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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孽海浮花记·洛骢 ...

  •   洛骢的一生,大概也可以算得上是波澜壮阔了。虽然在某些方面,作为副总统的他总是被大总统倾铭抢去很多风头。事实上作为政客他也并不是不成功的,如果在云洲、西澜这些国家,他当然会是一位大有作为的政治家,但是在苍冥……这可就有些难度了。毕竟苍冥的情况和这些国家大相径庭,在这些国家行得通的,在苍冥可未必。
      他本来是一个商人。一般来说,一心一意执着于黄白之物,只想着买进卖出赚他个十万百万的,那是一般的商人,也是大多数商人。而这世间还有一种商人,比如我们所熟识的陶朱公、吕不韦、孔仅和东郭咸阳①,他们的志向并不仅仅在于黄白之物,他们追逐的并不只是巨额的财富,他们想要的,是这整个天下。他们并不想只做单纯的生意人,做追涨杀跌买进卖出赚差价的一般生意,因为他们要做的,是更大的生意。相比商场上的博弈,他们显然对政坛上的更感兴趣。洛骢就是这样的商人,他注定不会只是一个商人,事实也是如此,他从一个钩挂天下闯荡四方的商人,变成了雾月党的创立者之一,后来的共和国副总统,在倾铭失踪之后,作为副总统的他顺理成章地继任做了大总统,只是,后来半路杀出了个林志清罢了。
      其实他的失败之处,只是在于他对西洋那一套共和理论太过执着,乃至想在苍冥全套照搬而已。与倾铭的强势完全不同,洛骢是那些主张较为温和的启蒙思想家的忠实追随者,在当上大总统之后,他使用的治国方法也大多是比较温和怀柔的。然而这到底还是苍冥,只有力量和强者,才是能让苍冥人俯首的,崇拜强者是苍冥千年来不变的传统。这一套方法在西方当然行得通,但若要在苍冥完全照抄照搬,那就万万不可了。别的不说,就说那些拥兵自重的地方军官,光用怀柔手段根本没法让他们俯首称臣,要制得住他们,当然还是得用那些强势甚至是有些残暴的手段才行。
      所以后来他被林志清和那些地方军官们兵变夺权赶下了台,也算是情理之中的吧。虽然林志清是军人,而军人当政就完全有军事独裁的可能性,但也总比他想照搬照抄西洋那一套靠谱多了。就算是用错的办法,也总比用不可行的强得多。

      童年和少年时代洛骢并没有过上什么好生活。他出生在徽州一个十分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拮据的家庭里,徽州又是怎样的地方呢?在徽州一直流传着这样的打油诗或是歌谣:“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自古以来那里都是地狭人稠,田地也大多是贫瘠的,为了生计,许多徽州少年不得不小小年纪就外出经商,离开徽州时只带一个小小的包袱,以及为数不的钱和一根麻绳——据说这根麻绳有两种用途,第一种是捆扎行李衣物,第二种,就是在商场失利贫困潦倒走投无路之时用来悬梁自缢。在洛骢六岁那年,一场大旱使他失去了几乎整个家庭,别的徽州少年最小也要到十三四岁才会外出经商,但洛骢不是这样,他离开家乡独身闯码头的时候,还是一个六岁的孩子。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用在洛骢身上也是十分合适的。他六岁就学会了在码头上摆小摊卖些香烟零嘴之类的小东西,每天都能赚上个几十一百两银子,再加上他很快就摸清了门道,应对客人时也是从容自若,沉稳得竟然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连许多成年人都自叹不如。就这样卖小东西卖了五六年吧,到他十二三岁的时候,他便攒下了一笔钱,虽然并不算得多,却也够他衣食无忧。而这时他也不再在码头上摆摊了,他跟着商船到了海城,在那里的一家香料铺子当了学徒,那是一家相当有规模的铺子,据说还跟洋人做过好几笔生意。他开始接触香料生意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了,那时他跟着师傅跑遍了海城的分号和码头车站,还有大大小小的银行钱庄,见过了老谋深算的洋人和洋行买办、精于算计的富商大贾、高贵傲慢的皇亲国戚大小官员,更多的还是或是憨厚朴实或是有些狡猾的平民百姓。他开始明白了人情世故,也知道了要怎样在这个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的世界上立足,从取得一席之地到赢得更多,当时他想的还只是过上像其他经商之人那样的富贵生活而已,哪个商人不追求富贵呢?
      那时他不过一个小学徒,年纪很轻,还时常被年长的伙计捉弄欺负,但无论如何,在应对那些经常提出各种刁钻要求的客商时他总是比那些年长的伙计来得进退从容,一言一行之间竟已隐隐有了商场老手的风范。虽然有好些单子都是因为主顾眼界太高太刁钻,别的伙计应付不来而抱着看他出糗的心态丢给他的,没想到到了他手里,什么都变得游刃有余了。
      到他十七八岁上下的时候,因为趁着老板不在店里而自作主张将一批积压的博山香卖给了租界上的洋人,虽然赚得不少,不仅没有赔本而且还大获其利,但还是被香料铺老板以“小庙容不下这尊大佛”的理由客客气气地打发了出去。其实他本来也有希望做上掌柜的,如果不是老板赶走了他,或许他能把香料铺子的声音做到西洋去也未可知。但是很显然这不是一个看得到长远的老板,不过也难怪,世人大多是只看见眼前的。
      结果这个被扫地出门的小学徒用之前挣到的钱作为资本,在海城又开了一家香料铺子,没几年生意就越做越大,甚至远远超过了当时他当学徒的那家,连洋人和他们的买办也大多乐意和他做生意,他的人脉关系几乎遍布整个江南地区,甚至在王城都有好些门道,毕竟生意做大之后跟朝廷打交道也是在所难免。再后来,他吞并了自己当过学徒的那家香料铺子,本人也成了海城和江南地区颇有名气的富商之一,徽商洛氏金字招牌在外,生意当然想做多大就做多大。谁还记得那个穿着旧衣裳在码头捧着箱子一路叫卖的孩子?他早就已经是过去了,这时的洛骢在商界早就混得如鱼得水,总算也没辜负生他养他的徽州。而他这时甚至还没到三十岁。
      他让人做媒娶了一个出身海城徽商之家的女子为妻,这门亲事中规中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已。那个女子不算倾国倾城天姿国色,只是长得比较中看罢了,而她也是个十分守规矩的女子,在出嫁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和洛骢都是在入了洞房掀了盖头之后才知道对方长什么模样的。之后他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开起了自己的公司,总部设在东旭,苍冥境内的生意就交给了底下人打理,而他自己,则带着妻子儿女去了东旭坐镇总部。

