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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重生 ...

  •   夜色像浸了墨的绒布,沉沉压在柏油路上,雨丝斜斜织着,把路灯的光晕晕成一片模糊的橘黄,连风裹着雨打在车窗上的声响,都透着股不真实的黏腻。

      陆明琛陷在驾驶座里,指尖无意识摩挲着冰凉的方向盘,引擎的低鸣像困在铁壳里的野兽,沉闷地裹着雨声漫进车厢。

      过了不知多久,陆明琛忍着腿上骤然泛起的麻木,抬手捂着苍白的脸,喉间溢出一声极轻的笑,笑意却没沾到眼底,只剩一片荒唐的涩:“真他妈狗血。”

      他怎么也没想到,前一秒自己和助理还在去往洛杉矶失事的航班上,下一秒,意外死亡的窒息感还没散尽,他竟回到了和沈昭临刚在一起的第三年,而现在的他,还是燕华的一名大三生。

      既然上天要给一次重来的机会,为什么不能再提前一点?

      陆明琛盯着挡风玻璃上蜿蜒的雨痕,指节微微泛白。所以按这个情况来看,他早已不是那个靠着兼职凑生活费的穷小子了。而沈昭临,也已经是沈氏集团说一不二的掌权者,手腕上随便一块表的价格,就能抵他好几年的生活费。

      这该死的差距,像根刺,扎在他自尊心最软的地方。

      陆明琛从小就活在原生家庭的阴影里,父母无休止的争吵、邻居怜悯又鄙夷的目光,早把“贫穷”两个字刻进了骨子里。他拼命学习,熬夜刷题考进燕华大学,课余跑遍大街小巷兼职,端盘子、发传单、做家教,他做这一切,不过是想攥紧一点东西,能让他摆脱过去,混进那些所谓的权贵圈子,再也不用仰人鼻息。

      上辈子遇见沈昭临,就是在他最狼狈的时候。

      当时陆明琛在酒吧兼职,因为皮相不错,经常会有人来找他的麻烦,最后和人起了冲突,狠狠打了一架,那架势,明显是把人往死里打。

      但对方家里有点背景也是被家里惯坏的主,又怎么轻易放过陆明琛,没两天找了人准备彻底教训陆明琛的时候,正巧被沈昭临撞见,帮他解了围。那是陆明琛第一次近距离见沈昭临。他认得这个男人——财经杂志的封面常客,A市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本该是和他隔着天壤之别的存在。

      自那以后,酒吧里再没人敢招惹陆明琛。一是怕他打起架来不要命的狠劲,二是忌惮沈昭临那层关系,没人愿意为了点小事去触霉头。

      可一次意外打乱了陆明琛所有的计划,也让他借机搭上了沈昭临这条线。

      那时候他刚发完最后一张酒吧传单,暴雨就倾盆而下,单薄的工作衬衫贴在背上,冷得牙齿打颤。他缩在商场门口的屋檐下,看着来往车辆溅起的水花,正发愁怎么回学校,一辆黑色宾利就悄无声息地停在他面前,后排车窗降下,露出沈昭临清隽却带着疏离的脸。

      “需要送你一程吗?”沈昭临的声音像淬了冰的玉,和这湿冷的雨夜格外适配。

      陆明琛当时愣了很久,他下意识想拒绝,骨子里的自卑让他不想以这副狼狈模样出现在对方面前,可雨实在太大,他攥着皱巴巴的传单,指甲掐进掌心,最终还是低声说了句“谢谢”。

      车厢里暖得让他恍惚,高级皮革的香气混着沈昭临身上淡淡的雪松味,和他身上的潮湿味形成尖锐对比。沈昭临没多问,除了让他上车时的那句话,全程再没看过他一眼,只是靠在椅背上翻着文件,指尖翻过纸张的声响,在安静的车厢里格外清晰。

      那个场景陆明琛记了许多年,久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那么清晰。

      就在这时,副驾驶座上的手机突然震起来,屏幕骤然亮起的瞬间,“沈昭临”三个字像根细针,猝不及防扎进陆明琛的视线里,他指尖下意识蜷了蜷,竟有片刻的怔忡。

      指尖悬在屏幕上方顿了两秒,终究还是按了接听键,指腹触到冰凉的屏幕,像触到上辈子某个同样湿冷的夜晚。

      “到哪了?”

