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敢狂徒了~~
收起张牙舞爪的脑回路,安静做个良民……
还是很想火,就像是那些经典桥段里写的,只有站在显眼的地方,才能让你看到我。
哪怕有一天,哇~就是那个暴暴龙,她真不挑的啊~为了火什么都写。
真的什么都写~
只有先被看见,无论好的坏的,毁誉参半?
你起码要先被看见,有上桌的能力,再讲其他的吧?
谁在年轻的时候都想写严肃文学,可是现实就是,能力不够,三次元也要兼顾,当作者这件事真的就像是在黑暗中匍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光亮。
《肖申克的救赎》里,那个雨夜,安迪爬过500码污浊的下水道,在雷暴中张开双臂拥抱自由
感动了我一遍又一遍。
生活其实就是一堵看不见的围墙,你总要找到那把可以让你通向自由的小锤。
写东西与我而言,就是那把小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