      在二十六岁那年,洛骢在东旭遇到了一位同行,那人做的是丝绸和珠宝生意。第一次与那人见面时那人穿了一身深褐色的西装,长发剪到了不过耳的长度,虽然是个商人,目光和言行中却流露出了某种不属于行商之人的锐利与沉稳。彼时他在东旭刚刚站稳脚跟没多久,偏偏又遇到了不断拆他台的竞争者,故意压价抢他的生意也罢,竟然还买通了报馆在当地的报纸上不断发些诋毁他的文章泼他的脏水。然而不久他就发现,有另一家报纸总会及时刊载出反驳的文章,而且文辞流畅大气,还有种刀枪般的犀利。这样的文章在报纸上一直出现了大概半年,那个拆他台的人似乎也理亏了,于是也不再背地里做些恶意压价抢生意或是让人写文章在报纸上诋毁他的事情。按理来说这件事到这里应该算是结束了,然而这却只是个开始,因为他突然对那个暗中帮了自己一把的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想知道这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以及这样做的目的。
      从流畅大气又犀利的言辞来看,这人应该不可能是女子了,不,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性——这年头行事作风比男人还男人的女人还是有的,别说东旭,苍冥国内就有好几个。而从这人行文之间的用词来看,应该是有些阅历的,不像是那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人,但也不像那些特别年长的,那么……这人应该跟自己差不多年纪吧?
      再看报纸上写的作者名字,这人居然没用真名字,他或者是她取了个“落雁客”的笔名,也看不出是男是女,这种名字确实是男女都能用的。
      结果他很认真地给报馆打了电话,报馆居然也帮他找到了那个人。于是他就见到了这位同行——见面之后他才知道对方也是一位商人。他们在一个雨天约在东旭首都平京城的一家茶馆相见,洛骢还早到了一些。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取名为“落雁客”的人,一个穿着一身深褐色西装的短发男子,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目光锐利而沉稳,整个人竟锋芒毕露如同一柄出鞘利剑。他在洛骢对面坐下,说:“原来阁下就是洛骢先生?久仰大名。”
      “报纸上那些帮我说话的文章,都是你写的么?”洛骢问。
      “没错,都是我写的,”那人点头,“‘落雁客’这个笔名,我用了很多年了,我经常在报纸上发一些文章,都是用这个笔名——我也是苍冥人,不过老家在珠港。”
      “我叫倾离,这是我的本名。”
      “那么你又是做什么的?记者,文员,还是什么别的?”洛骢接着问。
      “和您一样,也是生意人,只不过我做丝绸和珠宝生意。”名叫倾离的男子静静地说,“我正好也在这边做生意,把夫人和儿子都接来了。”
      “我两三年前带着家人从苍冥到了东旭,因为我的公司总部在这儿,”洛骢说,“你应该听说过吧,就是洛氏实业公司。”
      “当然,生意场上谁没听说过呢?洛骢先生,听说您开这家公司的时候,可还不到三十岁啊——从学徒到现在的公司总裁,生意一直做到东旭和南洋还有西洋,还吞并了当年做过学徒的铺子,这难道不能称得上传奇么?”倾离笑起来,目光令人捉摸不透,“那个时候,我还在云滇行省做玉石珠宝生意呢。”
      洛骢却只是拿起茶壶斟了一杯茶,喝了一小口之后淡淡地说:“陈年旧事而已,何况哪个当老板当总裁的从前没当过学徒伙计?”
      “先生的才识和胆略,确实让我不得不服。”倾离仍旧用那种捉摸不透的目光看着洛骢,“说句实在话,我写那些文章……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再说都是同胞,不帮也说不过去。”
      “再说了,能因此与先生相识,也是我倾离的荣幸——只是不知洛骢先生您是否愿意交我这个朋友呢?”
      洛骢看着眼前这个谈吐不凡,丝毫不像自己在生意场上见惯了的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的同行,突然微笑了起来,说:“乐意之至。”
      雨敲打着玻璃窗,窗上一片水雾迷蒙。

