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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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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下课铃像把锋利的银剪刀,猝然剪断了苏默浸在回忆里的思绪。收发室的老挂钟刚好敲了两下,钟摆“咔嗒”一声,震得窗台上的玻璃罐微微晃动,罐里泡着的绿萝垂着气根,在穿堂风里轻轻摇曳。
他猛地回过神,指尖还残留着浅黄色信封的触感。收发室里依旧只有他一人,窗外樟树叶的影子偏移了半寸,在水泥地上拖出更长的光斑。腿上摊开的《现代文学史》还停留在“新时期文学思潮”那页,书页间夹着的银杏叶书签,是去年秋天捡的,边缘已经泛黄。那封投进信箱的信,像颗投入深潭的石子,只在他胸腔里留下虚脱般的空白,和一丝隐秘到不敢细想的期待。
苏默迅速合上书,塞进洗得发白的帆布包。包带处缝着块同色补丁,是他自己用针线缝的,针脚不算整齐,却足够结实。他起身时拍了拍裤子上的褶皱——其实根本没有褶皱,只是习惯性的动作,像只小心翼翼收拢翅膀的鸟,生怕露出半点不妥。
走出收发室,春日的阳光裹着樟树叶的清香扑过来,却驱不散他心底那层自知的薄凉。他下意识拉了拉蓝布衬衫的领口,衬衫领口的纽扣掉过一次,他找了颗略小的缝上,用力扯时会微微发紧。教学楼方向涌来三三两两的学生,他微低着头,把自己嵌进人流的缝隙里,像一滴水融入河溪,不引人注意。
中文系的《现代文学》课在主教学楼三楼的阶梯教室。苏默踩着褪色的木质楼梯上去,楼梯转角处贴着“庆祝建校四十周年”的海报,边角已经卷翘。他熟门熟路走向后排角落的位置——这里能看清黑板,又不会被老师点名时轻易注意到,桌肚里还藏着他上次落下的半块橡皮。他把帆布包放在旁边空椅上,像是为自己圈出一方安全的小天地,然后掏出笔记本和那支磨秃了笔尖的钢笔。
同学们陆续进来,喧闹声像潮水般漫进教室。前排几个男生穿着时兴的牛仔夹克,讨论着昨晚看的《古惑仔》录像,腰间别着的BP机偶尔发出“滴滴”的提示音;女生们围坐在一起,翻看着刚买的《读者文摘》,有人戴着红色边框的眼镜,鬓边别着珍珠发卡,穿的碎花连衣裙是今年流行的款式。他们的声音里带着底气,讨论的是周末去市里的录像厅,或是新买的磁带,那些话题像隔着层玻璃,苏默能听见,却插不上话。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蓝布衬衫是姐姐穿过的,他改短了袖口;卡其布裤子膝盖处补着块同色补丁,不仔细看倒也不明显;脚上的白网鞋是开学时花十五块钱买的,鞋边已经沾了点墨渍,洗不掉了。他像幅彩色油画里的一道素色线条,清晰,却又格格不入。
教室门口忽然静了半拍,接着响起几声熟稔的招呼。苏默抬头时,正好看见林晚晴和两个女生走进来。她穿着学校统一的蓝白校服,外套敞开着,露出里面洗得干净的白色T恤,领口绣着小小的米老鼠图案——那是去年圣诞节时,班里女生集体买的贴纸,苏默记得自己当时远远看着,没敢凑过去要。她的马尾辫扎得很高,发尾系着的红色头绳,在一众灰扑扑的校服里,像簇跳动的小火苗。
“晚晴,这里!”前排的女生朝她招手,立刻有人往旁边挪了挪,让出中间的位置。那是教室最好的区域,既能听清老师讲课,又方便和同学讨论。林晚晴笑着应了声,脚步轻快地走过去,坐下时从帆布包里掏出笔记本和一支银色的英雄牌钢笔——苏默认得,那是去年学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奖品,笔帽上还刻着小小的“奖”字。他摸了摸自己口袋里那支五毛钱买的钢笔,笔尖已经有些磨损,写出来的字迹偶尔会断墨。
老教授提着保温杯走进来,教室立刻安静下来。他在讲台上侃侃而谈,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讲到阿城的《棋王》,粉笔在黑板上写得“沙沙”响,落下的粉笔灰在阳光里浮沉。苏默摊开笔记本,却没立刻动笔——他的目光总会不受控制地越过前排黑压压的头顶,落在那抹蓝白色的背影上。
