的人,对她而言那是悲惨的往事,对我而言,却是幸运的开始。虽然这么想很自私。”
      陈御白的动作慢了下来,怔怔地看着重阳。于她而言,命运无法更改,但在那最低谷处,遇见一个重阳,亦是自己的幸运。
      重阳接着说:“其实我知道我和那个朋友早晚会因为各种差异分开,但是那时候,我是想着,如果能长长久久地和她在一起做朋友就好了。”
      陈御白苦笑一声,那时候,自己大概从没想着以后,那时候的自己,一边享受着重阳对她的好,一边设计利用重阳拖住陈润生,让陈润生相信自己确实是死了,从而有时间策划自己的以后。
      重阳设想的以后是两个人,而自己的以后,从来只有自己。
      陈御白嘴里的鸡肉不香了。
      重阳倒是吃的欢快,一想到从前的那些,她整个人就显得非常阳光开朗,熠熠发光。
      陈御白在心里默默地想:傻子,重阳,你真的是个被人利用了还不长记性的傻子啊!
      自从当了陈御白的小助理之后,重阳每天像是陀螺一般,只会围着陈御白转。倒是很久没有和程玉见面了。
      程玉几乎每天都发消息给重阳,问重阳有空没有,而重阳的回复永远简短,不是加班,就是在忙。
      程玉看了看日历,重阳到济生集团也快半个月了,今天正好是周末,如果重阳再不来,那自己就去找她。
      打定了主意,程玉直接给重阳打了电话,重阳倒是很快就接了:“喂,程玉。”
      程玉:“重阳,你在干嘛?”
      “锻炼啊,怎么了?”
      “今天有空吗?我想去找你。”
      “行,你想去哪?”
      “今天不想逛街了,我们去七分白喝茶吧!”
      “好。十点见。”
      挂了电话,重阳去休息室换了衣服,顺手给陈御白发了信息:我和朋友出门喝茶。
      重阳带上一个运动小包,骑上电瓶车,往七分白的店里走去。
      这家店开在公园的中心,看起来很有格调,环境好,也安静。隔着成片的绿化带往繁华处看,像是看见两个世界。一处喧嚣,一处寂静。
      重阳到的时候,程玉已经坐在两人常坐的位置上等着了。
      重阳走过去,把身上的小包往旁边椅子上一扔,见程玉已经点好了茶,便毫不客气地喝了几口。
      程玉看着重阳的浅杏色小包,说:“你不是最不喜欢背包了吗?以前都是兜里揣个手机就出门的。”
      重阳看着那个小包,笑了:“新买的,有时候和陈御白出门,她需要带点小东西。什么纸巾啦,口红啦,护手霜签字笔之类的。”
      程玉闻言,面上冷了冷,说:“她自己没有包吗?干嘛特地让你准备?”
      重阳丝毫没有发现程玉的不快,得意一笑:“她哪有那么细心,上次我和她一起出门,她吃完饭包落人家店里去了,我多带一份,免得她短缺。”
      程玉一个白眼甩了过去:“我们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你可从来不帮我带东西。”
      重阳也不恼,恭维道:“你可是程玉啊!社会小玉姐,什么搞不定?”
      程玉笑的酸涩,重阳几乎一直在笑,这是两人相识七年几乎从未出现的情况。
      记忆中的重阳眼神中除了疲惫麻木,就是空洞。好似一潭深水,死气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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