      于是洛骢和这个名叫倾离的同行成了朋友,而且是无话不谈的挚友,生意上当然也成了合作伙伴。洛骢也慢慢知道了他想知道的其他事情——倾离是个珠港的商人,做丝绸和珠宝生意,也是白手起家,发家之后生意渐渐做得越来越大,从珠港开始一直到整个苍冥南方,然后是南洋和东旭。他比洛骢年纪大一些,但也没差很远,有一位在云滇行省做玉石珠宝生意时娶的夫人,是云滇的苗人女子,家里的独生子名唤倾铭,已经七岁大了。他到过倾离在东旭的家,是那种在东旭很常见的木质结构的传统建筑,分为上下两层,房间的门窗都是落地式的,落地窗外就是庭院,种满了各种花草。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在庭院的石桌前摆下茶具喝茶,倾离虽是商人,做起这样的风雅事情来却也是一套一套的,连茶具都是从珠港带来的上好的紫砂。洛骢也见到了倾离的那位南疆夫人,那是个看上去比倾离年纪起码小九岁的身材娇小的女子,穿一身绣着蓝色莲花的曲裾长裙,长到小腿的黑发如同飘洒的乌黑瀑布,笑起来的时候即温柔又带着些许恰到好处的狡黠,因为是苗人,她的汉话一直说得有些磕磕绊绊,一开口还带着俏楞楞脆生生的南疆口音,倒显得如同少女一般天真可爱。
      至于倾离的独生子,那个名叫倾铭的七岁男孩儿,洛骢也见过几次。那个孩子似乎不怎么爱说话,但是问他问题时他却对答如流。这个孩子竟是聪慧过人,洛骢不管问他诗词歌赋还是古今历史他能答得八九不离十,对那些西洋传来的天文地理之类的也懂得不少。而除了聪慧之外,他对那个孩子的印象就是眉目间的锐利之气了——那个孩子像父亲还是母亲他不好说,但他还是看得出来,他眉宇间那种锋芒毕露的锐利,与他的父亲如出一辙。
      在一个五月春末夏初的午后,倾离突然把洛骢邀请到家里喝茶,说是有事情要庆祝一番。洛骢照例是准时到了倾离家中,仍旧是庭院花架下的青石圆桌。倾离沏了一壶雨前龙井,一反常态地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一身水蓝色的直裾长衫,那是苍冥最传统的衣装。倾离穿上西装时整个人宛若出鞘利剑,显得锐利却又不失沉稳,单是与他对望都能感觉到极强的气势,但此刻他穿了这身长衫,却反倒平添了一重书生气,仿佛一位饱读诗书的才子,根本不像是一位精明决断纵横商场的商人。
      “倾离,究竟有什么事这么值得庆祝呢?”在石桌边坐下之后,洛骢便问自己对面坐着的倾离,“看你的样子,应该不是件小事啊。”
      “当然不是,否则我何必这么郑重呢?”倾离边说边拿起茶壶为洛骢和自己倒茶,“洛骢,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东旭高杉丝厂么?”
      “记得,那是高杉家族的产业,上回压价抢我生意还让人写文章诋毁我的不就是他们的人么?”洛骢说,“怎么,这事和他们有关?”
      “那家丝厂经营不景气,我把它吞并了——现在它变成我的了。”倾离微笑起来,眼中却有剑芒般雪亮的光闪过,“其实是我把它搞垮的,他们不是从苍冥进口蚕丝和棉花么,我在他们的进货渠道上动了点手脚罢了——用劣质的原料生产的东西,怎么卖得出去呢?产品一积压,厂子当然要亏本,经营当然就不景气了,我就趁着这个机会吞并了它,也算帮你出了口气了,我做得还不赖吧?”
      他说出这件事的时候,语气却是轻松的,仿佛根本不把它当做一件大事,而是一个笑话一般。
      “你、你说你吞并了高杉丝厂?”洛骢一惊,“高杉家在东旭的产业那么大,他们家族在东旭可是□□白道通吃的,连东旭人都惹不起,你吞并了他们的厂子,难道不怕他们报复你?”
      他不知道倾离是如何做到的,更不知道倾离为何会有如此的勇气——因为国内战乱频繁,主权领土一直被各国列强不断瓜分,外国人看苍冥多少都是看不起的,东旭人也不例外,他们一直认为自己应该与西方强国为伍,而不是在他们眼中无比落后的苍冥,对于苍冥人,他们当然是看低一等。作为苍冥人的倾离居然搞垮了东旭人的厂子,这个厂子的背后还是财大势大的高杉家族,他完全可以想象高杉家族知道这个消息时的不甘与愤怒,他们是绝对不会甘于输给一直瞧不起的苍冥人的。
      “那就随他们去吧——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我们苍冥人一点也不好欺负。”倾离无谓地笑了笑,“等厂子开始盈利了,还是老规矩,五五分成,咱们各自拿一半。”
      “你倒是大胆,让我想起了以前在海城的香料铺子当学徒的时候,那时候我还敢替老板做主呢。”洛骢看着面前一副书生模样的倾离,眼中流露出了钦佩与赞赏,“不过……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人。”
      一阵风吹过,花架上的紫藤花簌簌飘落下来,有些落在了倾离的鬓边和衣襟上,他抬起手,轻轻拂去了鬓边的落花。倾离本也是俊朗之人,虽然已是而立之年,风姿却丝毫不比十几二十岁的少年差几分,何况他本就比那些少年人多了一种经历世事后的成熟,更是平添了一重韵味。和煦的阳光与盛开的紫藤花之下,一身水蓝长衫的他恬淡从容地在繁花之下与洛骢对坐饮茶,谈到兴头上便拍桌大笑,多年之后洛骢回想起这一幕,突然发觉它竟然如同一幅画。

      隔了几天之后,大约是接收厂房之后零碎的工作都做好了吧,倾离便邀请洛骢一起去参观他刚刚吞并不久的丝厂。他每次盖了新的厂房或是建了新的桑园都会请洛骢来看一看,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本来属于高杉家的丝厂厂房占地百顷有余,建筑设备都是七八成新的,纺纱的设备也都是外国进口的先进器械。这座丝厂易主之后也没有裁员什么的,原先用多少工人,现在还用多少,只是管理人员尽数换做了倾离派来的人。他们去的那天并不是休息日,何况这样的厂子里也无所谓休息日的,车间里仍旧是机器轰鸣,男女工人们在机器旁低着头忙碌,旁边还有监工在监管。他们转了几个车间之后便照例要去仓库看看,于是倾离便带着他离开了车间去了厂区角落的库房,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位陪同的主管。钥匙在这位主管手里,所以还得让他来开门。