他看见林晚晴听得专注,偶尔会微微偏头,和旁边的女生低声讨论,嘴角弯起的弧度像弦月;教授提问时,她会举手,声音清亮地回答,条理清晰,引得教授点头称赞;讲到有趣的地方,她会和同桌交换个眼神,眼里闪着光,马尾辫随着笑声轻轻晃动,红色头绳晃得他眼睛发疼。
前排的班长忽然回头,递了张纸条给林晚晴,纸条上画着个简笔画的笑脸。林晚晴接过后笑了笑,低头写了些什么,又递了回去。班长穿着崭新的夹克,头发梳得整齐,抹了发胶,看向林晚晴的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欣赏。苏默看见那一幕时,握着钢笔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笔尖在笔记本上划出一道深色的痕迹。
他赶紧低下头,假装认真记笔记。笔记本是从校门外杂货铺买的,五毛钱一本,纸质粗糙,边缘已经起毛。他的字迹工整,一笔一划都是对着字帖练的,却总觉得不如林晚晴的字迹好看——上次帮老师搬作业时,他见过她的笔记本,字迹娟秀,还会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重点,页边空白处画着小小的花草。
他们明明在同一个教室,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听着同一位教授讲课,却像活在两个世界。她的世界是前排的阳光,是同学间的欢声笑语,是老师的称赞,是明亮而鲜活的;而他的世界是后排的阴影,是角落里的沉默,是洗旧的衣服,是安静到近乎透明的存在。就像教学楼前的梧桐树和墙根的野草,明明长在同一片土地上,却一个枝繁叶茂,一个只能在阴影里悄悄生长。
下课铃再次响起时,苏默还在盯着笔记本上那道划痕发呆。林晚晴已经收拾好东西,和几个女生说说笑笑地往外走。“晚晴,去一食堂吃吧,今天有糖醋排骨!”“不了,我得先回宿舍拿广播站的稿子,下午要彩排。”她的声音清脆,像风铃在响,随着身影消失在教室门口,渐渐远去。
苏默等到教室里的人差不多走光了,才慢慢站起身。他没去一食堂——那里的糖醋排骨要三块五一份,够他吃两顿二食堂的素菜。他背着帆布包,沿着靠墙的小路走向校园角落的二食堂,路上能看见宣传栏里贴着林晚晴的照片,她穿着校服,站在广播站的话筒前,笑容明亮,标题写着“中文系优秀播音员林晚晴”。
二食堂的人不多,大多是和他一样的学生,穿着朴素,独自坐在角落。苏默买了一份米饭、一碟炒青菜和半份咸菜,花了一块二毛钱。他坐在靠墙的位置,慢慢吃着,咀嚼声在安静的角落里格外清晰。邻桌两个男生在讨论打工的事,他竖起耳朵听了几句,想着自己周末去校外书店搬书的活,能挣二十块钱,够下周的伙食费了。
饭后,苏默没回宿舍。六个人的宿舍总是喧闹,有人在听收音机,有人在打牌,有人在和家里打电话,那些热闹让他无所适从。他更愿意去图书馆,不是前排的阅览区,而是书库深处的角落——那里有一排靠窗的位置,窗外是高大的杉树,阳光透过枝叶洒进来,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平时很少有人来。
他在老位置坐下,从帆布包里拿出那本磨破封面的笔记本——这是他的秘密日记本,里面写满了关于林晚晴的碎碎念,却从来不敢写名字,只用“她”来代替。他拧开钢笔帽,笔尖在纸上悬了许久,才慢慢落下:
“今日。晴。
现代文学课,师言‘平凡的世界’,忽觉与己共鸣。
见她言笑晏晏,如春日暖阳,驱散周遭寒意。
我于角落窥之,虽隔咫尺,恍若天涯。
然,窥光亦觉温暖,足矣。
——默,于图书馆杉树下。”
笔尖划过纸张,发出“沙沙”的轻响,像他心底无人知晓的叹息。窗外的杉树随风轻摇,光斑在笔记本上晃来晃去,像极了林晚晴眼里的光。他知道,这样的距离或许永远无法跨越,她或许永远不会知道,后排角落里,有个男生默默注视了她两年,写了四十七封信,却只敢匿名投出一封。
但他还是觉得庆幸,至少在那个秋天的午后,他遇见了她,遇见了那束穿过梧桐叶隙的阳光,让他在这平凡而黯淡的青春里,有了一道可以悄悄仰望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