      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男人带着酒后沙哑的声音,混着隐约的雨声和玻璃杯轻碰的脆响,像是从某个喧嚣又遥远的地方传来。陆明琛说不上来的复杂。

      “喂?”

      沈昭临的声音又沉了些,尾音缠上丝不易察觉的疑问,像根细棉线轻轻勒在陆明琛心上,催得他猛地回神,目光仍黏在挡风玻璃上未干的雨痕上,那些蜿蜒的水迹多像上辈子盘根错节的纠缠,浸了水似的,沉甸甸压着人的呼吸。

      开口时,声音比自己预想中更哑:“刚到。”

      电话那头静了几秒,只有雨声裹着隐约的喧嚣漫过来,像隔了层蒙着水汽的毛玻璃,模糊里透着股不肯散的真切。

      沈昭临应了一声,声音听不出情绪,却比刚才清透了些,像被风吹散了些酒气,“声音怎么这么哑?感冒了?”

      陆明琛垂眸盯着方向盘上的纹路,指腹无意识地蹭过真皮表面细微的褶皱,声音压得更低:“没睡好。”

      “嗯,闻洲他们还在闹着续局。”沈昭临的声音里混进些杯盘轻碰的脆响,随即又静下来,“你先在车里眯会儿,我五分钟就下来。”

      “好”

      陆明琛说完,没等对方再说什么,干脆利落地按了挂断。车厢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雨刷器有节奏的摆动声,一下,又一下,刮不干净玻璃上的水雾,倒像是在刮他心里那层积了太久的灰。

      自从上辈子彼此彻底撕破脸皮,陆明琛已经很久没和沈昭临这么平静地说过话了。一切的由头,都始于他亲手把沈昭临送进精神病院的那个下午。

      沈昭临猩红着眼,胸口剧烈起伏,指节因用力而泛白,死死攥着陆明琛的衣领:“陆明琛,你敢算计我?!我他妈对你不好吗?!还是你要什么我没给过你?!”

      陆明琛扯了扯被攥皱的衣领,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话别说得那么难听,大家各凭本事。沈总也该让位了,毕竟沈氏集团的董事长是个精神病,这让董事会的人很难放心把公司交给你。另外,我已经帮你找了国内最顶尖的精神科医院。”

      沈昭临的声音骤然冷下来,像淬了冰:“你说什么?”

      “应该快来了。”陆明琛抬眼看向窗外,像是在估算时间,“沈昭临,我会去看你的。”

      “砰——”

      沈昭临一拳狠狠砸在陆明琛侧脸,带着压抑到极致的暴怒。

      陆明琛闷哼一声,脸颊瞬间泛起热辣的疼,嘴角破了皮,尝到淡淡的血腥味。

      他踉跄着后退两步,扶着身后的办公桌才站稳,抬眼看向周围僵住的人,扬声说:“都愣着干什么?没看到沈总又犯病了吗?”

      几人如梦初醒,立刻上前想要制住沈昭临。

      “放开我!放开我!”沈昭临剧烈挣扎着,领带被扯得歪斜,眼底是焚尽一切的疯狂,“陆明琛我要杀了你!我一定会杀了你!放开我!”

      嘶吼声撞在冰冷的墙壁上,又弹回来,在空旷的办公室里回荡。

      “沈昭临”

      车里的陆明琛低喃着沈昭临的名字。直到车窗被轻轻敲了两下才回过神,陆明琛抬头看过去。

      沈昭临就站在雨里,外套松垮地搭在手臂上

      里面的深色衬衫贴在身上,半透的布料勾勒出利落的肩线与腰背轮廓,袖口卷到小臂,冷白的皮肤泛着雨气浸润后的光泽,连青色血管都隐约可见。

      他没打伞,额前碎发湿漉漉地垂着,几缕贴在眉骨,衬得那双素来漫不经心的眼格外清亮,正一瞬不瞬地望着车里,目光沉得像浸了水的墨。

      陆明琛的心跳漏了半拍,像被那目光烫了一下,指尖顿了顿,终是按了解锁键。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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