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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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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宁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的,要说起来,那可真是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足够写一本《三毛流浪记》。
她初到北京,除了不适应,倒也没有别的情绪,因为她确实信了秦立的话,满心以为周日就能回去,她把来北京这一趟当做必须完成的任务,只要来了这一次,明确表示不喜欢这里,白崇礼等人就会死心,不会再来烦她,打扰她和秦立的生活。
第一天,白老太就领着她把家里转了一圈,房子很大,有两百来平,是个大平层,离长安街只有一公里,站在阳台上就能看到故宫,这是张萱和白景秋结婚时,家里送的一套房子,虽然十年前的房价不可同日而语,但能在北京这么好的地段买一套房子,可见张萱家的条件确实很不错了。
白老太很自豪,她是个乡下人,儿子现在辉煌腾达了,虽然是靠的裙带关系,她也摆脱不了想炫耀的心理,张口闭口都是家里多有钱,吃的是进口水果,食品要绿色有机,转到孟宁的房间时,她重点介绍了一遍。
那是一个比秦家客厅还要宽敞一倍的房间,附带一个小卫生间,床上垫着粉色的床单,床脚还有一个小沙发,窗帘也是粉色的,与房子的整体风格很不搭,看得出是为了迎接她的到来,故意作出的布置。
白老太拉开一个衣柜,里面挂着花花绿绿的衣服,据说是季芸为她添置的,都是名牌。
孟宁远没到能被华服和金钱打动的年纪,对此的反应相当一般,只是淡淡地说了声“谢谢”。
白老太撇了撇嘴,显得有些失望:“都是你妈妈给你买的,你要说谢谢,去跟她说吧。”
“她不是我妈妈。”
“那就是阿姨,阿姨,”白老太笑了,“你也跟她多亲近亲近,多说点好话,只要舌头打个滚,做人不蚀本,有什么做不来的呢?你张阿姨就是面上冷了点,心里还是很喜欢你的。”
也许是这几年过的滋润,白老太看上去一点也不老,连皱纹都没几根,黧黑的脸上零星散布着老年斑,笑的时候满脸红光,几乎洋溢出一种青春气息。
无论是老人现出小孩儿的神态,或者是孩子长得过于老成,都会看上去很奇怪,孟宁几乎下意识涌起一阵反感,这种反感不仅是针对于白老太的返老回童,更是对她话语里那种习惯性的讨好。
她虽然还小,却很敏感地察觉到了,这个家庭怪怪的,与其说这是一个家庭,不如说是一个小朝廷,季芸是绝对的女皇,白家两老和丈夫白景秋就是匍匐在她脚下的奴才,天生矮她半截。
而且他们的奴颜婢膝各有各的特色。
白崇礼是最不明显的那一个,他既想保持自己作为长辈的权威和尊严,在儿媳面前硬气一点,又没有这个胆量和底气,季芸提出什么决定,他表面听从,其实满肚子的牢骚和怨气,不好当着季芸的面发作,只好宣泄在白老太身上,脾气又倔又古怪,十分讨人嫌。
相比起他,白景秋就没有那么多不满,他的心思很单纯,只想混吃等死,在某种程度上跟秦琼有的一拼。
但秦琼又比他强一点,他虽然也吃过女人软饭,但那都是女人们自动贴上来,求他吃的,秦琼从来不会做低伏小,哄女人开心,就算相好有再多的钱供他挥霍,他一个不乐意,照样拍拍屁股走人。
而白景秋是完全丧失了作为男人的自尊,在季芸面前唯唯诺诺,上街提包,下班递鞋,季芸骂人极其难听,他焉头搭脑地坐着,一个字也不敢吭。
孟宁从没见过他这么“面”的男人,她没有父亲,从小是在发廊长大的,还没上学的时候,妈妈怕她耳濡目染地学坏,又因为太小了,也不能放出去随便乱跑,怕被车撞,每次接客时,都把她锁在扫帚间里,可以说,她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对于男性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
后来来了南市,她的观念就成型了,认为男人就该是她哥这样的,话不多,却很靠谱,脾气称不上坏,但你惹他一个试试。
白景秋虽然是她爸爸,浑身上下却找不出半点阳刚之气,孟宁从心底鄙夷他。
至于白老太,她绝对是最称职的奴才,不像白崇礼偶尔背地里还发几句牢骚,她是自骨子里敬仰季芸,明里暗地都不忘讨好她,这样的人是天生的奴性重,腰板直不起来。
