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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洗手间里只剩两人,空气就像被抽走了流动的气息,瞬间凝滞下来。
      程锦能清晰闻到秦逸身上淡淡的酒气混着雪松香水味,他偏过头避开对方的目光,抬手将手里的水杯往洗手台一放,瓷杯与台面碰撞发出清脆的轻响,随即想要转身就要往外走。
      手腕却突然被攥住。
      秦逸的掌心温热,指腹带着薄茧,力道不算重,却让他挣不开。
      “别闹了,小锦!”秦逸的声音放得极低,带着酒后的沙哑,尾音还裹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哄劝,“我已经叫了代驾,就在楼下等着。我送你回去,你家现在住哪?”
      程锦停下挣扎,抬头想反驳“我自己能走”,可视线撞进秦逸眼底时,话却突然哽住——那里密布着红血丝,冷硬的轮廓下藏着掩不住的疲惫,连方才的狠戾都淡了些,只剩执拗的在意。
      他喉结动了动,又挣了一下,终究还是松了劲,垂着眸默认了这个安排,声音闷闷的带着点酒后的含糊:“北二环……那个新建的铂悦别墅区。”
      秦逸攥着他手腕的力道松了些,改成虚虚牵着的姿势,率先迈步往外走。
      程锦路过包间时,里面已经空无一人,桌上的碗筷还维持着散场时的模样,那瓶秦逸喝了大半的红酒斜斜立在转盘中央,杯底还剩些暗红的残液,在暖黄灯光下泛着冷光。
      两人走出餐馆大门,代驾早已候在车旁,见两人过来连忙拉开后座车门。
      秦逸松开程锦的手,掌心虚虚护在他头顶,避免他撞上车框,轻声说:“进去坐好。”等程锦坐稳后,他才挨着对方在旁边坐下,还特意往程锦那边挪了挪,留出的空间刚好能让对方舒服些。
      车子平稳启动,窗外的市井灯火被拉成模糊的光带,缓缓向后倒退。
      酒精的后劲渐渐涌上来,程锦的眼皮重得像坠了铅,脑袋不受控制地往旁边歪去,恰好撞进秦逸的肩头,温热的触感让他下意识往热源处靠了靠,呼吸也变得均匀。
      秦逸的身体瞬间僵住,呼吸都放轻了几分生怕惊扰了肩头的人。他侧头看着靠在自己肩头的少年,额发垂落遮住眉眼,纤长卷翘的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醉酒泛粉的脸颊贴着他的衬衫,温热的气息透过棉质布料传过来,带着淡淡的酒气与记忆力属于程锦独有的清香。
      他抬手,指尖悬在程锦柔软的发顶处,那是他朝思暮想了两年的人啊,无数个深夜对着照片期待着重逢,此刻近在咫尺。他却犹豫了——怕惊扰了少年的睡意,更怕这短暂的亲昵只是醉酒后的错觉。
      犹豫了许久,指尖终究轻轻落下,避开了发顶,转而落在程锦的后颈,拇指无意识地蹭过细腻的皮肤,动作温柔得像对待失而复得的稀世珍宝。
      两年了。
      从他守着空荡荡的邮箱熬过无数个辗转反侧的深夜,再到今天猝不及防的重逢,那些被强行压抑在心底的思念,在旁边的少年主动靠过来的这一刻,彻底决堤。
      秦逸低头,鼻尖蹭过程锦柔软的发顶,闻到他发间淡淡的、熟悉的柑橘香和两年前的味道一模一样,从未变过。
      秦逸就这么呆呆地看着肩头的少年,目光从他卷翘的睫毛缓缓移到泛粉的脸颊,指尖在他后颈轻轻摩挲着,心底无声地安慰自己:没变,什么都没变。发丝的软度没变,呼吸的频率没变,连靠着自己时下意识往热源贴的小动作都没变。他的小锦只不过是丢失了两年而已,没关系的,反正他的小锦已经回来了。往后,我和他还有数不清的两年可以慢慢补回来。
      他喉结轻轻滚动,眼底漫上温热的酸胀。
      原来时光再残忍,分别再久,自己对这个骨子里藏着内敛与倔强的小锦,还是有着深入骨髓的喜欢,从未减淡过半分。
      而另一边,沈自来踏出吴家小馆的门槛时,连带着晚风都沾了几分雀跃的暖意。
      脚步是藏不住的轻快,像卸了千斤重担般利落,秦逸与程锦之间那种攥着心尖、磨磨唧唧的拉锯战,早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沈自来向来不耐烦这种迂回试探的煎熬,偏爱直来直往的滚烫与爽快——更何况,他最近是真真切切迷上了一个小孩,那点新鲜又炽热的心思,早已填满了胸腔,让他满心满眼都只剩奔赴的急切。
      跑车引擎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如离弦之箭般划破城市的暮色,直奔B大附近的钱柜KTV。
      预订好的VIP包厢门被轻轻推开的瞬间,震耳欲聋的流行乐便裹挟着青春的躁动扑面而来,混着淡淡的果酒甜香与空调的微凉。
      沈自来眯眼一扫,当即笑了——那心系的少年穿一件宽松的白色连帽卫衣,帽子松松垮垮地扣在头上,帽檐滑到眉梢,恰好露出一截线条干净又略显单薄的下颌线。
      那个少年抱着话筒,身体微微前倾,像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清亮的歌声裹着少年人独有的澄澈,穿透了嘈杂的背景音,莫名带着点勾人的甜。包厢顶上的彩光不停轮转,红的、蓝的、紫的光影在他脸上明明灭灭,将那份未脱的青涩晕染得愈发鲜活,又添了几分不自知的魅惑,让沈自来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便再也移不开了。
      “徐风,别他妈唱了!”沈自来扬声喊了句,随手把价值不菲的西装外套甩在沙发上,大步走过去拿起桌上的冰啤酒,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喉结滚动的弧度利落又张扬,他抹了把嘴,“过来陪沈哥喝两杯!”
      比起秦逸那套攥着心尖熬人的拉锯战,他沈自来追人向来信奉直来直往——砸钱就要砸到对方挪不开眼,示好就要来得干脆利落,就连这点若有似无的“揩油”,都要拿捏得恰到好处。至于过眼瘾,眼前这道叫徐风的“风景”,无疑是顶级的——尤其是那份浸在骨血里的干净,混着少年人独有的青涩,像颗刚剥开的糖,甜得他心尖都发颤。
      他是真的喜欢徐风这份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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