      那扇沉重的铁门缓缓打开之后,洛骢和倾离便走进了库房。这是一间存放生丝的仓库,窗口很高,白亮亮的阳光从窗口洒落下来,灰尘飞舞的轨迹清晰可见。虽然堆了不少东西,但整间库房还是颇为空旷的,每走一步都能踩出回声来。

      枪声就是在这时响起来的——没有人知道开枪的人身在何处,只听见了一声突兀的枪响,一颗子弹打穿了那位陪同他们进来的主管的头颅,那人甚至还来不及发出一声惊呼便倒了下去,太阳穴上的枪伤正汩汩往外冒着殷红的鲜血。

      “谁?!”

      倾离和洛骢几乎同时惊呼出声,然而他们又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了冷静——这必然是冲倾离而来的报复者,那个人一定就躲在那些成堆的货物背后,这些堆得像小山一样的货物恰好是最好的掩护。

      “怎么样,听得出那个人在哪里么?”倾离转头问洛骢,同时从怀里抽出了防身用的勃朗宁手枪,不动声色地打开了保险。

      “我听不出来……不过我可以肯定他没有同伙,如果他有的话,现在他的同伙就该对我们动手了。”

      “只有一个?那再好不过了。”倾离冷笑,“想报复我倾离,可没那么容易啊。”

      他话音方落,又是一声枪响,所幸洛骢当机立断抱住他的肩膀往地上一滚,才堪堪躲过了这一枪,子弹擦着他们的肩膀飞过,在地面上扬起一阵微尘。

      然而这一回倾离却听出了枪声传来的方向——他从地上爬起来,抬起手便向着货仓的东南角落开了一枪,只听那个角落里传来一声压得很低的惨呼,一缕鲜血从成堆的货物背后无声地漫流出来,显然是有人中了枪。

      洛骢和倾离走到那个穿着蓝色工装衬衣、五短身材的中年男子面前,眼前这人正捂着胸口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心口一大片殷红血迹,捂住胸口的那只手指缝间还不断有鲜血涌出,他的另一只手还握着枪,用力直到骨节泛白。

      “倾离,你的枪法还真是不错,以前练过么?”洛骢问身边的倾离。

      “算是吧,为了防身活命而已,不为别的。”倾离淡淡地说,随即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那个中年男子身上,“说吧,你是不是高杉家派来的人?他们派你来杀我是吧?”

      那人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不过倾离也心知肚明——只有高杉家才做得出这样的事,他们家族不择手段是出了名的,别说是作为苍冥人的自己,就连别的东旭商人都没少在他们手里吃苦头。他的竞争对手虽然多,但能这么不择手段的,估计也只有高杉家族了,对他们来说,只需要花一点对他们微不足道的钱,就能收买许多为他们卖命的亡命之徒,比如眼前这个人。

      “我知道你听得懂我说的话,你只需要告诉我是不是就行了。”倾离接着说,“其他麻烦的事情,我自己会解决。”

      那人还是没有回答,倾离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便想俯下身去把那人从地上拖起来,而变故也就发生在这一瞬间——它来得比方才的枪袭还要突然,以至于洛骢和倾离都措手不及。

      ——那个奄奄一息的中年人不知从何处抽出了一把匕首,狠狠地刺向了倾离的心脏!

      这件事是怎样收场的,谁也不知道。就连倾离自己,也只知道那人突然间将匕首朝自己刺了过来,明显是拼尽了全力,这一下连他自己脑中也一片空白了。等他终于从这种魂飞魄散般的状态恢复过来时,那个中年人的咽喉上被划破了一道血流不止的伤口,人挣扎两下便断了气,而洛骢正把方才刺向他心脏的匕首从肩头拔出来,鲜血从伤口泉涌而出,虽然穿着黑色的西装,却仍依稀可以看出衣衫底下蔓延的血迹,他的半边身子都被鲜血染透了。

      “你……你怎么样,没事吧?”

      倾离见洛骢受伤,连忙将他扶到一边坐下,扯下自己的领带就要替他包扎伤口,洛骢却抬起手拦住了他。

      “没事……这家伙下手可真够狠的……”洛骢说得轻松,却因为伤口的剧痛而疼得倒抽冷气,“这样包扎不管用,伤口太深了,还得去找大夫才行……”

      见倾离还是一副担忧的样子,洛骢有些看不下去了,便又说了一句:“你放心,只是流血多了点,死不了的。”

      倾离看着血流半身的洛骢,却突然不再说话了,只是一把扯过洛骢的手臂将领带扎在了靠近胸口的那一截——这是游历外国时学来的洋人的止血方法,专门用来应对严重的伤势。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洛骢,一字一句地说:“洛骢,我欠你一条命。”

      那个亡命之徒临终前的一刀下的是死手,他是摆明了要置倾离于死地的,替倾离挡了这一刀的洛骢自然伤的不轻,这一刀几乎扎到了骨头,将近三十年来从未有过什么伤病的洛骢这次足足用了一个月时间来养伤,但外伤基本愈合之后他的左手便不能随意抬起了——只要一抬左手,便牵动了肩膀的伤处,疼得像是整条手臂要被生生撕下来一般。

      “你的肩膀现在怎样了,洛骢,还是一抬手就疼么?”