而且她不光自己奴性重,还希望把孟宁也拉入他们奴才的阵营,让她一起给季芸捧臭脚,好从她手指缝里接到一点好处。
这就是孟宁对于这个家的观察,她现在正处于叛逆的青春期,对这类低三下四、谄媚讨好的行径有种近乎本能的厌恶,眼前的房间再好,在她心里也比不上聚鑫巷那个十来平的小卧室,她的房间虽然小,还西晒,冬天冷死,夏天热死,但每到黄昏之时,会有很美丽的夕阳,橘红色的、玫瑰紫的晚霞在天际铺展,壮观迤逦,她曾在画纸上画过无数张。
她在这里能看到什么?紫禁城的雾霾天而已。
白老太见她不说话,表情也没什么变化,跟个泥胎木偶一样,摇头叹气:“你啊,还是太老实了点。”
孟宁不置一词,干脆坐实了这个“老实”的评语。
晚上她洗澡,也没拿衣柜里的新衣服,而是执着地要穿自己的衣服,翻包时却给她翻出一捆钱来,数了数竟然有一千多块,一定是秦立偷偷放进来的。
孟宁抓着那些钱,胃里像打了个死结,直抽得疼,那天晚上她失眠到半夜,想念聚鑫巷,想念那个又破又旧的小房子,甚至想念耍宝的董回归、总是一副严肃样子的郝帅、热心大方的葛春艳。
当然,她最想念的还是哥哥秦立。
第二天和第三天,由白景秋开车,载着白家两老和孟宁出去玩,因为孟宁是第一次来北京,所以他们去了故宫博物馆、颐和园、什刹海,晚上逛王府井和南锣鼓巷,还去了雍和宫、地坛和国子监。
每天的安排都满满当当。
看得出来,他们是想用帝都的繁华来吸引住孟宁,使她永远地留下来,这一招对别人或许有用,对孟宁却是徒劳无功,北京确实很大、很好玩,可跟秦立比起来,就算不得什么了,去潭柘寺时,她还给秦立求了佛,保佑他高考顺利。
玩了两天,周日吃过午饭,孟宁就收拾好了行李,准备等白景秋送她回去,可她等到天黑,催促了好几次,得到的都是含糊其辞的回答,不是说他现在没空,就是说等吃了晚饭再去。
孟宁只好耐着性子,吃了晚饭。
这时是晚上七点多,外面天已擦黑,白老太在厨房洗碗,白崇礼在看电视,季芸靠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一条腿伸出去,搁在白景秋的腿上,让他给她捏脚。
孟宁挨挨蹭蹭地走过去,问他什么时候走。
白景秋说:“明天走吧?今天这么晚了,你看从北京到南市,也有几百公里,开夜车不安全。”
“可是……”
孟宁咬着嘴唇,为难地说:“明天是周一,我要上课的。”
“旷一天课也没事。”
孟宁没话说了,也不走开,而是低头站在原地,盯着自己的鞋尖。
她像一根雕塑似的杵在这儿,又苦着张脸,好像别人欠她八百万,季芸本来就有点不喜欢她,现在更是不耐烦,从手机屏幕里抬起头,没好气地说:“你一动不动地站这儿干什么?当门神呢?”
孟宁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掉了出来,说不清是被她吓的,还是委屈的,她瘪着嘴说:“我要回去。”
季芸甩来好大一个白眼。
白景秋拿她没辙,一下慌了起来,这个没骨头的男人见到女儿的眼泪就像见了鬼,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也不知道劝一句,哑巴似的窝在媳妇儿脚边,大气也不敢出。
还是看电视的白崇礼说了一句:“你回去干什么?”
他一边调着电视台,看也不看孟宁一眼。
“回去有什么好的?北京不好啊?好吃的,好玩的,哪里亏待了你?非要去那个三线城市,那边有你的亲人吗?你是白家人,我们才是你的亲人,打断骨头连着筋,你知不知道好歹?”
孟宁根本听不进去,哭着分辩:“你们说过周日就送我回去的,我明天就要上课了……”
“学就别上了,等我们把转学手续弄好,你在这边来上,听说你还会画画?让你爸给你找个培训班,好好培养,将来当个画家。”
孟宁一愣:“什么意思?”
玩手机的季芸“嗤”地一声笑:“意思就是你要留在这儿啦,还不明白?”
留在这儿?什么留在这儿?她不是暂时来住两天的吗?
孟宁睁大眼睛:“你们骗我?”
她又气又急,血压急速上涨,使她一阵眩晕,袖子里的手在不停颤抖,她环视着这一家子讨厌的人,口不择言地说:“你们这是拐卖,我哥知道了,不会放过你们的!”
“哟呵,拐卖?多大的罪名呀!”
季芸冷笑,斜睨着她:“那你知不知道,这主意还是你哥出的?”
孟宁被她厉害的吊梢眼瞅着,顿时通体冰凉,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浇水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