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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科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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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礼将北宋的科举改革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自太祖朝 起到真宗朝止。重点是严格科举制度, 改革考校程式, 提倡公平竞争, 杜绝场屋弊端, 保证取士权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第二阶段, 自仁宗朝起到徽宗朝止。重点是改革考试内容和取士科目, 纠正 `所习非所用, 所用非所习' 的流弊, 为封建统治阶级造就和选拔有用人才。” ⑥并认为:除了上揭荒木敏一、 杨树藩等人所指出的唐宋科举不同点以外, 禁止结成座主与门生之间的关系、 严格控制主考官的权力、 扩大科举取士名额、 力图以三舍生代替乡贡进士等措施, 也是宋代科举之新创⑦。在北宋第二阶段的科举改革中, “庆历新政” 和熙宁变法时期的科举改革最受人注意。金诤以为, “ `庆历新政' 从整体上来说是积极的, 但科举改革则很难说” 。新政虽然失败, 但从此 “ 策论的地位和重要性大大加强了” ⑧。对熙宁变法时期的科举改革, 张希清、 金诤、 近藤一成等国内外学者都有专门研究, 基本上肯定了罢废明经诸科, 独存进士科, 废除诗赋, 以经义、 策 、 论取士, 实行三舍法等的积极意义, 但对王安石企图以 《三经新义》 来统一思想的做法, 评价却截然不同。张希清对此做了肯定, 以为:“王安石之所以要通过贡举改革来 `一道德' , 则是为变法制造舆论和提供思想武器。” “ 司马光等人加给 `三经新义' 的罪名, 以及近人责备王安石禁锢思想自由云云, 都是没有道理的。” ⑨金铮则予以否定, 他说:“ 元明清三代以程朱一家之说严酷统制知识分子思想, 也由王安石用 《三经新义》 、 《字说》 等统制学校、科举而开其端。” 10 此外, 还有人提出, 北宋自庆历以来所倡导的以经义、 策、 论代替诗赋取士, 对文学影响很大:其积极的一面是 “ 有助于以理道和时事之 质救委弱之文, 并直接纠正了科场及文坛上的不良风气, 从而促进了北宋的诗□□新” ;其消极影响是 “ 罢诗赋, 行经义, 以致于禁毁文学作品, 摧残文学之士, 一反唐以来重诗赋的文学风尚, 从而阻碍了文学的发展” 11。三是对有关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推行时间的研究。与唐代比较, 宋代在科举中推行了一系列新的制度, 主要 有禁止结成门生和座主之间的关系, 禁止 “ 公荐” , 禁止举烛夜试, 实行殿试、 锁厅试和别头试, 试卷推行封弥誊录之法, 设置特奏名 (恩科), 对考官进行锁宿, 定三岁一开科场和殿试不再黜落等。对上述各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都有专题研究 。其中, 关于殿试创立时间, 由于所据史料不同, 所以颇多争论, 主张创立于武则天时期和创立于宋太祖开宝六年 (973 年)的学者几乎各占一半。但是, 侯力对上述两说皆不同意, 他说:“ 武后天授元年的 `殿前试人' 因史料模糊, 确难成殿试之定论。但 (唐昭宗)乾宁二年的进士科复试, 应该看成贡举殿试之肇始。” 同时认为, “ 恩科” 也始于唐昭宗时期的 “ 五老榜” ①。嘉二年 (1057 年)废除殿试黜落制的原因, 荒木敏一、 金中枢、 张希清等都认为是由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②。何忠礼提出, 殿试不再黜落一人是从元年间 (1086—1093 年)开始的, 在此之前 , 若试卷杂犯仍要遭到黜落③。对于省试始行封弥的时间, 金中枢、 穆朝庆等人主张在咸平二年 (999 年), 何忠礼则以为是在大中祥符元年 (1008 年)④。四是对宋代制科、 词科和武举的研究。宋代制科与唐代相比甚不发达, 专门研究的论著不多, 其中以聂崇岐的 《宋代制举考略》 ⑤、 林瑞翰的 《宋代制科考》 ⑥两文较为重要, 特别是聂文, 对宋代制科的沿革及科目、 考试办法、 科分及待遇都作了详细研究和论述, 最有价值。聂崇岐还著有 《宋词科考》 ⑦, 对词科沿革、 应试资格及手续、 考试情况、 等第及待遇、 登科官职录等, 也都有出色的考证和论述, 迄今仍代表宋代词科研究的最 高水平。武举自仁宗朝设立后, 由于受轻视武人的影响, 不为朝野所重视, 后人对它评价不高。不过, 杨康荪通过对宋代武举的沿革、 各级武举考试研究后认为:尽管宋代武举比不上唐朝, 也没有选拔出一个类似郭子仪式的武进士, 但作为科举的一项内容, “ 宋代武举在唐代基础上的制度化发展, 它对以后明代武举的进一步完善, 也有承上启下之功” ⑧。五是对南宋科举的研究。南宋科举是北宋科举的延续, 除了普遍建立固定的贡院、 最终确立以经义进士和诗赋进士两科取士的原则、 科场竞争更加激烈、 考试中徇私舞弊的现象更加严重以外, 其他与北宋相比少有变化。因此, 除穆朝庆、 张希清等人先后对南宋新出现的类省试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梁庚尧对南宋兴建贡院的历史背景、 分布情况有专文论述以外⑨, 其他的研究成果不多。新近出版的 《南宋史稿》 10, 虽设专门章节对南宋 科举做了论述, 但限于体例, 也不够深入。六是对宋代科举制度的评价。在历代科举制度中, 对宋代尤其是北宋科举的评价最高。金诤说:“ 北宋科举比唐代发展得更为完备、 公平, 比之明清已走向僵化腐朽的八股科举更不可同日而语, 因此北宋科举是中国科举史上所可能达到的最合理阶段, 大批卓有才华的知识分子由此脱颖而出。” 11 何忠礼对宋代科举在培养人才、 改善政治、 推动文化教育的发展等方面的贡献, 也做过一系列论述 12。杨树藩还为宋代科举考试仅限于文史范围做辩解, 他说:“ 彼时科学未明, 其科目惟有如此, 吾人不宜以课目之不合科学而厚非古人也。” 13 宋代科举除了存在着唐代科举的某些弊病以外, 一般学者认为, 它的突出问题是取士太宽, 从而造成了冗官之患。但也有学者认为, 两宋科举所取正奏名进士和诸科人数并不多, 造成当时官冗的原因, 主要是恩荫所 致, 当然与特奏名过滥也有一定关系 14。关于科举与两宋朋党的关系, 邓嗣禹说:“ 宋之朋党, 见于科举者, 不在应试之人, 而在主试之官。皆是一朝天子一朝人, 同己者取, 异己者黜。” ①何冠环的看法却与之相反, 他通过对太平兴国三年 (988 年) 胡旦榜进士借同年关系结成朋党的经纬做了研究后, 得出结论说:“ 科举制度的衍生品———同年关系, 在许多时候, 是朋党产生的温床。” ②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992年(宋太宗淳化三年),将作监丞莆田陈靖上疏,建议在科举考试中使用糊名办法,得到宋太宗的采纳。 1008年(真宗大中祥符元年),糊名法在省试中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