      七月的东旭四处皆是蝉鸣,挂在屋檐下的风铃在微风中轻轻摇晃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洛骢和倾离在面对着庭院的居室里相对着席地而坐,面前是木制的棋盘,一局棋刚下了一半。

      “现在好一些了,那家伙下的是死手,命还在都是万幸了。”洛骢对倾离说,“你不必自责——本来这就不是你的错。”

      他与倾离对望时,分明看见了倾离眼中的愧疚与自责——对自己伤,倾离应该还是心存内疚的吧。

      “内人从苗疆来,对医毒之术颇为精通,她过门时也带了些苗疆的药物,应该可以治好的。”倾离说着,缓缓将手中的黑子放在了棋盘上,“有很多中原的法子治不好的伤病,用她们苗疆的法子一治就好了,虽然比不上西洋大夫的医术,倒也不妨一试。”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了?”洛骢皱眉,“我是说……让她给我治伤的话……”

      “没事,她不会那样想,”倾离说,“我的朋友就是她的朋友,她会答应的。”

      这时一个身穿素色长裙,黑发盘着高髻的女子走了进来,对他们笑了笑,然后俯身拿起了地上的紫砂茶壶,温柔地转头对倾离说:“你们聊得这么开心,茶都凉了,我去给你们泡一壶新的吧。”

      “有劳夫人了。”倾离微笑,“对了,小蝶,你们苗疆不是有个治筋骨损伤的偏方挺灵验的么,我这位朋友肩膀受了伤一直好不彻底,你看能不能……”

      “好了好了,不就是找我要方子么?我写给你就是了。”被唤作小蝶的女子打断了倾离的长篇大论,“我先给你们把茶泡好了,再把方子写出来吧。”

      她拿着茶壶走到门口,突然又转过头来半是嗔怒半是撒娇地瞪了倾离一眼,说:“说过多少次了,我叫蝶兰——小蝶小蝶的,听起来像个两三岁的毛丫头!”

      “她就是这么个脾气,我也没办法。”倾离无奈地耸了耸肩,“来,先下棋吧。”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走廊上便响起了女子裙裾拂动的细微响声,应该是蝶兰泡好了茶正在往这边走过来吧。谁知这声响却突然消失了,接着便是瓷器落地的“啪啦”一声,然后是一个孩子惊慌失措的呼唤声:“娘!娘!您怎么了?!”

      “铭儿?!”

      听到倾铭的声音,倾离顿时感觉到了不妙,站起来便要往外走。而听到父亲的声音之后,外面倾铭的喊声也更加火急火燎了,甚至还带了些哭腔:“爹、洛叔叔,你们快来看看娘啊!我不知道娘怎么了……我怎么喊她她都不醒过来……怎么办啊!”

      等倾离和洛骢来到走廊上时,才发现蝶兰侧躺在地上,茶壶落在地上摔成了碎片,冒着热气的茶水流了一地。躺在地上的女子双眼紧闭,面色苍白如纸,双手却一反常态地紧握成拳,唇角还滑下了一缕血丝,当是痉挛之下咬伤了自己的舌头。七岁的倾铭跪倒在她身边,眼中甚至隐隐有了泪光,这个孩子显然被吓得不轻,都快要哭出来了。

      “这是……”

      连倾离也有些不知所措了——眼前这个倒在地上陷入昏迷的人的确是他的妻子没错,可是妻子的身体情况她不是不清楚,来到东旭以来她几乎连伤风都很少有,又怎么会突然间病倒,就像眼前这样呢?

      “小蝶,小蝶?”他试着在妻子耳畔轻轻唤道,然而陷入昏迷的女子却没有丝毫回应,倒是旁边不知所措的倾铭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登时把脸都哭得花了一半。

      这时还保持着冷静的只有洛骢一个人了,他俯下身察看了一下蝶兰的脸色,然后转身疾步往门口的方向走过去,穿上鞋便走出了门。

      “洛骢,你去哪里?”

      他听见倾离在他身后询问,语气中尽是不解和焦急。

      “你先把她带回房间里让她平躺下来,我去找大夫。”

      然后他再也没有迟疑,踏出大门之后便向着诊所的方向飞奔过去。

      平时不经常生病的人,一旦生病便比常人来得严重得多,蝶兰就是如此。她虽然是部落头人的女儿,但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常年在山间寻找草药捕捉毒虫的她体质当然不弱。可这一次却不同了,原本以为只是中暑或是劳累过度,休息一阵便自然会好,没想到她这一昏过去便是几天几夜不醒过来,牙关紧咬滴水不进,但体温却并没有什么异常,没有高烧也没有反常地发凉,只是昏迷不醒而已,偶尔在昏迷中会有轻微的痉挛,却还是不会醒过来。

      她昏迷了几天,倾离就在她身边守了几天,连吃饭睡觉也不肯离开半步。有时他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地上看着躺在榻榻米上的她,目光悲伤而空洞,一句话也不说。他当然是心急如焚的,但他又无计可施,请过能请到的最好的大夫来给她看过病也没用,连他们都查不出病因做不出诊断。巨大的恐惧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的心——他怕他的妻子会就此先他而去,怕自己会就此永远失去她。他无法想象失去妻子之后自己要如何面对余下的数十年生命,或许是数十年形影相吊直到孤独终老,又或许是他不得不续弦,可是那样一来他就不得不接受一个与自己毫无交集的女人了,不,那无疑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除了蝶兰,世上哪里还有入得了他倾离眼的女人?何况倾铭也只有七岁,难道这个孩子才七岁就不得不失去相依相伴的母亲,甚至是接受一个陌生人作为母亲的替身么?他无法想象,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洛骢从未见过这样的倾离——倾离从来都是以强者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的,将近三十年的人间风雨没能磨平他的棱角折断他的锋芒,反倒成了磨砺刀剑的磨石,让他的锋芒更加凌厉逼人了,连目光都犀利得洞彻人心,他刚强决断,冷静机警,这是作为一位纵横商场的商人理应具备的性格。而自己眼前的倾离却如此悲哀而脆弱,那锋芒毕露的刚强竟仿佛不曾存在,他坐在昏迷不醒的妻子身侧用空洞悲伤地目光看着她,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了她而一切都化为乌有,不时伸手替她整理散乱的鬓发,或是轻轻触碰她苍白的面颊,手甚至还带着些颤抖,像是怕一不小心便碰碎了她。很显然倾离早已悲伤到了极点,他伤透了心,却连哭也哭不出来,然而哭不出来的悲哀,才是最为痛彻心扉的,若是哭出来了,或许还能宣泄一下吧。

