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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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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点的时候天还没亮,从地平线射出的橘色还没能叫醒城市的每个人。
沈言蹙着眉头从睡梦中挣扎着醒来,落地窗外冷清的蓝色透露进来,纱窗微微晃动,让床上的人意识到这是真实的世界。
眯眼睛偏头在柔软的枕头上蹭一下,将柔顺的发丝蹭乱,浅粉色的嘴唇也蹭在白色的布料上。
起床后先开启常听的英文博客,在主持人冷静优雅的谈吐中步入正轨。在浴室洗脸的时候发现右眼眼睑处有些许红肿,沈言从冰柜里拿出一板冰块放入浅底脸盆,冲入水,将盆放置在置物架上,跪下来放松脊背,将脸埋进去。十五秒一次换气,冰水混合的温度使沈言颤抖,总共换气十次,最后也不再颤抖了,冰块已经变小,好似盆内的温度已经升高。
沈言站起身将盆端起来,跪着的膝盖随着作响,差点将水泼洒在地毯上。站在原地等麻木的双腿回过劲他才继续晨起的工作。
选一套水蓝色的西服,搭配两枚素圈戒指,今天没有戴项链,头发也不做定型,栗色的头发乖顺地呆着,整体的视觉效果极干净。
六点四十就到了花店门口,心兰花店。有人比他来的还早,可能是沈言为员工提供距离花店了很近的住所作为员工宿舍,这让员工们总想早一点来店里开工。
沈言右手还圈着车钥匙,朝阿雅微笑并用手比出“早上好”的手势。
阿雅放下手中的剪刀,对老板认真回复道:早上好。
沈言的花店占地两层,一楼是门店,二楼是办公室和部分仓储空间,整体色调盛棕色,另有绿叶和花卉将整个空间从视觉和嗅觉上打造成瑰丽的花园。
心兰花店的规模不大,不出名,不赚钱,员工却很多,不算定期送去合作的产业园学习的园艺师,定期呆在门店的员工就有四十三名。两层的空间,有这样多的花:各类玉兰、玫瑰、死亡花、郁金香......有时花满地都是让人无法落脚,还要样这么多人,朋友不太理解。
沈言捏着花躺在椅子里挑眼回答:“我养花,花养我,我高兴。再话多就把花还给我。”沈言样的花有多半使被朋友挑走的,价格上都是看着来,能把员工工资发上就差不多了。
沈言是老板,但是不怎么管事。他早上到店里打一趟,有时天阴了就窝在二楼的小屋里睡觉,有时和阿雅他们一起听园艺老师讲课,天气好就栽一后备箱的鲜切花到广场晒太阳。
比如今天,是个艳阳天。六月初,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是梅子酸牙的时节,是太阳蒸得沈言的脸红扑扑、热腾腾。
“哥哥,这一束多少钱?”今天周末,广场中央有不少年轻的学生和同学们结伴游玩,一个戴着太阳帽的女孩走近沈言的花摊,指着一束透明花纸包装并有蕾丝带掐腰的小雏菊问,女孩的同学们在不远处聊天等待。
沈言从椅子上起身,比出一个数:十二元。
女孩有点惊喜,顺手就把一大束雏菊拿起来,爽快付款,朗声对沈言说:“谢谢。”然后还用手比出一个大拇指的样子,随后就走向朋友们一起走远了。
沈言戴着墨镜,他看见女孩比出大拇指,有一瞬间怔在原地,眼睛好像被太阳蜇了一下,但是,明明没有。沈言抿起嘴角,勉强地笑,低头把花摊的铺面整理一番,将刚才被买走的雏菊带来的空缺填好。
不要总是这么敏感,沈言坐下来对自己说。
尽管花摊上方有遮阳伞,沈言躺了一上午也有点热。开摊三个小时,由于超低的价格和超美的花朵,几乎是只要被吸引过来问价的客户都会买上至少一朵花走。小摊的摊位上员工所剩无几,候补也没有了。
晒个太阳,沈言收获了笑容,花束收获了爱,顾客收获了美,三赢的工作。
一个人将遮阳伞还有简易的木架搬回停车场,把东西都收在后备箱,沈言坐上驾驶位发动汽车,但是一时间不知道该去哪。
吃个午饭吧。
不想吃。
最后只是回到店里,和阿雅他们坐在一起吃盒饭。十来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安静地进食,只有阳光为世界添加了噪点。
沈言融入在这个无声的团体里。
他不想当老板,他想成为这其中的一员;他不想成为沈言,他想成为一个哑巴,一个女人,一个长发的只会点头摇头的乖巧的女孩。
但他不是啊。
是李尽强迫他的,把自己套在另一个壳子里,一旦他跳出来,李尽就不要了。
都是李尽的错。
不会放过他的。
周末的恒远大厦也热闹非凡。玻璃幕墙把太阳的光和热传递到大厦内部,把员工的热情强制点燃,老板带头自燃。
今天的李尽心情注定不会太好。且不说昨晚和某男子不欢而散之后被妈妈明面拒绝“不会和沈言结婚”的抗议,就说今天早上莫名冒出的青色胡茬,然而百年难遇的电动刮胡刀没电之后手动刮胡把脸刮花,再说早上到楼下下车被一个小花童截胡缠着买花结果被路人不小心洒了几滴咖啡在身上这件事,李尽恼火。
但他现在是一名较为懂事的副总经理了,他没有对任何人发作,对总助蒋元也是一如既往的细致教导。只是他把所有的恼火都积压在心里,更加专注地工作,看报告、报告、报告,审专利、专利、专利,处理行政上的请示和批示。
晚上回到家已然是疲惫不堪,但他忍,控制情绪不是每个成年人的必修课么,我李尽不是已经毕业了吗?