      这样的姿态竟让洛骢的心如同被毒蝎狠狠蛰了一下般刺痛难忍,那根刺狠狠地刺进了他的心,注入着名为心痛的毒素。眼前的倾离,让他感到无比心痛。

      那么,心痛和心动之间又有多远的距离呢?他不知道,也一直都没有弄明白。十几年之后,四十二岁的他投身了推翻苍冥帝国封建统治的雾月党人的革命,然后他遇到了两个一起投身于革命并且约定同生共死的青年,那两个青年是一对恋人,一个叫苏涵,另一个叫晗铮。再后来,苏涵替晗铮接下了九死一生的刺杀任务,在王城车站的爆炸中生死不明,包括洛骢自己在内,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而洛骢看到因为失去至爱之人而陷入悲哀与绝望的晗铮时,那伤透了心却无法哭泣的样子,竟在恍惚中让他看到了倾离。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做出了自己一生中唯一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决定替苏涵照顾好晗铮。可结果呢?苏涵并没有在那场爆炸里死去,反而是在攻陷皇宫的决战中为保护晗铮而死,而晗铮也在巨大的痛苦与愧疚的折磨之下变得癫狂错乱,最后难以忍受自己的疯癫丧狂而纵身跳下了王城最高的钟塔。至于他自己,命运只给了他一个选择,那就是用余生来追悔这一切,就像晗铮那样,晗铮未赎完的罪,当然只能由他来赎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他也不例外,只是这一次不同,商场上的判断失误不过是赔些钱财,这一次,他却赔上了自己半生的问心无愧。

      “洛骢,我就求你这一次——求你想个办法救救她。”

      忽然,一直一言不发的倾离抬起头看着洛骢,一把抓住了他的袖子对他说。洛骢这才看见了倾离眼中的焦虑与绝望,倾离的手指紧紧抓着他的衣袖,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而与他对望的双眼布满了血丝,可见也是几天几夜没睡好。他甚至感觉得到倾离的手臂在颤抖,不,倾离整个人都在颤抖着。

      “我倾离这辈子没求过谁,就求你这一次,”倾离说,“我知道你有办法,求你救救她吧——她是我最爱的女人,我这么多年见过的漂亮女人数都数不过来,可我就爱她一个,何况铭儿才七岁,我不忍心看他小小年纪就没了亲娘,可能还会有一个拿他当牲口的后妈……所以,我求你救救她。”

      在如此脆弱绝望的倾离面前,洛骢只做了一件事,他蓦然抬起手揽住了倾离颤抖的双肩,对方因为身体消瘦而凸显出来的肩胛骨硌着他的手心,他也并不在意。然后他看着倾离布满血丝的双眼,坚定而郑重地对倾离说:“你放心,我会想办法救她的。”

      “我会给她找最好的大夫,用最好的药,只要能把她救回来,我洛骢说到做到。”

      十几年之后,面对着悲痛欲绝的晗铮时,他亦是这样揽住了对方瘦弱颤抖的双肩,亦是这样掷地有声地许诺。若这是两帧胶片上的画面,我们便会发现它们几乎可以完美无缺地重合。

      洛骢果然践行了他的许诺——他真的找到了最好的医生和药物,也真的将蝶兰的性命生生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昏迷了七天七夜的女子在医院里睁开了双眼,从近乎死亡的昏睡中苏醒了过来,后来大夫才告诉倾离,若是再晚两三天,只怕就真的无力回天了。

      “你看,我说过我会救她的。”

      正是隆冬,医院花园里的树木早已落尽了叶子,光秃秃的枝干上覆满了积雪。天空被铅灰色的云层重重覆盖,洛骢说着,拢了拢脖子上白色的毛线围巾,唇齿间呵出了一团迷蒙的白气。阴沉沉的天空上,正有小雪一点点飘落下来。

      “这次真是多亏了你,不然的话……会发生什么我还真是不敢想。”

      倾离脸上这时才终于有了一丝笑容,不再是蝶兰昏迷不醒那时的阴云密布。他转头看着洛骢,忽然便微笑起来,目光也变得明亮了许多,那个刚强决断凌厉如刀剑的男子这一刻又回到了倾离身上。他终于又是洛骢所熟识的那个倾离了——事实上这不正是洛骢希望的么?他当然希望倾离永远都是初见时的那样,犀利而果决,锐利的锋芒宛若出鞘利剑。他们初见之时,正是倾离眼中的锐气吸引了洛骢,他洛骢欣赏的,正是这样的锐意与刚强。

      他们沿着花园中石子铺成的小路漫无目的地走着,一直走到了冰封的人工湖边。原本波光粼粼的湖面结了厚厚的一层冰,还有穿着艳丽衣服的小孩子在湖面上滑冰,嘻嘻哈哈的笑声一直传出很远。

      “等小蝶病好了,我就带她和铭儿回苍冥去。”

      毫无预兆地,倾离说了这样一句。

      “什么?”

      “我是说,等小蝶病好了,我们一家就回苍冥去。”倾离说,“东旭虽然好,但我们到底是苍冥人,苍冥还是我们的根啊……小蝶在我出来之前跟我说,她想她的苗疆老家了。”

      “你要回苍冥?”洛骢有些诧异地问。

      “是的,小蝶出院以后我们就动身。”倾离点了点头,“我家住在珠港的云来巷,院子里种了一棵紫荆花树,在墙外面也能看得见,开花的时候特别显眼,有这样的树的只有我们家——如果以后有空的话,就到珠港来找我吧,我随时欢迎。”

      然而他没有看见的,是洛骢眼中一闪而过的黯然与失落。

      “我会的,倾离,”然而洛骢却回应得无比平静,“什么时候你来东旭做生意或者散心,又或者十几年以后你要把孩子送到东旭来留学的话,都可以来找我,不管遇到什么问题,我都会帮你们解决的。”

      “如果我只是想找个人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呢?”倾离反问。

      “当然可以,那样的话我会更高兴的。”

      他们忽然都不再说话了,只是又沿着小路一直走了下去。倾离忽然抬头看了看阴沉沉的冬天的天空,说了一句:“东旭这边的冬天,其实也挺冷的。”

      雪渐渐下得大了,仿佛被撕碎的云纷纷扬扬从天空坠落。一阵冷风吹过,没系围巾的倾离不由得轻轻颤抖了一下。洛骢便摘下了自己脖子上纯白色的毛线围巾,二话不说围在了倾离颈上,那围巾还带着些身体的温热。

      “风大,小心冻着。”

      一个星期之后蝶兰完全康复了,顺利地办理了出院手续离开了医院。又过了三天,倾离便带着妻儿离开了东旭,临走之前他留给洛骢一张药方,上面的字迹娟秀却有些潦草显然是出自女子之手,列了好几味药材和它们的用法,那是蝶兰曾经答应写给他的苗疆偏方,专治筋骨损伤的。

      倾离登船离开东旭时洛骢还曾到码头送他,那时他觉得他们总还是会再见的,倾离总有一天还会来到东旭,或者自己总有一天会回到苍冥,总之他们都还是会再相见。然而这一次告别之后,十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过去了,他们却始终没有再次相遇。只是洛骢按照倾离留下的药方治好了肩膀上久治不愈的旧伤。那个犀利刚强谈吐不俗的年轻商人仿佛只是一个梦境中的幻影,不曾在现实之中存在过。有时洛骢自己也禁不住怀疑世上是否真有过这么个人,又或者只是自己的臆想,然而当他翻出十几年前的旧报纸,看到那些署名为“落雁客”的文章时,那些铅印的文字却又分明告诉他,世上是真有倾离这么一个人的,何况要是倾离的存在不是真的,他的妻子和儿子又该怎么解释呢?

      他也曾经专程回到苍冥,专程去了一趟珠港,按照倾离所说的地址找到了云来巷那个有紫荆花树的院子,然而敲了半天的门却也没人来开,只有一树紫荆花默默地开在钴蓝的暮色里,微风吹过,几片花瓣无声地飘落下来,有一片落在了洛骢衬衣的领口,带着植物特有的清冽芬芳。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遇到倾离。他有倾离的照片,也和倾离合影过,是在东旭,背景是四月盛开的樱花。倾离穿着深蓝色的长风衣站在穿着黑色风衣的他身边,黑白照片上两人却都是一身黑衣,他一脸不苟言笑的严肃,倾离唇角却有着一丝似有还无的微笑,目光锐利而沉稳。而报纸上那些倾离的文章,他也全都剪了下来,小心翼翼地保存着。

      那么,倾离去了哪里呢?不知道,谁也不知道。

      四十那年,他在东旭自己总公司的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个青年学生——那个青年学生长得像极了倾离,简直就像是倾离年轻了十几二十岁的模样,他留着一头垂肩长发,穿着笔挺的黑色学生装,更显得身材高挑修长,他有着线条锐利的面容,目光沉稳之中不失锐利,而这样的目光和面容,竟是与初见时倾离如出一辙。

      “洛叔叔,十几年不见了。”那青年学生对他说,“我叫倾铭——我的父亲倾离与您是故交,在送我来东旭留学之前,他说我在这边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找您。”

      “忘了说了,我在东旭的帝国大学念商科,现在大学二年级。”

      这青年的一举一动都彬彬有礼,却又不卑不亢,甚至隐隐流露着一种傲气。恍惚中洛骢竟又看到了倾离,看到了那个在雨天与自己在茶馆里相见的,锋芒毕露的倾离。如果倾离年轻个十几二十岁,也不过是如此吧——是的,倾铭到底是倾离的儿子,他的身上,还流淌着倾离的血液。当年那个七岁的孩子,如今早已长成了风姿俊朗的青年,现在正站在他的面前。

      “你……你是……铭儿?”洛骢一时竟有些语塞,“你父亲……现在还好么?”

      他似乎有点惧怕倾铭的答案了——他害怕听到自己不愿听到的。

      “托您的福,父亲过得很好,只是最近几年他的身体不太好,一直在调养罢了——母亲陪他到国外疗养去了。”倾铭静静地说,“他最近还有给我写信,洛叔叔不必太担心。”

      “是么……那就好……”洛骢低声自语,又像是回答倾铭的话。

      然后他清了清嗓子,说:“那么你来找我,又是有什么事情呢?”