那怎么还会在接到林姝的电话时那么难受。
“言言没有告状。这不是我在问你昨天为什么反悔吗?”林姝恨铁不成钢,她昨天晚上接到儿子的电话,本是以为来报喜的结果李尽浇了自己满盆冷水,他反悔了,她当然不允许。
“你和我说,到底怎么了?吃饭之前不是都好好的?一顿饭怎么让你就受不了了?”林姝接着问。
李尽坐在高脚凳上喝了点酒,这要他怎么说。内心中很微妙的情感,包括那些很模糊的记忆,不愿深想的原因,他自己都说不明白,怎么去说服局外人。他妈妈说得对,怎么吃饭之前都若无其事地答应了,一顿饭就让他出尔反尔。
是啊,赴约之前就当是一个“沈言,”随处可见的一个路人罢了,一家姓沈的人,取了个言字做名,就叫沈言。他去推敲沈爷爷的意图都比去思考沈言更轻松。因为他认识沈爷爷但不认识沈言,只当是陌生人罢了。赴约前大概就是这么想的吧,不然怎么会答应下来与其结婚呢?一旦想到要和那个人吃饭,心里止不住的是难过和失望啊。那个人,好不容易远离的那个人,原来他和记忆里的她一点都没有变,这实在是太令人难以面对的。
一旦靠近,就是在和十七岁的李尽作对。如果要二十五岁的成人李尽出于长辈间的利益原因与他结为夫夫,这是可以做到的,然而要十七岁的少年李尽处于个人的爱恋与她结为夫妻,却是永生无法做到。
在两个相似却又不同的人面前,李尽的内心也需要被撕裂成两半才行。
李尽站在沈言面前的那一刻,忍受时刻陌生的他的那两个小时,他发现自己没办法把自己撕裂,不愿意再次哭泣,于是决定再也不要和沈言有任何瓜葛了。
“儿子,你和沈言了解不多,一顿饭看不出什么,妈妈不是把电话号码给你了吗?和人家发消息,打个电话,没什么是一定不行的,爷爷他——都准备好在婚礼上的祝词了。”林姝听不到电话那头的回答,自己又想了一些法子说给李尽,作为母亲她心里有个直觉,李尽和沈言在一起不会是个坏事。
“妈,”李尽将大口杯的烈酒仰头喝下,低头安静很长时间,强撑着没有显示出一分落魄和醉态,“我说气话,让我静静吧。”
他妥协。
林姝一听,心里大石头落地高兴起来,也不拉着李尽说话了:“好好,婚礼都好好准备呢,妈把试婚服的地点和日期发给你,你早点休息。”
李尽挂断电话,他需要接受所有安排,现在他应该好好思考“沈言”这个人了。
沈言是一个受虐狂,沈言可以百分百确定,沈言现在的受虐程度或许还在增加。李尽把自己移到沙发上躺下,琉璃灯光将屋内的一切都打碎放进虚幻的时空。正常人受到伤害和讨厌都会远离来源,他不会。
作为“他,”他一直都在忍受吧。李尽曾经短暂地和他相处过,大约也是两个小时?大约也在蕙心兰饭店,大约——大约也在二楼的东南角包间。两个小时内,李尽的笑容从一开始就破碎了,喜悦荡然无存,接下来是崩溃,难以置信,不出意料地,年轻气盛的李尽开始恼怒,说了相当多难听的话,甚至辱骂。而作为承受者的他,全程微笑,除了开场白,一言不发。
他们分别在圆桌的两端,是圆上最远的距离,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一个歇斯底里一个温柔恬静。
两个小时之后李尽转身离开,最后一句话是:“我们以后不要再见了。”他咬着牙,双眼发红,留下带来的那束玫瑰。
两个月后他登上去往欧洲的飞机,再也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