      “实不相瞒,我在大学里参加了苍冥留学生的革命组织兴国会,老会长很快就要毕业了,下一任会长由我担任,我们的目的,是有朝一日推翻苍冥帝国,建立一个平等自由的共和国——您也知道,苍冥帝国现在已经成了洋人的朝廷,苍冥国将不国,连我们这些苍冥留学生也处处遭人白眼。”倾铭说,“只是兴国会现在组织松散,也没有明确的纲领,我想在我接任会长之后,把兴国会改组成一个组织严密、纲领明确的政党,然后回国内搞革命,推翻苍冥帝国……所以,我是来请求洛叔叔也一起加入,成为我们的赞助人的。您也知道,组建政党需要的资金我们负担不起,我来这里,其实也是迫不得已的。”

      顿了顿,他又接着说:“如果您愿意的话,将来推翻了苍冥帝国建立苍冥共和国之后,我当共和国的大总统,您当副总统——或者倒过来也行。只要您给我们两年时间,两年之内我一定改组好我的政党,请您放心。”

      毫无疑问,摆在洛骢面前的,是一盘更大的棋。它远比商场上的那一盘来得大,如果赢了,他能赚到的当然不仅仅是黄白之物,到了那时,他就从一个小小的商人摇身一变成为共和国的副总统了,而他雄厚的财产,以及数十年钩挂四方闯荡下的声望人脉,无疑是这博弈中他最大的资本。他的优势,显然毋庸置疑,否则倾铭也不会找到他。然而一旦输了,便不只是血本无归了——他或许还要赔上身家性命。

      然而,对一个商人来说,只要有利可图,那么冒险一点又有何惧?须知他洛骢做生意时,最不怕的便是赔钱了。

      洛骢思索了一阵,终于缓缓地说:“好,我答应你,从现在开始,就不要叫我叔叔了,直接叫我的名字吧。”

      后来的故事我们当然都知道:洛骢资助倾铭组建了雾月党,倾铭在他二十三岁那年和几个一起组建政党的至交好友返回了苍冥,在北溟新军的军事支持下发动了推翻帝国统治的战争,最终推翻了苍冥帝国的统治,建立了苍冥共和国。那个二十三岁的青年成了大总统,他也践行了当初的承诺,让洛骢成为了副总统。这盘棋,看来是洛骢赢了,他从一个小小的商人,变成了苍冥共和国的大总统,缔造共和的丰功伟绩也足够让他名留青史。之后等着他的,必然是平步青云的锦绣前程了。

      只是后来倾铭竟然为了在宫城决战时自刎而死的少年君王朔寒心灰意冷地挂冠而去从此下落不明,作为副总统的他继任了大总统,却转个身就被半路杀出来的陆军上将林志清发动兵变赶下了台,自己落得个狼狈逃往东旭的结局,不过是不是结局,在盖棺之前谁都没有发言权。

      十七八世纪风格的咖啡馆里,一个长发披肩、一身白色长袖连身洋装的女子喝完了最后一口咖啡,然后对坐在自己对面那个留着齐耳短发、穿着鹅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子说:“实在是多谢你了,洛絮如小姐——多谢你把你父亲的故事讲给我听,否则我也不知道可以问谁了。”

      名叫洛絮如的女孩子看上去比那个长发女子还要稚气一些,听了长发女子的话,她有些局促不安地低头抓紧了裙摆,说:“没什么的,玄霜姐姐的书出来了的话,记得寄给我一本就好了。”

      洛絮如就是洛骢的女儿,今年十六岁,还在东旭的女校里念书。她对面那个长发女子看上去大概有二十一二岁了,虽然素面朝天,却也美得清澈秀气,她的五官本就是精致的,尤其那一双丹凤眼,简直如同会说话一般,更兼整个人举止优雅气度雍容,显然不是出身不凡就是受过极为良好的教育。

      “对了,洛小姐,我还想再问你一点事情,”长发女子又说,“你觉得你父亲对待那个名叫倾离的朋友,真正的态度是怎样的呢?”

      “我觉得,或许他并不只是把那个叫做倾离的人当做朋友吧,”洛絮如低下头,用小勺子搅拌着面前咖啡杯里的咖啡,不急不缓地说,“他和母亲是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结为夫妻的,其实他这一辈子都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受,所以他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才想从那个人身上找到那样的感觉,那种真心喜欢一个人、他不高兴你也掉眼泪、他开心你也会笑起来的感觉……或许对他来说,那个人可以给他的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朋友,他曾经跟我说起过那个人,说以前他们怎么认识,怎么相见恨晚,每次他说起的时候都是很开心的……来东旭以后,我都没怎么看见他笑,也只有说起那个人的时候他才会笑起来了。

      “我不知道他们是因为什么没有再见面了,他们明明是那么好的朋友,但是父亲一直没有告诉我。但是我看到过父亲抽屉里放着的照片和剪报……那个人的照片,还有以前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他都好好地收着,那个抽屉只能他亲自整理,连我都不能动。”

      长发女子点了点头,然后拿出笔记本和笔唰唰地写了几行字。停顿了一下之后,她又接着问:“那么,你父亲有没有提到过一个叫做晗铮的人?我听说他们当年都参与过推翻苍冥帝国的革命,应该……算是你父亲的战友吧?只是关于他的资料,我能找到的也不多,所以才想顺便问一下。”

      洛絮如思索了一阵,说:“他从没跟我说起过这个人,虽然他经常给我讲他参加革命的故事……不过听母亲说,有一回父亲晚上说梦话,就说到了这个名字。他好像在说……‘晗铮,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我想,或许他们之前有过不愉快吧。其他的,我也不知道了。”

      “好,谢谢你。”

      长发女子收起了笔记本,了然于心地微笑起来。

      走出咖啡馆之后,楚玄霜低头翻了翻写满了密密麻麻字迹的笔记本,满意地舒了一口气——搜集到这么多关于雾月党创始人之一和出资人洛骢的资料,而且是来自洛骢的女儿的可靠资料,她的整理和写作,终于是可以进行下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孽海浮花记·洛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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